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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死神的平凡生活-第1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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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度好像也就只有这样了。

    林宇其实早就看破了这一点,所以他指挥着暴走萝莉慢慢加速,从而摸清楚飙车男的极限速度到底在哪。根据过去半分钟的观察,飙车男的速度一直停留在四百公里的样子,不管他再如何努力追赶,也始终和自己保持着一段十米左右的距离。

    “既然他最快只能开四百,那我们就开三百九吧,”林宇带着一股坏笑说道。

    小萝莉越来越懂得这场比赛的乐趣了,她二话不说的将速度降了下来,时速变成了三百九十公里…

    飙车男的眼眶有些发红,他想起了自己没日没夜改装摩托车时的场景,就算时速只提高十公里也能让他兴奋好一阵子。为了亲手打造出一辆最快的摩托车,享受一次次将对手甩在身后的乐趣,飙车男甚至不惜啃读起了一本《机械动力学》的大学教材,这本教材上的很多字他都认识,可只要连在一起他就经常搞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就算如此,飙车男还是把《机械动力学》啃完了,天知道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是什么心情,飙车男抱着那本快要翻破的书,抬头看着外面的天空,眼泪都差点要流下来。

    没错,飙车男被自己感动得哭了。他从小到大都没有哪一天像现在这么努力过,飙车男知道自己拥有很好的家境,就算天天游手好闲,自己从父母那里拿到的生活费也比一般人的工资高出好几倍。所以飙车男从来都不知道努力是什么感觉,但为了成为羊城最快的车手,他终于深刻的体会到。

    正所谓一份努力一份收获,飙车男发现自己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他向很多老手发起了挑战,结果全都成为了自己改装车的手下败将。

    因此,飙车男早就封自己为车神了,没有人能够超过自己红色猎豹的速度,他开始体会到了无敌的寂寞。

    本以为从今以后自己只能自娱自乐,没想到就在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夜晚,一个看上去毫无赛车经验的年轻大学生,居然屡次轻松的超过了自己。就算自己怎么奋起直追,甚至不惜让红色猎豹超负荷奔跑,也始终和对方差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眼看终点马上就要到了,飙车男认为自己这一次肯定要以失败而告终,自己从此就要走下车神的宝座,让给那个开着跑车的纨绔富二代。飙车男无疑是很难甘心的,他甚至又想起了自己啃读《机械动力学》时的情形,不禁感觉悲从中来。

    可就在这时,飙车男的眼睛突然一亮,因为他发现对方的速度降下来了,十米的差距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短,仅仅一个喘息的时间过后,飙车男再次变得一马当先。

    所有的悲伤情绪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飙车男还是红着眼睛,但嘴角已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终点近在咫尺,自己这一次超过对方就可以直接获得胜利,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自己还是羊城车神,对方果然还是嫩了一点!

    应该是改装的某个部件契合程度不够好吧,飙车男心里冒出了这样一个揣测,一般来说上去的速度是不会慢下来的,除非车子的部件出了问题,比如高速行驶下的磨损造成摩擦力增大,这样加大的阻力便会让车速降低。虽然只是一点点的差别,但在旗鼓相当的车手之间却是显而易见。

    不过对方也算是一个实力强大的对手,能够挑战自己车神的权威,可以称得上是年轻人中的佼佼者。等自己赢得了这场比赛,就跟对方交个朋友,以后没事也可以再互相切磋一下。

    飙车男在心里美滋滋的想着,这无疑是最好的结果,自己既赢得了比赛又获得了一个可以较量的对手,以后晚上飙车就没那么寂寞了。

    终点就在一百米之外,这样的距离对于四百公里的时速来说不过是短短一瞬间,飙车男有了一种稳操胜券的姿态,他深深体会到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要不是自己没日没夜的把《机械动力学》读完了,怎么能够永远屹立于不败之地呢?

    他的嘴角不受控制的上扬起来,红色猎豹马上就要越过终点线了!就在这时,一道黑光再次从他的身边闪过…

    准确的说,应该是呼啸而过,因为就算是相比较之下的速度也仍然有风驰电掣般的效果,飙车男的脸部一下子就僵了,黑色光芒毫无悬念的率先冲过终点,飙车男甚至看到它的尾部喷出了蓝色的火焰

第三百一十九章 单曲循环() 
终点的另外一侧,林宇放下了死亡战车的车窗,飙车男的红色猎豹也停在了他的旁边。两个人目光相接的时候,飙车男的眼神只能用复杂来形容。

    对于经常跟人比赛的他来说,车速的感受是比一般人强很多的,就算他自己只能达到四百公里的时速,但如果有人比他跑得更快,他也能够目测出对方的速度大概是多少。

    就在刚才,那辆闪着黑金光芒的跑车从他身旁呼啸而过,飙车男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地上的交通工具能够达到这种速度,那是六百,甚至七百公里?

    电视上的专业赛车手,由于赛场上各种弯道的设计,最高时速也就三百公里左右。因此飙车男发现,他的红色猎豹速度可以超过专业赛车手的时候,飙车男的心里有了巨大的成就感。可是一分钟前的那一幕,让他的世界观瞬间崩塌了,自己费尽千辛万苦达到的极限速度,在对方眼里不过是小儿科而已。

    虽然那个夸张的速度只有短短一瞬间,但飙车男有理由相信,对方其实一直都在隐藏实力,那辆跑车的真正速度说不定比刚才还更加惊人!

    去tmd《机械动力学》,这,这根本就不是科学可以解释的!飙车男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他发现自己以前做的不过都是无用功,再怎么搞懂《机械动力学》,自己也没有办法让摩托车达到那样的速度。

    飙车男身上没带那么多现金,于是直接将一万块钱转到了林宇的银行卡上,看到金额到账的短信提示,林宇笑着挥了挥手,关上死亡战车的车窗,扬长而去。

    飙车男垂头丧气的坐在摩托车上,看着那辆跑车远去的身影,感觉自己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全世界。他没脸跟对方要手机或者微信号码,也不打算将来再跟对方比试切磋了,自己引以为傲的红色猎豹,在那辆神秘的黑金跑车面前根本就是跳梁小丑。

    对方快要离开的时候,飙车男其实很想问一句,“大哥,你这辆跑车是怎么改装的?还有车尾喷出的那种很炫酷的蓝色火焰,到底是什么东西啊?”这是飙车男心里最大的疑问,不过话到嘴边还是没好意思说出口,因为一旦问出这样的话,飙车男觉得自己更像一个傻子。

    经过了这天晚上的比赛,飙车男似乎对赛车提不起兴趣了,他回到家后将红色猎豹锁进了地下室,和其他暂时不用的物品丢弃在了一起。他睁着眼睛想了一个晚上,直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他给自己的父亲发了一个短信,“爸,我现在想跟着你,学一学怎么管理公司。。。”

    。。。。。。

    不仅是飙车男改掉了这个毛病,就连林宇也很少晚上出去兜风了,因为他发现暴走萝莉实在太拉风,要是引起别人的注意恐怕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小萝莉对外面的世界也没那么好奇了,她可以很安分的待在林宇宿舍楼下,就像是一辆随时等待被开走的普通车辆,只不过是隐形的而已。

    但小萝莉提起了另外一件事,“死神大人,人家的武器好久都没用了,什么时候再让人家发射一次?”

    这句话让林宇直接就冒汗了,还发射一次?这里可不是什么游戏战场,而是真正的人类世界,林宇可不希望看到自己的死亡战车发射出什么奇怪的东西,然后一座高楼大厦就被夷为平地。

    “这事,以后,以后再说吧,”林宇只能敷衍了过去,视若无睹的看着小萝莉嘟起了自己的小嘴…

    过了一段时间的普通大学生活,林宇仍然没有接到来自死神游戏的新任务,不过还是有一件事情发生了悄然的改变,就在某一天中午回到宿舍的时候,林宇听到自己宿舍传出了一段非常熟悉的旋律。

    这段旋律就算只听一遍,林宇恐怕也永远不会忘记,因为这是冯可儿出道后的第一首歌,《重生》。

    林宇曾经在羊城演艺中心亲眼看着冯可儿演唱这首歌曲,这首歌经过她的演绎,就像是在诉说着一段催人泪下的故事,又透着一股勇敢与命运作斗争的倔强。加上冯可儿天籁般的嗓音,感动、励志、享受,就是林宇听完这首歌的全部感受。

    仅仅只听一遍,林宇就知道这首歌会成为中华乐坛又一个经典,每个人都能在歌曲中找到自己人生的一段故事,这就是冯可儿嗓音的魔力。因此当晚在演唱会的观众席,林宇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因为他知道冯可儿已经成功了。

    声音是从周光华的音箱里面传出的,他一边吃着从食堂带回来盒饭,一边在网上下着象棋。也许是对手并不需要他费太多脑力,因此在无聊的等待时间中,他随意在企鹅音乐软件上点开了一首歌曲。

    周光华表情一开始是不耐烦的,因为他发现系统给他匹配出的对手实在太弱了,自己用脚趾头下都能让对方毫无反击之力。在某一瞬间,周光华突然想起了那个天才象棋少年,和他下棋有一种真的在战场上厮杀的乐趣,只不过自己很久都没碰上这样的对手了。

    接着,音乐开始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当那个无比纯净的嗓音从音响里传出的时候,周光华诧异的抬了抬眼,他瞄了一下电脑屏幕,上面显示这首歌曲的演唱人叫做,冯可儿。

    冯可儿?应该是个新人吧,周光华没听过乐坛里面有这样一位歌手,他切换到了下棋的游戏界面,对方终于走出下一步了,周光华不假思索的点了一下鼠标,事实上,他早就已经想好接下来的十步应该怎么走。

    歌曲渐渐演唱到了高潮的部分,周光华胡吃海塞的动作停了下来,他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被这个声音感染了,也许是因为在下象棋的原因,他想起了那个天才象棋少年在决赛时的表现。

    歌曲充满了一种拼搏和不服输的情感,就像少年在大礼堂里面的坚持,他其实早就体力不支了,脸色惨白的像一张纸,可是少年依旧计算出了让自己决胜的最后一步。当裁判宣布他获胜的时候,少年没能享受胜利的喜悦,而是晕倒在了座位上。

    眼前的画面和歌曲一起结束,周光华突然觉得眼角有些湿湿的。音乐软件自动切换到下一首,他迅速点击了一下向后的箭头,并且将播放模式改成了单曲循环。。。

第三百二十章 演出() 
林宇没有说什么,他看上去是在随意浏览网页,实际上却是在默默观察周光华的反应。对于可儿的歌声,林宇当然有十足的信心,他还清楚的记得自己第一次和可儿在ktv唱歌时的情景,那感觉就像是在歌声中谈了一场又一场的恋爱。

    《重生》是可儿的首发单曲,林宇想知道一个普通人听到这首歌是什么感觉,他是否会像自己一样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这个答案很快就揭晓了,在周光华点了单曲循环的时候,在他居然把那一盘象棋下输了的时候,在他把电脑上的游戏界面退出默默听着歌声一言不发的时候,林宇就知道可儿的这首出道单曲一定会大获成功。

    很久以后,林宇已经记不清楚耳边的旋律重复过多少遍了,周光华似乎终于从神游中醒了过来,他转头对着林宇说了一句,“这首歌叫做《重生》,你有听到吗?我,我觉得很好听。”

    周光华不太擅长向别人推荐东西,很多时候,他都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比如他可以在网吧通宵下象棋,比如在备考的时候他可以用一个下午就将整本教材看完,然后随随便便考一个九十来分,又或者他可以没日没夜的睡上一整天,连厕所都不用起来上。

    林宇一直觉得周光华也是一个天才,就像自己曾经在孤儿院见到的小恶魔,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居然会向自己推荐一首歌曲,尽管他只是说了一句,很好听而已。

    林宇本来想回,你都单曲循环多少遍了,我怎么可能没有听到?不过转而脸上笑了笑问道,“这首歌,真的有那么好听?”

    周光华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嗯,歌手是一个叫冯可儿的新人,现在只发了一首单曲,还不知道她长什么样。”

    林宇同样投出了略带好奇的目光,看得出来,自己的室友是对这名新人的长相非常感兴趣。恐怕听到这首歌的任何一个人都有着和周光华类似的想法,只不过林宇没有告诉他的是,叫做冯可儿的歌手自己早就认识,而且她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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