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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骁雄-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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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饮不尽杯中酒,斩不完仇人头。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五代十国之时,群雄四起,战乱不断,内忧外患,野心肆虐,华夏危若累卵。血与火,荣耀与野心,奸诈与苟且,热血与阴谋,忠诚与背叛……箭在飞,刀光如电,将军百战几人还?杀意浓,孤军浴血,多少真实湮灭于谎言中?悲惨的年代,悲壮的时代。李风云,升斗小民耳,江湖义气,儿女情长,看惯了盛衰起伏,历尽了荣枯兴亡。华夏何处去,他迷茫、思索、仰天长啸……问世间,几许枭雄;叹河山,铁蹄踏破。十年风雨弹指间,江山依旧,不见当年烽烟。曾经多少豪杰,气吞万里如虎;日暮残阳,只余夕照映冢孤。故事从一座荒僻、野蛮的小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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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俺曾见,金陵玉树莺声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过风流觉,把五十年兴亡看饱。

    那乌衣巷,不姓王;

    莫愁湖,鬼夜哭;

    凤凰台,栖枭鸟!

    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

    不信这舆图换稿,诌一套“哀江南”,放悲声唱到老。(注1)

    后唐清泰三年(注2),闰十一月二十六日,塞外凛冽的北风席卷中原,洛阳城中火光冲天,五万契丹铁骑簇拥着河东节度使石敬瑭(注3)越过了千年古都厚重的城墙,嚎叫着扑向洛阳城中。

    鲜血从密布着的大唐士卒、百姓的尸体下缓缓流出,如一道道溪水,在坑洼处汇积起来,混和着飘落的尘烬,冻成一大片一大片鳞皮般诡异的红色冰面,在熊熊的火光中,散发出妖艳的寒光。

    女人的尖叫、孩童的哭嚎、将死者的咒骂充斥在洛阳城中街头巷尾的空中,那漫天的余烬,更像是一团团集聚无数怨魂的死气,令人窒息。

    “轰隆隆”,昔日巍峨的玄武楼终于经受不住火蛇的舔噬,垮塌下来,腾起蘑菇般一大团尘埃,遮天蔽地,埋葬了后唐最后一个皇帝李从珂(注4),也埋葬了这位末世皇帝癫疯尖利的狂笑。漫天的尘烟犹如一只巨大的鬼魂,冲天而起,游荡在古都的上空。

    玄武楼边的高台之上,一员武将手扶厚重的刀柄,猩红的披风被北风吹得“呼呼”作响。

    望着玄武楼的废墟,望着映红天空的满城烟火,那武将的脸色阴晴变幻,在熊熊火光映照下明灭不定,几许寒芒在深邃的眼眸中时展时缩。

    抖了抖堆积在铠甲上的灰烬,那武将心中一阵孤寂,隐隐中那丝悔意,那种如影附形的负疚与屈辱却总是难以挣脱,沉重的铠甲如同枷锁般,锁得他透不过气来。

    那武将猛地拔出宝刀,虚劈向烟雾弥漫的苍穹,大声吼道:

    “老子赢了,哪还有什么对不对错不错?青史怎么写,还不是由我石敬瑭说了算?”

    注1:取自孔尚任《桃花扇》的《哀江南》。

    注2:后唐清泰三年,即公元936年。

    注3:石敬瑭,后晋的开国皇帝,后唐明宗李嗣源的女婿,借契丹兵打败了后唐末帝李从珂,后向契丹称臣,接受契丹的册封,并将燕云十六州割让给契丹,认年纪比他小的契丹皇帝耶律德光为父。(卖国求荣和认贼作父这两个词好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点都不冤枉他。)

    注4:李从珂,后唐末帝,唐明宗皇帝李嗣源的养子,凤翔兵变从李嗣源的儿子李从厚手中夺得皇位。

第2章 倒也,倒也!() 
清平镇是太恒山中一座平常的小镇,在太恒山中,这样的小镇有不少,所有的小镇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穷。

    因为穷,北边的契丹人不愿意跋山涉水来这里打谷草;也因为穷,中原的朝廷派来的县令总是哭丧着脸。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这里的山民太凶悍,为了一文钱,他们可以跟任何人动刀子。在这种环境下,无论是抢劫还是收税都变成一件很头疼得事,所以,这里知县衙门除了围墙完整一些,里面房屋的破落程度并不亚于围墙外的破房。在这里,官府只是摆设。

    清平镇上有句话:“天大地大拳头最大。”拳头就是道理,谁的拳头硬,谁便有道理。这也难怪,清平镇上不是逃犯,便是山匪,好人不会来这里,来这里的没有好人。

    李风云不是好人,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

    在清平镇,“好人”是句骂人的话,含义非常丰富:没用、孬种、白痴、软蛋、脑袋被驴踢了……具体什么意思,要由语境而定。

    所以,在清平镇,如果被人称为“好人”,千万别高兴,这意味着将会有很糟糕的事情会发生,清平镇外的山沟里,经常会看到被野狼啃得七零八落的残碎尸体,那就是做“好人”的下场。

    所以,李风云认为自个儿绝对绝对不是个好人,而此刻在他前面,却有一个自称是好人的人正牵着马不怀好意地直朝他走来。

    “干什么?”李风云恶狠狠道,摆出一副他认为最能唬得住人的架势,紧盯着来者。

    “小兄弟,”莫轻言也用他认为最和蔼的笑容说道,“莫紧张,我不是坏人。”

    李风云轻吁了口气,紧握柴刀的手松了松,既然不是坏人,那自然是好人,李风云很奇怪,在清平镇居然还有人自认为是好人的,活得不耐烦了么?不过这人的模样,长得实在让人有些不太放心,不笑还能看看,笑起来更加惨不忍睹,让人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我是京城大理寺(注1)的捕快,这次专门来此地捉拿朝廷要犯!”莫轻言拔了拔胸脯,从怀中掏出一张告示,指着告示中的画像问道,“这个人你见过么?如果你能提供这人准确的消息,有五百文钱的赏钱,个个都是实打实的肉好,绝对不是那些劣质的小钱和铁钱!当然,要抓到才行!”

    “这么贵呀!”李风云心中一阵火热,五百枚肉好呀,在清平镇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他砍一天的柴火,也只能挣到二三十文铁钱,换成肉好,最多也只有四五枚,五百枚肉,够他干上四个月的。

    有了这笔钱,他就可以买一把精良的斧头,再不用腰间这把怎么磨都磨不锋利的破烂柴刀砍柴,有了好的斧头,以后就可以挣更多钱,就能娶上赵四家的二妞,那姑娘,身子壮,胸******大,奶水足好生养。

    想到这里,李风云气息有些粗,但看看莫轻言,李风云心中的火熄灭了,这家伙,身子比豆芽菜强不了多少,还居然跑到清平镇来抓要犯,不知道清平镇就是个贼窝么?

    这家伙,能在清平镇活三天,就算老天爷不开眼了。

    李风云仔细看了看告示中的画像,这人他见过,左脸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非常好认,十多天前他曾见过这家伙在陆家酒馆里喝酒,后来不知为何便被人砍成了七八截,尸体估计被扔到镇子外头的十里沟里喂了狼,这傻乎乎的小捕头能找得到他才怪。

    “真的有五百个肉好?”李风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该不是骗我吧?”

    “绝对不骗你!”莫轻言心中有些鄙夷,到底是山里的土包子,没见过钱。

    “我不信,”李风云摇摇头,“有五百个肉好,你还来找我问消息,自个赚不好吗?清平镇才这么点大。除非你先把那五百个肉好给我看。”

    莫轻言心中苦笑,清平镇虽小,也有上千户人家,他一个人查,查到什么时候,上面又有交代,不许他惊动地方的官府,万一被那贼人得知了消息,随便在山中哪个旮旯一藏,他到哪里去找?他也是见这小子傻乎乎,长得老实,似乎没多少心眼,才想他问话。

    “这个容易!”莫轻言笑了笑,正要去翻马背上的包裹。

    李风云吓了一大跳,急忙拦住他,低声说:“我信了,我知道这人在哪里,你跟我来!”在这里露了钱财,那钱财还会是他的吗?这家伙够傻,但他李风云可不傻。

    李风云带着莫轻言朝镇子外走去,莫轻言疑惑地问道:“难道张崇山不在这清平镇?”

    “那人叫张崇山么?我不知道,我只晓得三天前我还在十里沟见过一个跟那画像长得差不多的人,嘴巴里还镶着颗金牙,说起话来很凶,不知是不是他。”李风云答道。

    “就是他,就是他!”莫轻言大喜,这样的细节画像中可没有,这土鳖看来是真的见过张崇山,没想到这件差事这么容易便完成了,亏那些同僚还将清平镇说得跟地狱一般。张崇山的功夫不高,只是轻功十分了得,可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莫轻言心中盘算着如何捉拿张崇山的细节,跟着李风云,牵着马儿,深一脚浅一脚走出了清平镇。

    也不知走了多久,清平镇早不见了踪影,脚下也根本无路可走,要么是乱石坡,要么便是不见天日的野林,走得十分辛苦。

    莫轻言有些焦急,问道:“还有多少路?”

    “快了,快了!”李风云搭着额头看了看四周,一屁股坐到一块青石上,说道,“累死我了,休息一下!”又从腰间摘下一个酒葫芦,“波”的一声,拔开葫芦塞,猛灌了一口,大声道:“好酒,好酒,真是好酒。”又将酒葫芦递给莫轻言,说道:“捕快大哥,你也来两口,天气怪热的。”

    “不了,”莫轻言摆摆手,说道,“我带了水!”

    李风云面色一沉:“你瞧不起我?嫌我的酒脏?在我们清平镇,别人敬酒你不喝,那就是挑衅,你想挑衅我?不管了,你的钱我不赚了。”

    “别,别呀,我喝还不成么?”莫轻言没想到这清平镇居然还有这样的怪规矩,万一李风云真撂了挑子,谁来带他去抓张崇山?又见李风云自己先喝了一大口,也不疑心有他,接过酒葫芦,捏着鼻子,喝了一小口。

    这一小口酒,莫轻言差点没吐出来,哪里是什么好酒,又酸又涩,又没多少酒味,明显掺了不少水。

    “这就对了,再喝一口,再喝一口。”李风云拍手笑道,“我们山里人有句话: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喝出血。你若只喝那么一小口,便是看我不起,我也不好要你的钱,这岂不是要我白帮你的忙?”

    莫轻言无奈,只得闭着眼狠狠地灌了一大口。

    这酒虽然又酸又涩还掺过水,却劲头很足,两口酒下肚,莫轻言只觉得肚中如着了火般,难受得要紧,他内力不弱,平日里喝两三斤烈酒也没有这般过。

    “莫不是这酒中有毒?”莫轻言大惊,望向李风云。

    “倒也,倒也!”只见李风云笑嘻嘻地跳到一边,指着莫轻言念道。

    注1: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主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第3章 好狗不挡道() 
“果然中了这王八蛋的暗算!”莫轻言想要举起酒葫芦,朝李风云砸去,谁知四肢酸软无力,丹田内的真气更是半点也提不起来,莫说是扔出酒葫芦,就连坐都坐不稳,身子晃了两晃,“啪”的摔倒在地。

    李风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酒葫芦,唠叨道:“别洒了,这药材可不好凑。”又道:“你以为你家大爷的酒是那么好喝的么?在清平镇,你居然敢喝陌生人的酒,胆子真够大的呀。”

    李风云边说边动手,将瘫软在地的莫轻言剥得清洁溜溜,只剩下裆下的兜裆布没有剥去。他本想连那块兜裆布也不给莫轻言留下,只是看到莫轻言那忽闪忽闪惊惧而又可怜巴巴的眼睛,恻隐之心大发,终于没能下手。

    “你,你,你骗我,”莫轻言气得发抖,“我是大理寺的捕头,大理寺一定找你算账。”

    “大爷我管你大理寺苦竹寺的,那个苦竹寺的大头和尚可把老子坑苦了,好不容易弄来的狗肉,被他抢去下了酒,老子奈何不了他,只好拿你这个小和尚出气。”李风云不知大理寺并非真是寺庙,胡乱地说道。

    “我不是和尚,跟苦竹寺的大头和尚也没关系。”莫轻言愤怒地道。

    “无所谓!”李风云换上莫轻言的衣服,虽然有些小,但比他那一身破烂要强多了,又用绑裤子草绳将莫轻言的手脚绑得结结实实,“大爷我可没骗你,老子是真见过那个刀疤,不过已经被人剁成了肉酱,扔到了十里涧里,不过十里涧却不在这个方向。”

    李风云抽出莫轻言的钢刀,伸手弹了两下,赞道:“好刀,至少值五两银子,比大爷我的我那把砍柴宝刀还要强上几分!”随手虚砍了两下,又道:“用来砍柴正好。”这土鳖不识货,这把刀是莫轻言请京城里的名匠专门给他打造的,光工钱就花了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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