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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下为歌之叫我女王大人-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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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再世为人,短暂的幸福生活如过眼云烟,一场突如其来的刺杀,让她不得不重新面对自己的这一世的身份——前太子遗孤!现今皇帝的眼中钉!多少人因她而亡,多少人为她而活,又有多少人还想置她于死地!只想平静生活?只想安稳度日?只想做个小主子哪怕生活在黑暗中也自得其乐?梦想太愉悦,现实打你脸!既然做不到我为天下,那便让天下为我吧!忠犬、狡狐、孤狼!从此以后,称我女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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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成了一个遗害() 
秦州人都知道,秦南有座落牙山,山上绿树葱葱,山中也颇有几块宜人疗养或度假的平坦之地。然而哪怕看着那绿色葱葱,哪怕是那里的环境宜人,也没有那个村子的人愿意接近那里。落牙山是一个凶地,这一点,十里八乡的人都是清楚的。那里可是出过大事的!据说现在还在闹鬼,曾经有几个不信邪的想去林子里打些野味,也闹了个只进不出的结果,自此便没有哪个不要命的敢接近落牙山了,甚至原本离它稍近些的人家也全部迁走。

    而此时,却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沿着牙山山后的一处溪流边走着。

    “钟叔,秦大人捡回来的那个干巴巴的小丫头,真的是咱们的主子吗?”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童跟在一个中年人身后亦步亦趋,小童一张红扑扑的小脸白嫩嫩的,身后背着刚在山里采的草药,竹筐在身后随着他的脚步一撅一撅,看起来煞是可爱。

    钟叔虽然没有回头,嘴上却轻斥一声:“安流,不可再背后编排主子!”那张颇为严肃的脸显然并没有吓到小童,小童嘴上一撇:“我哪里有编排,那主子就是干巴巴的,瘦的像个竹竿,哪比的上我娘抱着舒服。”钟叔脸色一红,这小家伙虽是无意,但说到这个份上,他要是再接话着实有些失礼,只得沉默前行。

    钟叔带着安流两人出来已经一整天了,就是为了采几味难得的药材,因为那几味药是多年前钟叔有意留种长的,地方只有他记得到,庄子里其他人来他不放心,只能亲自带着安流来,为的就是帮小童嘴里干巴巴的主子调养身体。想到秦大人带她回来时那模样,钟叔不禁长叹了一口气,这些年真是苦了小主子了……

    两人脚下并不慢,日落前已经赶到了庄子里。

    说是庄,其实只是一个大一些的宅院。青灰色的瓦片,石头砌的围墙,地方虽然不小但门口却连个牌匾都没有——在这地儿确实也用不到。这片地方虽然依山傍水的够清雅,够接近自然,但也颇为隐蔽,如若没有人带路,在这山中绕上十天半月也难得能找到这里,说的难听点,也算是深山老林中了。

    “钟叔,安流,你们回来了。”

    两人看去,正见一个年轻人拿着扫帚向他们走来,那年轻人模样清秀,身型也是挺拔,只是可惜了右脚竟然有些坡。

    江流见人来立马神色一正,乖乖一笑叫了一声:“亮哥哥。”

    钟叔对年轻人点点头,随后问道:“郭亮,秦大人呢?”

    郭亮回道:“在后院呢,正陪小主子说话。”说着,接过江流身后的竹筐。钟叔听后嗯了一声,并没有往后院走,他还要去配药,准备小主子每晚的药浴。

    先前说了,这个庄子其实并大,但也算是个三进门的大院子。因为深藏山间,后院干脆直接开了个后门,引了旁边的溪水来,围了一个五米长宽的水池。看起来,原本建这房子的人倒真是想在此休养生息的。池子不远处,有棵树,两人怀抱般粗细,树下搭了一个简单的秋千,想来可能是给之前那小童玩耍时用的,只是现在上面,却坐着一个少女。

    少女身材消瘦,一身淡蓝色的衣裳随着她轻轻摆动的双脚来回飘荡,她身旁正站着一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这人一张长方脸,眼角和额头都有深深的皱纹,两鬓发白,下颌有些许胡须,虽有些沧桑之色,但看起相貌,年轻时应该不失为一个潇洒英武之人。

    “秦叔叔,你确定我是你找的人吗?仅仅凭一块墨绿色的玉配?”

    秦卫国看向秋千上的少女,少女双眉清秀,一双大眼睛甚是灵动,若不是脸色还有些暗黄,当真算的上清雅秀丽。此时的少女手中正摩挲这一块墨绿色的玉佩,玉佩上雕的是瑞兽麒麟,这并不算奇特,奇特的是玉佩的材质,似玉非玉、似石非石、似铁非铁,入手却如羊脂般细腻。

    “月儿,你不相信秦叔叔?”

    少女摇摇头:“我叫于歌,您还是叫我歌儿吧,这样突然降临的身世……很难消化。”她脚尖一勾,将脚边的石子踢到溪水里,看着原本平静的池面被那不大的石子惊起一圈圈扩散的涟漪,心里越发的有些烦躁。

    一场庄周的蝴蝶梦,于歌重新睁开眼睛。就如初生蛋壳的鸟儿,对第一眼见到的人,即使是经历了一场人生的她也会多了更多的依赖,她永远不会忘记,当时的情景。

    那是一间破房子,准确的说,是间被遗弃的破庙,四处墙面有两处已经不完整了,屋顶也有一个桶口一般大的破洞。佛像已不见了,更不用说供桌。只有梁上飘零的破旧黄布偶尔露出一个半个的佛字,还显示着这个地方原本的身份。

    “啊!好痛!”浑身的疼痛让于歌清醒的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做梦,她是活着的,虽然她还惊讶于自己为何还会重新拥有意识,但无论如何,她还活着。

    “小家伙,你可还好?”一张略显沧桑的脸突兀的出现在于歌眼前,和善的看着她,手上还递出一哥小水袋。

    “老头,谢谢。”于歌吃力的撑起身子,咧了咧红肿而又干裂的嘴角。狠狠地吞了几口水后,她瞬间觉得浑身都轻松了一些。

    “老……老头?”‘老头’抽搐了一下,原本善意的笑脸不自觉的有点扭曲。

    见于歌一双眼睛弯弯的眯起,嘴角一扯瞬间疼的她倒吸了一口冷气,但随之又带着一丝尴尬呵呵的笑了起来,中年人有了些失神。等于歌喝完水,他拿出一件灰蓝色的外衣轻轻扶起于歌想给她换下还沾着血迹的破衣。

    “小丫头,你衣服太破了,先换上这件吧。”

    “哎、哎,疼,老头,你慢点!哎,你……老头?”于歌余光看去,中年人拿着外衣的手不知为什么停住了,恰好贴着于歌的肩膀。她眼神一紧,右手悄悄伸到身下的干草堆中摸了几下,默默的握住了一块边缘尖锐的石头。然而,当于歌绷紧着身子将眼神上移时,她突然愣住了。

    随着对方的视线,于歌看向自己的胸口,才发现自己脖子上竟然挂着件饰物,那是一个墨绿色的圆形坠子,上面有些许纹路,除此之外那坠子看着更像一块石头。

    中年人像石化了一样一动不动的盯着她肩后,气流浮动间,几丝乱发被吹到了眼角却被粘住,再动不了了。

    “你,哭了?”于歌瞪大了眼睛看着中年人,他脸上的神情那般复杂,复杂到她甚至看不出他是怎样的情绪。

    “十年了,寻了整整十年了!”中年人缓缓的长出了一口气,扫了一眼于歌的右肩,将她破损的衣往上提了提,手指抖动着为她披好自己的外衣,嘴唇有些微颤:“可还记得秦卫国?”

    于歌一愣,垂下眼睛,默然的摇了摇头。

    中年人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双眉不由的皱了起来,又问:“于倾颜呢?”

    于歌双手紧了紧身上的外衣,沉默了一会依旧摇头。

    中年人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小人儿,她露出的手臂和小腿上还散落着七八处大小不一的淤青,蓬乱的头发遮住了大部分的额头,却还是露出了一点红肿的样子,此时的她抿着干裂的嘴,灰黑色的双手紧紧环住自己干瘪的身子。

    “你可记得,你叫什么?”

    “我叫于歌。”她突然抬起脸看着中年人,坚定而有力的回答。

    中年人突然笑了,粗糙的大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头:“我叫秦卫国。”

    再之后,秦卫国说要带她走,而于歌原本也无安身之处也就跟着来到了隠庄。隠庄只是当初为了方便随意叫的一个名字,然而时间久了,这个名字就被赋予了一些意义。据说,隠庄原本不止这几个人,只是因为一些事情,有些人去世了。

    秦卫国看着于歌,心中有些心疼又有些无奈,温言道:“歌儿,在这世上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但无论你打算选择什么方向至少都要先知道自己是谁,人生在世本就会被赋予各种角色。”秦卫国慈爱的看着身边的小丫头继续道:“我也想过要不要将你的身世告诉你,要不要让你再跟那些事情扯上关系。可秦叔叔知道,即使我什么都不说,你依旧是安洛月,依旧是前皇太子唯一留下的公主。身世不同于身份,是怎样都无法改变的。”

    于歌咬着下唇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可既然您说我父亲被当今皇帝谋害,那么我这个太子府唯一活着的人对他来说就是……遗害?”

第2章 生死劫() 
“哈哈,歌儿,不用担心!而且到隠庄之后我就已经传了书信给其他人,这两天他们应该到了。”秦卫国扶起于歌道:“既然你已经忘记了曾经的事情,那秦叔叔还有一个人要介绍给你认识。”

    “谁?”于歌看着秦卫国竟然有些不好意思的有趣神色,顿时来了兴趣。

    “那小子到了你就知道了,他也有块与你相同的玉佩,还是你出生时,你娘给的。倾颜也是糊涂,我家那臭小子,怎能配的上……”说到这里,秦卫国突然觉得脸上冷飕飕的,转脸看去,正见于歌眯着眼睛,嘴唇似笑非笑的扬起。

    “哦?秦叔叔,能配的上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歌儿,你别多想,秦叔叔是说配的上保护你,对,秦叔叔会保护你的,那臭小子自然也是要保护你的!”

    于歌心中苦笑,虽然秦卫国没有说清楚,但她又不是个小娃,怎么可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样看起来,她不光是个身负杀父杀母之仇的公主,还有一门自小定下的娃娃亲?

    天色渐暗,院子里也起了些微凉的秋风,轻飘飘的沙沙声传入耳中,呼吸着山中清爽的空气,让人不自觉的就能放松下来。

    于歌抛去烦恼,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她知道晚上还有半个时辰的药浴要泡,那味道虽然难闻,但却是钟叔辛辛苦苦亲自采药搭配又是郭亮熬了一个多时辰才制成的,自己自然不能辜负了他们的好心,而且这些日子身体的体质确实有明显的好转,臭就臭吧。

    恩?小江流也该回来了吧?于歌脸上一乐,对秦卫国道:“秦叔叔,我去找江流玩去了。”

    还不等秦卫国回应,于歌早就一溜烟跳下秋千往前院跑去了。只留下秦卫国站在空空的秋千旁苦笑着摇头:“这丫头,又去欺负江流了。”

    山中时日说长便是沧海桑田,说短也只是一眨眼。

    原本乐不思蜀的于歌现在却有些疲倦,其实这些日子她每日里都按照钟叔的要求养身子,体质已经改善了很多,只是昨夜做了一场累人的梦,梦见自己在不停的跑啊跑,身后好多模模糊糊看不清样貌的人在追着自己。

    猛然惊醒,于歌额头上已经满是汗水。

    “歌儿?歌儿?”循声望去,正是满脸着急的秦卫国。

    看着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于歌突然觉得惊慌的内心得到了安宁,但秦卫国却突然慌了起来:“歌儿,歌儿,秦叔叔在呢,不要怕,不要怕啊。”

    于歌不知道,自己放松的一刹那,泪水从她眼角滑落。也许,是因为她已经不太记得流泪的感觉了吧,直到秦卫国用粗糙的手摸了摸她的脸颊,她才知道原来秦叔叔的无措,是因为她的泪。

    “秦叔叔,谢谢你。”

    “傻孩子,谢什么。”

    “秦大人,水。”

    咦?这个声音……

    “江流?”于歌这才发现,秦卫国身后还站着一个小身影,正是江流。此时他正睡眼朦胧的端着一个碗,于歌看过去时,他正张着大嘴打着一个大大的哈欠,于歌心里又是感动又是好笑。

    想想昨夜的事,她真心感谢老天让自己活过来,然后给了自己这样的家人。泡了整整一个月药浴,于歌觉得打架的话,自己至少对上江流,应该是没问题了。不过每次江流最后都被她欺负跑,也让她很没有成就感啊。

    感慨是感慨,她回头看去,小家伙江流正觉着嘴不情愿的跟在她屁股后面。于歌为了早些恢复身体,跟秦卫国商量着要锻炼,但她身子弱,秦卫国也觉得她也不适合习武,便让她每日在山中跑上一圈。而为了不让于歌在山中迷路回不来,小江流就被派来引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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