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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5章

至尊丹帝-第7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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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最后一声枪响,枪声中仿佛透露出一丝绝望,之后便是死一般的沉寂,红衣女鬼消失在黑夜中,留下了一地尸体,风,肆意的呼啸着,仿佛三十多道亡魂正在呜咽,向夜空诉说着心中的苦楚和不甘

    红衣女鬼在陆宇的别墅前停了下来,旁边一个身穿绿色衣服的女子,年龄看上去十八九左右,容颜比较普通,照比红衣的女子可是相差甚远。

    这两个妖怪其实都有些来历,早在一千年前,有个女孩子名叫杨丽,一十七岁的时候嫁给了一个名叫王明的男人,两人生活的很幸福,王明在家里是老大,也有人叫他王老大。

    王老大是个生意人,那个年代做生意不像现在,那个时候没有电话或者,完全是靠这马车拉,人腿走,所以王老大一出差就是三五年才回家。

    临走之前,王老大托人从京城中打了一个金钗,送给了自己的媳妇杨丽,并且每次出差都要千叮咛万嘱咐,无非是一些照顾好自己,等我回来之类的话。

    等王老大走了之后,邻居家有个姓曹的人家,家里排老三,所以人称曹小三,曹小三有些痴呆,一根筋没有什么脑子,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脑子里缺根筋。

    曹小三特别喜欢杨丽,每次路过她家门前都要唱几句情歌,来吸引杨丽的注意,王老大在家的时候,只要听到他来唱歌就出揍他,但是并没有什么用,今天刚打完,第二天曹小三还会来门口唱。

    杨丽非常不喜欢他,凡是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喜欢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并且曹小三长的也不好看。

    但是杨丽也不是什么本分的女子,毕竟是在二十几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女人自己在家总是向找个男人做依靠。

    一点点,杨丽每次去城里买东西的时候,无意间认识了肖二,肖二也是个生意人,二十多岁,模样俊朗,家里虽然不算是大户,但是生活的也非常富足。

    见到肖二的时候,杨丽就跟他说,我丈夫出门在外,你们做生意走南闯北的,若是能碰上,麻烦告诉王老大一声,让他快点回家,我一个人在家很想他。

    一次两次,肖二并没有太往心里去,只是觉得她发牢骚,但是杨丽总是说她自己一个人在家,有些害怕空虚之类的话,肖二心中想,是不是在暗示自己什么呢?

    找了个机会,肖二找到了杨丽的家,并且带了些东西去看他,一来二去,两人就勾搭在了一起。

    过了一年的时间,肖二也打算出门做生意,所以也要离开家里三年五载的,把事情跟杨丽一说,杨丽的眼泪掉了下来,将头上的金钗摘了下来,亲手别在了肖二的头上,并告诉他,如果想我了就看看这只金钗,看到它就仿佛看到我一样。

    两人又是一阵寒暄,可是天亮之后,肖二还是要上路,杨丽亲自将肖二送出了城,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两人恋恋不舍的分开。

    半年后的一天,肖二做完生意,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天降大雨,肖二见状,急忙跑向了一个客栈,正赶上天色已晚,就先在这住下,明天一早再开始赶路。

    来到前台一问,掌柜子很不好意思的对他说道:“不好意思客观,我们这里都已经住满了,什么客房都没有了,连后院的马鹏都已经住满了人。”

    肖二眉头微皱,对掌柜说道:“这天降大雨,你也不能将我赶出去吧,随便给我找一个地方只要能避雨能睡觉就行了,什么环部环境的我不挑。”

    掌柜子对肖二摇头说道:“这样的地方我们这确实没有,不过我们这有一个客官住在一个房间,那个房间里有两张床,这名客官将那个房间包下了,您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就帮你问问,看看他能不能行个方便,要是不行,我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肖二点头同意,让掌柜子去问吧。

    掌柜子上楼找到了房间的主人,跟他说明了情况。

    住在这个房间的正是王老大,这次出门做买卖挣了不少钱,很高兴,往家走的时候路过此地,便打算在此留宿一晚,准备明天一早接着赶路,由于一个人在外住惯了是,所以包了这么一间房间。

    正好掌柜子上来与自己商量,王老大也是个爽快人,同意了掌柜子的说法,并且还说道:“什么钱不钱的,出门在外也算不易,让他上来吧,我愿意跟他同住一间。”

    掌柜子对王老大道了声谢,转身下来,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肖二,肖二也很高兴,并且给掌柜子留了一些银两,让他准备一些酒菜,好好感谢一下房间的主人。

    王老大和肖二坐在房间中的桌子前,吃着菜喝着酒,两人聊的很开心,一壶酒喝完之后,肖二转身去拿酒壶。

    就在此时,王老大注意到了肖二头上别着的金钗,从做工的手法上与自己送给妻子杨丽的一模一样,并且这只金钗是自己从京城定做的,上面的花纹也是自己设计好的,当时就是想送给妻子一个独一无二的礼物。

    见肖二转身回来,王老大问了问他的家住在哪里,肖二回答了一番后,王老大一听,看来肖二离自己的家中并不远。

    微笑着对肖二接着问道:“你头上的那个金钗好像很特别,能否借我一观?”

    肖二很随意的将金钗摘了下来,递给了王老大。

    王老大在手中不断的把玩着,看着上面的花纹,与自己当年设计的一模一样,长短大小都与自己离家时候送给杨丽的一模一样,便对肖二问道:“你这金钗还真是精致,一定是京城的手艺吧?”

    肖二喝的有点多,便拜拜手,将实话都说了:“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的手艺,这个金钗可是我的心上人送给我的,我那心上人长的十分漂亮,并且床上功夫了得,他的丈夫是个生意人,一出门就是三五年不回家,她一个人寂寞,所以就找到我,我们两个”

    肖二说的十分投入,丝毫没顾忌到王老大的表情,此时王老大的脸上表情难看,肖二口中形容的这个心上人正是自己的媳妇杨丽,看来定是趁我不在家,两人做了一些苟且之事。

    等肖二说完之后,王老大脸色阴冷的对他说道:“我这里也有一个金钗,与你的一模一样,你来看看。”

    肖二对王老大丝毫没有戒心,直接抻着脖子,朝着王老大的手中看去,王老大左手摊开,右手已经朝着自己的枕头下摸去。

    那个年代,很多人出门都是带着些家伙,尤其是生意人,总是会带着一些防身的兵刃,以免遇到山贼或者仇家,亮出兵刃也算能够自保。

    今天王老大的心中十分生气,所以趁着肖二不备的时候,抽出了枕头下面的刀,一刀咔嚓一下,直接将肖二的头给剁了下来,顿时血溅七尺。

    肖二就连死的时候都不知道为什么,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就直接身首异处了。

    王老大的眼珠通红一片,顿时血灌瞳仁,拿出一块布擦了擦刀上的血,将地上的血也简单的处理了一下,把金钗从肖二的头发上取了下来,并且把肖二的尸体藏在了床底下后,转身出了门,连夜朝着家中走去。#####

第一千零四章百骨尸魔() 
一周之后,王老大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杨丽看到自己的丈夫回来了,立刻兴高采烈的出来迎接,问寒问暖,准备亲自下厨,做一桌子的拿手好菜。

    王老大脸上的表情十分阴冷,抓住妻子的手腕对她问道:“你先不用忙别的,你先回到我你头上的金钗哪去了?”

    杨丽急忙摸了一下头发,上面的金钗已经送给了肖二作为纪念物,急忙编了个谎话对王老大回答道:“哦,你说我头上的金钗啊,我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可能是在家干农活的时候不小心掉在什么地方了吧。”

    王老大冷笑一声说道:“我且问你,我不在家,家中可有外人来过?”

    杨丽觉得丈夫的表情不对劲,平时回家都是对自己十分疼爱,从来不跟自己瞪眼睛,今天一进门就对自己生这么大的气,肯定有问题,急忙回答道:“没没有啊,你不在家,我人际关系淡薄,没有人来家中做客的。”

    听了妻子的话,王老大更是愤怒,将手中的金钗仍到妻子面前,咬牙切齿的说道:“好一对奸夫淫妇,我不在家,你分明是背着我在家中与他人狼狈为奸,并且将此钗作为定情之物,赠予你那奸夫,如今你那奸夫已经是我的刀下亡魂了。”

    听到这,杨丽顿时感觉双腿一软,直接瘫坐在地上,没想到这个世界竟然如此之小,定是自己的丈夫在路上遇到了肖二,从肖二的头上取下了此钗,回来兴师问罪。

    杨丽急忙跪倒对着王老大连连磕头,口中不断的说着我错了,丈夫饶命之类的话。

    王老大心中已经是杀机四起,直接抽出包裹中的护身刀,口中恶狠狠的说道:“奸夫淫妇,我这就送你们上路。”

    说完,一刀直接将自己的妻子杨丽杀死,但是王老大心中依然不是很解气,又用刀将杨丽的尸体进行的分解,垛成小块,用一个布包装好,等到天黑的时候,将这些碎肉仍到了后山。

    后山是个乱葬岗,里面有很多野狗,每到天黑的时候,这些野狗都会出来,看到有死人送过来之后,它们就会出来吃人肉,由于长期吃死人肉,这些野狗的眼睛都是血红的。

    今天晚上,王老大将杨丽碎尸之后,趁着天黑,扔到的了乱葬岗,把布包打开,无数野狗都冲上来,瞬间就将尸体吃的一点都不剩,只留下了一堆碎骨。

    从此以后,王老大带着家里的所有的钱,开始亡命天涯,离开了这个让自己伤心的地方。

    杨丽死了之后,家人都非常伤心,但是得知前因后果,便觉得此事在当时的社会中十分丢人,给家族抹黑,所以此事就此作罢。

    最伤心的要数王老大家的邻居曹小三,听说杨丽死了之后,曹小三痛心疾首,并且去乱葬岗将杨丽的尸体收拾了起来。

    乱葬岗中很多尸体都是不埋葬的,都是往那边一扔就不管了,杨丽的尸体也是如此,曹小三收拾的时候只是找了个簸箕将这些骨头收集在一起埋葬,其实这里有很多骨头都不是杨丽的。

    每逢初一十五的时候,曹小三都会来到杨丽的坟上哭一场,虽然曹小三家中的人都十分反对这个事,但是曹小三依然我行我素,并不听劝告,就是希望有一天杨美丽能够从坟中活过来。

    一转眼十年时间过去了,曹小三给杨丽选的这个粉底算是极阴之地,阴气极重,并且杨丽死的非常不甘心,十分怨念,若是没有曹小三,杨丽的尸骨被太阳晒上三天就已经魂飞魄散了。

    正好曹小三及时出现,将她的骨头收起来,才免于魂飞魄散,没到初一十五的时候,杨丽的魂魄都会出来对着月亮吐纳,久而久之便有了点修为。

    这一天,曹小三来上坟,在杨丽的坟前哭着说道:“你活着的时候我总是给你唱歌,我一唱歌你就出来骂我,我今天还想给你唱歌,真希望你能从坟里出来再骂我一次。”

    说完,曹小三一边哭一边唱着歌,这时,天正好黑了下来,杨丽的坟突然卡啦一声裂开,里面出现了一口红色的棺材,棺材盖儿突然打开,杨丽的身影从里面坐了起来。

    曹小三兴高采烈,急忙跳到棺材里面,想去抱着杨丽,此时的杨丽对鲜血十分渴望,直接将曹小三按到在棺材里,咬破了他的喉咙,吃了他的心脏,之后,又将他的尸体仍到了外面,喂食野狗。

    从这以后,没到有人来到此处,杨丽的鬼魂就会出现,将他们的心吃掉,进行修炼,久而久之,杨丽已经变的越来越厉害,降服了附近的一些小的妖魔鬼怪,并且让他们给他找人,带到这来,吃他们的心。

    由于杨丽的尸身是用好多种骨头拼凑而成,加上极阴之地的阴气酝酿,所以附近的大小妖精都要称呼他为百骨尸魔,又叫百骨夫人。

    从古到今,百骨尸魔已经修炼了千年有余,吃了人心无数,从来没遇到比自己厉害的人,虽然也有人找了道士想来降服她,但这些道士也都死在了她的手上。

    白骨尸魔修炼的到了现在已经对人心不甘兴趣,反而倒是对一些天才地宝十分好奇,正巧有人发现了太岁,得知消息之后,便埋伏在张老爷子家的附近,准备随时动手。

    不料想,第二天,张老爷子竟然带着太岁来到了研究院,百骨尸魔觉得不好,可能这张老爷打算把它卖给研究院,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的目标就是要对付整个研究院,虽然难度不大,但也有些麻烦。

    没想到半路上又杀出一个陆宇,从张老爷子的手中将太岁以一千块钱的价格买了下来,这让百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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