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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民国重生:第一天后-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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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她细细观察一字一句,程文君保持高雅的笑容。那唇角小小的变化,无人能注意。

    站在一旁的辰云绝心里不是滋味,不是对掌控局面的程文君,更不是对同意这事的流艺澜。

    所有的不甘与难受,全源于他自己。

    怪他,都怪他。

    是他去找的她,是他求助于她。现在他却利用合同上的漏洞对付她。如果鹿城要票选最出色的无耻小人,这人非他莫属。

    以后要如何面对她?

    他情绪复杂的看向正认真检查合同的流艺澜,决定离去。

    “要去哪?”

    与对流艺澜完全不同的态度,程文君对辰云绝说这话的时候,由里而外的寒意,让人连骨子都觉得冷。

    辰云绝从没怕过谁,这个维持同一种笑容的程文君,让他打心底慎得慌。

    “我有事先走了。”他淡淡回应,不愿与他过多交流。

    程文君一脸无所谓,就好像此人同他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他泯唇道:“明天午饭前,我要你拿出两首词。”

    “这么快?这么短的时间,恕我才疏学浅无能为力。”

    “我要你先前准备好的那些。”

    “这”辰云绝有点为难。签下流艺澜后他的确写下过几首曲子,但那是自己为她写的。他不想将之前的心血拿来作为利益关系,交给他这种男人。

    程文君一眼看穿他的想法,提醒道“辰先生难道想违约?”

    想到合约上的那些,他被迫道:“明天我会如时交到你手里。”

    原本想等一年后她从他手里解脱,再将这几首曲子送给她。谁叫人在屋檐下呢。作为利益关系的最下层,他哪能违抗上头的命令。怪就怪在自己的把柄,被人捏得死死的。

    “没什么事,我先行离开。”不等程文君回话,他匆匆离开。

    流艺澜表面在观看合同,实际听到不少事。从他们的对话里,大致可以听出情况。

    看来程文君不但要签她,还需要辰云绝作为编曲家为他效命。

    她答应签合同可以找到理由,辰云绝为何答应将自己的自由签给程文君,她实在想不到其中缘由。

    他们认识的时间不长,匆匆三次的会面,其中包括今天。

    说好打造她的人,签下合同后一直处于消失状态。

    这三次见面短短的认识,不说非常了解,也颇有感受。

    辰云绝不是那种愿意受制于人的男人,他向往自由,擅长听从自己的内心。

    从他渴望与充满激情的眼神中不难看出,他绝不甘愿沦为别人的手下。那究竟是什么,另他被程文君牵制得死死的?

    她想不到缘由。

第72章 ;正式出道() 
回头想想,当初他热情相邀,如今不也将她冷漠的推给其他人。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做不出?

    是她把他看得太高,他实际或许是个图利的小人罢了。

    将注意力放回合同,确认没有问题后,她毫不犹豫的落下自己的大名。

    合同上不但没有一些灭人性的条约,反而所有的好处都偏向她。

    这点,让人匪夷所思。

    这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合同,好像就是为了打造她而拟。可以称为约定一年时间,将她打造成新一代歌星留下的誓言条。

    也许程文君的话不假,他所做的一,只因切程世凌的交代。

    程文君瞥了瞥她留下的大名,再看向她,一脸认真道:“安小姐确定不是在逗我?”

    流艺澜听完他对自己的称呼后,望向合同上的姓名。

    流艺澜

    这个时期,安兰芝的大名才具有法律效应。

    她拿起笔,划掉此名,重新写上安兰芝的名字。

    程文君在她写完后,重新拿出两份合同放在她面前,“相信你对不具法律效应的东西,不会感兴趣吧?你是聪明人,所以我那傻楞的大哥唯独对你认真。”

    她无奈一笑,重新签下合同,“你还挺谨慎。”程世凌这个名字,在她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在国外待久了,什么都见过,所以人难免变得警惕。”

    “懂得警惕并不是什么坏事。”

    她将签好的合同交还他。和第一次见他不同,多一分认识后,她发现他似乎没那么讨厌。

    大概是因为他和程世凌神似。那张与他相似的脸,她始终讨厌不起来。

    第一眼的印象甚为重要,她仅仅做到不讨厌,对他依旧无好感。

    签完合同交给程文君,看他没有要走的意思,她便直接下逐客令:“你可以走了。”

    程文君对她的狠心婉然一笑,站起身来,缓缓道:“回国这么久,还没见过我那侄子,他应该就住在隔壁吧。听大哥说起他,一直想回来看看。”

    “他说起过乐乐?”

    她被他的笑哄得一楞一楞,程世凌的长相她不是不熟,即便是很熟悉,这个与他长着几乎同样颜的程文君,却给人完全不同的感觉。

    程文君的俊美,是与程世凌完全不同的。

    他的容貌,用妖孽二字形容最恰当不过。那种与辰云绝夺人魂魄的笑容不同,程文君给人的感觉,就是纯妖孽。

    他拥有连真正的女人都觉得惊艳的妖力。

    程世凌浑身散发着军人英勇,他则是让人意味不明的神秘俊俏。这两个人表面一样,实则完全不同。

    她当初居然用肤浅的眼光,将他们完全不相同的人搞混认错。

    “经常说起,从乐乐出生。”

    “哦。”她随意应付一声,脸色颇为难看。

    不是因为别的,因为在程世凌还活着时,自己没有好好报答他。

    他一直对她好,把乐乐当成自己亲生的疼爱。

    可她呢?居然在他心慌意乱时凶过乐乐,开始对他有所忌惮。以为他将气会撒到乐乐身上,明明那几次都是因为她。

    世上最自私的人,大抵就是她这种吧。

    程文君走去隔壁屋子看乐乐,她尾随其后。

    原本她是百万个不愿意,不乐意他靠近乐乐。

    看着他的容貌,就不忍拒绝。

    她心里清楚得很,这个男人不是程世凌,不是。不管她提醒过自己多少次,只要真正看到他,瞬间会忘记这事。所以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她不断提醒自己,她欠下程世凌的,仅仅是程世凌,与他无关。

    她一定要改掉这个习惯,不能再把他当成他大哥。

    “小乖乖,怪可爱的,长得和大哥真像。”

    程文君背对流艺澜,她此刻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可以想象得出,铁定不是什么真心喜欢的欣喜模样。

    他与她都清楚,这孩子不是程世凌的,与他毫无血缘关系。

    根本扯不上关系的人,怎可能会相似呢?他的话,着实可笑。

    “看完了,现在可以走了吧?”她再次对他进行驱逐。

    程文君仿佛没听见她的话,从口袋拿出一个玩具放到流七皖手里。

    她认得那玩意,现在的民国还没有,是国外才盛行的小玩意。她对这些东西,从来没有太大的兴趣。

    “叔叔特意带给你的,喜欢吗?”

    程文君握着流七皖小小的手,将东西拿到他面前晃动。

    流艺澜觉得彻底败给了自己,她居然又将眼前的这个人看成了程世凌。甚至有一瞬间的错觉,如果今天站在这里的是程世凌,该有多好。

    他没死,她没有牵连他。他们几个人聚在一起,像真真正正的一家人。

    她是可悲的,人活着的时候从未想过成为这样的一家人。人死了,才开始幻想渴望。

    为什么人都一样,往往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程文君看也看了,谈也谈了,最终仍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想住下来,住在自己敬爱的大哥曾住过的地方。

    “王爷府这么大,嫂子都不肯施舍我一席之地?”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可怜兮兮像个流浪者恳求好心人的收留。反而有自己的傲气,哪怕他将这骄傲藏着掖着。

    “随意。”罢了罢了,谁叫他是程世凌唯一的弟弟,他要干嘛就干嘛吧。

    王爷府也不是属于她,她也是个住客而已,无权决定。

    “是我对不起他。”

    留下这句话,她便去隔壁小屋唤来程成,好让这两个从未见面,异父异母的兄弟见见。

    起初程成并不乐意,她一顿好说歹说,程成终于受不了她的唠叨终于答应去。

    他和程文君相聚,她便上街买菜做饭。

    现在这种安稳的小日子,她以前总渴望,等今天终于实现了,却觉得少了什么。

    大概又是内心那种得到什么,什么就不重要了的情绪在作怪。

    +++

    不得不说,程世凌这个经纪人没找错。程文君仅用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就将流艺澜这个原先还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推了出去。

    在她甚至还没有一场演出经验的时候,鹿城大街小巷已经贴满关于她的宣传海报。

    一种与其他广告完全不同的宣传。

第73章 ;赶到明城参加生日会() 
程文君的宣传方案,显得与众不同,色调也是经过精挑细选。这个时期,大多数是黑白排版简约的几个字。

    在这些平平的宣传里,流艺澜的那份显得如此别致。

    新鲜的事物总能成功引得人们的注意,海报贴出来的时候,蝶澜花此名,几乎成为所有人必谈的名字。

    蝶澜花是流艺澜的艺名,取其名中末尾的字。程文君原本要她叫欣云,被她一口回绝。这个名字听起来太普通,文绉绉的,她并不喜欢。

    辰君爵曾说过,安兰芝这名字不适合她。流艺澜,才有她的味道,她想保持自己原有的味道。

    如果一个人改头换面,舍弃自己原有的东西,只为迎合现代社会的种种,那么她就是可悲的,比将死之人还可悲。

    宣传她的海报不仅鹿城有,其它城镇同样布满印有她名字的海报。

    程文君说过,一个歌星最注重的就是有人喜欢。有可能的话,尽量将自己推出去,越多人知道她的存在,她就拥有更多机会。

    歌星没有固定的演出时间与地点,喜欢她的人越多,那请她去商演的地方就越多。

    那些崇拜者和二十一世纪的粉丝那样,他们往往愿意为了看自己喜欢的偶像一眼,做出颇高的消费。

    她之前在东城的那首天后,不少鹿城的人也听过。在看到她的海报,人人相传其歌声的美妙,为她进入圈子打下很好的基础。

    她的名气出来后,不少地方邀请她,都被程文君一一回绝。他说出道的第一个场合颇为重要,能为她将来铺路。

    选择好的话,一夜成名。

    程文君每个地方的宣传都不一样,比如东城。他知道她曾为了救辰君爵驻唱过,所以东城有不少人知道她的底子。他用这点做宣传,让东城的人瞬间认知此星。

    明城

    明城的宣传她从不去打听,程文君也没有要说的意思。

    程文君为了调足明城百姓的口味,拒绝在海报上展现她的真面目。加之宣传名字仅有澜这个字眼,那里的人定看不出端倪。

    程文君在明城的宣传很是与众不同,如他所预料,流艺澜在明城的海报一经推出,就成了他们眼中的迷。

    不清楚的事物,夸得又神乎其神,人们往往对这样的事在意。她的热度在推出后的几星期不但未退,反而越演越烈。

    直到两个月后,程文君终于应下一位大老板的活。谈演出的时候,流艺澜并不在场,他事后才告诉她。

    要去之地,是明城

    “我不去!”

    知道大老板从明城来的,流艺澜满口拒绝。那个地方,她躲都来不及,怎么能主动回去!

    “你非得去。”

    程文君的态度坚定,以往他为流艺澜安排事,她不认同后他便不会再提及。今天对这事,看来是没有商量的余地。

    “程文君,你没有命令我的权利。”

    “我知道你在忌惮什么,你大可放心。大老板不邀你抛头露面,希望你能去明城一趟,在他小儿子的生日会上出现,给他小儿子一个惊喜。他的小儿子非常喜欢你,所以才邀请你去满足儿子的心愿。你以为我真的是为了钱,才应下这件事的?”

    “真只是为了这事?”她保持怀疑。

    “你就是太多心,你是我亲手打造出来,又是我的嫂子,我能把你往火坑里推?真要这样,我大哥就算爬也要爬起来亲手杀了我才是。”

    他总称流艺澜是嫂子,她与程世凌并无夫妻之实夫妻之名。但每次他提到程世凌,她总没办法再说下去。

    “那就这样吧,只去参加生日会,宴会完成立即回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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