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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绝色风华:腹黑召唤师-第124章

小说: 绝色风华:腹黑召唤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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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就你们两个笨蛋?我家伟大的风华主人,那是嫌弃你们俩太吵了。要是你们一点用没有,大爷我直接把你们踹飞,免得浪费粮食。现在立刻马上消失在大爷的面前,看着就烦。还杀手呢,哼。”居高临下的看着被自己踩在脚下的无法,驴子大爷很不爽。

    它家小骗子觉得这俩人有趣,可大爷它就觉得很碍眼。

    一脸鄙视的看着两个人,小骗子用得着什么乱七糟的阴谋阳谋那种东西?

    。。。

    。。。

第486章 男爵邀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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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它长久以来的观察结论,风华那性格是只要她往前走,哪怕悬崖也坚决直线不带拐弯的。

    因为——她足够懒。

    连转个弯都懒得转那种。

    尤其是这种心机阴谋,最麻烦了。

    完全没有时间偷懒的事儿,小骗子愿意做才怪。

    驴子大爷眼中的风华是那种,喜欢了就摸,想要了就拿,不爽了就揍,感觉有趣就直接带走的那种随意又散漫的性格。

    至于拐弯抹角的权谋驭下之术也想往她身上套?这简直是侮辱了他们家可爱的小骗子。

    现在,明明是这两个没节操的忍不住想帮助风华做事,然后心理阴暗的又想了太多。自己脑残还说别人太阴暗,简直就是欠踹。

    不爽的小六,真的就狠狠地在无法的脸上踹了好几脚。

    要不是来救人,要不是那个笨蛋的脸被光明神殿记录了,小骗子至于也要跟着一起隐姓埋名的偷偷潜入吗?到哪里,他们家小骗子不是大摇大摆的招摇过市的。

    对于敌人或者是心怀恶意的人,小骗子为了自保,当然毫不留情怎么坑怎么算。

    可只要被她承认的话,就会怎么想怎么说,绝对不顾左右而言他的让人百般猜忌。

    直白又直接,才是她的行事风格。

    而且,她很护短!

    虽然风华就是喜欢欺负它驴子大爷,可是那个小骗子只是一个人欺负它,也只有她才能够欺负它。

    但凡换成其他人,他们家小骗子绝对会狠狠地报复回去的,绝对不会让它吃半点亏。

    这不?只是听到了小五被抓的消息,就毫不犹豫冲到西大陆,还毫不畏惧的和整个光明神殿对立了。

    这两个不知道怎么入了小骗子的眼被带走的,虽然还没有到被风华认为自己人的地步。

    可是让你出去玩你还敢想那些乱七糟的,想那些乱七糟的就算了,还让大爷它听见了。

    驴子大爷得出来的结论:你丫就是欠踹!

    四蹄并用,驴子小六疯狂的蹂躏着无法,不小心的牵连了在地里面的无天。

    “你爱干嘛干嘛去。这小子,大爷我带他出去溜溜。”刨了刨地面,颐指气使的给无天下了个命令一蹄子踹走,然后带着无法出去,以着遛弯的名义开启一对一教学模式。

    教学内容:

    一,风华的话都是对的。

    二,如果不对请参照第一条。

    三,做不到以上两条驴子大爷再给他进行一对一的爱的教育。

    可怜无法被驴子小六带走,无辜被踹出去的无天习惯性的就去开始收集资料。因为,他从不知道什么叫做悠闲。这些,都是融入了骨子里的本能习惯。

    瞅好了位置,无天刚刚躲在了暗处准备偷听点消息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都呆住了,“那头驴,好像是说话了呀。”

    完全不知道无法无天只是一个吐槽而已,就遭受了小六狂风暴雨一样的洗礼和折磨。

    风华开心的发现自己身边没有了吐槽爱唠叨的寂寞杀手之后,终于可以安心的睡午觉了。

    。。。

    。。。

第487章 男爵邀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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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把人丢出去是一个很明智的举动。

    全都自己玩儿去多好,谁也别想吵她睡觉。

    只不过,由于之前的凌零强烈反对,自己正常的房间被玻璃心的少年给占了。留下的,这是一个拥有白色帷幔的公主大床。

    她毕竟也是个姑娘,不论如何,好歹曾经也有一颗少女心不是?

    毫无心理压力的跳了上去,感觉身下软绵绵的触感,风华还幸福的打了几个滚,才将头埋在了枕头中,好梦入睡。

    如果有人看见的话,则会发现,躺在帷幔当中的少年,看起来十分的和谐,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哪怕她是穿着男装,哪怕没有几个人知道她其实就是个姑娘。

    不需要战斗,又吃饱喝足的风华,一觉睡到了第二天、太阳高悬,所有人都等待着上路的时候,还没有起来。

    一行人,大小瞪小眼的在门口候着,没有人敢越雷池半步。

    由于被驴子小六蹂躏的有点惨,无法无天看起来比平时萎靡不振了许多,完全不敢提出来半点问题和质疑。就算是有,也都要嚼碎了吞到肚子里,坚决不能让这头恐怖的驴知道。

    颜夕顶着一张黑脸,一副要站在这里站到地老天荒的架势。因为她是凑巧看见了风华在睡梦中,揍人那一幕的见证者。坚定的认定了睡着了的风华,是万万不能靠近的。

    “咱们不是要上路出发了吗?”凌零虽然畏惧风华,可鉴于他是谁都怕,所以此时他是胆子最大到敢说话的那个。

    当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真的好想赶紧远离那个变态男。

    明明被自己揍了,还被自己冷嘲热讽,可是架不住人家热情洋溢,光是对他嘘寒问暖就足足用了一个时辰的时间。

    在那个瞬间,凌零有一种脱裤子给他看,证明自己是男人。

    可变态还算是有自知之明,在凌零崩溃的前一秒,道了声晚安。

    心里面充满了离开这里变态的强烈,凌零发现三个人一头驴的视线,齐刷刷的对准了自己。

    不明所以的凌零用不着过多的思考,很快就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了。

    他感受到了来自于屁股上的四脚,共同作用力之下,他就直奔风华的门扑了过去。

    刷!~

    眼看着就要破门而入的时候,房门被从里面拉开。

    小可怜凌零以着五体投地的姿势,扑在了风华的面前,好不凄凉。

    想要幸灾乐祸的吐槽凌零的倒霉程度,却在看见门后出来之人的时候,有些微愣。

    与东大陆注重衣服精致细节的那种朦胧飘逸感不一样,西大陆是侧重华丽以及衬托身材的直观效果。

    眼前的风华,仍旧是一身白色不变,看起来却更为别致。

    宽松的白色上衣,搭配着一条腰身完美的长裤,脚上踩着一双精致的皮靴,身侧别了一把镶有蓝色宝石的华丽长剑。

    也许风华那一贯的骄傲习惯在东大陆会被认为是不谦虚,可到西大陆的却恰恰是证明她足够自信优秀的表现。

    。。。

    。。。

第488章 男爵邀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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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大陆的人看来。

    一个有身份,有权势,有地位,有实力的人,有什么理由不骄傲呢?

    有足够自信的人,才有足够的骄傲。

    在西大陆从来不认为骄傲自信有什么不好,相反他们更鄙视藏着掖着不敢正面示人的那种。

    那种人,在他们看来,是自卑是无能的表现。

    礼仪,优雅,高贵,骄傲。

    汇聚了这几点的风华,正是西大陆所推崇的特点,尤其是这张本来就完美的脸,在华丽的装束下,更是让人觉得漂亮的不可思议。

    衣服看起来简单,没有华丽的金边,可细观察才会发现,那隐隐闪现的蓝色都是由宝石串联而成,更显高贵。

    完全,符合西大陆的审美标准。

    也许风华一米七的身量在男子当中算不得高,却胜在比例完美。迎着阳光而立,让人不由得眼前一亮,然后赞叹一声,好一个完美的贵公子。

    如果不是知道斯特洛王朝的王室没有这般纯黑发色的,刚刚赶过来的罗伊男爵真的很想冲上来喊一句王子大人。

    尤其是从凌零的角度看过去,‘他’拥有一双修长的腿……

    “起来了。”发现凌零趴在地上不动,风华看见了罗伊男爵。想起来自己似乎是位兄长,于是弯腰将人从地上扶起来。

    看着眼前的人,默默被扶起来的凌零,脸红了。

    “烧了?”拎着凌零,风华发现凌零的脸色非常的不对劲。

    抬手,摸头。

    然后,凌零整个人炸毛了!

    以着飞快的速度脱离了风华的手,然后一路直奔马车就冲了过去。

    那迫不及待的样子,让风华抬起来的手,就那么凌空悬了一会儿。

    “你们都愣着干什么,咱们该走了。”顺势在几个人的眼前晃了晃,风华对着马车停放的方向走了过去。

    随便找了一匹白马,翻身而上。

    在西大陆男子出行一般都选择骑马,入乡随俗、风华就从银龙岛里面弄到的宝贝当中,选了这件衣服和那把剑。

    效果没想到还不错,穿起来也合身。

    跟着风华走过来,无法无天有样学样的骑马,却歪着头疑惑不解。

    明明还是那个人,可只是换一身衣服而已,他们竟然看呆了。

    有的人美、只在表象,有的人美、胜在气质,而风华就好像是上天的宠儿,二者兼具。

    他们很难想象会有女子,能够配得上他。

    一个男人都能风华绝代至此,若是女人岂不要成为红颜祸水?

    看着风华的脸,觉得的确是有祸水红颜的潜质。可是想想那些红颜祸水的下场后,无法无天均是摇了摇头。

    就算风华是女人,那也一定不允许,一大群男人在她面前像是花孔雀开屏一样蹦跶。

    估计,小王爷会把直接把那些人给胖揍一顿然后扬长而去吧?

    因为,风华太骄傲。

    身为杀手敏锐的直觉,他们在未知的情况下亦会有着近乎于本能的预感。殊不知,这些不可思议的预感在未来的某一日,的确成真了。

    。。。

    。。。

第489章 荣耀之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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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这些插曲,接下来路上的旅程,还算是比较平静。

    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偶尔坐落在树林旁溪水边的西方风格建筑群体。

    充满了异域风情的地方,让人看着心驰神往。

    一切,都是美好的。

    顶多就是马车队伍里面不太和谐,有一头突兀的黑色驴子,满脸阴森的看着那匹瞅着就觉得好漂亮的白马。显然,情绪不太好。

    还有就是马车里,凌零昨天刚刚坚定自己是一个喜欢妹纸的直男,今天就面对风华的时候,忍不住心跳加速。完了完了!娘亲,他发现他可能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了。

    他想说服自己喜欢女人,可是发现此时唯一的女人是喜欢给人砍头的颜夕,整个人都不好了。他问问自己是不是喜欢男人,抬头就看见了外面的变态罗伊男爵,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然后,整个人郁郁寡欢到无比消沉的境地。非常痛苦的陷入了,成长的烦恼当中。

    “这里,是不是太安逸了?”马车的脚程很快也很稳,一路上经过许许多多小的村庄,每一处都十分的和谐。颜夕虽然在西大陆出生,可是自幼接触的东西有限,大多都是从书籍当中所知晓的,而且主要侧重于她想知道的某些方面。

    西大陆,地广人稀。

    虽然大体上是由一个完整的国度统治,可正因为国太大,使得一些偏远地带也存在一些不受管制的存在。

    这里虽然也隶属于斯特洛王朝,可是毕竟边缘地带,受束缚比较少。按常理来说,这里应该是马匪横行的地方。

    一路前来,别说是马匪了,就连一个恶霸都没有看见。

    实在是,古怪的可以。

    “这里被称为荣耀领地,曾祖父当年,就是从这里成为了光明神殿的光明骑士。然后在光明神殿的带领之下,一举踏平这里横行的恶匪,成为这里的英雄。后来为陛下赏识,获得荣耀公爵的席位。并且,将这里做为了约翰家族的领地。”

    终于有给面子的人提出来了疑问,罗伊男爵顺势讲述了这里的来历,并且一脸的骄傲。

    那可是伟大的公爵!他的曾祖父,要知道他的全名可是约翰·罗伊。要知道,现在约翰这两个字,在斯特洛王朝当中,还是响当当的姓氏。

    曾祖父是公爵,然后曾祖父大人的第一个顺位继承人世袭公爵爵位,他的祖父获得了侯爵的席位,而他的父亲则只是获得了一个伯爵的席位。然后父亲去世,兄长大人获得了子爵的席位,而自己落得了男爵的席位。

    想到这里,罗伊男爵整个人就消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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