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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天下第一蠢徒-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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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大熊尸体差点砸到十一身上。

    贾千金看大蛇。

    大蛇嘶嘶嘶:“赏你们的!毛太多,俺不吃。”

    精神体忽然叫道:“快!剖开那只熊的肚子钻进去。”

    十一:为什么?

    精神体不想放过这个机会,他已经把这具身体当自己的看,当然要时刻不忘提高这具身体的身体素质,哪怕这熊兽的血很鸡肋。

    “快!别浪费时间!有好处!大大的!”

    十一不是特别相信随身老爷爷。

    看十一犹豫,精神体气得大骂:“你还想不想变强?一天到晚这么犹犹豫豫,连炼体第一步都不敢进行,如今让你泡个熊血你也害怕,你说你还有什么前进可能!难道你以后就指望两样法器保护你一辈子吗!”

    精神体越骂越难听,越骂越激动。

    十一不是不想变强,他只是觉得随身老爷爷不安好心。

    精神体看怎么都说不动他,只好坦白地吼:“是!我是在打你身体的主意。可就因为这样我才会想要培养这具身体,你以为我是在为你着想吗?啊呸!爷是在为自己以后的身体着想!”

    十一挑眉,早这么说不就行了。当即上前,用匕首去剖熊兽的肚子。

    由于大蛇已经挑出一个口子,十一把匕首插/进去,没怎么费劲就把熊肚子剖开。

    贾千金凑过来问:“蠢蠢,你是要熊皮,还是饿了?”

    精神体:“把衣服脱了,全脱!进去后服下一粒上清丹,要整一粒。放心,有我在,你死不了。”

    十一对贾千金露出一个难以言说的表情,脱掉小棉袄,再脱掉开裆的小棉裤和神行靴,最后一狠心把亵衣也脱了,冻得一个哆嗦,赶忙拉开大熊的肚皮,矮身,硬把自己塞了进去。

    贾千金抱住十一的衣裤,懵了:“蠢蠢?”

    大蛇嘶嘶:“这人类小崽挺聪明嘛,他是走炼体一路吗?这只熊虽然不咋的,但好歹也是妖兽,他一个普通人,刚死的一级妖兽的血正好适合他。”

    屁的适合,妖兽血是随便泡的吗?如果功法不适合,这小子等着爆体吧!何况那熊血里还掺了蛇爷爷的毒,嘶嘶嘶!俺知道,但俺就是不说,俺就看着你小子死!

    贾千金听大蛇这样说,略略放心,原来蠢蠢是在利用大熊的血在锻炼身体。

    贾千金嘱咐大蛇和他一起为蠢蠢护法,等待途中闲着没事就和大蛇闲聊起来。

    十一这边进入大熊腹部后,按照精神体要求把自己缩成了胎儿状,同时把握在手心中的上清丹吞下。

    一开始没什么太大感觉,顶多觉得皮肤在接触到熊血后有点刺痛,似乎熊血在腐蚀他的皮肤一般。

    等服下上清丹不久,十一身体猛地一颤,血从他的七窍流出。

    他感觉自己要炸开了。

    精神体到此时才开口道:“还记得炼体术第一篇吗?赶紧运行口诀,把熊血的能量融进身体,只有这样才能抵消上清丹的威力,并取得好处。”

    “富、炼?”十一忍着痛苦逼出两个字。他知道自己还是上当了,这精神体大概是看他迟迟不肯修习炼体术,就干脆逼他练。

    精神体用一种你赚大了口气道:“当然。赶紧赶紧,把玉珏贴到你的丹田处,我会消耗修为帮你进行第一次功法运行。炼体术和其他修炼法不同,其他修炼法只是让灵气走经脉,炼体术则是锻炼全身,也就是俗话说的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我们还得加上血肉。

    秘诀就在于运气的同时,吸纳其他能量来锻炼皮肉筋骨血,这时一个对抗的过程。你可以想象为自己是一块凡铁,灵气是火,功法是锤,其他能量就是要融入你这块凡铁中的材料。”

    不用想象,十一觉得自己整个身体都在燃烧并被锤炼中,丹田处紧贴的玉珏传出一股气流引导着熊血中蕴含的能量进入体内,这股能量与上清丹的能量相撞,再融合,再一点一点被融合到身体各处。

    十一有一种自己被融化了,加入了某些物质,然后融合到一起变成新的他的感觉,但这还不是结束。

    玉珏中传出的气流开始带着他强行运行功法,精神体的声音也变得极为认真和严肃:“炼体术有各种各样,外面流传的炼体术大多都是由外而内,或者由内而外,我们的炼体术则需要同时把内外一起练起来,且先从最重要的心脏和大脑开始。这就造成修习此炼体术前期比较慢比较困难,且效果不明显,为此能坚持下来的人极少。可是如果能坚持下来,哪怕只是完成第一阶段,就有一个绝大好处,那就是不管你的身体受到怎样的伤害,只要大脑和心脏有一处没有损坏,你就不会真正死亡,这一点越到后面越强。所以也有人称我们的炼体术为不死术。”

    十一发出惨叫。他的身体似着火了!浑身都似在被炙烤中!尤其是他的心脏和大脑!

    精神体发出嘲笑声,“喂,有这么痛苦吗?我可是带着你一起咦?怎么回事?为什么你的血液在沸腾?”

    十一痛苦到极点,他不停地想要摆脱这种痛苦,他受过熬刑训练,对于摆脱痛苦有自己的一套,可是这次的痛苦似乎波及到灵魂,他忍无可忍。

    随着一次猛烈抽搐,十一彻底昏厥,灵魂飘飘然然,似乎升向了天空,又似乎在不停坠落。

    外面,精神体大急又大喜,就在刚刚刹那间,他察觉这具身体的灵魂似乎消失了般。

    几乎没有怎么犹豫,精神体从玉珏里出来一头钻进这具身体。

    一进来,精神体就感觉到十一刚才感觉到的痛苦,不过他能忍受这种痛苦,同时他也明白了这次炼体为什么会出问题,因为熊血被污染了!

    精神体想到刚才看到大蛇咬住大熊鼻尖的一幕,只是据他所知金线蟒并无毒,没想到这金线蟒却与众不同,不知道是它的血脉另外参杂了某种有毒蛇,还是它本身的变异。

    如果这是一条变异的带毒的金线蟒啧!精神体越发为十一,不对,是为自己感到难过,他明明可以得到它,却只差了一点让这条变异金线蟒落到了其他人手里。

    精神体有很多方法可以去除熊血中的毒素,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没有任何材料和药物的情况下,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毒血侵入他全身。

    怎么办?好不容易得到的身体难道就这么看着它毁掉吗?

    这可是能绝缘秽神之秽气的避秽之体。只冲着这一点,怎么也不能放弃啊!

    精神体皱起眉头,他想来想去竟然只有一个办法。

    可是他曾经炼体并没有走那条路,如果他选择了那条路,就表示他以前的炼体经验将全部不能用,他以前收集到的那些材料用是能用,就是不知道效果如何。

    精神体有一点点后悔了,也许他不该不不不,这是最好的机会,而且错有错招,你看,那小孩原本的灵魂不就因为承受不住痛苦而崩溃了吗?而且秽神还不在他身边,这简直是最好的机会!

    不管了,拼了!有时候机会只有一次,与其放过后悔终生,还不如先尝试了再说。

    穷炼法,吸秽反哺,成就魔神之路。如尔未到绝望之境,勿学此术。

    他现在虽然没到绝望之境,但在不想毁掉这具身体的情况下,也只有这条路可走。

    精神体开始默默改运行穷炼法,把熊血中的毒素当作养分吸纳入身体。吸秽,也就是利用世间所有负面能量来进行修炼。

    他没练过此术,但里面内容作为参考他早就倒背如流。

第32章() 
再说十一,在他抛弃了让他感到莫大痛苦的身体后,他就飘了起来。

    也许是上升,也许是下沉,他无从分辨。

    周围到处都是黑暗,偶尔能看到一些极为炫目的光芒。

    有点像他当初在那个虫洞中身体崩溃后精神意识看到的残留影像。

    砰,他碰到了一张巨大的丝网。

    十一伸手在网上按了按,没有蛛网的粘性,也不像渔网那么粗糙,编网的丝看不出是什么材质,只感觉柔软又光滑,似乎还带了一点点温度。

    这种材质看起来似乎有点眼熟?

    十一低头看肚脐,啊,这不是他肚子里每天都能扯出来不少的己丝吗?

    十一站起来在丝网上走来走去,奇怪,看起来柔软的丝网,他却能走得极稳。他还跳了跳,试了试弹性。

    弹性非常好,他一蹦可以反弹出老高,不错,以后可以用己丝编一张大网出来,专门用来当蹦蹦床也挺好。

    爽够了,十一坐下,他的身体仍旧是小孩的身体。

    躺下,四肢张开,仰头望天,他在想这是哪里。

    过去的记忆变得非常清晰,甚至连许多以为已经遗忘的事情都能清晰想起,用一句文艺的话来说,就是好像昨天才发生过一样。

    十一不太喜欢回顾人生,他觉得这样做不太符合他的精神健康。

    做卧底是件很伤人品的事情,还要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长时间并反复做卧底的人很少,一般完成一个重大任务不管是为了保护自己还是调剂心理状态,都会转职,而他从警校毕业后就在做卧底,一直到他进入虫洞为止,他完成过大大小小共计九次卧底任务。

    而他一个正直好男儿为什么会走上卧底这条不归路?还不都是因为他在警校期间恶迹斑斑啊呸!是他经常深入群众,无论相貌还是气质都深受广大人民影响,往人群里一钻都没人能找出他,换件衣服换个发型那就是妥妥的小流氓,还是一看就特讲义气的那种。

    记得他的老上司曾经评价他,说他长了一张黑道大哥忠心狗腿的脸,气质更像是从古惑仔培训班毕业的,不去卧底简直对不起人民的培养。

    对此他的回答是把自己穿了一个月的臭袜子裹了一条小咸鱼悄悄塞在了他老上司的电脑椅的海绵里。

    据说他老上司的办公室整整臭了一个夏天,不管怎么消毒去味都没用,后来让人把那把破电脑椅给换了才脱离臭源。

    说起来那么多次卧底任务,他最感到理亏的就是最后一次,讲真,那位老大对他真不错,如果不是其独生女儿太小,恐怕早就收了他当女婿。被他出卖被国际刑警围在海上时,竟然宁可放弃自己的逃生机会只求让警察先把他用直升机送去医院,因为他帮那人挡了一枪,正好打在靠近心脏的位置。而那时那人明明可以逃掉,后来那人还是从押送途中逃掉了就是。

    而他之所以会暴露卧底身分,也是因为对方在医院和临时监牢都找不到他,就下了死力气并发下巨额悬赏到处寻找他,最后找出了一个卧底警察。

    他还记得那人站在警察局外看他的眼神,他都吓傻了好吗!

    那时他都顾不得去想那人胆子大到什么程度,竟然敢偷渡回来,还跑到警察局门口。他只想到:完了,死定了!

    然后他因为恐惧家人被伤害,也害怕被那人抓到,就去报名参加了志愿者,还特地在出发当天发电邮告诉对方这件事,就是希望能借此打消那人的怒意。

    他不知道那人看到邮件会不会打消对他的仇恨,他希望如此,但如果实在不行,那也没办法了。

    他虽然恐惧那人对他家人出手,但他心里其实很清楚,那人不会那么做,那人够狠够阴够毒辣,但从不会波及到敌人的家人身上,这也算那人的唯一可取之处?

    好吧,那人可取的地方很多,否则他也不会老是觉得对不起对方。而国家会盯住那人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其收买了太多官员进行走私和其太过嚣张的军火生意,并怀疑他是多国间谍。他的任务之一就是找出那些受贿官员的名单和受贿证据,以及查出他们有无泄露国家机密牟利。

    后来他千方百计取得那人信任,成为对方亲信之一,才知道对方根本不是什么多国间谍,他只是喜欢赚钱而已,而且没品的哪家都要咬一口。

    十一笑了。他真心不讨厌那个人,而他会对阿蒙那么信任,现在想想大概就因为阿蒙和那人长得有点像?如果阿蒙脸上的疤痕全部去掉的话,也许更像?

    那两人看人的眼神有时也很像。冷漠,疏离,无所谓。

    甚至气味都有一点类似。那人别看很男人,可非常臭美,平时在家都会往自己身上喷洒一点香水,淡淡的,就像森林的味道。而阿蒙身上也有一股木头的清香味。

    想到阿蒙就想到了随身老爷爷,想到随身老爷爷也就想起了

    十一唰地坐起身,他这是痛到死了吗?

    不行,他得回去,他还有任务没完成呢!

    刚想到这里,他身下的丝网忽然用力弹起。

    十一整个小身子都被高高抛起,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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