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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第1章

小说: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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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囧叔




  这本书的第一篇《狗王周骐圣》发表之后,很多人找我问,你说的这是真事儿吗?我一开始说是。后来我发现不成。因为来问的大多是姑娘,当我回答“是”之后,她们准会接着问,这个狗王在哪儿啊?真想见见他!纠缠不休。后来我干脆回答“不是”了。没想到还是不行,这回姑娘们不追问了,而是转而生起气来:“原来我只是爱上了一个幻想中的男人,还是一个男人幻想中的男人!”然后将我拉黑。反正怎么着都不行。
  这种询问接连不断,我想了很久,最后在我儿子身上找到了解决方法。我儿子哭闹时,只要转移他的注意力,当即止啼——比如说,递给他一个玩具,或把他高高举起,还有很多写出来就会有读者报警的方法,就不赘述了。总之,我明白了一件事,要想停止姑娘们寻找狗王,就得制造出另一个王。于是我制造了鸟王白泰昆。
  你知道,用一个故事去终结关于另一个故事的追问和探寻,这是扬汤止沸,跟白泰昆对自己做出的蠢事差不多。我的朋友都说,这很合乎逻辑,一个蠢作者,怎么会塑造出不蠢的角色?现在我对这个问题有了个好解释,一会儿再说。总之,那以后我就陷入了讲故事的循环。有的故事讲得不好,人家听完了并不想认识故事里的人,这样的故事我没有收录。你肯定听过“这样的锅我们不卖”那个笑话。没听过可以私下找我,我给你讲。
  一来二去,除了发表过的几个故事之外,我又有了好多个故事。由于这件事肇始于狗王,生发于鸟王,所以后来讲故事时如果不讲个什么王,就对不起听众。我看再不赶快把这本书写完,我很快就要讲到亚瑟王、征服王和英雄王了。好在我现在讲的都是普通人,并不是什么王室贵族。其实这些王都生活在我周围,平常得不能再平常,别说贵族,连有钱人都没几个。但是既然被称作某某之王,想必在某个方面是值得称道的吧。你仔细想想,身边的每个人说不定都能成为某某之王呢。比如我就可以当平庸之王。
  关于朋友们问的蠢作者如何创造不蠢的角色,我是这么想的。只要足够不要脸,这件事谁都能干。就好比你写一个军师,说完一段蠢话之后,主公右拳一砸左手心:“端的妙计!”不过我的解释更合逻辑。我说,这些角色不是我创造的,而是活生生的人,可以吗?活生生的人比我聪明,有什么稀奇的?我说的这都真事儿!听者往往呸之。听故事的时候,听得挺带劲,听完却呸我,这都什么人呀。
  这本书里当然有一些故事的主角是我认识的人,我尊敬的人,和我想要纪念的人。本书要献给谁,谁自然知道,就不写出来了。接下来我们讲故事。

狗王周骐圣
  狗王周骐圣的诊所在东郊的一个村儿里,三间门脸儿平房,门窄得像狗舌头一样,地上连地砖都没铺。门厅摆着前台和一排食堂用的那种连体塑料椅,正对街门的墙上挂着面锦旗,上绣“狗王”两个斗大的金字,不知什么人送的。注册医师仅有三人,其他都是村里的年轻人——任何人披上白大褂都跟真的一样。此前,周骐圣据说服务于北京较大的动物医院之一,乃该院王牌医师,后被开除。被开除的原因,我听不同的护士和病人说过不同的版本。比较合理的是他喜欢在诊室里抽烟,因为他现在依然这么干,此外还有长期迟到早退、违规用药、对病患家属进行人身攻击、治死名犬、以上皆是等选项。
  关于“狗王”这个称号,狗王本人表示早忘了是怎么来的了。但我当然知道,这是后话,暂且不表。现在先说说我是怎么认识周骐圣的。几年前他的诊所在村儿里开张的时候,我的狗正好得了病,一摸就吱吱叫,叫声奇特而凄惨。于是就近去诊所看了看。周骐圣摸了摸,见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便诊断道:腰椎间盘突出!我大惊,心说狗还有这病吗?再看这位大夫,粗枝大叶,跟山大王一样,一看就绝非善类,而且连白大褂都没穿,看起来十分不可信。我问他,如果是骨骼的病不是应该照个片子吗?他头也不抬地答道:“没机器,有也不用照。”我一听,觉得这家诊所太不靠谱了,抱起狗就走,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他在我身后坐着,也不回头,平静地补充道:“如果不是腰椎间盘突出,就是脑部被细菌感染,让它错以为自己是老鼠。”我愤愤而去。
  结果辗转跑了三家县城的诊所,片子也照了三次,诊断都是这个病,且都说需要住院治疗。我一想要天天跑县城来看它,太不方便,我连看我亲爹都没这么勤快,就回了周骐圣的诊所。一进门,我拿出一张X光片给他看,他瞄了一眼就放在一边,提起笔来刷刷点点开了张方子,让我去交费住院。这么着,我跟他连续见了十几次面,每次来都几乎碰见狗主人在骂他,这使我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周骐圣的相貌体格实在不适合当医生。一般来说,医生应该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他不但达到这一标准,而且超过太多。此人身材过高,肩膀过宽,且面目凶狠,相貌粗豪;两道浓眉斜插入鬓,一对环眼皂白分明突出眶外,连鬓络腮短钢髯,压耳毫毛好像抓笔一般——每当我给别人讲周骐圣的时候这样开脸儿,听的人总是很生气,因为他们觉得我在抄袭。然后我也很生气,凭什么说书的说姚期、胡大海、程咬金总是用这套词儿,我就说一个人却不行?何况周骐圣确实就长这样。
  有个奇怪的现象:饶是他如此体格魁伟面目凶恶,狗主人们还是每天都跟他发生摩擦,尽管其中大部分假如动起手来,胜率恒为零。狗住院的那些天,我就目睹了不下十起医患纠纷,大部分是嫌周大夫手太重,或诊疗手段太粗鲁,或怪他在诊室里抽烟。有一位妇女怒道:“你们院长呢?我要投诉你!”周骐圣说:“好,请稍等。”然后拉门出去,关上门,又打开门进来,对妇女说:“你好,我是院长,什么事?”妇女气得半死,大叫道:“你不能在病人面前抽烟!”周骐圣说:“你又没病,是狗病了。”
  当然我不是要歌颂他在医院里抽烟。他这人是个实打实的浑蛋,一如我的许多其他朋友,这些方面并不值得歌颂。但其医术确实高明,诊断简单清晰,治疗精确有效,跳过了很多昂贵且麻烦的检测。经他手医治的狗大部分都能起死回生,十分神奇。他一生只看狗,猫啊鸟啊乌龟之类的动物一概不管,问其原因,他说这样可以少记很多症状、药方和寄生虫。而真实的原因肯定是村里的狗多。总之,他的恶名和他高明的手段同时传播开去,诊所很快就风生水起门庭若市了。但这不能改变他总是惹恼狗主人的事实,终于爆发出第一场动起手来的医患矛盾。
  这事儿说起来在我目睹和听说的“周骐圣事件”中也只能排第六或第七,在讲排第一的事件之前,权当开胃小菜:有一回,一个剃光头戴金链的胖子带着一条斗牛来看病,说是斗牛吃了只鸽子,三天不拉屎,总是呕出恶臭的膏样物体和血。周骐圣摸了摸,又让主人掰开斗牛的嘴,捏着鼻子看了看,然后对主人说:“不拉屎太正常了,因为它把屎吐出来了。”据我观察,到此为止主人并没有想揍他,但接下来他对狗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直肠指检,这下把主人给惹毛了(如果医学上有相对于“指检”的“拳检”概念就更合适了)。主人当时抱着狗脖子不敢撒手,因为此时撒手谁被咬还说不定,只好回头怒骂:“它吐东西,你他妈抠它屁眼干什么?”周骐圣也不抬头,一边继续把狗弄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一边悠悠问道:“吐屎的是它,又不是你,不抠它难道抠你吗?”说着抠出一大块带皮带肉的禽类骨头,鲜血淋漓,十分骇人;往盘里一扔,说声:“一百,前台结账。”摘下手套扬长而去。狗主人大怒,撒开狗抄起一瓶酒精奔向周骐圣,抡胳膊撒手,啪嚓一声砸在后心上,听得人心惊肉跳。周骐圣缓缓转过身来,双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低头看了半晌,摇摇头说:“一百零五,前台结账。”
  这件事没什么下文,因为那个胖子气焰顿消,结了账带着狗走了。这大概是由于狗在他们打架时自己窜下台子拉了泡带血的稀屎,然后发出健康的吭哧吭哧的声音。这也是该事件只能排第六的原因之一。现在来说说排第三的事件,其实这样的事有好几件,常常发生,“狗王”称号的由来也跟此事有关。事发当天,我的狗正要出院,我以为我将是最后一次来了,没想到发生了这事儿,让我对这个诊所兴趣大增。
  当时来了个愁眉不展的老头,六十来岁,带着一条愁眉不展的金毛,怯生生地问:“能做安乐死吗?”周骐圣撇撇嘴,拉过狗来上下摸了一番,用听诊器听了听,抬头道:“什么病啊,癌症?”老头使劲点点头,说已经在别的医院确诊了。周骐圣问那为什么不直接在那医院做?老头说那医院太贵,觉得村里的应该便宜点儿。周大夫双手往兜里一插,歪头看了看狗,狗也歪头看他,眼里全是眼泪。他说:“我看不像癌症,像是结膜炎,不过结膜炎也很痛苦,你看它都哭了。可以实施犬安乐术,还顺便提供毁尸灭迹服务,宠物火化,处理骨灰,不单收钱,要吗?”老头又使劲点点头,周骐圣就开了单子,让老头签了字,拉着狗进后堂了。走着走着,他回头看了看,又继续往前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做完就装车拉走,不带出来啦。你交完钱就走吧。”
  我来了兴趣,一时不打算走了,就坐在门厅看着。这倒不是对狗有兴趣,虽然那狗看上去还挺健康的,除了一只耳朵上缺一大块,可能是被别的狗咬的。但癌症这东西谁看得见呢,我主要是对这个老头有兴趣,因为他一不哭二不闹,只是踮着脚尖往里看着,像一只拉长了脖子的鸭,尽管明知什么也看不见。安乐死手术很快,我拿出手机听了一回《隋唐》,周骐圣就出来了。老头如蒙大赦地迎上前去问:“死了吗?”周骐圣答:“交钱了吗?”给老头噎得够呛,呆了半晌,转身交钱走了。等他走远,我问周骐圣金毛是不是真死了,他看了我的狗一眼道:“我这儿还剩12毫升氯化钾,不用也糟践了”——后话我没听完就抱起狗跑了。
  第二天早上我爸遛狗回来,无意中提到村里贴了好多寻狗启事。出门一看,电线杆子上真有几张,上写:寻找走失的金毛犬,家里老人遛狗时未拴绳丢失,特征是左耳缺一块云云;下头是一张照片,一只金毛歪着脑袋看镜头,看起来蠢极了。我看了以后十分眩晕,一天都没缓过劲儿来。下了班我就直奔狗王的诊所,结果撞见一男一女正在破口大骂,而周骐圣则锁着诊室的玻璃门在里面抽烟,一边抽还一边玩儿一个狗骨骼模型。那男的骂着骂着看见了我,大概是见我没带狗,以为我是诊所的人,劈手抓住我袖子就问:“你说,是不是你们把我家豆豆安乐死了!”我打掉他的手,问豆豆是什么狗。他说:“是金毛,耳朵缺一块,很健康的!很健康的!”那女的也转过头来对着我连喊“很健康的”。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豆豆死在医院了。那女的说,有个男人打了寻狗启事上的电话告诉他们,说一位老人带着金毛来做安乐死。女的说完,男的又劈手揪住我领子,冲我喷唾沫星子:“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我告你们!你们为什么不检查就动手术!”话音未落,玻璃门“砰”地开了,周骐圣巨大的身躯从里面挤了出来,抓住男子的手腕往旁边一甩,把我们俩都甩了个趔趄,总算分开了。
  “安乐死是我做的,”他说,“这人不是我们这儿的人。你可以告我,‘w…r…w…h…u。c…o…m‘或者选择别的撒气解恨的方式。”
  因为个子太高,他说话时几乎是把胸口顶在那男的鼻尖上;尽管眼睛往下看,却不低头,声音又粗又沉,十分吓人。“但是不能退钱。”他补充道。
  后来夫妻俩闹了一番,哭哭啼啼地走了,也没什么结果。据说是女的怀了孕,公公怕金毛太闹腾,撞了媳妇的肚子,遛狗时几次偷偷故意放生,结果狗就是不走,一气之下才出此下策。等有人打电话告诉他们,狗已经死了,这些都是接到电话以后对公公突击审讯得到的口供。后来,等了好久也没人告周骐圣,让我觉得有些不平,我甚至想找几个大学同学(他们中很多是律师),上门帮他们打这场官司。
  周骐圣在这起事件中第一次跟狗主人发生了肢体接触,不过这也是为了给我解围。我这人没原则没立场,时间长了,回想起来确实是老头说谎在先,严格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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