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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一线姻缘南北牵-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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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七、八岁,帮着母亲做些家务,有时也到地里捉虫、拨草,乡下女孩子基本上是不去上学。

    一见到平时一起玩的小伙伴们背着书包从她面前经过,心中就充满着无限的感伤和惆怅。

    他们走后,一种失落,悲凉和痛,全部压在心头,只有到了周末她才像换了一个人。

    多少次眼巴巴的看着来路,只要他的身影出现,那种喜悦无法用语言描绘的。

    他在她面前常常是严肃的,是冷静地,她对他是又怕又喜欢,怕是怕他教给她的字词默写不来,怕是怕背书时会有打顿。

    其实,她早就烂熟与心,可是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心里特别紧张,拿笔的手有些发抖,写完后,手心全是汗。

    只要他点点头,嗯了一声,要是说出两个字“不错。”那心里很是满足,特别的甜美。

    这个时间延续了三年,可是他上高中了,就很少来了。他将他初中语文课本都给了她。

    他说:“你现在小学语文基础好,初中的语文完全可自己学。”

    婉儿是自已学,可当她拿起课本,就想起了他。

    有他在多好,就不用查阅参考书了,他讲的比参考书生动。时不时的还插一个小故事。

    他不在只得一篇篇的肯,一章节一章节的读。

    慢慢地不是很怕他,有时还会顽皮的说:“小先生,你不在时,有时做梦都梦到你。”

    他笑笑说:“在梦里不骂我就是好事。”

    “不会不会,你对我的严格,是为了我的好。”

    “婉儿不读书真是有些可惜。”

    “不可惜,若读了书,我就没有你这位小先生教了。”

    “学校老师教得好。”

    “不是还是你教得好,就喜欢你教我,最好教我一辈子。”婉儿说这话,脸红红的,常常是不看他的。

    “你还小你不懂这些的。”

    “我懂,我懂得的。”

    “你才多大,十一岁吧。”

    “有志不在年高。”

    “这不是这个意思,指年轻人只要有志向,成就不可限量,不在年纪大。也指只要有志向,岁数大了,也可以干出一番事业。这是说有志向的人,不论年龄多大,”

    “哦。”

    “明年,我就要参加高考了。就没有时间来给你讲课了,你可不要愉懒,要坚持学习。”

    “你不来了呀。”婉儿说这话眼睛里含着泪花。她真的舍不得,她有些恋他,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她毕竟只有十二岁。后来真的没有来过了。

    他上大学了,圆了他自己的梦,可婉儿的梦,何时能实现?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婉儿的心像是汹涌的洪水在撞击,感情浪潮一浪高过一浪。

    她的思念早就越过高山,跨过海洋。想着他三十多年是如何过的。

    一日三餐,看起来是平常事,对一个男人来说,可就大了,一定是狗一顿的猫一顿的,这对身体多么的不好,想想都让人心酸。

    一年四季,衣服又有谁给你洗,是不是衣服都穿出了油,到换季的时候,知不知换衣服,想想这些事,心就隐隐作痛。

    你生病了,谁为你倒水吃药,想想这事,心就闹得慌。

    特别是你烦恼时,谁为你解闷除忧,想想这事,婉儿都想哭。

    她做得不好,当初不是没有想到你,只是自己自卑,她这样如何与你般配,她这样如何可以高攀?

    她更没有这超出平凡的勇气。

    你的来信是收到了,那时境地,婉儿都不知如何去面对,可说她正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没有胆量去启开那封信,其实不拆开,也能知道大概的内容。不说是你来迟了,更要说的是,婉儿不想拖他的后腿。

    婉儿非常的清楚,爱一个人,就应给他幸福,而不是将自己的不幸,强加在他人的头上。

    忘记了是什么时候陷入了你为我挖掘的陷阱,陷进了你的甜蜜中。

    你微笑着说我是一只温驯的鹿,那么乖,那么单纯。

    你喜欢叫我的名字,婉儿喊得够有味道。

    想起了你让我那执着的眼神,那么冷漠,那么决裂,仿佛可以刺穿我单薄的时光。

    我爱拥有这样眼神的你,那么迷人的吸引着我的心,向你靠近。

    那时,你的眼神就告诉了我,你不可能会许诺我未来。

    我真的不敢相信,你就这样进入了我的人生,又这样一直留在了我的血液里。

    其实我比任何人都明白,你,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昼与夜,无数的替换,最终定格下来,落在了你疏离的笑容上。

    开始我好挑逗,你老是一本正经,心里确有了一团火,烧得热烈。

    我真没有想到你还给我一个乡下的女孩,大学四年后居然还记起我,我好感动。

    我爱你,不能嫁给你。

    我想你,我们不能在一起。

    我恋你,却不能同你牵手。

    这一切,谁也不能怪。

    就因昨天与今天有了距离。

    今晚,婉儿决定打开这尘封三十几年的信了。

    看着变黄的信封,心又一次激动,她双手合十,默想着这封信里,他究竟写的啥。是不是她所想的呢?

    是也好,不是更好,最起码他没有痛苦过。

    他喜欢不喜欢,他爱不爱,都没有事,她是爱他,她的灵魂深处早就种下了。

    她是认真的想过,种下的不一定开花、结果,但一定是在血液里。

    张开信笺,婉儿你好!一别数年,不知你过得好吗?

    我常常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那是人生中是纯真的时期,读了四年大学,我将出国,在这时刻,特别特别想你。

    你现在一定出脱成一位清纯美丽的少女,我在脑海里勾画你的样子。

    你没有上学确实太可惜了,不过你那份执着和追求,定能成为一名社会有用的人才,我坚信。

    想想你那么小时,就有一股韧性,不被困难所吓倒。你当时三年学完了小学全部课程。

    后来由于我的问题,只学习了语文,没有想到,你三年时间又学完了初高中全部语文课的内容。

    你得精神让我感动,你的能力让我吃惊。

    在我出国之际,想和你见个面,谈谈我心里的想法。

    因我出国时间比较紧,你要是收到这封信就给我速回信。

    按理说这封信是会收到的,不是按平信寄的。

    我在这里等你的回音,有了你的回音,我会安排时间同你见面。

    婉儿看到这里泪水婆裟“。。。。。。”

    婉儿啊,婉儿你怎能这样,怎么连信就不拆开看一眼,她真的不能怨自己,这样的一种错误,行不行也得看一下信,有一个交待。

    你不同意,或者你有难处,你可以告诉他,她心里早有他,可就是不想伤害,实际上,你不说,也不回信,可以说是最大的伤。

    “。。。。。。。。”婉儿,我这样称呼你,你不会见怪吧。

    你看了这封信,也许感到突然,暂不回信也没有关系。

    等你想好了,我等你!

    我也不知是什么时起爱上了你,在大学很想给你写信,可是你年龄尚小,有可能男女之事,你不太明白。

    所以,我一直忍到今天,今天再不说,就没有机会说了,到了国外,通信不是很方便。

    再说乡下也有这个习惯,女儿到了十五,六就得找婆家,这事我也知道。

    今年恰是十六岁,写这样的信你是看得明白的。你一定了解我的心意吧。

    我自己想想要笑,这就是缘,这就是上天的旨意,我要去了,一出国就不知何年何月再能见到一面。

    如果我们见上一面,将这事情谈好落实下来,是一件人生很美妙的事情。

    等我回国,就用花轿来迎娶你,那时你十九岁,已是合法的年龄了。

    婉儿,也请你放心,我会真心待你,我不会发誓,海枯石烂,我用良心对你说,你嫁人也好,我反正今生今世,只有你,没有你,我宁愿终身不娶!

    婉儿,盼早日回音。你的恒亮。

    写于10。1日深夜(匆草)。

    婉儿读完这封信,已泪不成声了,泪水湮没了整个信纸。

    窗外依旧在淅淅沥沥的下着雨,婉儿猛的推窗凝望西方,那边有她心爱的人,她一时疏忽造成俩个相爱的人相隔三十年,都未曾见。

    恒亮你的痛全是我的错。我不能原谅自己,没有颜面再与你相见。

    这一次又让你伤了,又是我的错,是我自私么?

    我的情奔,可是有些是不得以而为之,可对你来说,我不配,不配呀。一石激起千重浪,婉儿在心中燃起从未有过的痛苦。

    那如帘的雨幕在暗夜里掀起而又垂落,那雨打在万亩茶树叶上的滴答滴答声,在急管繁弦中轻轻吟哦。它才不管你死你活,只管抖动身姿,让自己的绿更绿,让青春更加大放光彩。

    像似吟诵着一曲永远生动,千年不朽的千古绝唱,是那么令人迷醉神往,伤悲而又绝望!

第一百六十三章 神奇的飞金笔() 
婉儿给儿子带去的不是一封信,而是恒亮送给她的一本笔记本,可是婉儿一个字也没有写。

    原封不动的还给了恒亮,她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她想无论你成没有成家,她都要传答她对他的思念。

    恒亮是怎么想的,她就不得而知。

    从儿子回来的信息,好像他还是一个人,就是他还是一个人,她不也配他了,她结了婚,还有了儿子,这个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扩大。

    她也老了,就是同他在一起,也生不了孩子,也不能给他传宗接代,这对一个男人是残酷的,其实她都不该这么做,只是心里想得痛。

    她真的很想很想,她很清楚,他不再是风华正茂的少年,她想像他现在的样子,想像是美好的。

    但,她不同别人,就是你现不成个人形,她也甘心守在他的身边,只要有他的气息,他的体温,这就够了。

    她爱他,不管一个人的外形如何变化,她爱的是这个人的思想,爱着这个人的灵魂。

    婉儿再一次陷入痛苦之中,她在猜想若是他有了儿子,或者有一个完美的家庭,她绝不会去破坏的。

    可是,她知道他目前还只是单身一人,婉儿内心的痛在加剧,而是直达心灵深处的痛。

    儿子夏志豪说:“退休,一年后回国。”按年龄不应该呀,这个人是不是她日思夜想的人呢?

    婉儿在冷静思考,这个不对呀,她不好去问儿子,为什么没有此人的其他信息呢?

    十有八九是弄错了,再说美国那么大,也不可能恰巧就遇到他了,而恰巧是夏炜炜的教授。不过有一点可以证实,他是中国人。

    仅证明这一点是不可能说明问题的。

    婉儿也是太粗心了,为什么没有在信上写上自己的地址呢,婉儿不停责怪自己。

    若是有地址,或是有了他的电子信箱什么的,也可以写写信什么的,聊聊天,这样不就能了解他现在的情况。

    她越想自己越笨,笨得像什么,没有东西可比较。

    她看着办公桌上的飞金笔,突然发光,并且闪了一下,这光亮很是耀眼,也就是瞬间。

    她又仔细看了看飞金笔,没有什么异常,是自己一时眼花,还是在提醒她。

    她清楚这飞金笔不是一支普通的笔,闪一下代表了什么呢?

    她在琢磨。

    她一直就同往常一样,上班时带到办公室里的桌上放好,再开始一天的工作,下班时,带在身上。

    这支飞金笔,从未离开过她的视线,也可说是形影不离。

    这种突如其来的反常,她有些茫然。

    她从试管里取出来,反来复去的看,还是没有什么异样,当她感到一定是个错觉时,又一次闪耀,这一次,她不怀疑了,真真切切。

    飞金笔在告诉她什么呢?

    是好事,还是坏事?

    她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将飞金笔放回了原处,开始一天的工作。

    到了晚上,她有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她想世界万物都有灵性,飞金笔也不例外,何况飞金笔就有它自己特异功能,她是领教过的,后来这事那事,也没有很好的研究,更谈不上去开发其才能了。

    这个一闪之光,一定是有特殊意义的。

    婉儿半躺在沙发上,一双长得好看的玉脚,放在小椅子上,拿出了飞飞金笔,左看右看,没有什么异样。

    她转下笔套,笔尖红红,这是什么回事,她从来没有打过墨水,更谈不上有红墨水了。

    她信手拿起茶几上的电话簿。在上面画了一下,一行英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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