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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天下为歌之叫我女王大人-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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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还是阴谋论我都不无所谓。”

    “凭你?”安以陌居高临下哦的看了于歌一眼,眼神带着几分轻蔑。

    这眼神让于歌有些恼怒:“安以陌,你既然知道我是谁,何必还在这装傻!”

    “你是谁?”安以陌眼神更加轻蔑:“父母双亡的孤儿罢了,即便是前太子又如何?小歌儿,你没有你想想中的那么强大。”

    “废话!”于歌白了他一眼:“我若是很强大,还用得着求你!”她就是不想冒险,更不想浩然冒险!不然她用得着在这跟他废话!

    安以陌好笑的看着于歌:“求我?貌似你刚才在威胁我?”

    “你自个换种方式听不就是求了!别拿架子了,你想要皇位,这条路本就血腥,不差一个肖毅。再说,难道他心中为你好,做伤害你的事情就不用负责了?若是你不舍得下手便想法子让你父皇下手!我说了,我只要结果。”

    “我是不强大,但也没你想象的那般无能。行不行给个话,我自个来也就是麻烦些而已。”

    于歌莫名的有些烦躁,她突然觉得自己来这里也许不是一个好的决定,别人总是不如自己靠的住。她不想再看安以陌便将视线转向窗外,正看见一片梅花,白中带红,只不过那红,她看着有些刺眼。

    安以陌难得的以一种认真的口气问道:“小歌儿,你真的不愿意入裕王府?”

    “我入裕王府?以什么身份?”于歌突然有些上火:“侍妾还是暖床丫头?难道让你娶我做正妃?还是说只是利用我的身份收拢前太子的旧部为你所用?你敢在你父皇在位时公开我的身份?”

    效忠过先太子的人一直都是当今皇帝的眼中钉肉中刺,若是投靠了安以陌并帮他夺位成功,就终于能够又出头之日!功大莫过于从龙!这种诱惑,再加上于歌的先太子遗孤的身份,没有几个人能拒绝。

    而这一切所要付出的代价,不过是承担着被揭穿之后的风险而已。皇位都敢去一争了,这点风险实在不值得一提。

    于歌一直不想面对这个事情,在她隐约觉得安以陌对她有些不对劲的时候就刻意去避免想这些,只当他看向自己时,那眼底的贪婪是因为禁欲过久。

    她,让自己哑口无言。

    再抬头,安以陌眼神已经不再有任何犹豫。

    他食指不自觉的敲了敲桌子说道:“三个条件。”

    于歌看了一眼安以陌问也不问便道:“第一,要我能做到的;第二,条件的难度不能超过肖毅的命;第三,最后一个要用肖毅的命来换。”

    “好。”

    天气很好,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寒冬被初春推着走,一路走着,河的柳树都已经开始抽条,眼看着春意将至。

    于歌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长长的呼出一口浊气,觉得轻松了许多。从裕王府的后门出来时,她仔细的检查过,并没有被人跟踪。

    离开裕王府前,安以陌说,他的第一个条件就是钱,很多钱。于歌能够理解,吃饭睡觉都要花钱,何况是争夺皇位。

    前世很多外国的竞选说到底也就是用钱砸出来的,如果用钱能把现今的太子安以凌砸下来,她不介意帮安以陌一起砸,何况这也算是她在用钱买肖毅的命,怎么说都是划算的。毕竟她不用付出自己人的命,挺好。

    眼前突然跑过一个拿着糖葫芦的小娃娃,于歌瞪了他背影一眼。她也爱吃糖葫芦,但今天不知怎么的,看见所有的红色,就觉得讨厌!

    “为什么会决定去找他呢?”

    于歌嘴里喃喃说着。

    也许是从红秀殿的徐嬷嬷哪里得知安以陌母妃家与肖毅的关系,也或许,她只是想借机找他去摊牌,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第111章 红衣女子() 
于歌每次出宫,伊人舍是一定要去的。不能因为她跟人家谈条件,心情变差了就不去管自家产业了,特别是在她现在很需要钱的时候。

    不过现在去伊人舍,阿舅可能已经走了。前天夕月脸色尴尬的传话说默长老要离开宜都去北漠时,她就知道,她那个阿舅余默言是打算放手让自己打拼了。

    于歌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只是在得知他为自己做了那么多之后,突然又放手让自己看着办的时候,有几分不适应。不过他一个大周人去北漠,想来也不是干什么好事的,自己也懒的去问夕月,何况夕月也不一定知道。

    青梅虽然还是很冷漠,但也没所谓,她对主人冷漠、对客人冷漠、对任何人都冷漠,是习惯,既然她想自我保护,自己也没必要非要人家交人又交心,她那个样子,估计对敌人都会冷漠,所以于歌觉得自己也没什么要担心的。

    初一大概是钻进牛角尖了,不过也没关系,还有时间,青春期的孩子总是要干些发挥一下自己的执着才能看清变通的好处。

    至于浩然……

    于歌想到裕王府角角落落露出的红色,她觉得如果高顺开学堂开的顺利,自己还是早点放他去寻找自己的意中人才好。不然若是耽误了他们,自己觉得对不住救了自己一命的秦叔叔。

    刚刚踏入伊人舍,于歌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店里一共有四人,姚娘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而青梅也垂着头有些无措的样子。剩下的两人,一个一身大红色衣服的女人傲然站在她们面前,而她身后则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侍女。

    姚娘一看到于歌脸上便是一喜,脱口想喊却被青梅一把拉住。幸好两人的动作只有于歌看得到,其余两个不认识的女子因为看着自己反而没有看到姚娘和青梅的动作。

    那傲然而立的红衣女子看样貌有十七八的样子,个子比于歌还要高上几分,衣服虽是女儿家的样式,却更加贴身,仔细看有几分像男装的款式。

    这红裳紧衣着身衬得她身材修长,前凸后翘。看她五官大气、剑眉玉面,肩膀又比寻常女子略宽,若是放在于歌前世,那必然是超级名模的首选!

    只是……于歌稍稍皱了皱眉头,她今日一直不喜欢红色,这女子虽然很好看,但她穿的很讨厌。

    “不知这两人可是得罪了两位?”

    没法,讨厌也得低眉顺眼,客户就是上帝,于歌虽然不会把她当成上帝,但无论从装饰长相还是气势上,人家一看就是贵族阶级的人,她想当俊杰,所以得识时务。

    红衣女子受了于歌一礼,而后问道:“你是这里的老板?”

    于歌笑笑,忽略那个气呼呼瞪着自己的小侍女客气谨慎的对红衣女子回道:“这位小姐说笑,小女子只是跟这里的老板颇为熟悉,得知这里的老板出了远门便代为过来看看,却没曾想到这两位女伙计这般模样。”

    红衣女子闻言轻笑一声看向姚娘和青梅,抬手一挥道:“罢了,刚才熙儿说话重了些,起来吧。”

    “小姐!”

    “熙儿,不可无礼。”

    小侍女怏怏的噘着嘴,一副不情愿的样子,但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安静的站在红衣女子的身后,偶尔看向姚娘的眼神还带着几分不满。

    女子说话间并没有故意给两人难堪,言语神态间到充满了坦然洒脱。于歌对她显露的这般性情印象好了许多,既然她不是无理取闹的人,那刚才那般情形必然事出有因。

    幸好遇见的是这红衣女子,若是同样对别人犯了什么忌讳,那伊人舍的生意,就不用做了。

    于歌这次问的诚心:“叨扰小姐,请问她们二人可是做了什么让小姐忌讳的事情,无论如何我必然要转告这里的老板,莫要砸了他自己的招牌!”

    红衣女子还未开口,那个叫熙儿的小侍女便急吼吼道:“还不是她们!我家小姐是听说伊人舍的小衣很……很舒适,这才专程来这里看看,哪知道才说想买,便被这女人上下其手!小姐的……小姐的身子岂可随意触碰!”

    被小侍女一说,于歌才注意到,姚娘手里隐隐攥着一条量尺,看那露出的刻度,她就知道是之前专门用布制作绣上刻度标识的布尺。

    她暗暗对姚娘和青梅做了一个放心的眼神,先是对那小侍女笑了一下接着对那红衣女子道:“实在抱歉,让这位小姐误会了,她二人不过想为您量一下几个部位的尺寸。”

    从姚娘手里接过一件样板小衣,那小衣与她前世的女士胸衣颇为相似,只是因为材质限制,并没有那么有弹性,不过好在缝制了一个夹层,有缝制的胸垫衬托,整个小衣就做出了立体感。

    小衣以拿出来,那小侍女便红着脸撇过头,反倒是那红衣女子目光清然的看着于歌。

    于歌从容解释道:“此衣若是想做出效果,定然要根据每个人不同的身材和大小定制,若是尺码不符,不仅会舒适感极差更无法能衬托出您身材的健美。”

    红衣女子眼神在于歌手中的胸衣中看了几眼,点点头道:“若是如此,倒无碍。”

    姚娘悄悄的看了一眼于歌,得到肯定后赶紧攥着布尺带着红衣小姐上了二楼,那绿衣小婢满脸急哄哄的想跟上去却被青梅稍稍挡了一下,然后变戏法一样的拿出一小碟霜糖。

    看着绿衣小婢沉浸在甜食的世界里无法自拔,于歌便悄然进入了后院。

    让于歌意外的是,除了余默言的离开,秦浩然竟然也不在。问初一,初一也说不出个所以然。看那样子,估计还在研究之前给他的游戏。也罢,自己出宫的时间确实也该定下来了,这样下去容易扑空。

    回到自己院子躺在藤椅上,她今天有些乏了,既不想去跟初一讨论猎杀者游戏,也不愿意去想秦浩然为何出门。高顺没有来,他大概是跟阿舅有商定联络人的,一会等青梅回来要问一问才行。

第112章 狗来() 
想到青梅,于歌又想刚才那个红衣女子,那样英姿飒爽的女子于歌在宜都城里是没见过的。除了那一身红色,于歌对她还颇有几分好感。

    眯着眼睛小憩了一会,也只有在这里,她才能如此放松悠闲。不一会青梅便端着茶进了于歌的院子,于歌摆摆手道:“不用麻烦了,我也待不了多久。”

    青梅点点头,但还是给于歌倒了杯茶。

    “走了?”

    “走了。”

    于歌轻轻将茶抿了抿,嗯,这青茶的味道还不错,虽比不过裕王府的,但也不是茶楼里的那些凡品,看来这段时间生意还可以。

    “青梅,刚才的女子你可知道是什么身份?”

    青梅闻言回忆了一下,犹豫道:“那二人不是宜都人,听那个侍女自称她们家小姐是大将军的女儿还说是未来的王妃,小姐可要奴婢再去打听清楚些?”

    于歌手中的茶杯顿了顿才放稳在手边的矮桌上,然后整个人瘫在藤椅上闷闷道:“不必了,告诉姚娘,若是那女子下定,便给她用最好的料子做那款我刚给她的小衣。”

    青梅闻言脸上一红,小姐说的那款小衣连她一个女子看了心跳不已,若是男子看到便然要化身野兽了吧!

    初春的天,跟秋后恰恰相反。秋老虎已过去,便是一场秋雨一场寒,而立春之后,便是一场春雨一分暖。

    但在带着暖意的春雨落下前,冬日的寒意还挣扎着想继续残留在人间。

    于歌还没问,青梅便主动开口絮絮叨叨说了起来。

    高顺送来一个孩子,说是为了于歌找他或是有事转达时方便让那个孩子跑腿。至于要不要见他,青梅要听于歌的吩咐。她是于歌的婢女,不是高顺的,哪怕高顺跟老爷很熟也不行。

    听青梅说,于歌才知道,原来那孩子已经住在初一院子的一个偏房里了,一来是男女有别,跟初一和秦浩然一起住在一起总是方便些,二来也是方便等于歌的消息。

    姚娘是不住在这里的,所以后院说起来只有于歌这个经常不在的和一个青梅,于歌想着,还是要找机会把夕月弄出宫来,等自己离开宫里的时候,再把铃兰要来。院子里要是再这么继续下去,阴阳失调也好过阳气太盛。

    跟安以陌做了交易之后,于歌便想着,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还是离开后宫比较稳妥,再说不用自己亲自动手,也不怕浩然会发现什么。

    至于安以陌会不会遵守诺言,她到是没担心过。虽然肖毅跟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说不定还有一出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戏码,可安以陌若是想在皇位的道路上逃脱皇帝对他的疑心,肖毅这事怎么样都是要处理的。

    自己给了他一个不得不去做的借口,正是时候。

    即便最后安以陌不去杀肖毅,也要做出些什么来给自己交代,只要皇帝对肖毅生出不满和疑心,一切就能水到渠成。

    说到底,自己答应安以陌的三个条件,不外乎就是帮助他争取皇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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