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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罗辑思维-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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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还是不救?这是一个问题

    你可能又会问,那些紧急救助服务,比如消防队能不能由私人来办呢?这就要说到2010年发生在美国的一则新闻。美国田纳西州有一个县叫奥拜恩县,这个县的公民做了一个决定,把政府的很多设施、服务砍掉,这样就可以少交点税,比如说消防队。如果失火怎么办?相邻的南富尔顿县有消防队,我们给他们交点钱,万一有火灾,让他们来救。

    这样一个安排本身无可厚非,但是2010年,当地有个叫吉尼的人家里失火了,他抓起电话就打给南富尔顿县的消防队,说赶紧来救火。人家说没问题,10分钟就到。但是紧接着电话又拨回来了,问他有没有交每年75美元的火灾保险。吉尼说:“没有啊,你们赶紧来救火,救完火多少钱咱好商量。”人家说那可不成,没有交保险是不救的,“啪”就把电话给撂了。

    吉尼正在抓狂的时候,一看南富尔顿县的消防车来了,以为是人家发了善心。没想到,让人感觉极其纠结,而且在道德上引发激烈争论的一个场景发生了——消防队的车到了之后,不是去救吉尼家的火,而是救吉尼的邻居。因为邻居一看这边失火了,就赶紧给消防队打电话,消防队一查底册,这个人交消防保险了,赶紧派消防车到他们家来救火。所以,只见消防队员拿着消防水管对着一所没有着火的房子在那儿滋水,而生生看着旁边烈火熊熊的吉尼一家烧为一片废墟。

    当时,在美国舆论界就掀起了两股风暴,一派严厉地批评消防队的做法:我们是有文明底线的国家好不好?为了75美元,你们就见火不救,好意思吗?这是一个道德上的沦落。

    而另一派的意见是:吉尼这种人在美国社会太多了,他们平时就习惯了白吃白喝,至少是蹭吃蹭喝。平时让他交钱他不交,一旦遇到这种突发状况,他们又搬出道德大旗来说事。这种人不惩罚,以后谁还买火灾保险呢?

    最终也没有结论,但你不觉得这两派意见都有它的道理吗?

    中国第一支私人消防队

    你不要以为这样的事情只会出现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中国其实也有一个范例。

第81章 个人崛起的力量(9)() 
这就得说到1999年的时候,吉林省的公主岭市下面有一个镇,叫范家屯镇。范家屯的人口并不多,12万人。政府的消防设施其实是布不到这种镇级单位的,所以就出现了一个聪明人,这个人叫孙国华。他一算觉得这事干得,就带着自己的两个兄弟凑了将近50万元钱,买了四辆水罐消防车,招了十几个消防队员,把这盘生意给干起来了。这可不是政府的消防队,是地地道道的民营公司。

    孙国华算的账也很简单,我们这个范家屯镇一共12万人,一个人一年给我交一元钱,不多吧?就12万元。然后还有一些政府机构、一些厂,他们再多交点,这样一年大概能收到20万元。维持这个消防队的日常开支,大概成本是14万元,这样兄弟几个一年还能挣上6万元钱。你看,这个账算得挺好吧?

    刚开始的时候,政府也比较支持,既然政府无力承担办消防队的成本,那民营公司来干也挺好,就帮他收这一块钱。

    可想而知,不可能足额地收上来,但经过政府官员们的吆喝,一年大概能收上10万元钱,所以刚开始消防队虽然赔钱,但是赔得并不多。

    但是,到了2000年左右,政府,尤其是乡村的基层政府,开始禁止对农民进行乱摊派、乱收费。一块两块的,说多不多,但是它毕竟也属于政府正常税收之外的摊派费用。政府便拱拱手说:“孙国华,这钱我们没法帮您收了,您自个儿想招吧。”

    所以,孙国华就多了一项任务——跟各个村签一份防火协议,你们村每户交一块钱,我来给你们提供消防服务。但是没有了政府背书,这钱收起来就困难了,孙国华这个消防队经营得就十分艰难了。

    话说到了2005年,出了这么一档子事:范家屯这个镇下面有一个叫作尖山子村的村子失火了,大家就给公主岭市的消防队打电话。对方说,我们的消防车到你们那儿至少一个小时,黄花菜都凉了,范家屯有一个民营的消防队,赶紧去找他们。

    结果电话就打到了孙国华那儿。孙国华一看缴费记录,说你们村这火我不能救,因为按户数来算,我今年应该收你们村3700元钱,但是你们只肯交1000元钱,这生意做不成,我已经把钱退给你们了。既然退了钱,那我跟你们没这份儿交情,这火我不救。

    这跟前面讲的美国吉尼一家的情况是不是一模一样?这件事同样引发了各种各样的争议。报纸上说,你是干消防队的好不好?你跟大夫一样,病人在你们家门口,你就活活看着他死?你良心何在?

    消防队这个案例跟前面讲的监狱、灯塔有个区别,它其中叠加了一个道德因素。当然,孙国华也有他的道理,因为对他来讲,这是一盘生意,他陷入一个困境:如果你不交钱,遇到火灾我也救,那大家就都不交钱了,那些原来交钱的村子也不会交了。总不能说,你们家失火了,我去救的时候,咱们先讨价还价一番,因为要烧掉的东西值两万元钱,所以你得给我一万元,那不就显得更不近人情了吗?如果不能提前把这个钱收了,现场再去讨价还价,那引发的道德争议恐怕会更激烈。这是孙国华这方面的道理。

    当然,也有人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说消防队这种事如果让民营企业来办,会引发道德风险,他们会不会自己去纵火啊?我觉得这样想的人就有点不讲理,明明靠救火就能够挣钱,他干吗要冒着犯重罪的风险去纵火呢?所以这种道德指责虽然会永远存在,但是我们要听到另外一派来自市场发出来的声音,听听他们的道理。

    最现实的解决方法何在

    现在,我们先把道德搁置起来,谈谈解决办法。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很多人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说办法还不简单?政府收了老百姓那么多税,救火这种事,政府不干谁干?

    道理是对的,但问题是,你觉得这现实吗?中国每年的火灾有60%发生在乡村,或者村镇一级。可是中国90%的村镇一级,是没有消防设施的。消防队主要集中在城市,至少也是一个县城或者是比较繁华的镇子。农村发生火灾怎么办呢?让政府给每个村建一个消防队?那这笔开支可就海了去了,所以这是不可行的。

    有的时候我们看经济学,往往要把道德搁置,就看最现实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如果民营企业的介入可以部分地解决问题,为什么不能允许它按照市场的规律来运行呢?至少它可以作为政府力量的一种补充,在市场上存在。

    我们回过头来看吉林省的农民企业家孙国华先生,他的思路到底如何呢?一个人一年只需要交一元钱,就可以享受全年的救火服务,好便宜。虽然这只是一个农民企业家的草根创造,可是不得了,其中暗含了人类几百年来解决类似问题的一个基本思维,那就是保险思维。

    虽然孙国华先生不敢说自己办的是保险公司,因为那玩意儿需要国家批的牌照,但是它实质上就是啊。保险有两个天大的好处:第一,它把一个巨大的风险分摊给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只要交很少的钱,就可以享受到很好的服务;第二,它把那个可以产生巨大的伦理难题的商业交易的场景给弱化了。比如说,你们家房子着火了,你再叫救火队来,临时谈判救火的价格,这可能更不近人情,所以把交费这个机制前置,在你们家还没有着火的时候,咱俩心平气和地把价格谈下来。这是一种商业上的智慧。

    保险公司已经演化为一种金融手段

    提到火灾保险,最早发明它的是英国人,因为英国伦敦发达得比较早,房子造得又比较密,曾经有一场大火把半个城都烧掉了。英国的商人就想,我们可不可以办一家这样的保险公司,你们平时给我交钱,我给你们发个牌子挂在家门口或者商铺门口,一旦失火,我们保险公司办的救火队就去给你救火?所以你看,最早的消防队是没有政府什么事的,它就是市场自发成立的一支力量。

    后来,随着英国人的足迹遍及全球,这套方法就传到了美国,传到了世界各地。中国最早的火灾保险公司,1866年成立于香港,它就是英国人带来的一种思维方式,在中国近代城市化的保险和火灾救助机制里,起到了很多作用。

    但是,现代化的保险可就不是这么简单了。它不仅仅是把一个巨大的风险给大家平摊了,其实已经演化成了一种金融手段。像著名的投资大佬巴菲特,你知道他那家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底子是什么?可不是什么风险投资基金,正是一家保险公司。巴菲特为什么投资的生意能做那么大?因为手头有钱。钱是哪儿来的?大家交的保险费嘛。

    所以,现在的保险公司已经不仅仅是靠风险的红利在挣钱了,它们往往愿意把保费压低,而扩大承保的范围,目的只有一个:你们都给我交钱,这个风险我来背,我把这个钱收上来之后,再拿到其他投资渠道把利润给挣回来。

    你看,商业的力量不仅可以就地解决问题,而且可以着眼于各种各样的产业、整个市场和人类的全球化交易来解决问题。所以有时候,在政府手里是一个大难题,但是商人用逐利的动机和其本能,也许在道德上我们给予的评价并不高,但是却可以促使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说这些,并不是宣扬市场万能论。

    无政府主义肯定是扯淡,市场万能论也站不住脚,我的主张非常简单,就是在那些看似天经地义应该归政府管的领域,我们能不能用一个相对开放的姿态,让市场的力量、让民营企业的力量来试一试呢?因为在过去的几百年里,人类在这个方面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就拿中国来说,中国现在的政府是比较强大的,起到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即使是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市场力量开始介入那些政府原来统管的领域,也是一个既成事实。

    举一个例子,你说维护社会治安是谁的责任呢?按道理来讲,肯定是政府的责任,应该由警察来管嘛。改革开放伊始,中国政府就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我记得当年看新闻,说是1984年深圳有一个面对外商的引资洽谈会,有一个外商就问:“我到你们中国来有没有保安呢?”那个时候,中国人没有听过保安这个职业,有事找警察叔叔。所以,我方代表就说:“我们有警察,可以保护你的安全。”人家外商说:“在我们那个国家,出事了警察才出现,你搞个警察陪着我,这客户还不得吓跑了?我需要的是专业的保安。”

    于是,当时的深圳政府就派人跑到香港去学习,一看这个地方各种各样的保安公司遍地都是。原来维护社会秩序这件事也可以用市场的力量来做啊,所以内地最早的保安公司就成立于深圳。那是1984年,也就是30多年前的事情。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字,现在中国有3万多家保安公司,有400多万从业人员,而且涉及很多高、精、尖的领域,比如银行、钞票押运。很多保安公司甚至得到国家允许的佩枪权,还解决了很多退伍军人和退休警察的就业问题,这不挺好吗?现在就算是像鸟巢、水立方举办的各种活动,甚至是奥运会这种大型的赛事和典礼性的活动,也会在民间的保安公司中进行招标。

    这跟古时候那个自由市场发育出来的镖局,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吗?民间的力量一直在保护我们千家万户的安全,城市里面稍微上点档次的小区,聘几个保安不也很正常吗?为什么政府原来划定的势力范围,就不能让民营企业进入呢?

    漠视市场的力量,是要吃亏的

    再举一个例子,国家主持社会正义的那些所在,比如说法院,可不可以引入市场的力量呢?乍听此言,你可能会觉得匪夷所思,总不能两个有钱人当着法官的面竞相拍钱来决定谁有理吧?对。但是在中国现存的法律制度当中,有一个领域就是用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的,它就是仲裁。

    很多合同的最后一条里,往往有这样一句话:“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可不是国家办的,它理论上是一个民间机构,至少它只是一个事业单位。如果企业和员工之间或者两个企业之间,发生了合同上的纠纷,大家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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