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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第3章

小说: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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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不适合野外实战的技术。你打在头骨上,手指会断;打在鼻梁上,手指会断;打在门牙上最惨,不但手指会断,外面的皮肤还会破得七零八落,简直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现在我跟郑观山熟了,每次吃饭时,不管有几个人在场,聊天都会从“这伤又怎么弄的啊”或是“又打客人啦”开始。
  鉴于当天的特殊性,我觉得郑观山那一次打架肯定是跟情人节有关,结果一问,不是。看完当天的场,老板回家之后,他从店里出来,径直跟定一个高壮的客人,穿过使馆区进了一个老旧小区之后,在楼道里把那人打了一顿。我问他,这人是你情敌?他把头摇得像一只发情的雀形目胖鸟,连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说怎么不可能,你是gay(男同性恋)?他把嘴抿成一字形,后来我发现每次他露出这个表情就是准备揍人了,我没挨揍是由于当天他身上没钱。因为他揍完那个粗壮大汉之后把钱都扔在那人脸上了。我追问再三,你到底为什么打他?他说,看场子这几年下来,什么人该揍,一看就知道了。作为一名称职的法学生,我扭过脸,默默地对他表示了不屑,不过还是把包子钱给了。
  几天之后我再次去店里找经理谈活动时,说起那天晚上他惹的大祸,两人开怀大笑了一番。事情是这样的:DJ和酒鬼打起来之后,郑观山跟一同看场子的兄弟本来想按照老板的指示把两人弄出去了事,结果那个酒鬼突然用后脑勺击昏了他那位兄弟。郑观山大怒,迈过兄弟的身体,一个直拳,正中客人胸口有效部位。从录像上看,客人当即还手,但大部分攻击都被他灵巧地闪开了。如果你第一次跟练拳击的人打架,确实会不知道怎么打,因为在所有常见的格斗技巧中,他们脚步灵活,走位风骚,是最长于躲闪的。打了一阵,郑观山来了兴头,动作渐渐大了起来,脚步也越发复杂起来,一阵阵组合拳把那人揍得七荤八素。就在这时,从他的西装口袋里,“唰”地蹦出来一捆钞票。
  钞票往地上一落,又被他灵巧的步法一,散成一大片。周围的人发一声喊,齐刷刷地蹲下身去捡钱,一时间形成一个整齐的圆圈,圈里的人比圈外的矮半截,简直像是个麦田怪圈。这黑灯瞎火的,如此反应速度,真是匪夷所思。郑观山被围在正中,整个人都呆了,如同一位被膜拜的正神,只是不太伟岸。从一个蹿蹦跳跃的矮胖拳手到众人顶礼膜拜的偶像的转变太有喜剧效果了,看一次笑一次。不过我笑还可以,连经理都一起笑,可见夜店的钱来得很方便。
  有一次我因故需要跟郑观山一起待很长时间,几乎一整个晚上。我们聊了很多。比如,为什么要选择拳击?我觉得拳击在街头搏斗中很不实用。跟人讨论格斗是否实用是很危险的,因为你很容易引出“咱比画比画啊”这种没道理的话来——你就是把我打死了,这个结果跟你的格斗技术是否实用之间也只有相关性,没有因果性。跟郑观山这种没道理的家伙讨论,是因为他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连相关性这一层都想不到。他会反问:“拳击怎么不实用了?”我说:“对手如果踢你下盘怎么办?”他愣了一下道:“躲、躲开啊!”可见,练过跟看过还是有区别的,要是我就会想到双手抱住对方的腿滚作一团的方法。不过实践中我都是采用转身就跑的方法。
  郑观山说,他从小就常在电视上看拳击。那时候,每个周末中央台都会播一场拳王争霸赛。我看着天花板回想了一下,是有这事儿,我就是这么开始讨厌拳击的。年幼的郑观山一到周末就站在电视前面,跟着屏幕里的选手一招一式地比画,觉得特别过瘾。现在想来,这真是一个绝类《铁甲钢拳》的愚蠢画面,但愚蠢和感动常常是正相关的。我有这么个推理:一个男孩子最早接触到的暴力形态,决定了他一生的暴力危险程度和处理暴力的方式。比如我,因为我爸特别喜欢看田径锦标赛而选择了逃跑的方式;而郑观山则选择了拳击。但是他一直没去接受专业的训练,只是看过电视、VCD、书,进入夜场圈儿以后认识了一两个会打两拳的,基于他天生的抗击打能力,就这么学会了。
  现在需要补充一下,我为什么会跟郑观山相处一个晚上。那是在朝阳医院的急诊大厅里,我俩各自守着一张床,我这边是一个被车撞了的同事,他那边是个不知道什么人,两者都一身绷带,沉默不语,或睡着了。那天晚上我接了人事部的班,来守着受伤的同事,郑观山突然扶着一个瘦骨嶙峋、一瘸一拐的病人出现了,把我吓了个魂飞天外。一开始我觉得,怎么在哪儿都能碰见这小子啊?难道他在跟踪我吗?后来又一想,在这一片儿,朝阳医院的急诊室简直是最容易碰见他的地方了。甚至可以这么说:急诊室是唯一遇见他时不应该觉得奇怪的地方。奇怪的是,受伤的人不是他。
  那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碰见他了。再上一次,这小子居然上了电视,只不过出镜时不太光彩,是在派出所里,眼睛上打着一道完全没用的马赛克,因为他一说话就摇头晃脑,马赛克不跟着动。那回好像是因为他走着走着路,忽然生出一股邪火,闯进路边的一家房地产中介的门店,揪出一个最壮的,摆开架势打了一顿,结果这个珍贵的画面被监控录像捕捉到了。所以,要不是得在急诊室看着同事,谁愿意跟这种没事儿就找个人揍一顿的胖子聊天啊?说这话已经是认识他之后四五年了,我觉得他也该成熟点儿了,就问他那个病人是怎么回事。
  郑观山干出来的事,有一个特点:你总能猜到开头,但是猜不到结局。等过一阵子,你会发现开头也猜错了。我当然知道床上这个人是被他打伤的,但是他打完人往人脸上扔钱,扔得连包子都吃不起了,怎么可能送医院?那回要不是碰见我,估计吃完包子还得把卖包子的掌柜的揍一顿。所以这回挨揍的肯定有点儿什么不同。看两个病人都合眼了,我叫他出去抽烟。吸烟区太远,故事太短,还没到就讲完了。
  那天他交了当天收的钱(夜店里看场子的人,负责收一部分酒钱、卡座钱、小费和不便于此处印刷的钱),在吧台要了瓶啤酒准备喝完回家,发现吧台还坐着一位客人。这人瘦小枯干,眼镜摘了放在桌上,面前摆着杯红酒。只有第一次去喝酒的人才可能在这种地方喝红酒。郑观山没搭理他,喝自己的酒。一会儿,别的客人都走光了,全场只有吧台的灯还开着,借着这几盏残灯,他看见那客人一步一步朝他挪了过来。抬头一看,那人已站在眼前。他刚想问什么事,那客人抬手就是一巴掌扇了过来。其姿态颇像女孩子打男朋友。郑观山立起左手做了个严谨的防御,同时右手本能地刺了出去,正中鼻梁,顿时鲜血长流。结果那个客人突然哇哇大叫起来,扑上来抱住郑观山又捶又咬,涕泪横流。我们知道,拳击手最讨厌搂抱,此时裁判应该挺身而出把两人分开。但这不是拳台,没有裁判,郑观山只好抽出左手,给了他一个勾拳,把他放倒了。“我这是为了保住我的耳朵。”郑观山事后说。
  在郑观山打过的架里,这是最莫名其妙的。众所周知,他找碴儿打架都是无理由的,而找碴儿跟他打架的多少都有个由头,所以这不属于此类情况;反过来,作为找他打架而没有理由的第一个人,这家伙又太弱了,似乎一拳就被打断了肋骨。打完之后,这人就呈一个扭曲的L形倒在地上不动了。前面已经分析过了,郑观山不可能送他打伤的人去医院,在店里打伤客人也不是头一回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为什么。这时候我们恰好走到了吸烟区,点上了烟(他没烟,蹭我的)。
  郑观山说,他把那人拎起来准备扔出去时,那人突然哇的一声吐了。他问酒保:“这人喝了多少?”酒保说一杯红酒还没喝两口呢。郑观山觉得蹊跷,以他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判断那一拳击打的位置不会引起呕吐。他艰难地蹲下身,问道:“你来之前还跟别人打架了吗?”我听到这里烟都差点儿掉了,这叫什么逻辑?郑观山接着回忆道,那客人挣扎着想起来,突然一捂胸口,就昏倒了。
  送到医院以后,客人醒了,忽然大哭起来。问他原因也说不清楚,只是一味地哭。大老爷们儿哭实在是太招人烦了,何况还是号啕大哭,郑观山不乐意了,举起醋钵大小的拳头道:“再哭凿死你!”哭声立止。在郑观山的温柔劝导下,那个瘦骨嶙峋、胸口挂着血和呕吐物的男人断断续续地讲了起来。原来这人姓王,是个老师,最近被诊断出食道癌,听起来是活不长了。王老师思前想后,觉得花冤枉钱拖着不死也不是个事儿,不如来一趟爱德华与卡特(注1)的遗憾之旅。他给自己开了个单子,上面写了自己没干过的事,其中有一项是“打架”。王老师这一辈子别说打架,连看打架都没看过几次,他能想到的跟人打一架的最佳场所就是酒吧(酒吧和夜店他分不太清楚)。其实这纯属脱了裤子放屁,他只要出了医院的门儿,找个开豪车的,对着车门踹一脚就行了。如果不愿意出门,就找个大夫打一顿也行,反正看起来他打不过任何人,对手其实是不重要的。以上是郑观山的世界观,不是我的。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郑观山那么浑蛋的,人们打架终归还是要有个理由,“我没打过架”这种理由不太说得通。思前想后也没有想出好办法,于是他只好坐在吧台上喝酒,这时候看到了郑观山。用王老师自己的话说——“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看见他就想跟他打架”。
  郑观山听完王老师的故事,觉得他太可怜了,决定留下来照顾他。而王老师也善良地表示不要他赔钱,大概是觉得唯有这样才能达到打架的真实后果。而我听完郑观山的故事后嗤之以鼻,因为我根本不信他做事有什么理由。因为王老师没打过架而打了他,这并不应该产生什么愧疚感,何况此前我听说他打客人、打酒鬼、打房地产中介那么多回,也没产生过什么愧疚感。我这么说了以后,有那么一会儿,郑观山又把嘴抿成一字形,以至于我差点儿转身逃跑。不过后来他没揍我,只是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我打的每个人都不是白打的。”
  对于这句话,我一开始理解为“我打的每个人,我都赔他钱了”。后来一想不对,他打的人都是他老板赔的钱。没过多久,我突然很偶然地想明白了这句话。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在店里玩儿了一宿之后,深感年纪大了,熬夜力不从心,晃晃悠悠地准备回家。郑观山突然蹦出来,问我要不要跟他一块儿去见个朋友。你瞧,俩人一起吃过一顿包子,就算认识了;又一块儿陪过一宿病人,就算熟了。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了两个共同的朋友——王老师和夜店经理。我跟这俩人都是点头之交,不过对于郑观山这种浑小子来说,点头之交已经太了不起了,跟他照过面儿没打起来的都能算朋友。至于天都快亮了要去见两位共同的朋友中的哪一位,自不待言,这里要说的是路上的事。
  那一阵子,三里屯周围的几个老旧小区正在改造,其时不过六点多钟,许多工人已经干得热火朝天了。有一台奇怪的机器,工人把前一天晚上被雨浇湿了的某种粉末铲进去,一阵突突突之后,从机器底下喷出干燥的粉尘来,三个工人轮流挥舞铁锹,在一片氤氲的白雾中干活。郑观山看着这个场面愣了一会儿,突然丢下一句“等我一会儿”,转身跑了。我以为他是回去抄家伙,以便能同时干倒三个手持铁锹的壮年民工兄弟,但转而一想,一个拳击手怎么会用兵器?不多一时,郑观山返来,走过去给每个民工兄弟递上一个一次性口罩。
  离开工地后,我一直觉得哪里隐隐有些问题,但又想不出来。肯定不是“这家伙去哪儿找来这么多口罩”这种问题,是比这重要得多的问题。一路无话,转眼到了约定的街心花园。彼时红日东升,斑驳的树影移动得很快,四下到处都是手持奇门兵刃的老大爷,他们拿着护手电光钩、红缨枪和判官笔,蹿蹦跳跃,闪转腾挪,使我和郑观山接下来要干的事看起来不那么奇怪了。
  王老师穿着跨栏背心,下摆掖在蓝运动裤里,脚下穿着白球鞋。也不知道这套改革开放初期的行头从何处觅得。两条掸子把儿一样的胳膊末端,垂着一副大得出奇的拳击手套。我吃了一惊,问郑观山:“这是干吗,上课吗?”郑观山走上前去,用后脑勺丢给我一句:“不是,打架!”那时候王老师的肋骨似乎已经长好了,因为放弃了治疗,并不像其他癌症病人一样丢了头发,看起来意气风发。郑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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