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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民国胭脂店-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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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而生() 
上海滩向来是风云变幻;富贵无常。今天的小开明天可能沦为瘪三;今日的瘪三撞了大运明天也能摇身一变成为小开。

    但发生在陆明夷身上的事情;却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解释清楚的;简直比大变活人还精彩。

    闭眼前;她被压断了腿正在火场中等死;再睁眼时;她正枕在一个软绵绵的紫缎羽毛枕头上。四下有香风微动;一派安详自然。

    莫不是哪个好心人把她给营救出来了?陆明夷暗自思忖,可医院里也不应当有弹簧床垫和天鹅绒帐幔啊!

    还有墙上的绿底金纹漆皮印花纸,这样的舶来品如今是不大稀奇了;十来年前却是顶时髦的东西,要按尺来算钱。

    周遭的家具摆设都很精致,而且越看越眼熟这不是她在马斯南路的闺房吗?陆明夷陡然倒抽了口冷气;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了起来。

    一切都是她记忆中的模样;分毫不差。靠窗的小几上永远放着时令鲜花,门德尔松牌的钢琴若不是罩着天鹅绒套子;恐怕早就积满了灰尘;充分暴露了其主人附庸风雅的本质。樱桃木书柜里更是没两本正经做学问的书;反倒摆满了电影杂志和画报。还有房间正中那盏眩目的水晶吊灯;是爹爹为了庆祝她的十六岁生日特意在威尼斯定做的;为了把它完整地运回国来也不知费了多少周折。

    陆明夷有些茫然;福祥里烈焰冲天,哭嚎盈耳的情景仍历历在目。她不由想起了以前爱看的志怪,里头写到人死之后过了阴阳界;有一处望乡台。登临其上;便能见到自己最思念的故乡亲人,莫非自己现在就是到了这个地方?

    正胡思乱想的当口,一阵有节奏的敲击声传了来。陆明夷循声望去,一个剪了月牙刘海的女孩笑盈盈地走进来:“太阳都老高了,四小姐还在床上躲懒呢?”

    “细雨”陆明夷又是一惊,这是她的贴身丫鬟,从六七岁起陪她一同长大的,感情最好。陆家的仆佣有好几十个,遭难时不得已都遣散了。惟有细雨硬板着大门不放,流着泪哀求哪怕没有工钱也要留下。

    后来境况好些时,陆明夷曾打听过她的下落。却说她被哥嫂嫁了个屠夫,第二年便难产死了。

    “四小姐早餐想吃些什么?中式有小馄饨,千层油糕,蟹粉小笼。西式有刚出炉的牛油曲奇和蝴蝶酥。要还想吃蟹壳黄烧饼,我叫阿祥到吴苑买去。”细雨一边给花瓶换水,一边絮絮叨叨地念着。

    陆明夷只管点头,一看就知道压根没听明白自己说了些什么。这个呆呆的模样看得细雨又好气又好笑,赶紧找了件薄呢外套给她披在睡裙外头:“我的好小姐,您这是醒了还是发梦呢?”

    “我也闹不清楚”陆明夷睁着一双大眼睛,很老实地说道。要说这是梦呢?房内暗暗浮动的丹桂香气,身下柔软的触感,包括细雨脸上啼笑皆非的表情,都显得无比真实。

    可要说这一切都是真的,就更是荒诞。自古道,人死不可复生。可眼下不光是她自己,连细雨都活蹦乱跳的

    细雨不知道她的好主子正奇怪她怎么没死成,温柔又细致地替明夷扣上钮袢,放柔了嗓音道:“小姐只怕是睡得迷糊了,不如我叫厨房煮一壶奶茶来,又提神又暖和。”

    “行吧,记得用锡兰的红茶煮,多加奶!”想了想,陆明夷按着以前的老习惯吩咐道。她的性子是不大爱钻牛角尖的,不管是做梦也好,回魂也罢,且往下瞧。

    “是是是,四小姐的口味婢子可是牢记在心不敢忘呢!”细雨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打开了衣橱:“晚上的宴会小姐想穿什么?是旗袍还是洋装?不如趁现在挑好了,我先熨一熨。”

    人靠衣装马靠鞍,提到衣裳,陆明夷的眼睛亮了起来。家道中落后,她曾过了好几年狼狈日子,最落魄时一身竹布长衫从靛蓝洗到白,里里外外打满了布丁。等做了梳头娘姨,为着方便做事,也只能选些蓝白灰的颜色。

    女人的天性都是爱俏的,陆明夷兴致勃勃地跳下床:“我自个来选!”

    “小祖宗,好歹把拖鞋穿上啊!”细雨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虽说有地毯,可眼下已是深秋节气。一个不当心着了凉,那可不是玩的。

    陆明夷满不在乎地瞟了眼自己光溜溜的脚丫子,哪里就这么金贵了。那时候帮人洗衣服,一个冬天下来手脚上裂得都是口子。开始还抹些蛤蜊油,后来习惯也就好了。

    三两下蹦到了衣橱前,陆四小姐好奇地探头看去,只见里头长衫,短裙,马甲,斗篷,可说应有尽有。

    “样子都老得很,就没有新做的衣裳吗?”提着一件丁香色印花缎旗袍的下摆,陆明夷挑剔地摇了摇头。袖子是连肩的,腰身也很直板。既显不出线条,也衬得人不够精神,活像是十来年前的款式。

    细雨被她问得简直不明所以,这位小姐向来追求时髦,衣橱里从不存隔年的衣服,如今怎么嫌弃起来。思来想去只能认为明夷大概是穿腻了长衫,便指着一件洋红色英国绸连衣裙道:“这件料子是大少爷生日时挑的,裁缝刚赶着做好送来,小姐一次还没上过身呢!”

    大少爷的生日?看着那条眼熟的裙子,陆明夷的脑子里似乎划过了什么东西。她微微眯起眼睛:“细雨,你刚才是不是说晚上有宴会,什么宴会?”

    这位主子素来就是这样漫不经心,细雨也是无奈:“小姐怎么又忘了,今儿大少爷去火车站迎接的那位次长,晚上要在国际饭店大请客。听说满上海的名流都要去,老爷手里这份帖子可是天大的”

    面子两个字还没出口,陆明夷的脸色已经变了。原本透着红润的血色完全消失不见,整张小脸白得跟初雪一样。叫细雨不由心头一惊,她并没说什么特别的话,怎么倒像是被吓着了。

    “四小姐?”她又试探着唤了一句,原本僵立着的陆明夷突然动了。她的脸色依旧惨白,黑黝黝的眼睛却放出光来,一阵风似地向门外跑去。

    这变故来得太猝不及防,细雨还在寻思自己哪一节把小姐说恼了,哪里想到她说跑就跑,反而张口结舌呆在了原地。

    陆家以诗书礼乐传家,主人谦和有礼,仆役安守本分。忽然见到四小姐一身睡裙,只披着件外套就赤着脚跑下楼来。往来的听差、老妈子们简直快把眼珠瞪出来了,竟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拦一拦。

    就这么着,等细雨反应过来追到大门口,哪里还有她的踪迹。

    此时的陆明夷正一路狂奔,她从不知道自己还能跑得这样快法。脚下一阵火辣辣的疼,风刮在身上也是遍体生凉,此时充斥在她脑子里的,只有一个念头:必须立即找到大哥!

    陆益谦是陆家的长子,也是独子。虽然生在富贵窝中,却不像一般纨绔子弟只知道花天酒地。受父亲影响,他在美国的大学攻读经济,并取得了硕士学位,归国后即被委以重任。众人都觉得以他的晋升速度,陆家以后说不得要出一位内阁成员。可就是这样一个才华出众的男子,却没能活过三十岁。

    陆明夷记得非常清楚,那是大哥二十九岁生辰后的一个礼拜日,全家都打扮得很是郑重,准备去赴晚宴。临出门前,父亲接到了一个电话。没人知道那里头说的什么,只知道他失手砸了一个平日最喜欢的钧窑茶盅,随后就出门了。

    母亲强自镇静地吩咐开饭,大嫂看样子想问什么最终忍了回去,全家都笼罩在一股不安的气氛中。她穿着那件新做的洋红色裙子,在家里等啊等啊,最终等来了盛着大哥尸首的楠木棺材。

    大哥是在火车站遇害的,据说刺客的目标原本是南京来的财政部次长,可那一枪却打偏了。

    从此以后,陆明夷常常回想起那一天。一向最疼爱她的哥哥,再也不会亲昵地点着她的额头,拿着各种糖果哄她。母亲一夜白头,父亲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弱下去,陆家正是从此揭开了败落的帷幕。

    陆明夷不知道冥冥中是什么力量,居然让她回到了十五年前。但此刻的她发自内心地感谢满天神佛,只要大哥能得救,哪怕当场让她回去遭受烈火焚身也是值了!

    不得不说,陆明夷的决心很大,意志也极其坚定,可惜唯独漏算的是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身体。如今的她可不是那个混迹过市井,经摔耐打的梳头娘姨;而是年方十七,身娇肉贵的陆家四小姐。

    还没跑出半里路,一双纤纤玉足已经被石子划了好几道口子。几缕鲜红沾在白皙的脚趾上,格外触目惊心。看着正在流血的脚,陆明夷那被热血冲昏了的头脑,总算开始了理智地思考。

    这么光脚跑出门确实太不明智了,肉体受罪不说,此地离火车站可不是一点半点的距离。陆明夷扶着马路边的梧桐树,龇牙咧嘴地想着。

    要是放在上辈子的此时,她连路都不认识。如今道路倒是挺熟,可光靠两条腿走去,只怕黄花菜也凉了。要想坐电车或洋车,口袋里又一个钱没有。真是进退两难!

    陆明夷的脑子其实很灵活,早在其他梳头娘姨还守着老皇历时,她就学会了使用电烫机。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她就明白凭一己之力去火车站拦人是靠不住的。就算有钱傍身,她也不知道车队几点去接人,更难以突破车站的重重守卫。

    反正她的目标并不是抓住那个刺客,既然如此,倒不如让大哥自己送上门来?想起两条街外那家烟纸店,陆明夷当即有了主意。

歪门邪道() 
自古以来;人分三六九等;行业亦有高低贵贱之别。正经营生分士农工商;外八行则有风马雁雀。

    士农工商大家都明白;这风马雁雀熟悉的人就不多了。只因其中多是犯禁的勾当;惟有江湖中人才略知一二。

    就好比这家玲珑烟纸店;若不说明;谁又知道它其实是风字门中的一个联络站呢?陆明夷有些感慨地看着那块白底黑字的招牌,掉漆的木头柜台上堆满了肥皂、草纸、牙粉等物,门楣上挂着个铜风铃;与十五年后几乎没什么分别。

    说到风门,乃是在外八行中排名第一的势力。分把风、探风、贩风、放风、跟风凡是打探情报、贩卖消息,乃至护院保镖;线人卧底;皆属风字号。

    风,看不见;摸不着;却无处不在。魏五曾极慎重地嘱咐她;以后若是遇上难事就来找他;就算刀山火海也必定达成。

    上辈子没用上的这份人情;如今便算她提前支取了吧!陆明夷原本有些犹豫的神情变得坚定起来;径直走到柜台前。

    只见那店面甚小,生意也很冷清,只有一个山羊胡子老头正抽旱烟。四下一打量;陆明夷招呼道:“掌柜的;有买卖上门了!”

    “想买些什么,柜面上只管挑。”听见有人问话,老头仍是一动不动,半眯着眼睛吞云吐雾。

    就凭他这个懒散模样,要真是规规矩矩做生意,只怕这间小店早就垮了。陆明夷将手在隔板上轻叩了两下,半挑起眉道:“我要的东西柜上没有,需问过掌穴!”

    掌穴是外八行对领袖者的调侃,用在此处就是问主事的人何在。老头睁开一双混浊的眼睛,将信将疑地把陆明夷从头打量了一遍,似乎不大相信年轻轻的姑娘家口中能说出这样话来:“掌穴好见,却不知道是哪位老合从中介绍?”

    这是要盘问她的根底了,可惜当初那位风门大掌事如今也不知在哪个地界混着,就算拉了来,只怕人家也不认得她。陆明夷心思电转间,脸上仍是不慌不忙:“地有九州,水分三江。既然奔流总到海,何必回头追故乡。”

    行走江湖,各有各的前因,不愿意透露身份的老头见得多了。只是这位姐儿一看就是富人家的女眷,他倒有些摸不清路数:“既是同道中人,搭把手也是应当的。如今世道不好。杵门子虽多,别卯喽!”

    这话的意思是问她到底要做什么买卖,怕牵涉到官府。陆明夷笑着褪下手上一只金镶猫眼石镯子,轻推过去:“祖师爷留下一饭碗,水有水做,火有火做。我这单买卖,准能火穴大转。”

    水穷火富,那镯子是用金丝编成的,只那颗南洋来的金绿猫眼石,最少也值六七百,可不是火穴大转。老头的眼只往上头一瞥,登时精光大盛,恭敬地打了个千:“此处不方便,请进内堂说话!”

    这边正盘道的时候,陆家早已经翻了天。陆明夷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出门的,细雨就是有那个心也没那个胆子替她瞒着。

    消息传到上房,陆太太就是眼前一黑。她这辈子只得一双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向来当作掌上明珠,怎么料到会出这样的事情!

    “细雨,你是四小姐的贴身丫鬟,就是这样服侍主子的吗?”花厅内,二姨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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