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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一线姻缘南北牵-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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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喝茶。”婉儿端起茶壶,起身来到夏林皓身边倒茶。

    夏林皓按住了婉儿无骨的手“。。。。。。”

    他想婉儿的情他还了,没有内疚了,下面就要看婉儿的了,三十刚出头女人,正是*要求的黄金时期,夏林皓也只有三十六七,虎狼之间的男人又猛又烈。

    三十岁的婉儿变得成熟、独立、宽容、风情,可她总是轻描淡写间应对一切,能将最流行的东西不动声色地拿来为己所用。她内敛又略带挑衅;她妖娆又含蓄,而不张扬。

    她不再是十六岁的生涩的少女,她没被苦难和风霜岁月夺去她的容颜,她把那种或健康或优雅或奔放的性感,都当成享受品而不是消费品。

    夏林皓面对善弄风情的婉儿,在这柔和的灯光下,散发出醉人的芳香,夏林皓身体的血液在酒的作用下,再一次心潮激荡,再次点燃爱的火焰“。。。。。。。”

第三十三章 不变的是情怀() 
朋友嘛,是真心朋友,而不是现在人们嘴边挂的朋友,这个人是我朋友,那个人也是我朋友。

    其实,朋友不用你讲话,在你身边坐坐,一个动作,都知对方心里在想什么,默契的程度之高。

    当然有时也有急风暴雨,电闪雷鸣,对原则的问题是寸步不让,并非为鸡毛不算皮小事,争得面红耳赤。

    特别是男人与女人交友,异性友谊可不是一般意义的友谊,异性友谊是美酒,比爱情、婚姻更芬芳,比同性友谊更醇香。

    恋爱、婚爱的空间比较狭小,往往本能地带有自私性;同性朋友的趣味比较单调,而且难免有利害关系。

    异性友谊往往是一种轻松的情感,宽泛的情感,因之也可能游历在共同事业,共同快感的美好风光中。

    人都有思想,有理智的,经过一番变数,会变得明理,清晰起来。

    像婉儿这样经历过爱情的大起大落,又在社会上闯荡多年,对一般的事就能迅速调整过来。

    夏林皓找婉儿来的目的不仅是聊天,他想问问那支飞金笔是怎么来的。

    婉儿也想知道那笔里有什么秘密。

    在这问题上,二者是默契的。

    婉儿重新回到对面坐好,都在一瞬间同时开口,想问对方,双方又做了一个同样的手势,双方在做手势的同时都说了一句同样的话,您先说。

    他们为自己的行为,都觉得好笑,心里自然放开了不少。

    到这个境地,显得过分彬彬有礼,就有些不自然了。

    在这个时候,男人必然是让女人先,夏林皓说了一句:“女士优先。”

    婉儿笑笑补了一句:“男士靠边。”两人这时才哈哈,呵呵的大笑起来。

    和谐的气氛,和谐中透着温馨。

    婉儿没客气先开了腔。

    直接了当问:“那天我和茶商签约时,见你的眼神在茶商的签字的笔上停留了好十几秒钟,一般情况你不会有那样的状态出现,不知为什么?”

    “当时想,现在一般都用的是油墨笔,他不厌其烦的还用着水笔,只是有点奇怪,好奇,心想这笔一定很贵重,所以停留了几秒。”听起来夏林皓回答合情合理。

    听了夏林皓的话,婉儿笑笑,心想,好一个夏林皓,还在我面前玩花样。

    她没有直接了当说明,便道:“林皓啊,想不到你也有羞涩的时候?”夏林皓停了停,没有马上答话,用目光似乎非常诚恳的光顾了一下婉儿说:“你的那支笔是从哪里来的?”

    婉儿呵呵的笑了起来,这是一种清新自然的笑,爽朗的笑,这也是她近三十年来少有的快乐。

    她清楚问题核在这里等着。

    “你见过?”

    “摆在那么显眼地方,怎看不到。”夏林皓想婉儿将飞金笔放在那一定有她的用意,不是装饰那么简单。

    婉儿从小包里拿出一个白绢丝手帕包包,放在桌上,轻轻的缓缓地展开手帕包包,一支沉甸甸的飞金笔稳稳躺在展开的手帕上。

    夏林皓没有急于拿过来看,好像不敢触及,生怕过往的事浮现在脑海里。

    最后确认这笔就是那农博会上看到的金笔,才拿过来仔细端详。

    夏林皓不由自主的说:“就是它,就是它。”

    “你是不是在那里见过。”

    “见过,在世博会上见过。”

    “一支笔也用得着,你大惊小怪的吗?”

    婉儿见他爱不释手的样子,想说送给你,可是在儿子那如何交待,就是某年某月某日茶商问起此事,她又如何向儿子说,说被夏叔拿给他儿子了?

    这样说肯定不行。就说夏叔帮了我们,没什么好送的,就送这笔。

    一瞬间快速思索着,好像这几种说法都不甚贴切。

    是送还是留,沉默比较好。

    夏林皓也不会直接找她要这支飞金笔的。

    夏林皓看后又轻轻放在白绢丝手帕正当中,突然想起茶商签约时笔,因在很正式的时候,加上又不挺熟悉,便忍住了。

    夏林皓想这飞金笔一定是茶商送的。

    难道茶商当初就将两支一把买去了不成,这笔要是在一男一女手上,那就是百年好合的意思,如果是两男人手上就是兄弟,如果是两女的手上就应成为姐妹。

    这支在婉儿手上,另支还在茶商手上,如果是这样,婉儿一定知道其中的含义。

    夏林皓又一想茶商六七十岁了,年龄当然不是他们中间的障碍,现说茶商身体硬朗得很,但总不会一点迹象都没有吧,隐藏那么深,不会吧。

    要说是父女情结不像,这笔又怎落到婉儿的手上,百思不得其解,只有一种解释,他们一定有个约定,这还是个永远不变的承诺。

    想到这,夏林皓眉头紧锁,心中有一种说不清楚的痛感。

    婉儿就知道夏林皓在想这支飞金笔的来历,很有可能误会她与茶商之间的事,她不想他误会,但是,她就是不说。

    夏林皓的秘密说不说也就那回事,都成了历史了。他也未必知道笔的来龙去脉。

    在这一刻,夏林皓感到天要塌地要陷了,他还没有过的,就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是为什么。

    夏林皓坐在那晕了半天。

    最后,婉儿将这支飞金笔的由来一五一十的合盘托出。

    夏林皓说:“你早说呀,害我乱猜一通。”

    “不是乱猜,是胡思乱想吧。”夏林皓脸上有点挂不住,连忙说:“没有,没有。”

    婉儿说:“我做一回我的儿子的主,将这支飞金笔送给你,反正这笔我儿子暂时用不上。”

    夏林皓忙说:“开玩笑,不行不行,这哪行,这明明是茶商送给你儿子的,怎么一转手就送别人,到时候茶商知道了这事,还真以为。。。。。。。”夏林皓有意不把话说完整。

    “没事的,他送给了我,就应该由我支配。”婉儿强调着说。

    “这飞金笔的主人不是你,你无权处理。”夏林皓弄清楚了,心里没有了障碍。

    “那只是口头协议,不算数的。”

    “口头协议也是协议,这是一个诚信的问题,再说君子不夺人所爱。是叫你转交给你的儿子,你就在半路打劫下了,这事不能这么做,对你的儿子不公平。“夏林皓发了篇宏论。

    “你说得不无道理,只是我出了手,怎好收回。”正好搭到了婉儿所想,她就顺台阶下了,人情也做了,心里挺乐的。

    “好了,不要强说愁吧。”

    “这飞金笔几年前,我见过。”夏林皓突然蹦出这句话。婉儿眼前一亮。

    “那次县里组织人去参世博览会,开始见到很是奇怪,一支钢笔有什么理由在这样地方出现,便问了工作人员,才知这飞金笔是听所未听,闻所未闻的材料做成。”

    “是什么样材料?功能你知道不?”婉儿追问道。

    “飞金是外星人带来的,百年难遇。功能么。。。。。”夏林皓说着,又看看婉儿。

    “怎么不说了。”

    “不好说。”夏林皓一说,婉儿不就知道了他心里的小九九。

    “工作人员也没有说,估计就是一个奢侈品吧。像人们戴的耳环、项链一样。”夏林皓转到这。

    婉儿听后,也不再追问,追问也没有意义,但,她知道的情况,也不便对他说,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一件不是很特别的东西,三传四传,就会越传越神奇,这样就有好多惦记,人身安全都会出现危险。

    夜很深了,他们都没有睡意,他们聊着聊着都忘记了时间,只得又补齐房费,两人的心里这点事探开了,放下了,一身的轻松,不约而同的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

    他们一同向外走去,月明星稀,万籁俱寂,凉风习习,整个避暑山庄里安安静静,沉静在静美的月色之中。

    客人们都睡去了,只有他们的房间还亮着灯,和着这月色交相辉映,他俩都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向前走着。

    他们走出了九曲回廊,沿河岸边向前走,各自想着他们俩交往到今天,心里彼此都有对方。

    恋你,爱你,不能娶你。

    想你,恋你,不能嫁你。

    婉儿有这种感觉,却没有沉溺在其中,她能很好将爱和生活调到最合适的位置上,故此,她能清清爽爽的做人。

    她没有作践了自己,伤害了岁月。

    夏林皓想,若是娶了婉儿,生的儿子一定聪明多了,也不至于让一个人陪读,陪读仅起督促的作用,回到家有吃口热乎乎的饭吃,是件多么惬意的事,现在想起来都是一种奢侈。

    他们村里有几个讨的老婆聪明,生的儿子都会读书,男孩随母亲多些,女孩随父亲多些,要是女儿不会读书夏林皓就无话可说了。

    当初婉儿身子是单薄了些,那时刚发育成人,绝对纯情,洁白无暇,黄花闺女无疑。

    那高巧丽还不一定是大闺女,她那风情样,初*,黑灯瞎火,谁知道她从哪弄来的血。

    对一个没有一点这方面经验的夏林皓,她说什么不就是什么。

    婉儿现在风韵胜似当年,儿子都那么大了,不知道她的人还以为她没结婚呢。

    高巧丽现过于丰满有失当初的一种风情。女人失去了风情,就丢了女人的味道,妖娆更是谈不上了。

    不像婉儿现正是万花丛中绽放的一朵嫣红,变成了最精粹的一滴金黄色的花蜜!

    婉儿才真正褪去表面的粗糙和幼稚,成为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迎来了女人身最高境界的美;她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但不善于把经历变成骄傲的资本,在岁月的淘洗中日渐绽放出珍珠般的光华。

    “佳人洗尽铅华更倾城!”同这句诗,再恰当不过了。

    夏林皓想到此,有这两美女相陪,此生足矣。对于婉儿来说,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但也许老天爷非要她经历过这生活的磨砺。

    她才有对生活,充满着五彩缤纷的向往,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也差点被爱压得崩溃,同时也被生活逼到了尽头。

    当时她想到了孩子和家里的亲人,她才没轻易轻身而去;这是她生活的全部期盼。

    年龄尚小的婉儿承担起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她用母亲的名誉保护着他,她一次次战胜苦难靠的是希望。而立之年她就有如此深刻的思考,人生经历不同,人生观就不同,对事物和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

    婉儿想夏林皓是个可靠的男人,也是一个念旧的人男人,也曾有过喜新厌旧。其实,女人要的东西不多,她要的只是她爱的人可以每天都抽点时间陪陪她罢了。

    你要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她心爱的男人放弃一切、包括好姐妹、为的只是等她那一个心爱的男人陪她,那么一点时间而已。

    可,婉儿没有,苦一个人吃,事一个人杠。她只需要一点温柔、一点体贴、一点关爱,足使她快乐的生活。

    两颗成熟的心,对待生活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夏林皓突然感觉有点冷,帖近了婉儿,婉儿也没躲开,相互半抱着向前走。

    婉儿是不好意思向夏林皓身边靠,这是黎明前,天还有点黑,被夏林皓这么拥着,心里感到一丝暧,这个暧很是爱昧。

    婉儿正准备一只手去挽夏林皓的后背。

    这时,手机响起,婉儿抽出屁股后口袋里的手机,一看是闹钟,她知道到了五点半了,该打电话提醒儿子起床了。

    婉儿看看夏林皓莞尔一笑,夏林皓摇摇头苦笑了一下。

    他们都感觉得一夜如此短,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婉儿打完电话,刚才的一点情趣,像是被人在中间阻隔着。

    新一天又开始了,前面的路还在多远,婉儿不知道,她们并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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