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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明器-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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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忧道:“大哥,你去哪里,我跟你去。”

达明翰有些烦躁地道:“你不要去!涂喇增乞牙!照顾好吴忧亦难赤,要是他出了什么岔子,唯你是问。巴卡,带五十个人跟我走。”一个年轻彪悍的骑兵应声出列。吴忧还想说什么,达明翰做了个手势制止了他。叫巴卡的小伙子很快就执行了达明翰的命令,五十个人已经整齐的在马上列队。

转眼功夫,达明翰一行人已经绝尘而去,草地上只剩下有些茫然的几十骑,达明翰匆匆一走,好像抽去了他们的主心骨。

涂喇增乞牙也调转马头,准备去执行达明翰给他布置的任务,吴忧拦住了他道:“喂,你就这么走了么?”

涂喇增乞牙一直是碍着达明翰的关系才对吴忧这些汉人客客气气的,因为狡猾的汉人一向只会欺诈他们,和汉人做交易他们也总是吃亏。达明翰临行嘱咐他照顾吴忧更是让他老大不舒服。现在吴忧拦住了去路,涂喇增乞牙心中很不耐烦,马鞭一挥道:“让开!”

吴忧眼明手快,一把抓住了涂喇增乞牙的鞭梢,涂喇增乞牙一夺没夺动,暗道这小子力气倒不小,瞋目咬牙,猛一用力。吴忧本来可以一放手或者使点儿巧劲让他出点儿丑,不过他现在可没有这个心情。涂喇增乞牙和吴忧同时发力,鞭子立刻绷直了,小小的马鞭虽然坚韧也禁不起两人这样拉扯,“啪”地一声就断为两节。

这时候乌厉、秦书已经一左一右靠在吴忧身边,库比伦骑兵们也围拢上来,气氛十分紧张。

秦书忽然嘿嘿一笑道:“原来这就是库比伦人的待客之道么?”

涂喇增乞牙被他这一笑回过味儿来,想起自己还有任务在身,两脚一踢马的侧腹,从吴忧身边走了过去,冷淡地道:“吴忧亦难赤,你要回库思寨还是去别的什么地方啊?要派多少人护送你?”特意在亦难赤上加重了口气,好像很不情愿似的,事实上他也真的不情愿称吴忧亦难赤。

吴忧见他这么明显表现出来的冷淡,也自感没趣,对库比伦骑兵们一拱手道:“在下还有别的事情要办,就不劳烦诸位了。回去的路在下自然认得,也不麻烦你们带路了,没有什么必要的话,我不会去库思寨。”

涂喇增乞牙听了这番话,只觉得如释重负,吴忧来了之后所说的话,没有比这几句更顺耳的了,当然吴忧话里的讥刺之意他根本就没有去留意。他裂开大嘴笑道:“好好,这样最好,大伙儿也都听见了吴忧亦难赤的话了,既然这样,我们也就不耽误时间了,有机会再见吧。”说罢就带着剩下的库比伦骑兵们向北驰去。

骑兵们渐渐远去,吴忧身边只剩下了孤零零的十骑,乌厉狠狠啐了一口道:“这个涂喇增乞牙真不是个东西,就这么把咱们撂这儿啦。亏得达明翰还叫他照顾咱们呢。”

吴忧反而不怎么介意,笑笑道:“这样也好,至少喜怒哀乐都摆在脸上,比那些暗箭伤人的家伙好多了。再说要是他真的执行了大哥的命令的话,我还真得头疼怎么摆脱他呢。”

乌厉道:“公子是打算自己行动了么?”

吴忧道:“不错,本来还想提醒一下那位涂喇增乞牙的,现在看起来头脑比较简单也有好处,至少库思寨那里用不着咱们操心了。达明翰大哥一定是到达马各县的也速不该那里去了,看起来别人所说的起义部队之间不和睦并不怎么可信,至少我的达明翰大哥就不这么看。”

乌厉道:“虽然这样说,但是我听说也速不该凶残暴戾,库比伦族和大月氏族也一向没什么交情,达明翰一番好意,恐怕人家未必会领这份情呢。”

秦书道:“公子,咱们现在怎么办?”

吴忧道:“咱们也到达马各去,如果我料得没错的话,那里将有一场好戏上演。”他往杨鼎北押送的车队望了一眼,有些惋惜地道:“本来想好好见识一下草原骑兵的战争,现在看来不成了,不过也算不虚此行,草原上的战争果然与内地有很多不同之处。”

随着吴忧他们“啾——啾——”地催马前进的声音,草原上变得空空荡荡。不过吴忧没有料到的是,他这个看似随意的决定将给他带来多大的麻烦。

“将军,他们都撤了,好像是内部出了什么事情。”一直监视着这支部队的游骑哨飞马回报杨鼎北。

杨鼎北,三十多岁,一米八的个子在身材普遍高大的云州兵中只能算中等,紫红脸,连鬓胡子,目光深邃如寒星,习惯不时摸摸下巴。

“走了?”杨鼎北难以掩饰失望之情,不禁又抬起手摸着自己的下巴。从前面的一系列活动来看,敌人无疑也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指挥官,显然打败一个这种对手比杀掉十个头脑简单的菜鸟更有成就感。

“那么我们也启程吧。”杨鼎北有些失落地说道。

“将军!”游骑哨似乎还有话要说。

“有啥话不能一气说完啊。”杨鼎北一瞪牛眼,不爽地说道。

“是这样,刚才敌人分了几拨走,先是一个头目领着五六十个人向达马各那边去了,后来剩下的人似乎起了争执,一些人调转马头朝北走了,剩下了十一个人却沿着先前那个人走的路线也往达马各那里去了。看起来,这十一个人和那些暴民不是一伙儿的。从他们骑马的姿势还有衣着来看,他们很可能是汉人。不过这些人又似乎和暴民的头目混的很熟,又挺像是一伙儿的……”

“行了行了。”杨鼎北打断了这个饶舌的哨兵,心里也有些疑惑,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刚才怎么没有亲自去监视那帮库比伦骑兵。现在敌人少说也走了二十分钟了,说什么也赶不上了。不过杨鼎北眼珠一转,忽然想到了最后提到的这几个汉人。那些库比伦人比狐狸还精,肯定是追不上的,但是这几个人就不一定了。他知道云州本地的汉人是不会和乱民走在一起的,更何况是一向以排外而闻名的库比伦人呢,那么这些汉人一定是外来的人了,从哨兵描述的情况来看,这些人显然还不怎么熟悉草原的生活方式。他嘴角掠过一丝狡黠的微笑。

“杨汉!”

“在!”一名个头不大、面容精瘦的军官贴着杨鼎北的身边大声喊着,他铜锣般的大嗓门甚至吓了杨鼎北一跳。杨鼎北喊他的时候,他早就全副武装,骑在了马背上。他骑在马上的姿势是如此的自然,就好像他的整个人就是长在马上一样,非常协调。他所骑的马是一匹典型的北方草原烈马,这马全身漆黑,唯独四个碗口大的蹄子是白色的,长鬃飘扬,极其雄壮。这马有个名目叫“乌云踏雪”,据说可以日行千里,是难得的宝马。

“给你五十个人,每人带两匹马,你再找几个熟悉本地地形的兵带路,给我抄一条近道,截住这几个汉人。记住,他们打头的一定要活捉。我倒要看看他们到底是什么路数。”杨鼎北显然对杨汉的反应很满意。

杨汉再次用他的大嗓门大声答应,立刻将马头干净利落地往后一带,跑去集合队伍去了。不到一刻钟的功夫,一支精干的小分队集合完毕,青色的盔甲反射着午后的阳光,马儿也都是体力充沛,极为精神。

杨鼎北笑道:“好小子!叫你挑人眼光不怎么样,挑马却很有一手啊。我都没注意咱们队里居然有这么些快马。”

杨汉被杨鼎北说得有些不好意思,黑黑的脸上竟也闪过一抹红晕,一时间讷讷地倒说不出话来。说起来杨汉和杨鼎北还算是远亲,只不过杨鼎北家里富裕,杨汉家穷,杨汉从小就在杨鼎北家的牧场干活儿。后来杨鼎北做上了护小月氏将军,允许招募私人部曲,他一眼就看上了还在他家当马倌的杨汉,并且很快就提拔他做了自己手下的一个军官。杨汉虽然对于马的兴趣远远超过了人,这几年来跟着杨鼎北东征西讨却也学了不少军旅方面的知识,现在担任杨鼎北的亲兵队长。别看他一脸憨厚的模样,打起仗来极为凶悍,又会动脑子,他的狡诈和勇猛深受杨鼎北的赞赏,要不是碍于他出身低微,早就做到更大的军职了。

杨汉正要出发,杨鼎北忽然拦住了他,沉吟片刻才道:“你不要带这些人去了,带敢死队去。”

杨汉闻言一震,“敢死队”在军队里并不是什么稀罕东西,每次打仗那些执行最危险的任务的士兵往往被冠以敢死队的殊荣,但是对于杨鼎北和杨汉来说,“敢死队”却有另一层含义。杨鼎北鉴于草原作战多数是小规模、高强度的特点,私下秘密挑选精锐加以严酷的训练,成为只效忠于杨鼎北个人的一群死士,对外则称敢死队。他们不但擅长一般的刺杀格斗,对于暗杀潜伏追踪等也都十分擅长,常常潜入敌后立下奇功,杨鼎北在小月氏城周围和义军作战连连得手,可以说这支“敢死队”功不可没。

杨鼎北一向把他们当宝贝似的,这回居然舍得出动,实在大大出乎杨汉的意料,在他看来,杨鼎北似乎有些小题大做了,不就是区区十一个汉人么?还不是手到擒来?要知道一次出动五十个人已经是动用了敢死队一半的力量了。

杨鼎北用马鞭柄敲敲杨汉的肩膀,开玩笑似的说道:“这帮猴崽子跟着我跑这趟苦差早就憋不住了,本来想拿那些库比伦人给他们消消火的,不想没开打他们就跑了,你带他们去,权当兜兜风。”

杨汉听得出来杨鼎北似乎有心事,不过这显然不是他应该过问的,看看杨鼎北确实没有别的指示了,他这才解散了刚才集合的部队,重新挑选了五十个人。这新的五十个人看起来似乎都有些蔫了吧叽,看起来也远没有刚才那一队那么精悍,他们多数没有穿戴沉重的制式装甲,武器也随心所欲,乍一看还以为是散兵游勇。只有他们控马的能力似乎比一般的士兵强了很多,他们不用任何大幅度的动作只用脚就能调整马的方向和速度,马儿却都听话地排成了出击队形,人和马显得相当有默契。

他们爱搭不理地走过其他人面前,只有在杨鼎北和杨汉面前才行了一个军礼。

“伙计们,打起精神来,跟着杨汉队长去捕捉你们的猎物吧,只要留下了为首的,其他人爱怎么处置随你们的便。”

杨鼎北的话音刚落,这群蔫了吧叽的士兵顿时来了精神。杨鼎北的这种命令并不常下,一般情况下杨鼎北都会要求他们严守普通作战部队一样的命令,不准劫掠、不准滥杀等等,只有他们立了大功之后才会挑选一个不为人知的少数民族小村落给他们撒撒邪火儿,在那里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完事之后一把火烧个干净,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杨鼎北这样干也是迫不得已,他知道这些早已被扭曲了性格的敢死队员固然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死士,但是同时也是一群最危险的杀手,如果把他们太久不让他们释放一下压力,弄不好会被反噬,所以适当地安排几次这种泄火的行为也就成为了必要,反正那些少数民族的贱民要多少有多少,只要事情办的利索,谁也抓不住他的把柄。

吴忧这支小队伍懵然不知即将到来的危险,还在往达马各县那里赶路。由于地理并不是很熟悉,他们不时得停下来问路和校对方向,所以耽搁了不少时间。虽然不觉得会有什么危险发生,乌厉还是谨慎地派出了两个侍卫担任前哨,这两人也拉开了一定的距离,构成一个简单的明暗哨。这样即使前面哨兵遇袭,后边的哨兵也有时间发出警报。

在第二个哨兵眼里,第一个哨兵似乎遇上了点儿小麻烦,他正在向一个放牛的老人问道,老人懒洋洋地有些不耐烦,双方语言似乎也难以沟通,比比划划,半天也没弄清楚。相隔几百米,看得也不是那么清楚,看起来两人似乎起了争执。第一个哨兵似乎还想努力让老人明白他的意思,这时候他的眼睛忽然被一道异样的光芒刺了一下,他马上注意到这道异样的光芒是来自那个看起来迷迷糊糊的老头背在背后的手上,一把匕首!虽然看不清楚,但是第二个哨兵立刻凭经验得出了结论。他张口欲提醒前面的战友,同时手伸向怀里准备发出预警的旗花火箭,但是这声呼叫永远停留在了他的嗓子里,因为正在这时候一根要命的套索已经准确地从背后套住了他的脖子,而一支套马杆同时拢住了马脖子,这下配合时机掌握得恰到好处。这个哨兵最后看到的情形就是两个骑马的黑影从他身边一掠而过,紧接着他就听到了自己脆弱的喉骨碎裂的声音。他紧握住怀中旗花火箭的手也无力地松开了,用套索的骑士将他从马上拖拽下来,拖在马后沿着草地狂奔向前。

就在第二个哨兵遇袭的同时,第一个哨兵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猛然向后一缩身,老人出其不意的匕首袭击在他胸前的装甲上划出了一溜火星,一击不成,老人迅捷地向后跃去,哨兵没有立刻拔刀或者拉弓,而是尽了一个哨兵的职责,他利用这片刻的功夫掏出了旗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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