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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神探事件簿-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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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古怪的是,比起欧宇辰,一向性情冲动的华子强,此时此刻竟然也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刺,朝张晗玥尸体的方向摆了摆脑袋,似笑非笑地问:“喜欢我送你的礼物吗?”

    即使内心已经风起云涌,欧宇辰棱角分明的脸上,还是控制得很好,没有泄露丝毫情绪,甚至依然保持着丝绸般柔和顺滑的音调,心平气和地问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晗玥,这样对待我?”

    “为什么?”闲庭信步般,华子强慢悠悠逼近,脸色却骤然间沉了下来,“二月九日,夜里九点,你跟晗玥干了什么?”

    欧宇辰的脚后跟撞到了后面的床头柜,他停下,歪头认真想了想,微微蹙紧眉头:“都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我怎么可能想得起来?但我能肯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我和晗玥,也肯定不会去做作奸犯科、违法乱纪的事。”

    “对,你们就是什么都没干。”华子强脸色更难看了,“所以思思死了!我跟你说过,我不能娶她,但我是真的喜欢她。”

    “思思死了吗?”欧宇辰诧然,一边反问,一边用眼角余光留意着华子强手中的军刺,“她的死,难道跟我和晗玥有关系吗?”

    华子强无可奈何地笑了,又往前迈了一步,俩人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这种时候,你还要跟我装傻?欧宇辰,我知道你很聪明,口才也好,黑的都能硬掰成白的”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欧宇辰突然抄起身后床头柜上的烟灰缸,向他狠狠掷来。

    华子强吓了一跳,赶紧狼狈不堪地偏头躲过。

    亲眼见到张晗玥的惨状,欧宇辰很清楚,眼前这个家伙现在就是个疯子,绝对不能给他任何机会,否则自己的下场未必会比晗玥好多少。所以他趁华子强毫无防备,当机立断地先下手为强了。

    眼见烟灰缸砸了个空,“砰”地一声落在华子强身后的地板上,化成了几片碎玻璃,欧宇辰想也不想,抬脚就猛踹向对方的下体。

    华子强慌忙提膝护裆,他知道,欧宇辰热衷多项体育运动,譬如攀岩、譬如篮球、譬如乒乓球还曾经专门学过几年武术,体力和体质都相当好。

    被他踢中那个男人最脆弱的部位,百分之百,会直接把自个儿变成中国最后一个太监。

    而提膝护裆是泰拳中的有名招式,几年前华子强去泰国旅游时,一时兴起,跟一位着名的泰拳师傅学的。

    据师傅说,可以抵挡住大部分的下盘攻击。

    可惜,华子强并不知道,提膝护裆的前提是,腿骨必须足够坚硬。

    他实打实地挨了欧宇辰的一脚,只听骨头发出“啪”的脆响,登时一条腿就木了,疼得他差点掉眼泪。

    欧宇辰一击得手,当然不会给华子强反扑的机会,迅速踢出第二脚、第三脚左右脚轮换,全都是照准同一个部位招呼。

第85章 六游戏VER(4)() 
然而,明明长了张贵公子的脸孔、一举一动都优雅得让人恨不得顶礼膜拜的欧宇辰,偏偏对此不屑一顾。攻击人家的下/体,肯定是阴/损、龌/龊、不入流的招数,不过却是最实用的,效果也是最好的。

    欧宇辰坚信,无论什么形式的战争,计较的从来都不是过程,而是结果。

    这种以利己为绝对出发点的实用主义,非常非常符合他的做人原则,所以他打小就贯彻执行得相当彻底。

    华子强没想到欧宇辰上一秒钟还一副温言软语、有话好好说的模样,下一秒钟就突然出手。仓促间,被逼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

    他不禁又恼又怒,索性不管不顾地挥舞着军刺,向欧宇辰踢过来的脚踝狠命刺下,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废掉欧宇辰的一只脚。

    欧宇辰当然舍不得自己的脚,急忙闪身后退。

    华子强踩到了地上的玻璃碎片,脚下一滑,收势不住,竟然向前猛扑,一下子扑倒在欧宇辰身上。

    两人躺在地上,扭打成一团,华子强挥动着军刺,在欧宇辰眼前比比划划。

    见情势不妙,欧宇辰立马改变战略,不再攻击,而是全力防守。他眼明手快地擒转子强的右手手腕,用力反转关节,想令对方手上使不出力气,丢掉军刺。

    岂料华子强胳膊向前一递,顺势将军刺倒转,直接塞进了他手中。

    这莫名其妙的举动令欧宇辰微微一愣,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电光火石间,华子强已经牢牢攥住他握着军刺的手,朝着自己胸口猛刺过来。

    锋利的军刺刺进血肉,发出“噗嗤”一声闷响。

    剧烈的疼痛令华子强瞳孔骤然紧缩,但他咬紧牙关,死死撑着,猛地向后一挣,将自己的身体从军刺上硬生生“拔”了出来,鲜血随之哗地涌了出来。

    紧接着,华子强毫不迟疑地,又攥紧欧宇辰的手,重复了一遍往自己胸口狠捅的自杀式动作。

    这次他拼尽了全力,军刺一下子齐根没入他的胸膛。

    这家伙吃错药了?!欧宇辰被华子强的举动彻底弄糊涂了,难道他拿着军刺,不是要杀死自己,而是要自杀?顾不得多想,他一把推开华子强,就地翻身滚开。

    华子强重重摔倒在地上。

    腾地站起来,欧宇辰愣愣地看着华子强,饶是他向来机灵百变,此时也被搞懵了。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简直像在做梦一样。华子强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匪夷所思,太让人难以理解了。

    “你以为我要杀你吗?”艰难地喘息着,华子强声音哆哆嗦嗦的,带着低哑的颤音,摇了摇头,“不,我不会杀你的,让你和晗玥同生共死,实在太不公平了。我要杀的人,是我自己。”

    欧宇辰难得诚心诚意地、疑惑地问:“可是为什么呢?你为什么憎恨我跟晗玥,憎恨到不惜死掉,也要报复我们的程度?”

    “为什么?”华子强现在只有两个感觉,疼,很疼。脑子被铺天盖地的疼痛感折磨得昏昏沉沉的,意识在急速流失,四肢软绵绵的,连动动小手指的力气都提不起来。他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嘴角浮出一丝嘲讽的微笑,“这种时候你还要装模作样地扮无辜?”

    他脸上闪过痛楚,却很快被狠戾的决绝掩饰掉了,低噶地咳嗽一声,他吐出口血沫,“现在是你杀了我,准备做一辈子牢吧。我爸不会让你出来,夙博罕不会让你死。呵呵,你和晗玥,注定阴阳相隔。而我,要去和思思团聚了。现在,游戏ove了”他还想说什么,但更多的血液涌入了喉管,从他口鼻里喷出来,只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

    “华子强子强!”欧宇辰急忙叫道。

    华子强已经没办法回应他了,钻进耳朵的声音,变得异常遥远而模糊。疼痛的感觉,正在迅速消褪。伤口处变得很热,象是有一把烧得通红的火钳子插在那儿,并且那热度向身体的其他部位迅速蔓延、扩散,于是,整个人就像被丢进了熔炉里,在熊熊烈焰中炼烧着。

    热,很热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死鱼般凝固的眼神,表明他此时已经是视而不见。费力的、微弱的发出喘息,气若游丝,似乎下一秒钟就会停止。迷迷糊糊中,华子强想,这回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毫无顾虑地想念思思了。

    他第一次遇到李思思,是在一个普通的、闷热的夏日午夜。

    那天,他和朋友在丽都喝酒,一个没控制住,喝醉了。出门后抱着电线杆子哇哇狂吐。

    正难受得要死,想着要去哪里找杯水漱漱口的时候,一瓶打开的矿泉水,非常贴心、非常适时地递到了他眼皮底下。

    醉眼惺松地顺着矿泉水瓶往上瞧,华子强看到了一个穿着学生制服、相貌清秀的女孩子,笑容很甜美。

    初次见面,他以为她是清纯的良家女孩,几天后才知道,她是丽都刚刚捧起来的新任红牌,她在丽都的名字叫lina。

    至于那身让他产生误会的学生制服,其实是她的工作服。光顾丽都的客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喜欢玩制服诱惑的游戏。别说学生服了,空乘服、护士服、警服、海陆空军装只要能想得出来的制服,丽都里面全部都有。

    思思的模样,算是他比较喜欢的那一款。所以,发现她的真实身份后,他再去丽都消遣,抱着“尝尝鲜”的心思,买了她的钟点。第一次的滋味,感觉还不错,于是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成了习惯。

第86章 六游戏VER(5)() 
再后来,华子强逐渐喜欢上了她这个人,喜欢她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站在社会顶层的、娱乐圈大鳄的独子,和低/贱的妓/女之间,或许会有爱情,但是,绝对不会有未来。

    他清楚,她也清楚。

    所以华子强只是买她的钟点,只是做她的客人。

    李思思只是在他需要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在他身边,从来不给他制造一丝一毫的麻烦,更不会向他提出任何无理的、逾距的要求。

    现在这个社会,出身寒微的人,想要大富大贵固然不太容易,想要饿死,也是不大容易的。更鲜有逼良为娼这种事发生——心甘情愿的女人多了去,犯不着自找麻烦。

    李思思是家中的长女,下面还有个弟弟。

    她的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一线工人,几年前,工厂改制,双双下了岗。

    其实城市里的失业工人,从某种程度来说,生存现状还不如农民。

    农民起码有土地,再不济也不会饿死,而工人没地方打工,就只能饿肚子。

    李家的两口子,文化水平不高,都没念过几天书,做惯做熟的只有做了十几年的工种。

    如今一把年纪了,原来的工作不能做了。要进入社会,和年轻人竞争,重新找工作,当然不太容易。

    东家干几天,西家做几天,赚的钱也仅仅能够糊口而已,还要口挪肚攒的,省出钱来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固定的用工单位,这笔钱全都要自己出,每人每年都要好几千块的,对他们家来说,实在是笔不小的开销。

    如果不缴纳呢?将来老了就要指望儿女,他们过得已经很艰难了,实在不愿意再给儿女将来增加负担。

    有人说,穷人只有生存没有生活。这句话不中听,却是事实。

    李思思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里一天天长大的。

    从小到大,她几乎没有穿过新衣服,过年的时候也没有。她穿的衣服,几乎都是条件好点的亲戚朋友们,淘汰下来的,所以常常不合身。

    别说大闸蟹、龙虾那些奢侈品,他们家餐桌上,连肉沫都很少见到。

    偶尔来客人了,弄点好吃的,两个孩子是不能上桌的,只能眼巴巴看着。

    等到客人走了,剩下的残羹剩菜,父母舍不得吃,一筷子一筷子夹给了儿子。

    他们并不是很偏心的父母,对女儿也很好。不过,像许许多多的、传统的中/国老百姓一样,骨子里也都有些重男轻女的思想。

    何况,女儿比儿子大四岁,当然要对小一点的孩子,更疼爱些。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理所当然的,李思思学习成绩好不到哪里去。

    父母忙着打工赚钱的时候,她要照顾弟弟,要负责打扫家里的卫生,八/九岁的时候,就学会了煮饭,学会了给弟弟熬菜汤拌饭吃。

    父母并没有因为自己没文化,就不让孩子读书,他们也知道,读书未必能改变命运,却绝对是改变命运的一条渠道。

    他们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过得好点,再好点,起码要比他们过得好。

    李思思不愿意上学,不是她多么不爱学习。

    在学校里,她的衣服总是最旧的,不只是旧旧的,而且脏——她自己洗的,洗不太干净。

    所以,偶尔会被老师同学鄙视。

    随便举个例子吧,有一次,有外校领导要来参观,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很严厉地说:“明天务必检查好个人卫生,特别是某些值得注意的同学。老师理解你家境不太好,穿破了洞的衣服,起码也表示你很朴实,很节俭,不是会攀比的孩子。

    可是,你最低限度,也要让自己的妈妈帮忙,把破洞补好是不是?还有,要洗干净是不是?服饰仪表,是一个人的脸面”

    周围的同学,都齐刷刷望向李思思,不明所以的其他同学,目光也被引诱过来,于是,很快,了然了。

    李思思的左胳膊袖肘部位,磨破了个洞。

    同学们毫无恶意地低低笑着,李思思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还有一次,父亲的一个朋友,将自己女儿不喜欢的衣服,拿给父亲。

    朋友当然是好心的。

    而李思思也的确没有什么衣服,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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