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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文成公主-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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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彤抬脚迈步进了门,走到男子跟前施了个礼,“敢问恩公姓名,以后也好有机会报答。”

    男子犹豫了一下道:“弃宗弄。”

    至于这只是小事,不用她报答之类的用汉话说起太费劲,他就省下了。

    他的发音拗口,在李云彤听来,想当然的就认为他叫齐宗龙,她展颜一笑,“多谢齐公子相救,躲过此难,定当厚报。”

    外面已经传来了喧哗声,男子看了李云彤一眼,抬脚迈步走了出去,并把门关好。

第39章 局势() 
几个黑衣人从墙上翻进院里,搜索了其他的偏院没有收获,便往正房而来,刚走进这一进院落,就看见有个身高约摸八尺的男人站在一间屋前看着他们。

    那个时候七尺男儿都要被人夸耀一声好男儿,象弃宗弄这样高大魁梧的身体比较少见,几个黑衣人中最高的都足足比他矮了半头,被他这么一看,颇有压力。

    大概是弃宗弄魁梧的身形站在那儿颇有气势,几个黑衣人没有一上去就动刀动枪,而是采取了先礼后兵。

    弃宗弄心知他这院儿的大门从里锁着,没听叩门声,没见有人来禀告,显然这帮人是不请自入。

    未经允许擅闯民宅,肯定不是什么好鸟。

    至于刚才还有一个未经允许就进来的,因为好看的模样,又是弱质女流,就被他排除在外了。

    看见那六七个黑衣男人,弃宗弄没发火也没装怂,就站在门前,听那些人在他的院子里乱串搜索,然后跑到了他的面前。

    为首那人看了看弃宗弄的长相,就没用汉话,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

    见弃宗弄似乎没听懂,换了一种语言,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如此说了三四种,弃宗弄用生硬的汉话问:“你们,突厥人?”

    用汉话问,当然是为了屋里的李云彤可以听懂。

    他还记得之前小姑娘说起那帮追她的人时,眼睛中闪过的困惑和不解。

    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明明白白告诉了他,追她这些人的身份,她不知道。

    所以他就帮她搞明白。

    在屋里的李云彤听见外面的对话,十分诧异。

    黑衣人没有说汉话,她自是听不懂的,只知道从音节辨认对方似乎换了好几种胡语,令她诧异的是弃宗弄的问话。

    之前跟弃宗弄错身而过时,她诧异身材高挑的自己只能到他下巴;拿着放到桌上的书时,她诧异那个汉话说不流利的人,竟然能够看懂汉人的书;此刻,听见他在屋外的问话,她诧异对方竟然知道她想了解什么。

    由这句问话,她一下子明白了自己被掳的原因。

    由内宅祸及外院的事自古以来就不少,所以李道宗是一个认为儿女都不该养于妇人之手,免得见识浅薄的人,李道宗教儿子的时候不回避女儿,有时还会问上几句她们的见解,因此李云彤姐妹打小起受得教育就和哥哥差不多。

    加之李云彤打小就是个爱听成人说话的,又有江夏郡王府的贬斥起复,她的政治敏感性远比一般女子要强得多,从弃宗弄这一句问话中她就想到了,为何那些黑衣男人要劫持她。

    要说最不乐意见到唐蕃联姻的,就是周边那些藩国,要不然当初吐蕃第一次求婚,吐谷浑王也不会挑拨离间,而这一次,本来大唐都已经答应了吐蕃,天竺几个藩国听闻,就立马提出请婚搅局,也是意图搅乱这桩亲事。

    各藩国虽然都对大唐俯首称臣,但一方面,他们暗地里争斗不断,都想占据更大的地盘获取更多的资源,另一方面,他们也并不甘心就此臣服,所以一有机会,就反戈相向。

    大唐之所以会答应和吐蕃结亲,就是因为要对付薛延陀、西突厥以及和西突厥通婚后拒绝再向大唐进贡的焉耆等国,选择和仅次于大唐实力的吐蕃结亲,也是为了避免腹背受敌采取的怀柔政策。

    其他的藩国当然不愿意两强联手,挤占他们的资源。

    但要说最不希望这桩亲事成功的,还要属突厥人。

    在吐蕃之前,大唐边境最严重的祸患是突厥,因为突厥的进攻和骚扰,大唐曾经一度考虑迁都,立国之初,百废待兴,再加上突厥的强势,唐高祖甚至不得不向突厥称臣,直到唐太宗上位,采取了铁手腕,才全面扩张,四面出击,铁马金戈的赢得一场场胜利,而那些清除边患的战争里,首当其冲的就是突厥。

    当年东突厥的颉利可汗被唐军活捉到长安,其部众大多由投降的被俘突厥将领阿史那思摩统率,归顺了大唐,但仍有一些颉利可汗的死忠时不时搞点事,西突厥则一直贼心不死,借大唐征战东突厥之时休养生息,扩张自己的势力,咄陆可汗所率的部落日益强大,时不时就骚扰大唐的边界。

    虽然知道了黑衣人的身份,但李云彤仍搞不清不知道他们是东突厥的死忠,还是西突厥的探子。

第40章 大刀() 
李云彤在屋里想这些的时候,屋外那帮人看弃宗弄的眼神已经带出了些狠意。

    能够听懂突厥话,还偏生用不流利的汉话问他们,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弃宗弄这是在套他们的底细。

    平白无故的,谁会套别人的底细?这人分明是敌非友。

    打头的黑衣人做了个手势,六七个男人一起亮起兵器朝弃宗弄冲了过来。

    这男子虽然魁梧,要同时对付他们这几个却不可能,要不是为了速战速决,最多两个人就能解决了他。

    六七把兵器一亮,长刀耀眼,长剑刺目,明晃晃的扎人眼睛。

    弃宗弄皱了皱他那双浓黑的长眉。

    从这些人的反应来看,他明白对方这是想要他的命,对一个陌生人下这般狠手,无非是做贼心虚,不愿暴露行踪出一点差子。

    够狠的呀!

    几个黑衣人武艺看来虽然不弱,但弃宗弄还没有长枪高的时候就在习武,又是千军万马、腥风血雨中杀出来的,所以看到眼前这些练家子心中不一点也不慌张。

    最先一个人冲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侧身躲过了那一刀,右手朝那人的手腕儿一捏,那人手上的大刀就到了他的手上,然后他把大刀往第二个人的脖颈上一绕,那人就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喊全就送了命,扑通一声摔在地上,发出很大的声音。

    这声音惊动了屋里的李云彤,她连忙跑到门前,轻轻推开一条门缝往外看。

    之前江夏郡王府的人就是被这些人杀了,李云彤当然知道这些人的战斗力。

    但他们在弃宗弄的面前就像面菜切瓜一样,几个人围着他一个打,只见刀光剑影光芒闪烁,冷冷寒光,那几个突厥人刀来剑往,却一个也近不了他的身。

    倒是弃宗弄手中的大刀每每一扬,就总会有惨叫声起。

    地上先是有星星点点的猩红鲜血,跟着有人惨叫,接着时不时有断臂断腿落下。

    都不用看完,李云彤就知道那些人没有一个是外面那位齐公子的对手。

    实际上她也看不完,虽然会些花拳绣腿,李云彤可没跟人真刀真枪的厮杀过,更别说这样刀刀见血,招招要命的。

    那道门缝已经被她关上,扶着门,她面上变色,手脚冰凉发软,心里一阵阵恶心,干呕不止。

    虽然如此,她却不像先前那样害怕,或者说,如今她心头的这种害怕和先前的害怕截然不同。

    先前是畏惧恐惧绝望,如今却只是初次看到杀人见血的不适应。

    勉强像个软脚蟹似的,走到椅子前坐下,就猛然听到“砰”的一声响,门竟然被人从外面给撞开了。

    一个人影飞了进来,离她两步远落下,李云彤吓了一跳,仔细一瞧,那人脖子上血糊拉茬的连着半个头,俨然已经断了气。

    本来已经不吐了的李云彤再次狂吐起来。

    待弃宗弄解决了外面的人进来时,就看见李云彤脸色惨白的坐在椅上,半边身体都伏在桌上。

    本来围裹好的斗篷散开,露出一段细白柔嫩的脖颈,里面的衣裳是淡黄色的,领子上面还绣着淡粉色的花瓣,浅绿色的叶子,衬着她整个人就像一朵雪莲花似的晶莹美丽。

    汉人的姑娘就是不一样,连呕吐都娇美可爱。

    吐成这样,这小姑娘一看就吓得不轻。不过在弃宗弄看来,脚下躺着一具血肉横飞的尸体,李云彤竟然没被吓晕过去,已经算是颇有胆识。

    他看了眼地下的尸体,说了两个字:“换屋。”

    得,这位说话不利落,李云彤虽然有气无力,但还是点点头道:“嗯,这屋不能呆了,咱们换一间说话。那些人公子你都处置了,留活口没?”

    活口当然留了,为首的黑衣人已经被他卸了下巴,让随从带了下去,但弃宗弄既然没想让李云彤看见他的随从,自然也不想让她知道这个,他是打算审审突厥人为何要截这个小姑娘,可并不想让小姑娘知道他的身份,索性摇了摇头。

    看到李云彤摇摇坠坠的起身,没等她说话,弃宗弄已经伸出手:“我,扶,你。”

第41章 愣神() 
李云彤听了诧异地望着弃宗弄,却见这位老兄一副风光霁月,心怀坦荡的模样。

    得,敢情这位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男女授受不亲。

    也是,看他这长相就不像是中原人,不明白这些也不足为奇。

    “不用了,”李云彤用一只手撑住桌子,稳住自己的身体,屈膝向弃宗弄行了个礼,“齐公子,您的救命之恩小女子铭记在心,容后再报。”

    “不用。”

    弃宗弄生硬的回答令李云彤以为他生气了。她抬眼看看他的脸,一副神情如常并未恼怒的模样,显然这生硬只是因为他汉话说不好的缘故,这才舒了一口气。

    这大个子看上去笑眯眯挺和气的,没想到动起刀来跟杀神一般,她可不敢惹。

    或许是因为之前看弃宗弄和那些突厥人交手时招招狠辣,一出刀就是对着别人致命处的情形太血腥,面对他时,李云彤总是会不由自主的紧张。

    不过还好,此事一了,等到她禀告父亲重谢于他,他们应该没有机会再见面。

    一半因为腿软,一半因为紧张,从这个偏书房到正厅,距离虽然不长,李云彤走的时间却不短。

    她走的慢,作为主人的弃宗弄当然也不可能走快,如果不是庭院里还有血腥气,两个人看起来倒像是在闲庭信步。

    到正厅坐下,李云彤才想起除了屋里头的那个,走这一路竟然没看见那帮黑衣人的尸首,难不成竟然让他们跑了?

    也难怪,毕竟那些人的武艺高超,他又是以一敌七,能够打败他们已经很厉害了。

    怪不得之前问有没有留活口,他会摇头呢。

    只是那帮子人跑了却有些令人担忧,万一自己出去再被他们围堵怎么办?原想着借一件男装,就不用劳烦这个人送自己回去,眼下,却只能重新打算。

    到了正厅,她向弃宗弄行礼道:“贼人跑了,恐怕还得有劳齐公子送小女子回去,免得他们再次劫掠,我家住在北边宫城的洛阳道”

    虽然来长安城没有多久,弃宗弄还是知道宫城住着的都是皇亲国戚,非一般的达官贵人可比,原以为这小姑娘穿着比较精致,家里应该非富即贵,没想到,竟然是皇室中人。

    不会是位公主吧?

    不知道她认不认识自己要娶的那位?

    如果自己要娶的那位,就像眼前这小姑娘似的,水灵灵娇滴滴,穿那么厚腰身都纤细的仿佛一折就要断,恐怕经不起自己的两下子揉搓。

    高原上风大雪大,这模样的小姑娘能挺过去吗?

    弃宗弄有点犯愁。

    见弃宗弄没有回答,反倒怔怔地看着自己,李云彤羞恼地瞪了他一眼。

    哪有男人会这样盯着女子看的?虽然这人的眼神里并无猥琐之意,可这样一直看着自己不说话是什么意思嘛?

    她叫道:“齐公子,齐公子”同时伸手在弃宗弄的眼前晃了晃。

    看着自己眼前晃过的那只白嫩嫩如同出生小羊羔毛般细软的手嗯,虽然没摸,但看着就很细软。

    弃宗弄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我,不方便,你自己,回去,行吗?”

    对方已经这么说,不行也得行了,李云彤犹豫地点点头:“这样,还望公子借我一套男装,出去行走也方便些,待我回去后,就请家人一起来谢谢公子的大恩。”

    她看着弃宗弄,小声说:“公子这里有没有小一点的男装,我能穿下的?”

    随从里倒是有身高和这位姑娘差不多的,但让她穿其他男子的衣服,总感觉不得劲儿,自己还有两身新的,剪短点就是了。

    弃宗弄点了点头。

第42章 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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