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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最强术士-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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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吧。”

    说完话秦风就退开几步,盘膝坐在宾馆房间的另一张床上,双手在小腹前结了个古怪的法决,闭上眼睛一动不动的进入冥想状态。诗诗又羞又恼的在床上躺了一会,见秦风始终没有动静,终于敌不过酒意还是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盘膝坐在床上,静心平气的秦风把附近三五十米的动静听得很真切。他可以听到隔壁闹腾了一小会,然后有脚步声在走廊上响起,轻微的脚步声在外面来回踱了几圈之后,在夜里十一点多终于安静下来。

    一番折腾之后燕燕总算睡着了,汗水满身的虎子穿好衣服,擦了把脸在宾馆的走廊上走了几圈,最后选定电气间作为潜伏点,他用军刀打开电气间简单的L型锁,钻进狭窄的电气间,透过木质百叶窗偷偷注视着外面的动静。

    耐心的渔夫在静候鱼儿上钩,肥壮的大鱼则想着一口把鱼饵吞掉。到了夜里十二点多,三个有些鬼祟的人影出现在四楼的走廊上。

    在电气间里潜伏了两个多小时的孔小虎一直没睡,第一次经历男女之事后,他的神经还处于兴奋状态。透过百叶窗,虎子看到三个矮墩墩不似国人的家伙呈品字形缓缓走过,目标应该就是自己斜对面的四零四房间,他们的手插在裤兜里,手里应该握了凶器。

    孔小虎捂紧手里的军刀暗暗后悔,今天仓促出门,孔小虎还没有来得及申请枪械,身上的武器只有一把军刀一副手铐,如果外面三个人带着枪械的话,自己手里的这点武器可就不够用了。

    对于是冲出去做英雄还是躲在电气间里当乌龟,虎子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既然是来执行任务,肯定不能眼睁睁看着秦风陷入危险。虽然秦风大哥表现出一定的武术水准,在虎子心里也就是对付三五个篮球队员的能力了,没有真刀真枪见过血的普通人,怎么样也不能和专业人士相比啊。

    可惜虎子没见过秦风的杀伐果断,否则的话他一定会惭愧的无地自容。

    深深吸了一口气,虎子猛然推开百叶窗跳了出来,他可没有傻到大喊一声‘不许动’或者‘举起手来’,而是直接向几米外的三个男人冲了过去。

    宾馆走廊的电气间里忽然跳出一个人,三个神情鬼祟的男人居然并不慌张,这种出乎意料的冷静让虎子嗅到了危险的味道。危急时刻虎子肩膀一歪,原本直冲的身体猛然一倒变成了贴地侧滚,然后虎子就听见啪的一声响。

    连续在地上滚了三圈的虎子百忙之中抬起头,只见三个男人手里都出现了一柄手枪,虎子一眼就看出这三把造型略显奇特的手枪并不是真家伙,而是黑市上买来的钢珠仿真枪,心里总算是稍稍松了口气。

    钢珠仿真枪一般使用的是圆形铅弹或者钢弹,射程很近,打在人身上,质量好的可以穿透衣服打进人体内,质量差的也就能把人打的青肿一大块,属于吓唬人成分居多的非致命武器,而且少有能连发的。虎子在滚动的时候,又有一个人没忍住开了一枪,呼啸而来的钢珠打在虎子身边的地板上,发出蹦的一声响。

    虎子心里一惊,心想这钢珠仿真枪的质量不错啊,打在身上免不了是要挂花了。在地上滚了几圈的虎子也不起身,提起军刀一刀劈在自己附近的一个歹徒腿上。

    “啊……”锋利的军刀切开小腿部的肌腱,被砍中的歹徒发出凄厉的惨叫,生死关头虎子当然不会有丝毫的手软,这一刀在对方腿肚子上切出寸许深的伤口,鲜血一下子染红了浅白色的休闲裤。

    同伴的倒地哀嚎并没有让另外两个歹徒慌乱,这让虎子非常忧虑,毫无疑问,对方也是经过训练的特殊人员,绝非那种临时上阵的菜鸟。见对方面目狰狞的向自己举起枪,虎子心一横冒出一个拼了的念头,准备把手里的军刀当成飞刀丢出去,跟对方同归于尽。

    然而不远处有人跑了过来,手里还举着一把黑乎乎的手枪,虎子看见冲过来的人心里一喜,知道以对方的枪法自己定然死不了了。然而接下来虎子听到“啾”的一声轻响,自己的小腿像是被棍棒狠狠打了一下,身子一扑失去了平衡。

    虎子满脸悲愤的用手一撑身体准备跳起来,可是后脑被枪柄重重砸了一下,立刻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拿着钢珠仿真枪的歹徒金万忠怒骂了一声,心有余悸的举起枪对准虎子的脑袋,最后赶到走廊的罗文西摇摇头,将金万忠的枪压了下来,伸手指了指四零四房间,意思很明确:外面已经开了两枪了,虽然声音都不大,但以秦风的能力此刻应该已经听到响声了,必须尽快破门而入,否则这小子可就跑掉了。

    金万忠强压怒火,检查了一下钢珠枪,与自己的兄弟金千日走到秦风门前听了几秒钟,没察觉到里面有任何动静。金万忠向兄弟是个眼神,金千日一脚踢在四零四房的大门上。

    天缘宾馆不是什么高档的星级宾馆,门锁可没有整体铁铸电子锁那么结实,金千日是学武的人,一脚下去门咣当一下就开了,金家兄弟拿着枪猛冲进来,却只看到一个躺在场上熟睡的少女,看不到其他任何人。

    “这个狡猾的家伙!”金万忠生气的跺脚道。

    “可他也是个无用的懦夫。”金千日不屑的补充道。

    可是趴在门口的金泰恩可不这么想。金泰恩的腿被虎子划了一刀,伤及筋腱的右腿根本无法活动,所以只能躺在房间门口用手捂着伤口。金泰恩躺在门口,视角是从小往上,从他这个角度,可以看到秦风高大的身形向壁虎一样贴在金家兄弟的头顶,嘴角已经露出奸恶的笑容。

    “小心头上!”金泰恩大声喊道。

    金万忠和金千日一惊,猛然抬起头,只见头顶黑影闪动,秦风向恶鹰般从天而降,一脚踢在金万忠的胸口。可怜的金万忠无论时候体型还是力量跟秦风相比都不在一个级数上,挨了秦风一脚的他立刻腾空而起,后背重重撞在宾馆的墙壁上,一口鲜血噗的吐了满地。

    至于金千日也好不到哪去,他被秦风一掌砍中颈部,总算是秦风没打算就这么杀了他,否则的话他的脖子肯定咔嚓一下就断了。

    即便如此,脖子上挨了一记手刀的金千日腿一软,缓缓坐了下来,眼前一阵阵发黑,终于身子一软倒在地上。

    眼睁睁看着两个手下一击倒地,腿部受伤的金泰恩双目赤红,他一把抓起手边的钢珠枪准备给秦风一下,反正钢珠枪打不死人,只要能打伤秦风,自己还有一分机会。

    可惜的是,金泰恩比两个手下还要倒霉。秦风见他去拿枪,眉头一皱,用脚踢了踢金千日落在地上的仿真枪,那把仿真枪发出呜的一声怪啸,猛然从地上弹起砸中了金泰恩的手腕,立刻发出一声清脆的骨折声。

第292章 :夜血() 
这还不算完,走廊里响起“啾啾”两声,金泰恩的胸前出现两个大血洞,金泰恩一扭头看到面无表情的罗文西向自己举着枪,枪口还冒着轻烟,金泰恩挣扎了一下,想说什么却吐出满口的血,脑袋一歪就断了气。

    “秦风你没事吧?”罗文西似乎生怕金泰恩诈尸跳起来,用枪指着金泰恩没收回。

    秦风摇摇头:“没事,都是他们的血。”

    刚才近距离交手,金家兄弟被秦风揍得血肉横飞,小道士的衣服上不可避免的沾了些血迹,看起来颇为吓人。罗文西皱了皱眉,看到了躺在地上的虎子:“虎子怎么样了?好像他腿受伤了?”

    秦风低头扫了一眼还是没挪窝:“好像还有呼吸,老罗你先帮他止个血?”

    “呵呵,秦风你行医这么多年,什么时候轮到我献丑了?”罗文西笑容略显阴森,手里的枪依然斜斜抬着,秦风看得出来他的手很稳,呼吸平稳,眼神凝定,手里的枪与地面呈四十五度角,随时可以抬手开枪。只是秦风很纳闷他的态度,忍不住问道:“怎么还不开枪?我想你不至于那么心慈手软吧?现在这个情况,只有把我们全杀了才能保住秘密吧?”

    罗文西自嘲的一笑:“我在想,前些日子独闯柳市南桥派出所的长头发秦风,和半个月前在比赛中夺冠的短头发秦风,是不是我眼前的秦风。如果三个秦风是一个人,我觉得我就算开枪也没多大把握。”

    秦风赞叹不已:“这事儿你居然都知道了,还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可你一直举着枪也不是个事儿,你看虎子的腿还在流血呢,要不然你让我先给他包扎一下?反正他晕了,也没看到你。”

    罗文西简单说了个“好”字,但拿着枪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秦风走到虎子身边,没有蹲下来只是隔空屈指乱弹,虎子的腿微微晃动像是被人点中,伤口的血慢慢止住了。罗文西看得眉头直跳,忍不住又说了句“好”。

    罗文西的第一个好表示同意,第二个好表示赞赏,他摇头感慨不已:“没想到你的功夫能高到凌空点穴的程度,看来我站的还是离你太近了。嘿嘿,不错嘛,居然猜到是我了。”

    “因为你太殷勤了,也太贪小便宜了。”秦风冷笑道:“贪小便宜的人往往都是容易被收买的人。”

    “呸,那是因为老子太穷了。”罗文西不屑的看着秦风:“老子在越国打生打死,回来以后一个月的收入还比不上那些人在外面公款吃一顿饭。老子也要过日子,也要养家糊口好不好?草,凭什么我流血流汗,倒头来还不如一个普通小科长主任油水多?”

    秦风皱眉道:“你就那么恨刘有才?”

    罗文西直接吐了口唾沫在地上:“小鬼,你懂个鸟,我跟有才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战友,怎么可能会恨他?老子恨得是那些肥头大耳的家伙,嘿嘿,可惜今天老子十有九八是要交代了,否则我找上门去,一枪一个吧他们全崩了。”

    “呵呵,要不然咱们试试看?你看我手上又没家伙,你一枪打过来我不也没办法吗?”秦风耸耸肩,给了罗文西一个打破僵局的好建议。

    在秦风看来,罗文西明显已经胆怯了,心生悔意了,只要自己再加把劲吓唬吓唬他,罗文西一定会收起枪请求自首的。可是他显然小看了罗文西这种久经生死考验的战士,罗文西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枪,开枪的速度很快,几乎没有瞄准。

    即便罗文西枪法好,在他肩膀一动的时候秦风也动了,他的速度很快,一闪身就躲进了客房,罗文西对这种快到眼花的速度很吃惊,但是看看地上的一溜血迹,他还是判断出秦风中了一枪。

    罗文西小心翼翼的拿着枪向客房走去,就算要逃走,他也铁了心要把这些知情人全干掉再走。三个南高丽棒子死的死、昏的昏,秦风又中了一枪,自己还是有希望把这些人全部灭口之后,伪装成南高丽人暗杀秦风的样子,从容逃脱法律的制裁。

    至于秦风的武功高,罗文西已经不在意了。残酷的现实可不是那些神剧,中了一枪还活蹦乱跳的事情可不会发生,就算是手枪,被打中了也会大量失血丧失战斗力。中了枪还威猛无比,真当自己是电影里的小马哥啊?

    罗文西端着枪转过破裂损坏的门板,他经验老到的横移着身体,枪口晃也不晃的指着四零四号房,打了这么多年仗又当了这么些年特勤,罗文西相信这个世界上最可靠的就是枪械,其他的什么刀啊、剑啊、飞刀啊、土铳啊,都是些骗小孩子的玩意。

    不过秦风帮罗文西颠覆了这个固执的观念,罗文西刚一冒头,四零四客房里黑光一闪,一柄乌沉沉的钢珠仿真枪打了过来。不是钢珠,而是三斤多重的钢质仿真枪。

    暗器来袭之势如迅雷、如闪电,罗文西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感到胸口一疼,整个胸前发出一连串“咔嚓咔嚓”的骨折声……

    这一掷,秦风是用了力气的,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比自己的生死更重要。罗文西是秦风很少遇见的、能让秦风感到压力的人:他手很稳定,心神也很冷静,精神层面的冲击对他来说毫无作用,暗器的突击也很难保证绝对安全。

    事实证明,秦风并非多虑,胸骨和肋骨断了一半的罗文西口中鲜血狂喷向后飞去,但握枪的手依然习惯性一扣扳机,秦风听到“啾”的一声响之后连忙闪身,子弹的速度在三百米每秒左右,秦风的手速能达到这个程度,可他的身体却不可能达到这个程度,所以秦风感到上臂一阵麻痛,热辣辣的伤口里鲜血飚了出来。

    此时此刻,根本不是呼痛求饶的好时机。秦风抢上前一步,一脚踢在罗文西手上,打算把他的手枪踢飞,没想到罗文西腕骨发出咔嚓一声骨折声,手枪却没有脱手。

    后背撞在墙壁上的罗文西嘴边溢出大量鲜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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