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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我有特殊的种植技巧-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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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春澜一家人跪在下面,脑袋晕晕乎乎地听着。杜春澜也听不懂圣旨说的啥意思,总之就是一连串好词儿,然后表彰她献上珍珠米有功,赐下一大堆金银珠宝布匹,并杜家村周边八百里良田,还封了她一个福安县主的尊号。

    钱财、天地、尊号,这一下子都有了。

    曹元安宣读完圣旨后,杜春澜拜谢,恭敬地将圣旨接过来,拿到祠堂中供起来。

第112章 信使() 
宣完旨,曹元安并未立即离开,他这次来,除了宣旨外,还带着另一重任务,替皇帝好好查看一番珍珠米的情况。

    所以在孙氏带着忐忑的心情留饭时,他笑眯眯地应了下来。

    “不知小公子可否带咱家四处走走?”曹元安对杜金桐道。

    杜金桐不卑不亢做了个请的手势,“公公请随我来。”

    出了门,走在繁花盛开的小道上,曹元安一阵感慨,“咱家以前也是出身乡里,这乡下的花花草草啊,看着就是格外鲜活”

    如今已是深秋,这也就是在杜家村,草木沐浴在灵气中才长得格外滋润,别的地方草木都一副萧索之相。

    一只油光毛亮尾羽格外鲜艳的大公鸡慢悠悠走过来,不时低头在草丛间啄一下,经过曹元安身边时,大公鸡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竟搞了个突然袭击,淬不及防朝他啄了一下。

    “哎哟!”曹元安吓了一跳,躲到杜金桐身后。

    大公鸡咯咯叫着昂首挺胸地走了。

    “公公您没事吧?”

    曹元安有些讪讪,“没事没事。”就是有事也不能说啊,活到老竟被一只鸡给吓到,说出来很有面子么?

    想当年,他家的鸡可是看见他就跑的,都怕被他捉去抹了脖子,现在可倒好,反过来被鸡给欺负了。

    杜金桐怕他心里怪罪大公鸡,解释道:“公公,它平时从来不伤人的,估计是见您眼生,所以过来跟您打个招呼。”

    “无妨,咱家就稀罕这股活泼劲儿。”

    在宫里,连鸟儿都是被驯服好的,看着漂亮,实则没多少灵气,野性都没了,还哪儿来的灵气?不过这里的一切,无论人也好、牲畜也好,抑或那些花草树木,都是活的。

    看着就叫人心里舒坦。

    果然还是这乡下好啊,曹元安一阵感叹,心里追忆了一番往日的似水年华,不过感叹过了也就罢了,真让他抛下奋斗至今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他是万万舍不得的。

    既舍不得,眼前的景便看一眼少一眼,所以他的兴致格外高涨,啥啥都要问一句,可苦了杜金桐这个导游。

    一圈逛下来,曹元安是意犹未尽,甚至生出出宫后便到此来荣养的念头。

    旋即这念头又被他迅速掐灭,他还年轻着呢,还等着接干爹的班当上内侍大总管,怎么能现在就有养老的念头?

    不妥,实在太不妥了!果然安逸的环境容易让人生出懈怠之心,他得赶紧回到宫里,那个让他时刻保持忧患意识的地方。

    “小公子,咱们这就回去吧。”

    回了杜家,早有一桌丰盛无比的菜肴等着他,曹元安坐于上首,杜春澜几人依次坐下。

    见丫丫睁着一双乌溜溜水灵灵的大眼睛,巴巴地看着面前的菜肴,曹元安乐了,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排骨。

    一咬,排骨肉香酥软烂,很轻易就和骨头分离开,肉中沁着一股清香的茶味,滋味绝佳!

    他眼睛就是一亮,倒不是为这道菜,而是菜中的那股茶味,绿茶香排骨他以往也吃过,茶味还没有这般清灵甘甜的。

    干爹最是喜欢品茶,若是能带回去给他老人家尝尝,他这个干儿子的地位想必能更上一筹。要知道,干爹可不止他一个干儿子呢。

    曹元安提了一句:“这茶香排骨里用的是什么茶?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杜春澜含笑道:“是从山间峭壁上采来的野茶,公公若喜欢,到时带些走。”

    一顿饭吃完,宾主尽欢,曹元安适时提出告辞,离开时带上了不少土特产,马上都快挂不下了。

    杜春澜明显看见,曹元安上马时马儿往下矮了几分。

    曹元安在时村人虽然好奇,但出于对宫中人的敬畏,他们并不敢光明正大地跑来围观,但等他走了,整个杜家村立刻就炸开了!

    他们村子里竟然出了个县主!这是何等荣耀!

    这消息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遍整个武进县,魏景湛、王妤等得了消息都来恭贺她。

    以往还说杜春澜配不上武进县首富家公子的话,这会儿提都没人提了,反倒对魏家是一阵羡慕嫉妒恨,说他家运道好,竟得了个县主儿媳。周边村子的人都跑来杜家村,想瞻仰一下圣上封的县主长啥样,沾沾天价的贵气!

    杜春澜开的两间铺子生意都更上一层楼。

    外界因为县主一事掀起了偌大的波澜,杜春澜本人却是该干嘛干嘛,还跟以前一样,完全没受到什么影响。

    在她看来,被封为县主最大的好处就是得了那八百亩封地。

    虽然这波赏赐皇帝很不走心,直接将杜家村周围八百亩地赐给她了,也不管好的坏的,不过这正合她心意。

    土地贫瘠没关系,她有异能,荒地也能高产,关键是离得近啊,一想到周围八百亩里全都成了她的,她成了这一片名副其实的大地主,她就乐得恨不能打滚。

    地主婆的愿望总算是初步达成了。

    杜春澜正在她的领地上巡视着,规划着以后该如何合理利用这一片广袤的土地,突然感觉空间里出现一阵波动,她心神遁入空间内,就看见一道白影从高高的树上坠下。

    她心念一动,一道无形的屏障将那道白影托住,她这才看清,那是一只毛绒绒湿哒哒的雪白团子。

    她的精神力体飘过去,将毛团子托在手中,这是之前她带进来的那颗蛋孵化出来的?

    杜春澜辨认了下,发现它有点像是鹰的幼崽,却又不完全是。

    小毛团刚出生,身上还沾着一些粘腻的蛋液,杜春澜给它清理了一番,又喂了它一点灵气。

    十天半个月过去,小毛团在空间里发育迅速,已经长到巴掌大,杜春澜便将它带了出来。

    空间里虽然灵气浓郁,但地方到底不大,已经不够毛团子折腾了,不如任它在外面广阔的天地间驰骋。

    杜春澜将它带出来,但也没像养家禽宠物那般时刻照顾,三餐什么的都是不存在的,每天只提供一顿灵气,吃食得靠它自己解决。

    如此,它才能成长得更加迅速剽悍。

    “阿澜,我爹的调令来了,迁为常州刺史,过不久我就要跟着他到任上去了。”王妤来向杜春澜告别。

    她下巴磕在软枕上,表情有些失落。

    “你爹升官了你还不开心?”杜春澜将剥好的一盘松仁往她面前推了推。

    “没良心的,我爹升官我当然高兴,只是一想到马上就要离开你,我就提不起兴致。”

    杜春澜搓了搓手臂,抖了个激灵,“可别,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看你不是舍不得我,是舍不得我做的好吃的吧?”她斜了她一眼。

    王妤当即扑上去掐她,两人在炕上闹成一团。

    “行了,常州府离着武进县也不远,坐马车的话两天功夫就到了,以后我得空了就去看你。而且,我们可以彼此通信啊。”

    就在这时,窗外哗啦飞进来一只雪白的大鸟,停在窗台上,嘴里衔着一条犹自扭曲动个不停的黑蛇。

    王妤哪里这么近距离接触过蛇?当场吓得花容失色,尖叫连连,慌忙躲到杜春澜身后,死死抓住她的胳膊,“阿澜!蛇!”

    “别怕别怕,不就是一条小虫子吗?看把你吓得。”杜春澜徒手将蛇取下来拿在手里。

    那蛇还是活的,一离了雪团的嘴,便缠上她的手臂,饶了好几圈。

    然而七寸被她死死掐住,它便是再厉害也对她造不成什么伤害。

    “你睁开眼睛看看,它已经被我抓住了,咬不了你的。”

    杜春澜这样一说,王妤更怕了。

    她对于蛇的惧怕是来自骨子里的,别说这样一条活的,就是死蛇,她也吓得够呛,一看见那玩意儿就不舒服,感觉它下一刻就会从脚底下缠上来似的。

    她抖了抖,离得杜春澜老远,带着哭腔道:“阿澜,你快把它弄走。”

    “好吧。”杜春澜将蛇拿进厨房关进翁中,想着等中午拿来做一道蛇羹。

    天气凉了,该吃蛇羹了。香喷喷,热腾腾不行,不能再想下去了。

    “阿澜,你胆子真大。”王妤犹自心有余悸。蛇那种东西她看一眼都心里哆嗦,她却敢拿在手里,想想就头皮发麻。

    “那当然,我可是女汉纸。”

    “女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我自己夸自己呢。来,介绍雪团给你认识下。”杜春澜摸着窗台上已经有一尺来高的雪雕道。

    “长得真威风。”王妤看着它一身雪白的毛羽,手蠢蠢欲动,想摸一下,结果被它那凌厉如闪电般的眼睛一扫,就怂了。

    “别怕,雪团就是看着凶,实际上很温柔的。”杜春澜警告地看了眼雪团,将王妤的手拿过来覆在它背上,一顺到底。

    雪团低着脑袋,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咕咕声,有些委屈的样子。

    杜春澜给它喂了一缕灵气,雪团立刻就不委屈了,还讨好地在王妤的手下蹭了蹭。

    “记住她的样子。”杜春澜嘱咐。

    王妤讶然,杜春澜解释:“雪团飞得很快,我让它记住你,以后就让它给咱俩传信,在县城和府城之间不要一个时辰它就能飞一个来回。”

    “这么快?”

    “嗯哼。”

    王妤随王师中前往常州府这天,杜春澜让雪团跟着他们一家飞了一趟,让它记住她的位置,以后好给她们当信使。

    此外,她还将温娘派了出去,让她在常州府开一家御香坊分店。

    一来扩大生意,二来可以就近照应一下王妤,继续给她提供制香的材料,她制得的香也可以放在里面出售。

    这事杜春澜在信里提了,王妤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很是承她的情。

第113章 归来() 
京城,西市。

    这里聚集着来自西域各国及海外诸岛的商人,香料、宝石、金银物器等各种充满异域风情的货物随处可见,甚至还有贩卖奴隶的,新罗婢、昆仑奴购买来自异域的奴隶已经成了京城贵族的一种风尚。

    大街上,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操着不甚流利的大周官话在高声叫卖着,行人摩肩接踵、挨山塞海,一眼望去,尽是人头,热闹程度叫人咋舌。

    正街右边一条巷子里,一家不甚起眼的铺子前站着一个皮肤异常白皙胡子拉碴身材高大的异国男子,看不出年纪,一头长发编成许多条小辫垂在肩上,上面坠着各种宝石。

    他手里举着一个灰扑扑石头样的东西,试图向行人兜售,可惜他的大周官话明显不过关,只会说寥寥几个词,“土、豆子好吃!不贵”

    “这土疙瘩还能吃?得了吧!”一个被拉住的行人将袖子从男子手里扯出来,头也不回走了。

    记不清这是多少次被拒绝了。

    男子失望不已,回身坐在铺子前的台阶上,垂头丧气,手里拿着土疙瘩有一下没一下抛着,蓦地,他一个没接稳,土疙瘩从他手里掉了下去,滚了几圈,停在一个人的脚边。

    一双白皙修长的手将土疙瘩捡起来。

    男子顺着望过去,看见了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

    “阿姐,快来,汤已经煮开了,正在咕咚咕咚冒泡哩!”堂屋里,丫丫冲杜春澜喊道。

    “好,我就来!”杜春澜将一个收拾好的包裹交给雪团,喂了它一缕灵气,“去吧。”

    雪团早已不是原先毛绒绒的团子模样,虽然才不过两个月大,但身形已抵得上成年雪雕,翅膀完全展开,足有五尺(一米五左右)来宽,日行千里完全不是问题。

    杜春澜给它的包裹里装着一件冬天穿的厚衣裳,两双靴子,并一些吃的,东西并不多,加起来约莫三斤重,雪团完全拿得动。

    她站在窗前,看着它的身影很快化为一个黑点,直至彻底消失看不见。

    包裹里的东西是给萧磐准备的,但她并不确定雪团能否找到他。虽然她将他的画像给雪团看过,也给它闻过沾有他气息的物件,但它到底没见过活人,找起来不是一般的困难。

    虽然雪雕的视力不是一般的变态,但要在大周这么大的地界找到一个人,难度指数直逼五颗星。

    她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罢了,她叮嘱过雪团,若在过年之前还没找到,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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