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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亡者无名-第110章

小说: 亡者无名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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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青思讲完尖耳朵狗和圆耳朵狗的故事后微笑着对我说:“哎,你不要对号入座啊!这些动物的习性都是我从动物世界和百科上了解来的,你哪怕恼羞成怒要发火也不要对着我发,要不然你在我眼里瞬间就变成只会喷人的尖耳朵狗了。”

    我说:“不会,您说我是狗太抬举我了,我这怂样子顶多算一家养鸵鸟,一只家禽而已,连喷人都不会。”

    听了我的话后林青思嘴里重复着“家禽”俩字笑得前仰后合,我记得白天我在方特说要是去玩跳楼机我就得尿在半空看彩虹的时候她也没有笑成这样,“家禽”这两个字有那么好笑吗?林青思这个精神病和我这种貌似正常人的世界观就是不一样,不过看在她笑得那么好看的份上我就不调侃她了,由她笑去吧,我在旁边看。

    林青思笑了半天才喘匀气儿,她说:“你不要侮辱鸵鸟了,我见过一只鸵鸟,比你强多了。”

    林青思说,在自然界里一般都是由父亲照顾后代,但是她见过的那只鸵鸟却是一位单亲妈妈。

    鸵鸟是林青思的美术老师,二十五六的年龄还是个女孩儿,却带着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她们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儿相依为命四海为家。

    每逢周六林青思就会去鸵鸟那里学画画,鸵鸟全能,不论油画、素描还是丹青、水粉都可以信手捻来,偶尔还可以抄起一把吉他来上段小民谣陶冶情操,可谓才女一枚,却偏偏大学还没有毕业就生了孩子。

    那孩子是鸵鸟和她的大学老师所生,这种事情一直都是学生之间睡后饭前最好的谈资,所以这件事情很快就在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

    人言可畏,那匹种马虽然有些路子但还是辞职滚蛋,休息几个月去了另一所学校逍遥任性,没办法,种马有路子所以可以全身而退,甚至后来还有不明情况的混蛋对种马做出敢做敢当的好评价,而可怜的鸵鸟没有那么逆天的路子,所以就此断了前程,刚二十岁出头就成了单亲妈妈,得要独自照顾刚出世的孩子,别人却还骂她活该。

    想想我们二十岁的时候大概还在天堂拿着每月定期的生活费,衣食无忧的过着神仙的日子呢,鸵鸟的不幸对于我们来说是仅仅存在于故事里的桥段。

    在这个刻薄的世界,锦上添花的事情经常发生,但是雪中送炭的例子确实少见。事实上也是这样,大部分情况下不但没有雪中送炭的人,更多的是冲上来将你踢翻在地然后再踏上一只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的人,起码对于鸵鸟来说是这样的。

    首先是无情无义的种马给她们母女丢下五千块钱作为了结后躲得远远地去继续逍遥自在,然后是鸵鸟的父亲和她断绝父女情分后赶鸵鸟出门,任她们一大一小两名女孩自身自灭,接下来是亲戚朋友的冷嘲热讽。

    面对这些鸵鸟没有都只是慢慢接受下来并不反抗,鸵鸟是食草动物,没有锋利分爪牙来反抗这些不公平和残忍的无情,所以鸵鸟只能逃,逃得远远地,然后把头埋进沙子里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鸵鸟选择逃去北京,原因不明,如果让我选择,我绝对不会选择去帝都,要知道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可是被拍成电视剧的真理,但我不知道原来鸵鸟是不会流眼泪的,她只会把头埋进沙子里来逃避,,北京就是鸵鸟逃避危险的沙子,没有谁告诉过我把头埋进沙子里是舒服的。

    我记得刚才说鸵鸟的亲戚朋友冷嘲热讽她的时候,我用的那个词是“接下来”,用“接下来”而不用“最后”的原因是落井下石的事情还没完。

    鸵鸟刚到北京当务之急是找个地方落脚,那时候她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好不容易找到一间便宜的房子,房东太太却给出了押三付一的苛刻条件,当然这事情也不能全怪房东太太,毕竟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儿带着一个没断奶的婴儿,她们能够吃饱饭已经不容易,哪里还有钱来租房子?房东太太也只是普通小市民,只想租出一间屋子给稳定的租客换点租金来调剂家里生活罢了。

    其实房东太太本质上是不坏的,所以最后还是押一付一把屋子租给了鸵鸟,住处暂时解决,接下来鸵鸟该考虑吃饭的问题了。

    鸵鸟在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家教,她刚到北京的时候手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美术比赛的获奖证书,花花绿绿的有一打,刚好那私人家教正火,尤其艺术类的家教,要价都高的要死。

    鸵鸟是半途退学,没有大学文凭就不够收高价的资本,所以她虽然提供一对一上门服务服务,却只收兴趣班的价格,虽然赚的少一些,但多做几家也不至于饿肚子。

    前面说过鸵鸟全能,有手艺的人就是这样,走到那里都饿不着,只要老老实实的过自己的小日子还是可以生活的,只是老实人总是受欺负,就是这样。

    鸵鸟性子软,什么事情都可以逆来顺受,当初退学她没有去找学校哭闹,种马抛弃她的时候她也没有撕心裂肺寻死觅活,就连家里人赶她出门的时候她也不哭不闹,一个人带着孩子到异乡谋生活,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没有对谁红过脸,这样的性格正好迎合了一些人欺软怕硬的爱好,比如鸵鸟的房东太太。

    在我们的身边生活着这样的一群人,他们严格的划分为三个阶级:一、初级成员,他们数量众多,但善良无害,他们不制造话题,他们只是家长里短的搬运工;二、中级成员,他们是这个群体的中流砥柱直接听命于高级成员并向初级成员转达上级精神,他们还肩负着寻找话题的重要使命;三、高级成员,他们主要由组织中的元老组成,这些高级成员长期混迹于各个话题圈,长时间积累下来的经验让他们练就了捏造和改编话题的技能,他们引导着话题,控制着其他成员的思想,是组织的真正核心。

    鸵鸟的房东太太属于中级成员,正处于花季的女孩子,独自一人带着不满一岁的孩子浪迹天涯,这是多好的噱头?房东太太立即将这个情报向上级汇报并向一起打麻将的几个老姐妹传达上级精神,她的这一举动让她一举成为了为组织的中级成员。

    本章完

第二一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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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于不同阶级的优越感,房东太太很乐于向那几个还是初级成员的老姐妹谈论这事儿,人言可畏,没几天鸵鸟的故事就被编成了好几个版本流传于附近居民的茶余饭后麻将桌了。

    故事的版本很多,最过分的莫过于说鸵鸟是小姐,被嫖客搞大了肚子的小姐版本10,而且因为鸵鸟经常外出去做家教,所以有了鸵鸟现在还在接客的小姐版本15,后来又有了她是被富商包养来生孩子的小姐版本20,鸵鸟为了解释这个误会便向房东太太讲述她的经历,其它的话房东太太没有记住,她只记住了鸵鸟原本是在校大学生后来被开除的情节,于是又诞生了在校大学生接客被学校开除后成为职业卖肉的小姐版本30,最后甚至出现了我羞于用文字表达小姐版本终极版,这里不再过多提及。

    流言无锋,却杀人不见血,每天出门都会被人们评头论足指指点点的情况对于所有人来讲都是不愿意接受的,如果遇到个刚烈女子,绝对会上门去找那些散播流言蜚语的闲人理论或者发生暴力事件,可鸵鸟却不言不语,偏偏鸵鸟越不去理会闲人们就越肆无忌惮,所以鸵鸟在那里居住了五个月攒够一间两居室房子的租金后搬离。

    鸵鸟将新房子的客厅改成画室不再上门教学,这样一来她可以工作的轻松一点,不用再挨家上门,二来让相亲们知道她是有正经工作的人,是老师,不是小姐。

    鸵鸟性子软不会反击,但是她可以选择逃避,其实鸵鸟也有过强硬的时候,林青思亲眼见过一次,那是鸵鸟去到北京的第三个年头,当时林青思正跟着鸵鸟学画。

    那天是周末,天空阴着脸,周围的空气闷热潮湿,人群中也弥漫着躁动不安,这是暴雨将至的前奏,鸵鸟却偏偏选这样的日子硬拉着林青思外出采风。

    鸵鸟告诉林青思,绘画不同于摄影,摄影可以直观的记录和表达人物的情绪,而绘画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长期的细致观察才可以做到人物情绪的准确表达,暴雨前的压抑有助于催化人们平时掩藏的很好的情绪,最适合外出采风。

    周末鸵鸟的孩子不用上学,又不能独自留在家里没人照看,所以鸵鸟也带在身边,就这样,一个半大的姑娘领着一个姑娘,姑娘领着小姑娘,三个姑娘手牵着手去逛街。

    林青思之前从来没有像那个周末一样认真的观察街道上普通行人的千人千面,她从来不知道人们的表情可以如此丰富,当她切换成疯狂动物城模式再看路上的行人发现处处都是图画,装裱了画框就可以直接挂到墙上当艺术品。

    林青思认真的盯着每一个路人看,然后就看到了一匹骚种马领着一只傻狍子朝他们缓缓走来,鸵鸟也看见了他们,于是抱起小姑娘拉着林青思转身就走,那种马却不依不饶。

    “你也在北京啊?”种马趾高气扬的说,好像他从来没有做过那些对不起这对母女的事情,更可气的是种马还旁若无人的抚摸鸵鸟女儿的头发,让小姑娘叫爸爸。

    小姑娘怕生所以往鸵鸟身后躲,种马却还不依不饶,像是在对他身边的傻狍子炫耀自己的魅力“看,我有一个辉煌的过去!”。

    有病吗?滚蛋!

    “我警告你,这是我的女儿,她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麻烦你先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再说话!”那是鸵鸟第一次和别人红脸,从未见过鸵鸟红脸的种马吃惊的愣在原地看鸵鸟挺胸抬头的离开。

    “然后呢?”

    我坐在桌子对面问林青思。“然后我就去旅行啦。”

    “你为什么去旅行啊?鸵鸟怎么样了?”

    “因为我和别人不一样,出去旅行我可以看到更多各式各样的人啊!至于鸵鸟,后来我就没有再见过她了。”

    “您这故事怎么只讲一半啊?”

    “我只知道一半故事,再说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

    “等,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问”

    “我在你眼里是什么动物?”

    “哎!说好的一切问题都如实回答的,你别走啊!”

    林青思耍赖皮,懒得理她,去她家的事情我也要耍赖皮,就是这样。

    周五的最后一节课下课后我立马回家,躲进房间里锁好门再堵上一把椅子,然后缩到被窝里捂着枕头睡觉,任谁敲门都不理他,谁也都别来理我。

    林青思砸着门叫嚣:“沙青,你给我滚出来,我饶你不死。”

    我才不出去,死也不出去。

    林青思砸门的声音越来越响“你这个骗子,你答应过要陪我回家的。”

    “是你先耍赖皮的!”

    “你是铁了心不出来是吧?好!你等着。”

    林青思叮叮咣咣的下楼又噔噔的回来后继续嚷嚷:“门口的这双球鞋是你的吧?阿坤把你的打火机给我。”

    “茶室里的茶壶也是你吧?”啪!

    “哟,这书架上还有一个小木盒儿,里面这撮头发是哪个小姑娘的呀?阿坤,你的打火机再借我使使!”

    我冲出房间,阿坤他们也赶过来。

    “你把点点的头发还给我,不然我杀了你!”

    我算是个好脾气,和林青思从来没有发生过吵架之类的事情,所以我的一反常态让林青思吓傻在原地不知所措。

    我没有与林青思说过点点的事情,所以她不知轻重,但是我在酒桌上向阿坤他们说过那些往事。

    若白劝林青思:“快把头发放回去,听话。”

    但是林青思哪里肯听若白的话?

    “点点不就是个姑娘吗?一撮头发你至于吗?别忘了,你现在是我男朋友!”她说这话大概是出于女孩子的嫉妒心里,毕竟我确实是她的男朋友,如果我是林青思,见到自己的对象为了另一个女生的头发而大发雷霆大概也会不开心。

    大概是这样吧?女孩子的心思我哪里猜的透?当时我只顾着点点的那撮头发,哪里还有心思去猜女孩子的心思。

    “求你了,把头发还给我。”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语气应该接近于哀求,点点留下的实物只剩下了那一撮头发,其它的都在殡仪馆火化后让我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埋了,我又不可能去刨坟挖点骨灰出来带在身边。

    如果我真的去刨点点的坟,等以后我到了那边见到点点她还不得打死我?

    可是林青思不知道这些,她只顾抬着一双泪汪汪的眼睛冲我喊:“沙青,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但是你呢?你心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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