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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困陷花都战血魔:末日为王-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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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会来了!”

    “以前跟周达那个家伙杀了几个丧尸,但都是在逼入绝境的情况下,绝地反击!”

    “这一次,就试试那丧尸犬的脑浆究竟带给我多大的好处了吧!”我紧了紧手中的尖头铁锨,不知道是与那黑色丧尸犬对峙了整整两天的原因,还是先前那一次连杀十犬的蜕变如此彻底,让我在观察了这两个丧尸半天之后。

    不光没有产生恶心与惧怕感。

    反而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在第一次跟周达为了食物奋斗的时候,我就是被这种最低级的家伙,追的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几次差点尿崩,而现在,我觉得,我很有必要路见不平,让这两只丧尸从这里消失。

    “嘿嘿,小爷来了!”

    我一步一步的接近这两只丧尸,即便我很自信,也并没有傻呆呆的直接冲过去,虽然这两只丧尸的形象弱爆了,但是我还是决定小心驶得万年船,如果阴沟里翻船了,那可就贻笑大方了。

    “吼!”

    那只距离我比较近的男性丧尸,在我逼近他身边接近二十米的时候,才猛然回头,对着我发出了一声嘶吼,然后,用他那与消瘦身形绝对成正比的速度朝着我冲了过来。

    “慢!”

    “比起那些丧尸犬来说,简直太慢了!”我的眼角一跳,看到这个丧尸突然发飙,露出一口大黄板牙的时候,我还有些担心,站住了脚步,不敢在向前了。

    毕竟,以貌取人是不可取的行为。

    哪怕这个生前看起来是个小资的男人现在已经变成了小资丧尸。

    但是,他一动作,就深深出卖了他的外弱中干。

    论速度,论爆发,真的跟丧尸犬是完全无法相比的。

    手中的尖头铁锨微微扬起,我压根没有使用手枪和弩箭的冲动了,终于,这只丧尸冲到了我面前两米处。

    “砰!”

    丧尸很猛,却被一锨撂倒。

    一击得手后,我没有丝毫的迟疑,又依法炮制,解决了另外一只女性丧尸,这才将目光定格在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轿车上。

    这辆轿车,可以看得出来,肯定造价不菲,款式很是奢华。

    然而,当我看到这辆宝马轿车的真容时,眼珠子却几乎要瞪出了眼外。

    我仔细回想,依稀记得,当初坐在越野车里,路过这里的时候,见过这辆宝马顶配的轿车,当时,这辆轿车,还崭新的一笔,看起来,就像是刚刚出厂一般。

    然而,今天,出现在我视线当中的这辆轿车,真的还是当初那辆吗?

    我看着锈迹斑斑的车身,心中仿佛有玻璃破碎的声音。

    “这辆车,还能开吗?”作为一个电脑工作人员,其实我的人生很悲催,哪怕毕业后一直奋斗,也没钱买得起车,因此,自然也就没有考过驾照,唯一让我感到欣慰一点的是。

    当初,我曾经跟乡下的二叔开过开小货车,这让我不至于成为一个车盲。

    只不过,没有驾驶证件罢了。

    显然,在这个末日爆发的特别时期,我不再需要担心无证驾驶会引的责罚,因为,会阻拦我去路的,顶多是那些面目可憎的丧尸罢了。

    车门是打开的,并没有关上。

    于是,我很不客气的坐了进去,然后拧动钥匙,开始发动车子。

    然而,一次,没有反应,两次,还是没有反应。

    捣鼓了半天之后,我终于不得不接受,我踏上归途后的第一个打击。

    这辆车,竟然生锈腐蚀到了骨子里,已经无法发动了,更加不可能成为我返回j市的代步工具,这让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沉闷了起来,刚刚干掉两只菜鸟丧尸的喜悦亦被瞬间冲垮。

    要知道。

    前几天我从j市跟着沈薇薇他们一直到这条路,可是车子奔腾了整整一下午的。

    这么漫长的路程,如果要让我徒步返回,无异于是在痴人说梦。

    更何况,这边野外路上的丧尸还稀松一些。

    越是靠近城市里,丧尸越多,如果没有合适的代步工具用来横冲直撞,我岂不是送羊入虎口?

第21章 领跑丧尸团() 
好吧,说是送羊入虎口,或许有些高抬这种最低级的丧尸了。

    不过蚁多咬死象的道理,我却还是明白的。

    更何况,我现在虽然因为吞吃了丧尸犬的蓝色脑浆,比以前的身体素质强化了不少,却还远远达不到与大象比肩的地步。

    一边这样胡思乱想着,我一边迈步向前,不愿在这辆彻底报废的宝马上耽误时间,因为,我清晰的记得,再转一个弯,前面的那条道路,就不再是先前这种羊肠小道了,而是一条宽约十二米的大路。

    那条道路上,应该停放着不少主人变成了丧尸的车辆。

    有卡车,有罐车,还有一些私家轿车。

    于是,我越是接近那条道路,手中的尖头铁锨就握的越紧。

    而在这期间,我又足足前行了上千米,解决了四只面目全非的丧尸,碰到了一辆卡宴,两辆帕萨特,结果却发现,这些车子,一如先前的宝马一般,早就被腐蚀到了骨子里了,完全不能再用。

    “这完全不合理啊,没理由啊!”我气的一脚踹在那生锈的卡宴车门上,不知道是我的力气变得太大,还是因为这车门生锈的太过分,车门竟然哗啦一声响,被我一脚踹掉在了地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继续上路。

    继续失望着。

    足足半个多小时,我都在这种要抓狂的感觉当中度过,同时,我也终于意识到了情况的不妙,先前这缠绵的雨水降临的时候,我还觉得这雨水与血雨的感染功能不同,应该没有害处,这简直是末日后的一场甘霖。

    可是现在看来,我太他妈天真了。

    这些停放在路上的车子,无缘无故的,绝对不可能短短几天就锈成废车,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这场连绵的小雨,雨水中肯定包含着超量的酸性,将这些暴露在空气中的车子直接给氧化腐蚀了。

    “这,真的是大自然降下来的惩罚吗?”这一刻,我的内心有了一丝颤抖,因为短短一瞬间,我的脑海里就跳过了数不清的念头。

    先是一场让人类和所有生物变异,感染,化作食人鬼的血雨降临,随后,又是一场酸雨,毁灭了所有暴露在外的车辆,我怎么琢磨,怎么都觉得这一切太过匪夷所思了,而且,如果这场清澈雨水的作用,是腐蚀金属。

    那么,可不光光是暴露在外的车辆遭殃了,一切和金属有关的物品,飞机、火车,地铁,以及大批量的钢材,武器,都会因此而氧化腐蚀。

    这一切的一切,将让人类在这场灾难中更加难以存活。

    接连针对性不同的雨水降下,不像是巧合。

    更像是一场预谋。

    想到这里,我不由全身打了个寒颤。

    当然,我也只是想想罢了。

    就赶快驱散了脑海当中的念头,毕竟,如果这真的是一场人为的预谋,那,得是什么样的人才能酝酿出这样大的一场灾难。

    收起来杂乱无章的思绪。

    我的脚步渐渐加快,然而,这样的节奏并没有持续太久,就倏然而止了,因为,小路已过,此时,我已经踏上了那条宽约十二米的柏油路面,在这条柏油路上的丧尸,不算太多,可目测过去,却也有着密密麻麻的几十只。

    以我现在的能力,碰上落单的丧尸,可以十分轻松的处理掉他们。

    两只三只,也没有问题。

    但是,我还没有自大的认为自己达到了能够单挑几十只丧尸的地步。

    真的冲过去,我顶多拉上几只丧尸垫背,然后就会被这些因血肉刺激而发狂的食人鬼五马分尸。

    而且,这条道路上的车辆比起先前我辗转的几条小路可要多的多,这也间接的证明了这条路上的行人不少,他们,有的化作了食人的丧尸,有的,则成了丧尸们的果腹之餐。

    “啊”

    正当我犹豫着接下来到底是应该绕路而行,还是应该想办法用路边的石头把这些丧尸一个个引过来干掉的时候,一声尖叫却是突然从一辆三菱轿车的车厢内传出,然后,我就看到,那辆被十几个丧尸围拢着的三菱轿车的车门被砰的一下从内打开。

    车门撞倒了三四只丧尸。

    随后,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和一个下身牛仔裤,上身火红t恤的女人从车内冲了出来。

    这一男一女的脸上全是惊恐的神色,如同受惊的兔子一样,一下撞倒两只拦路的丧尸,然后拼命的奔逃起来。

    “嘶嘶!”

    “吼吼!”

    一时间,这条泊油路上,最近范围内的几十只丧尸暴动了起来,跟在这一男一女的身后排起了长队,飞奔追杀着他们眼中的猎物。

    不得不说,人类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的确是能够爆发出平日里所隐藏的潜能。

    这一对男女的速度,几乎在瞬间加快,都可以去参加百米跨栏赛了。

    然而,他们的速度快倒与我没有什么关系,真正让我瞪大了眼睛,无比郁闷的是,这一男一女在下车之后,也不知道是凑巧,还是早有预谋,竟然直直对着我站立的方向跑了过来。

    看着他们身后几十只丧尸飞驰而来卷起的尘烟,我的心颤抖了起来。

    “救命!”

    “前面的大哥,救救我们把!”

    那挂在西装男身后的女子,一边奔跑,还一边不忘扯着尖锐的嗓子向我求救。

    我是真心搞不懂,这两个脑残的家伙是怎么认定了我就有能力救下她们的,难道是看到了我手中的尖头铁锨?还是看到了我背后的狙击弩?

    又或许,是我自己想多了。

    这两货,根本就没认为我能够救下她们,之所以朝着我奔跑过来,也许,只是在这满世界都是丧尸的末日里,见到了一个同为人类的生物,让他们把我当成了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而且就算我这根稻草无法救下她们。

    这两个傻缺,肯定也会拉着我一起沉入死亡的深渊。

    “草泥马!”

    “马勒戈壁啊!”眼睁睁的看着这一男一女和一群丧尸快速接近,我一开始还在犹豫着是不是要帮他们一把的心情彻底灰飞烟灭,转头就跑。

    这些低级丧尸比起小村子里的丧尸犬是战斗力弱爆。

    可架不住人家量多啊。

    俗话说得好,量变产生质变,这样一群丧尸一人一口,也能把我吞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于是。

    在这原本荒凉凄寂的路段上,就发生了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一个背着几十斤重的行囊,拎着尖头铁锨的青年,在最前面领跑,而另外一男一女张牙舞爪的紧随其后,再后面,是一大群口水直流,满脸血窟窿的食人鬼,不断发出各种各样的吼叫,试图追上来将我和那一男一女塞进肚子里。

    我顺着直路,足足跑了两三分钟,回头看时,却发现我奋力奔跑的情况下,竟然只不过将那一男一女与那一堆丧尸甩开了七八十米的样子。

    这让我的心中不由一急,没有办法,由于我的背上背负着几十斤的行囊,能够保持现在的速度,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再快,估计,跑出去不到一百米,我就该栽跟头,扑街倒地了。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心脏开始不断加速跳动,血液的循环也在沸腾,我的目光扫过这条泊油路的两旁,发现,在那路崖石的外侧,是一片黑黝黝的排水渠,排水渠的外面,才是黄秃秃的地面,虽然,那黄秃秃的地面被雨水打湿,有些发粘。

    但是,眼下我已经没有了别的选择。

    直着跑,早晚会被追上,而如果从那足足有1。5米的排水渠上跳过去,则是有可能脱离危险。

    丧尸,是不会跳跃的。

    这也是我目前抓住丧尸最大的缺点之一。

    “叮叮当当!”挂在腰间的狙击弩短箭相互撞击着,发出悦耳的声音,不过我没有欣赏的功夫,而是纵身一跃后稳稳落地,趟着发粘的土地朝着两旁的绿化林里冲了过去。

    我的动作很快,但还是被紧追不舍的一男一女看了个清楚。

    或许是我的跳跃,给了这两人灵感,让他们本来绝望的眼神升起了一抹激动,他们的速度又生生拔快了三分,然后也顺着我刚刚跳跃的点,跳过了排水渠,落在了黏黏的黄土地上。

    于是,一群完全靠嗅觉追杀的丧尸悲催了,一个一个,排着队开始栽跟头,狗吃屎。

    第一个丧尸,一下子掉进了排水渠里,第二个丧尸又紧接着掉进去,第三个,第四个。

    它们撞做了一团,根本无暇再追击我和那一男一女了。

    于是,当十分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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