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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永恒新国度-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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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臣飞去。

    每一个水柱都蕴含着可以摧毁一辆装甲车的力量,当所有的水柱和将臣碰撞在一起,形成一片水雾。

    黑龙王凝神看着前方,他不知道这么做有没有效果。

    “真正的元素掌控者吗?”雾中,将臣的手中拿着一个水球说道,“可惜,这种程度的攻击,对我来说根本没用。”

    黑龙王瞳孔一缩,这个对手绝不简单,他动用火元素,像将臣喷出龙炎。

    将臣用刚收集的水球轻易地将龙炎挡回去,黑龙王大惊失色地收回龙炎。

    将臣张开双翼,飞到黑龙王面前一记左勾拳挥出,边打边说:“你太胖了。”

    接着是一记右钩拳:“你吃的太多了。”

    一记上勾拳:“老是睡觉容易长胖。”

    最后他一脚踢在黑龙王的胸膛上:“建议你下次减肥成功以后再来和我打,不过我未必有心情。”

    黑龙王掉进海里,心中一片沮丧。

    实力太悬殊了,他根本不配做将臣的对手。

    来到时空之门前,金正中先进去,况复生拉着况天涯:“天涯,跟我们走吧,这里不适合你,你不是很想念你的爸爸妈妈吗?和我们回去就可以见到他们。”

    况天涯摇头:“没用的,复生叔叔,我回不去的。在你们时空的历史中,我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现在知道爸爸妈妈过的很好,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

    “放心吧,爸爸妈妈已经结婚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会有一个女儿,她的名字就叫天涯。只要你们还记着我,况天涯就会存在。时间不多了,你们快走吧!”况天涯微笑道。

    “天涯,虽然我我不太愿意,不过在临别之际,我想你能叫我一声姑婆。”马叮当说。

    “姑婆!”况天涯笑得很甜,叫得也很甜。

    “真乖!”马叮当摸了摸况天涯的头发,心中依依不舍。

    “你是一个值得去爱的人。”将臣来了,“放心,有将臣叔叔在,天涯永远不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叔叔,你人真好。”况天涯笑道。

    “天涯,多保重!”况复生挥挥手,时空之门关闭,众人离开了雾海庄园。

    况天涯对着空气挥手:“再见了,我的朋友们。”

    恍若隔世,再次回到waitingbar的众人茫然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欢迎回来!”求叔张开手臂,不过没人和他拥抱,求叔嘴一抽,无奈地在心里暗骂众人对待他这个老人家太没有礼貌了。

    “求叔,谢谢你!”况复生笑道。

    青青在况复生的怀里睡着了,经历了这一切,她真的累了。

    “咦,将臣呢?”求叔发现回来的人里没有将臣。

    “不知道啊。”况复生东张西望。

    马叮当自顾自地来到天台,点上一支烟,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

    这是她刚刚发现的,应该是将臣留给她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后会有期,叮当!

    字很漂亮,看的出来他写的很认真。

    “你也玩起了神秘?将臣。”马叮当望着漫天的繁星,吐了一口烟圈。

    米兰,斯卡拉广场,已经是黄昏时分,暑气渐渐散去,天空中仍然笼罩着一层薄雾。

    西方的天空是火一般的红,那是火烧云,在这个季节经常能见到。

    由于气候的不同,米兰的火烧云要比香港的漂亮,偶尔还会泛着蓝紫色的光芒。

    人们纷纷停驻脚步拍照留念,包括生活在米兰的本地人。

    况天佑和马小玲自然不会放过眼前的美景,毕竟是在度蜜月,对他们来说,蜜月只有一次,为了使自己的蜜月更加充实,他们用了几乎整整一天的时间在米兰的各个地方拍照,留下自己的足迹。

    马小玲偶尔会买上一两件化妆品,不过都由况天佑付帐。

    女人嘛,就是应该黏在老公身边,看到喜欢的东西就爱不释手,不给买的话转身就走的任性。

    “好漂亮啊!”马小玲看着照片,高兴地说到。

    照片里,马小玲身穿白色的超短裙,粉色的露肩上衣,摆着“v”字形的手势。

    她的身后是斯卡拉歌剧院,火烧云映红了她的半边脸,她微笑着,一脸的幸福。

    “当然了,我老婆人就是这么漂亮,拍出来的照片都这么好看。”况天佑搂住马小玲的纤腰。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了?”马小玲笑道。

    “也许是入乡随俗吧,听说意大利的男人都很风骚,很会说话。”

    “总感觉这样不太好,毕竟是公众场合!”马小玲的脸红了,不知道是被火烧云映红的,还是因为害羞而脸红。

    “知道吗?如果在香港,当街亲热的话,会被别人看成是有伤风化。可是在米兰,人们会对这个男人竖起大拇指哦。”况天佑道。

    “是吗?”马小玲看着况天佑,半信半疑。

    况天佑刚要亲马小玲,却被一位大叔打断。

    那是一个中年大叔,身上穿着保安服,应该是剧院的保安人员,最特别的就是他的两撇,哦不,是两大团胡须,几乎盖上他的嘴。

    他看着况天佑和马小玲,吹胡子瞪眼地唧唧歪歪说了一大通意大利语。

    马小玲看向况天佑,他对马小玲笑笑:“没事,他只是来提醒我们,歌剧会在七点准时开始,让我们不要迟到,因为剧院有规定,歌剧开始后就禁止入场了。”

    “哦。”

    况天佑用意大利语向他说了一声谢谢。

    大叔摇摇头,他打量了一下马小玲,然后点点头,一只手拍拍况天佑的肩膀,另一只手则对他伸出大拇指,挑了挑眉毛,然后转身离去。

    “还真是一个猥琐的大叔。”马小玲看着他离去的身影,嘟囔一句。

    “我早就告诉过你,意大利的男人很风骚。”况天佑心里很高兴,因为他的马小玲受到了刚才那个保安的赞赏。

    “所以你和他们学坏了。”

    “不过他们对老婆可是很好的。”

    “这一点可以学。”

    “好啦,我们得进去了,不然就晚了。”况天佑牵起马小玲的手,向剧院的门口走去。

    “其实我们应该去看电影的,没想到来看歌剧。”马小玲边打量着这座气势恢宏的剧院,边道。

    “是啊,如果是在美国,可以去看一场电影,还有去迪士尼乐园。不过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特色,既然来了意大利,我们就要看看它的歌剧,还有这座举世闻名的建筑。”

    况天佑和马小玲之所以会来看歌剧,是因为它有严格的规定,演出在傍晚开始,午夜前结束,任何人不能迟到,即使你是即将登台演出的演员。

    之所以这样规定,传说是斯卡拉歌剧院前身被毁疏于管理的原因,也难怪刚才的保安大叔会好心的催促他们进去。

第45章() 
斯卡拉歌剧院被称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几家豪华剧院之一,并不是因为它的外表,因为从外面看,正门上方的三角楣上有浮雕,下面的3个拱形门道为入口处,中间有阳台,显得很普通。

    但是内部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它分为三个部分,其中剧场池座容纳观众,乐池则是乐队或者交响乐团的地方,他们负责为歌剧配乐;另外就是舞台了,歌剧中所有的情感都将由演员传递出来。

    它们极为庞大,就池座而言,它可以容纳3600多名观众同时观看,并且一至四层都设有包厢,每个包厢都有六个座位,况天佑他们的座位在二层的一个正对着舞台的包厢里。

    在池座中心高18。8米的穹顶上面悬挂着一盏十分精致的大型水晶吊灯,它是由362个五颜六色的小灯组成,更显得大厅富丽堂皇。

    在入场前,况天佑他们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阿诺?”马小玲首先喊道。

    “啊,是你们。”阿诺回头向两人打招呼。

    “对啊,这么巧。”况天佑对阿诺没什么好感,只能干巴巴地回答,“你怎么在这里?”

    “剧院方面在歌剧哈姆雷特里加入了摇滚的曲风,所以作为摇滚乐队,我们被邀请来进行一段配乐。”阿诺解释说,“这都是我们乐队的成员,贝斯手瑞克,鼓手昂多,还有主唱吉姆斯。我嘛,就是吉他手。”

    那些人纷纷点头示意,马小玲也象征着笑了笑。

    那个黑人昂多惊于马小玲的美丽,竟然拿起她的手亲吻了一下。

    况天佑眼角一抽,心中大为不快,虽然他知道这是欧洲国家的一种礼仪。

    阿诺忙解释:“不好意思,昂多是个直爽的人。”

    “在莎士比亚的悲剧里加入摇滚,院长吃错药了吧。”为了转移况天佑的注意力,马小玲忙换个话题。

    但况天佑看到了那个昂多的眼睛,那里面不只有惊羡,还有贪婪。

    “也许是创新吧。”阿诺笑着摸摸后脑勺,“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大爱看古典戏剧,什么重口味的,三角恋的,他们都喜欢看这个,所以主办方也是想尽办法,希望加入流行元素,博取眼球吧。”

    “小玲,进去吧,快要开始了。”况天佑催促,他认为在这里对话完全是耽误时间。

    “好,阿诺,期待你们的表现。”马小玲挥手告别。

    阿诺也挥了挥手。

    看着他们离去,昂多露出狡黠的笑容,他想要追上去,被阿诺按住肩膀。

    他看着阿诺,阿诺摇摇头,流露出不容拒绝的眼神。

    昂多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暗骂一句:“shit!”

    况天佑和马小玲所在的包厢,里面都是清一色的白人,有穿着时髦的贵妇,也有西装革履的商人。

    “咚!”所有的灯光瞬间熄灭,剧场陷入一片黑暗。

    马小玲坐在况天佑旁边,她本就没打算要看这出戏,她听说过这是关于人性的黑暗与光明的戏剧。

    她对这种戏剧没有一点兴趣,想的是等到累了,可以在况天佑的怀里睡去。

    戏剧在一片掌声中开始,从第一幕到最后一幕,如行云流水般。

    有人对这个悲剧持平淡态度,有人则泪流满面,甚至有人能聊出后面的剧情是什么。

    况天佑听着周围的人小声谈论后面的剧情,无奈地笑了笑。

    他抱紧怀中的马小玲,正如她想的那样,在戏剧开始不久,她就躺在况天佑的怀中睡着了。

    戏剧唯一的看点就是结局的时候,哈姆雷特复仇时,crazysnake乐队劲爆的摇滚乐了。

    他们似乎点燃了全场沉闷的气氛,他们配合地很好,与剧情张弛有度,赢得了观众的掌声。

    这时,一个微小的变化引起了况天佑的注意,他吸了吸鼻子,问道一股血腥味。

    马小玲也被这血腥的味道惊醒,起身看向况天佑:“天佑,怎么回事?”

    所有人都闻不到这股血腥味,他们都等待着这部戏剧落幕。

    哈姆雷特最终饮下毒酒,剧情也被推向了高潮,乐队卖力地演奏,但况天佑和马小玲的注意力已经不在演出上。

    “啪嗒,啪嗒”

    水滴的声音传入况天佑的耳里。

    “天佑!”马小玲拉了拉况天佑的衣角,手指向舞台上一个常人注意不到的地方,只有僵尸,才能看见,并且看的清楚。

    舞台正中央的一小块地方红了,那是血的颜色,而且,不断地有血滴下来。

    正上方,是奢华的水晶吊灯,血腥味从那里逐渐蔓延开来。

    “小玲,你要控制自己!”况天佑似乎能感受到马小玲牙齿相互摩擦的声音。

    “我还能坚持!”马小玲极力控制着自己的血瘾,忽然脸色一变,“奇怪,这音乐声好像变了。”

    “有吗?”况天佑没有觉得音乐有什么异常。

    马小玲解释:“该有的高音没有上去,低音也杂乱无章,阿诺他们不会犯这种错误的。”

    “你知道这首曲子?”况天佑问。

    “我不知道,这是绝对音感。”马小玲笑了笑,“是姑婆告诉我的,没想到我从小唱歌五音不全,竟然会有绝对音感。”

    “还是第一次听你说。”况天佑扶着马小玲,他知道活人血对僵尸的诱惑丝毫不亚于毒品对一个正在戒毒的人的诱惑。

    况天佑看了看在乐池演奏的乐队,他们看起来很和谐,没有任何异常。

    鼓手昂多拼命地敲着架子鼓,藉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可是鲜血的诱惑实在太强了,他的手背上青筋暴突,指甲变得很长,这一切都被阿诺看在眼里。

    他一面弹着吉他,一面搜寻着血的来源,最终目光停在了吊灯上。

    阿诺的眼睛红光一闪,一个物体从吊灯上垂直掉下来。

    那是一个年轻女人,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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