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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红尘梦影-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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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西北的这片黄土地上,不知何时扎根下一批农垦战士,早年支边的那些热血青年,曾有不少来自南方苏皖一带。他们不多管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要负责庄稼是怎样长成的,最后选择了为现代化农业造化肥,同时被那段岁月造就出一代英雄父母,其中有一对终生受人尊敬的夫妇,为响应国家当时的添丁政策,多生到了他们最小的女儿兰兰,有时也按南方习惯叫阿兰。那时候生多了儿女不好养活呀!兰兰上面已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小兰兰让父母愁得不行,又没法送人就想把她扔掉,抱到半路又舍不得丢下,只好弄回来接着辛苦拉扯吧!小兰姐总算是才这么活了下来,之后兰姐的父母也一直疼爱这小女儿。

    同样阿男的爹妈也想多子多福啊!在生出他这个小三子到一岁多时,娘亲没经过小阿男同意,又怀上他弟弟未来的小四。还不到两岁的小三一想,妈要能给我生个妹妹还行,弟弟将来肯定跟咱争宠,阿男趁妈妈怀胎七月还得抱他的机会,对着娘亲肚子上狠狠踹了几脚。这一来没出世的弟弟让他踩死于腹中,他亲娘一场早产大出血差点送命,那阵儿的医院也只能狂输血呀!最后阿男妈被救活,当然没法再给他生妹妹,不知为何从此得了高血压这种病,更怪在阿男母亲从此肚子特别发福,直到早逝前都大,一直像是怀胎七月。父母和大他七、八岁的哥姐一家人,早领教小阿男天生的霸道,他小弟夭折于娘胎中,去见古人曹植说了:“你那位曹丕哥哥算很不错了,要是给我小哥念你的《七步诗》,那后一句就当改为:本该同根生,相煎何太早?”

    这时一般小女孩先得学规矩,哪还有什么童年可言?又不能爬墙上树舞枪弄棒,多是打打沙包回家寂寞着去呗!稍长大点儿洗锅做饭,为大些嫁人做个准备。兰姐和阿男自小不在一个片区,家长们为分头建设祖国也不在一个厂区,小阿男爹妈最早是造柴油机的,兰姐父母随后作磷钾肥了,这是两种不同出处的产品,也多在田间使用,现代“谁知盘中餐”的“粒粒皆辛苦”,该说是工农无产阶级前辈们的共同创造。小阿男对女童时的兰姐知之甚少,却能断定她曾是个扎着长辫子的小丫头,像这种女孩长大后多有个特点,一般多会成为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

第108章:没人敢要的女人() 
兰姐怎么上完小学这里不重要,之后他们才上同一所中学,男女学生这阶段最爱犯情愁,这普遍具有很大危险性,具体起始年龄大至是有,一般可确切到十二岁左右。大多数女孩天生谨慎,她们还要装几天懵懂,那该是种似懂非懂,再有就是不懂装懂,到处精勾子小便的男童很多,想看女娃娃这种情况特少,这使小女孩比较容易观瞻,早看到突出的异性特征,小男孩这方面可怜,多有见识上的不足。随着身血和心血一起来潮,姑娘们要抚平这类暗流,同时发现这很烦忧,开始用想男儿来排解。

    这时男生发育情况相对复杂,根据性格体质迥异有些差别,那阵儿最好看的动画还要算《大闹天宫》,男孩只要多注意美猴王那根金箍棒,就能大概了解自己是早熟还是晚熟了。阿男很羡慕大圣手中那根定海神针,百看不烦那奇特的兵器伸缩自如,不喜欢光屁股小孩哪咤的那杆小抢。像兰姐她们这些个无知的小少女,该是偏爱悟空头上那个紧箍才对,可惜风韵的观音光忙着送子了,这时还顾不上传她们那种哼哼咒语。

    年少早熟很有好处,在阿男身上得以体现,这让小东西乱看,展示他的眼光独道,刚上中学三天他已留意三个女生,对晚熟小男孩来说简直难以想象。他先盯上小静,圆脸蛋儿不奇怪;跟着又看宁妹,小腰身也不奇怪;随之看到兰姐,长辫子还不奇怪;老师最早把座位这么排,在他眼前就更不奇怪。奇怪这样几个小女生,以后各自越发出众;也奇怪阿男和她们重逢,都已如故旧相知;还奇怪三个少女同在怀春,却和他结为兄弟姐妹;更奇怪她们后来不知怎么出嫁,又相继告诉他一个个怎么离婚?

    二十多年前随着那排小少女的出现,在阿男身上形成一根锁链无法解脱,不知像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说过,大概意思是没什么救世主,我们只有自己砸烂身上锁链,导师这话比佛祖说得好,他要跟心中这串色相重生,暧昧这些没人敢要的女人。阿男又到这处寺庙中来,显然不是为到佛前乞求什么,而是要让佛陀在他面前乞求,乞求宽恕对善男信女犯下的罪孽,乞求宽恕欺骗世人众生平等的诳语,让人眼睁睁还爱聆听这种瞎话,谁看到什么人生来就跟谁平等了,谁看到富贵男人和贫贱男子平等了,谁看到漂亮女子跟一般女人平等了,谁看到女子生来能跟男子平等了?阿男想到这里已火欲中烧,在心中正升起色禅之花。

    在这寺庙里留给阿男的反思,使他清楚认识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放纵陪伴了他这半生,这成了他自命不凡的根本。可阿男也明白这种精神作用是他救命稻草,没有这种支撑他不可能活成今天这样儿,这样子好不好他也从来不多关心,他更多关心回到自己精神之中的东西。就像他曾年少听过的一支外国曲子,起初他只记得那像钢琴的旷世旋律,很多年他再没听到过那段奇音,前不久他才找到了那支曲名……他才知有些事情是解释不清的,像禅寺和尚们敲着木鱼的唱经,难道不是又一类宗教赞美诗吗?如同他喜欢太多纷杂的文艺还不怪,但阿男对那些神学诡异哲思兴趣,已令他自己吃惊诧异,常带给他一些奇妙感受。

    这个男子心里藏有许多类似精神病人的话,然而他另有自知之名还不配当那种病人!阿男有充分的智慧可以分辨,如果只把关进精神病院的叫癔症患者,那就好比只知把叫花子当要饭的。在这点上阿男非常赞赏佛教僧侣们,高禅大德者从不回避自己是乞士,在古中国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之后,谁要再看不起要饭和乞讨的话,那种人再有权有钱都不如要饭的,由此阿男所推真谛可见世人可悲,他偶尔也愤怒为什么人们视而不见浮屠的伟大,难道人类还有比万物众生平等更高的理想吗?但每当阿男醒过神来看这俗世,还多像是肉总比豆腐好吃,吃豆腐不如吃花肉的现实,红尘中多少情海欲浪翻腾?又有多少前世、今生和来世?转世后又有几人悟透色空?还是先看他投胎后做了什么。

    简述他家族以伯父、姑母和父亲三人为主形成,本家祖辈在阿男心里没有留下任何印象,母亲是外婆的独生女,阿男也没见过亲外公,外婆是他唯一叫过的奶奶。他父亲在上世纪六十年代,那段历史上可查的可怕荒年,饥饿中上完大学成了一个城里人,是当时家族中唯一一个城里人,并以在同厂工作结合了他母亲。不久他的哥哥和姐姐接连降下,直到父亲三十岁时又生下了他,如前所述当母亲想生他弟弟时,被他在婴幼儿时给意外阻止了,那一特殊事例造就他的骄横,阿男两岁前就已令人恐惧。

    母亲从阿男从不老实的小手,总想乱要妈妈哺乳的动作中,从他那狠毒的一双小脚,在母亲怀里乱蹬的时候,认出这个逆子先天反叛的本性,除了疼爱他再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在和父母同床的孩提时代,像弗洛伊德的发现一样,他发现了父母的亲昵,大概是在四五岁的时候。上小学前后小阿男已不多跟父母同睡,但当父亲出差的时候他还能有此殊遇,那便是能和母亲相依偎,在妈妈怀里他永远是个孩子,母亲抱着的阿男是真实的,就像有人争议的恋母情节,但在阿男的此类回忆中,实质上从来都那么温馨!那少小无知时有过的羞耻感,随着年龄增长淡化直至否定。上完小学他不得不回避这种爱,人们源自母爱的恋情普遍转移,女生目光也从父兄身上离开,去寻觅像这样的化身了。

    小阿男第一个中学同桌对他没什么意义,这个同桌没跟他坐几星期就调开座位,是小阿男先被向后挪了一排,反而使那同桌的长辫子对他有点意思。这阵儿兰姐的辫子留得恰到好处,是至今阿男见过最漂亮的辫子,这光靠看是看不出来的,还是他坐在那后面能揪一揪的结果,这对阿男来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兰姐的辫子没事总被阿男拽一下,要换别的女孩真假肯定都会生气,可这女生好像真没有脾气,倒觉得胆大少年招人喜欢。

    无心那是魔道,多情自是佛性,阿男还要看最早坐在兰姐前排的宁妹,这女孩的头发略短他早知道,宁妹曾跟他在同一小学堂念书,在这个班里算是最熟悉阿男的女生,也是在阿男眼里的一个灰姑娘,大多爱埋头在那儿做功课。宁妹这一埋头又开阔了小阿男的视野,总看到排头那个小姑娘稍长的发束,他是早瞄上小静这妞子了,无奈这小姑娘太惹人眼目,有时也就当个洋娃娃一样看看,不知不觉看着看着把他十二岁看了过去。

    小静虽被同桌晓春当众扬名,被人夸(骂)过她会勾引人,但这小狐狸精当时太小,还没敢先勾引阿男,宁妹要追像晓春那样顶尖的学习成绩,也还没心勾引阿男这种野小子,眼看小家伙白白早熟一场,勾引他的重任终于落到兰姐身上。兰姐真勾引过阿男,还不是一般地勾引,主要方式是眉目传情,随着座位越调越远,他们就在那儿对看,好像对方是一部电影,逐渐多的电视节目越发丰富起来,他们已像是互相在看连续剧了。

第109章:大多很疯狂() 
小阿男并不自知年少时,他自身有几多亮点?只是自小出奇得贪玩,已养成娃娃头的习气,尽管刚上中学时到新环境,阿男确实收敛过一些,却秉性难改,还要再暴露。儿时多领着成群小男孩,从早起两小儿辩日,再结队玩到昏天黑地,在快乐的童年过后,他已感到很有些不满。于是小阿男立志,要领一群女孩玩,如果实在不行的话,让一群女孩领他玩也可以,他急盼异性伙伴坦直赤诚的合作,这种合理需求被兰姐最先发现。

    当兄弟真有需要时,是好姐妹也能感觉到,并可以尽力而为,尽量来满足你,兰姐就曾是这样一个女子,到现在还是这样一个女人。娇惯对一男儿来说真是甜美的毒剂,阿男从小倍受外婆、父母加哥姐一系列的宠爱,让他内心早已蛮横无理,却又冒出个女生来娇宠他,这正是女友兰姐对他一贯的做法,早在他们还上学时已开始。从来都是只有跟兰姐说话,阿男心里才觉得踏实,没话那也得找话说!做功课是让阿男头疼的一件事,这便有了他主动找兰姐说的第一句话:“把你作业给我看看。”

    要是光想看看倒没什么,阿男这是要抄人作业呀!兰姐一看这小男孩还赖得很!没办法就让他多看一会儿吧!抄着抄着也没几次,小阿男抄出了问题,这女生钢笔字写得还可以,根据他家有的习字传统,他发现兰姐好像是练过,一篇汉字如一幅图画,讲的是行云流水,兰姐的字已有那么点意思,已是有规矩的可见方圆了。这让小阿男回家又开始舞文弄墨,他才不愿像兰姐那样练硬笔呢!找来父亲的一堆狼和羊毫都有,自阿男六岁父亲教会他抓毛笔,他已很少苦练“永”字八法,还有什么写好“飞凤家”,咋能走遍天下都不怕?要练就直接练高难度的字,尤其那些看不懂的草书,一笔一划没意思,一阵狂绕多来劲!这黄口小儿开始乱找所谓摹本了,在一本诗书里就有。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

    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

    今日长缨在手,何日缚住苍龙?”

    看着《清平乐六盘山》,小阿男好不容易认出这段狂草,已不想拜什么专业书法家为师,业余能写出这字的人就该学呀!定睛再看原来是毛主席大手笔,他又想起曾经真对不住老人家,小学时总把伟大领袖写成“毛主度”。阿男认为毛主席就是尊佛,绝对是来普度众生的,可这老人家字太难学,龙飞凤舞都赶不上,小阿男只好对此一曝十寒,最后练到敢写大字报程度。兰姐钢笔字越写越像那么回事了,这让阿男再抄着她作业也是提高,学成后家人总看阿男字体,怎么没有一点家传风格?阿男笑说他早拜有大师,同窗小师姐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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