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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尘缘如狱:神魔异志-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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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你我相识也有好几天了,还不知姑娘如何称呼,真不好意思。”

    “我叫苏月,家在成都。当时是艺术学院3年级的学生,父母都是老师,我还有一个兄弟,小我五岁,现在曲指算来,他也该35岁了。”

    “那你父母有多大年岁?”

    “爸妈同年,今年应是65岁。”

    “65岁不算高龄,现在90、100岁的也很多,肯定好好的。”

    “我知道。只是爹娘特别宠爱我,我的死对他们的打击有多大,我一直不敢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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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炼器 (3)() 
“这倒也是,如果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也会崩溃的。不过话可不能这么说,还是得安慰安慰她。”司马平思量着说道:“事情已过了许多年了,相信二老也能摆脱出来的。再说你还有弟弟呢。”

    “嗯,我弟弟很好的。”

    “相信我,不久你就能看见他们了。以后我俩还有一段时间相处,我就叫你小月吧。现在我带你到里面去,千万不要紧张。”

    先把那段阴沉木移入结界,那东西也是稀罕物,可遇不可求的。既然小月也将离开,留在这里也是浪费,不如带走。最后放出一股能量裹住小月,移进阵里。

    那颗碧玉珠静静地悬在一人多高的空中。想不到自己也能制造出如此神奇的东西,司马平不禁有些得意。小月也在看着那颗珠子,好像是在琢磨它为什么不掉下来。

    关键时刻到了。让阴体凝结并不难,重要的是凝成以后能继承多少能量。用来施术的原料都是宝物,本身就有强大的灵气,继承得越多,对以后修行帮助越大。

    司马平又布置了一个结界,把自己和小月裹了起来。贮物戒指中有一小瓶寒冰乳,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这寒冰乳采产自极寒冰窟,乃寒冰晶凝结而成,据说万年才出一滴。地球上是很难找得到的,但在其他星球上可能很好找。说是寒冰乳只要一滴,就能使阴灵凝结成形,但是为保险起见,司马平还是在手掌中滴了三滴。在能量的催化下,寒冰乳气化成一个球。投入一颗金丹,寒冰气变成晶莹的玉白色。司马平把雾球移到小月头顶,当头罩下。只听小月发出一声凄惨的悲吟,身影逐渐消失在雾气里。雾团不断涨大,越来越浓,在结界里涌动。司马平送出一道能量,努力把雾团聚拢。终于雾气开始自动收缩,最后凝成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子。

    只见她眉如新月,眼似秋潭,五官精致绝伦,竟是个少见的美人。原来朦胧中觉得她的相貌应该很不错,谁知道竟是这样的超凡脱俗。只是肤色苍白,全无一点血色。此时俏然独立,自有一种风流态度。真是我见尤怜!哪想她十九岁就撒手红尘,是否应了那句话:红颜薄命遭天妒。

    小月还在那边发愣,司马平可还有事要做。收了那个小的结界,处理那段阴沉木就简单多了。用火煅烧,在加上灵诀仙力,很快就把老大一块木炼成一颗小小的黑珍珠。

    再看小月,此时像发了疯似的,正跳舞呢!衣袂飞扬,要是在半月之前,月圆之夜,真要怀疑是否是广寒仙子下凡了。

    小月终于静了下来,来到司马平跟前又要下跪。司马平赶紧扶住,只觉得她肌肤冰凉,但触手有实体的感觉。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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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炼器 (4)() 
“姑娘请别用大礼,我不习惯的。去看看你的新家吧,你一定喜欢的。”

    “我在珠子上做了一个通道,外面可随意进去,但里面要出来得经过我同意。我先和你说清楚,并不是我关你禁闭。我怕你随意进出伤了别人,你身上的阴气太重了,普通人是受不了的。”

    “重生之德,永生难忘。恩人所虑极是。小月一定听从吩咐。”

    “别叫恩人了好不好,我年记和你爹差不多,就叫我一声平叔吧。”

    “平叔?不好,你的相貌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大,叫叔叔不相配的,要不我称你平哥吧。”

    想想也对,现在的司马平怎么看都不像是一把年纪的人。平哥就平哥吧,总比叫恩人顺耳些。

    司马平用紫晶石制成36颗珠子,和用阴沉木炼成的黑珠穿成一串项链,递给小月:“这珠子对你的身体大有益处,你就戴着吧。现在去看你的新家,我送你进去。”

    用手遥点玉珠,玉珠发出一道金光,把小月收了进去。

    这珠子是司马平用心炼之法炼制而成,做法宝不行,里面的幻景蒙人还是有把握的。果然把小月唤出来时,这丫头满脸的困惑。

    “太美了,太不可思义了!里面的东西都是真的,我摸过的,是真的。”她嘴里嘟囔着,看着司马平,“平哥,这不可能啊?”

    司马平发现小月以前一定是个开朗活泼的姑娘,只是这几十年的孤独让她变的有些寡言。这意外的遭遇让她的本性开始苏醒了。

    “那是我照着家乡的一个古典园林布的幻景。假山真水、亭台楼榭、碧荷青竹、曲径回廊。是绝佳的居处。因为是用心炼之法制成。所以只要我想它是真的就是真的,估计传说中的佛家的大乘幻境也是类似的东西。”

    小月还是一脸的迷惑,也难怪,就是司马平自己也不敢确定,只是现学现卖而已。既然小月这么说,说明玉简上的东西还真是货真价实,有空得好好研究。现在这里万事大吉,也该上路了,目标当然是小月的家――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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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生意 (1)() 
小月的家在成都市的西郊,是一座独立的小院,两层楼房,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樟树,已有数百年树龄。附近就这一棵树年龄最大,很好认的。小月说得很清楚,但是等到了那里,司马平傻了――房子不见了!只有古树还在,一条宽阔的马路把大树围在中间,周边的民居都换成了店铺。把小月唤出来,这丫头一看眼前这一切,“哇”地就哭开了。好在是晚上,要是大白天,这样一个大美女当街大哭,说不定会上明天报纸的头条。

    看样子这件事一时半会还办不成!这里是大城市,总不能露宿街头吧。

    司马平决定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再说。身边还有一个见不得人的同伴,住的地方也就能太马虎了。好在身上钱还有一些,就在附近的五星酒店里包了个房间。登记住房时,司马平把身份证上的出身日期改动了一下,他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

    要找到二老并不是什么难事,小月家有亲戚朋友,二老又是老师,有学校和常来往的学生,这些都是线索。经过研究,他们还是决定从学校着手找起。

    找人可是要花钱的。

    司马平身上的钱只是用来住宾馆也住不了几天,还得先搞钱。偷抢是万万做不得的,好在司马平身上有的是珍宝,可以换钱。

    司马平取出一块翡翠,运神力雕成一对手镯,多余的做成两个小挂件收起来,将来可以送人的。小月把玩着手镯,依着床边看电视边想心事。这丫头真的很美,有一种难得的古典气质――天然嫩脸修蛾,不假施朱描翠。盈盈秋水,恣雅态、欲语先娇媚。此时愁眉深锁,若是换一袭萝衣,当得是飞燕再世,西子重生。

    这块翡翠绿色浓艳欲滴,底色纯净透明,无一丝杂质,绝对的极品。这样的翡翠这世上极少的了。小月洁白的肌肤衬着那团翠绿,美艳至极。司马平心中一动,再做一对吧。反正原料自己多得是,那一对就送给小月吧。人皆有爱美之心,尤其是美人更甚。再说了,也只有小月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它。

    第二天大早,司马平就找到了成都最大的私营珠宝店。来得太早,等了好久才等到开门营业。恰逢休息日,店堂里还有专家提供鉴宝服务——现在的老板真是越来越会赚钱了。

    对珠宝司马平稍有了解,店里出售的大都是普同的玉石,金银饰品。售货员笑脸可掬,好像自己卖的东西都是世上最好的。店堂里人很多,看样子平时生意还不错。

    司马平找到位于三楼的老板办公室。老板不在,一个精明的小伙子自称是老板的外甥。司马平说明来意,小伙子却说做不了主,店里一般是不收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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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生意 (2)() 
“我等钱急用,东西绝对好,家传之物。价格由你们出。”司马平坚持。

    “那我去联系一下我舅舅,您在这儿梢等。”

    那小伙子在隔壁连拨了三个电话才找到老板,司马平听到电话里的声音:“如果真是好东西就压价收下,让李先生把把关。”

    那李先生就是大堂里的那个专家,50多岁年,满脸的皱纹,戴着一付玳瑁架的眼镜。眼镜很大,使整个脸看上去都好像变成多余的了。额头是一片开阔地,闪着油光。几根硕果仅存的头发涂了厚厚的油,规矩地排在脑后。跟随小伙子进来的时候手上还端着茶杯。

    手镯用红绸包着。打开绸布的瞬间,司马平看见李先生的眼镜猛的滑到鼻尖,差一点掉下来。李先生拿起一只手镯细细观察,好久,又换一个。牙关紧闭,脖子上的血管剧烈地跳动;喉结忽上忽下,好像气缸的活塞。那手臂不停地颤着,司马平真担心他会抓不住东西。

    李先生把两个手镯仔细地研究了好一会,终于放下手来,向年轻人打了个眼神,告辞出去。小伙子让司马平梢等片刻,紧跟了出去。门外就听李先生急促的声音。

    “小云,你舅舅在哪里,快点把他找来,要快。太难得了!太难得了!太难得了!”

    “舅舅早上还有个应酬。舅舅说让李叔您做主,如果东西不错就收下来。”

    “什么应酬有赚钱重要?告诉你舅舅,无论如何一定要来,不来他后悔一辈子。我做不了主。小云我告诉你,你对这行还不太熟悉,那是宝贝啊!我活到这么大,看过的珍宝也不少,从来没有看过比这更好的翡翠。无价之宝啊!你去把人留住,我来找你舅舅。”

    小伙子再进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两人的手也不是空的,水果点心摆了整整一茶几。再沏上香茗,竟是绝对正宗的原产雨前碧螺春。司马平对茶有相当的研究,以前曾做过这门行当。这原产地的雨前碧螺春每年产不过1、2斤,普通人是尝不到的,今天他们竟然拿出来招待一个陌生人,看样子是沾了手镯的光。

    两个年轻人和一个看上去年轻的人海阔天空地聊,消磨时间。关于自己,司马平只说是小舅子做生意大亏了,急等钱解灾。对于这家珠宝店,司马平也了解了一些。原来老板姓曹,生意做得很大的,在外地还有好几家分店。老板有弟兄数人,他还不是做得最大的。

    看样子真是一门豪杰啊!

    等人真是很心焦,好在司马平发现了一件好玩的东西,终于又有了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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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生意 (3)() 
那把削水果的刀确实很特别。那是一把小剑,好像是银制的又不太象,很轻,做工极精致,剑身铸满云纹,手挡连着剑柄铸成一条盘旋的龙,剑身就是龙舌,龙身上还镶嵌着七颗小小的红宝石。应该是一件古董,竟然被用来做水果刀,有钱人家的生活真是不可理喻。

    “很漂亮的刀啊,好像是一件古董。”

    “十几年前我舅舅在西藏一户牧民家里见到的,看着漂亮,就买了下来,也不知道它的来历。我舅舅很喜欢它的,你看,它很锋利的,因此就拿来做水果刀了。”

    言谈之间老板终于露面了,很精干的一个中年人。衣冠楚楚,目正神清,看样子不是人品很差的类型。

    寒喧之后很快转入正题。把手镯拿在手上仔细地端详,满脸的惊讶:“这么好的翡翠,据我所知存世已经不多了,不知您是哪里得来的?”

    “家传之物,传了不知几代了。我知道很贵重,也只有像您这样的大老板才买得起它。”

    半信半疑:“你太看得起我了。想来您也大概知道一点行情,要按现在的市场价,这一对手镯绝对在3000万以上。我一下子很难凑那么多钱的。”

    “我等钱急用呢,要是曹老板也没有能力买它,那我匆忙间到哪里去找买主。”装作很焦急的样子,司马平自言自语。

    “不是我不想帮你,实在对不起。这么好的东西我也舍不得错过。”

    司马平无话可说。谁知道它值这么多啊!早知如此,就拿一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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