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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反派逆袭成攻-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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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魔性的魅力!

    不愧是专门带着男人下地狱的女人,才十三四岁,魅力就大到这种程度,以后怎么得了啊。不过,林仙儿随便忽悠几句,就上当,这少年不是为爱愿意奉献一切的傻子,就是个双。不管那种情况,脑子肯怕都不大灵光。

    龙啸云面色复杂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以后别再领人回来,除非那人是你未来的夫君。”

    林仙儿的脸庞娇艳如花,透着迷人的粉色,咬唇道:“你怎么这么死心眼,非李寻欢一人不可呢?你看他今年二十三岁,再过几年就成老男人了。再看看我给你介绍的人,哪个不比他新嫩可口,年轻有活力?你干什么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

    “”

    龙啸云不得不提醒她:“我比李寻欢大五岁,我才是你口中的老男人。”

    “你又不是下面的那个,计较年龄做什么?”在林仙儿的认知中,处在下位的基本上都是少年,年轻漂亮是最基本的硬性要求,上位的就算是皱纹满脸的老头子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所以,在她看来,李寻欢有点老了。

    龙啸云:“”

    他觉得这种话题有必要中止,再继续下去太危险了。

    与龙啸云得到的消息不同,李寻欢没有去关外,而是去了大漠。

    毒日当空,黄沙漫天,一人一骆驼行走在热浪袭人的大沙漠上。

    闷热的空气,喘息都成了一件困难的事,从保定一路走来,仿佛从天堂堕入到烈火煎熬的地狱。李寻欢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到,林诗音的爱是那样的热烈,一个女人若肯为喜欢的人吃这样的苦头,这般情深似海令人向往的感情,没有男人不会为之动容。

    李寻欢笑了笑,有苦涩,有解脱。

    他已决定将少年时期的那份爱彻底埋葬于心底。

    这次来大漠,本就是为了彻底做个了断。

    从此以后,林诗音只是他的表妹,而不是爱人。

    半个月之后,李寻欢暗中帮助沙漠强匪龙卷风的军师“复仇使者”解决了危机,“复仇使者”正是林诗音的情人,和龙卷风喝完庆祝宴,李寻欢便离开了大漠,他没有去见林诗音。

    “少爷。”说话的大汉满面虬髭,看着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的青年,终于忍不住道:“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林姑娘吗?为什么又不见她?”

    李寻欢淡淡道:“见与不见已经不重要。”

    为什么不重要?起码问清楚她为什么背叛你啊!虬髭大汉虽然心有疑问,但没有多口一问,少爷这样说自有他的道理,他管那么多做什么。

    “现在我们回去吗?”

    夕阳染红的大沙漠,天与地仿佛混为一体,沙漠中气候多变,再过不久,温度就会慢慢下降,半夜就能冻死人,如果要走,最好赶在天黑前离开这个鬼地方。

    李寻欢没有离开这里,他带着是朋友也是仆人的铁传甲在大沙漠上流浪了半年,而后又去了苦寒之地的关外。又是半年,才动身去往江南,不过半个月,又像北方出发,途中走走停停,耗时了大半年。

    等再次回到保定,他才发现内心迫切地想见到那个人。

    回到李园,管家老泪纵横,看着李寻欢直道瘦了瘦了。然后,带来一个让他如遭雷击的消息。

    ——兴云庄在大办订婚宴!

    李寻欢身形一晃,顿时感到头重脚轻,冷彻寒骨。怔然片刻,哑声道:“谁的订婚宴?”

    管家道:“林姑娘的订婚宴,这是前日送来的请帖。”

    李寻欢心中溢出淡淡苦涩,接过帖子打开一看,怔住了。

第16章 反派一号的恋爱日常 十六() 
半年前。

    李寻欢走后,龙啸云依旧按部就班,雷打不动得保持着良好的生活作息,该遛狗时就遛狗,该游玩就游玩,失恋似乎没有给他造成一点心理阴影。

    然而,林仙儿却不怎么想。

    为什么呢?

    因为龙啸云就像是留守儿童,呸,是留守丈夫那样,管理经营着自家生意,顺带照顾李寻欢家里的生意,安安分分不花心,兢兢业业感动人,这让林仙儿想到了独自一人在寒窑中苦度18年的王宝钏,等来了丈夫,等来了小三,享受了十八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挂掉好好一个人,十八年的苦都受了,短短十八天莫名其妙死了,要说其中没点什么阴谋诡计,林仙儿她还真不相信。

    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内心蠢蠢欲动,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

    龙啸云:“”

    系统:“”阿飞跟林仙儿相遇比较戏剧性。林仙儿“我请你喝酒。”

    龙啸云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中。

    系统徐徐道:“这是把自己的官配让给你?这种精神实在感人,不然你考虑一下,放弃作者的亲儿子,跟真正的男主在一起?”

    龙啸云:“不考虑。”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阿飞出场早了十多年,年龄也对不上,按照书中描写,他现在估计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可是他比林仙儿还大两岁。”

    系统“咦”了声,说道:“蝴蝶效应?”

    龙啸云道:“或许。”

    见男人不说话,林仙儿嫣然笑道:“其实,阿飞不是他真正的名字,他真名叫什么,没告诉我。他说了,等到他出名后,就有资格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我猜到他的身世必然不简单。”

    龙啸云神色复杂,林仙儿还真猜对了,阿飞的身世确实不简单,他是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

    林仙儿眼睛一转,又道:“我明日把人请来做客,行吗?”

    龙啸云道:“可以。”

    林仙儿说到做到,第二天便将阿飞请到兴云庄做客。

    少年约莫十五岁,剑眉星目,鼻挺唇薄,面容英俊苍白,气质冷漠,背脊像是坚韧不屈的青松挺得笔直,身体单薄瘦削而又蕴含着爆发力。

    林仙儿娇笑道:“龙大哥,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阿飞。”

    说着,转脸笑盈盈看着少年,话音一转道:“你觉得我大哥这个人怎么样?”

    阿飞薄唇紧抿,道:“重情重义,是条汉子。”

    林仙儿道:“你的意思是看上呢?”

    阿飞:“?”

    林仙儿加上宾语:“看上了龙大哥。”

    阿飞面色茫然,看上龙啸云是什么意思?

    阿飞是个纯白如纸的少年,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故而不理解林仙儿话中的含义,他连男人和女人的事情都不大明白,更不用说男人和男人的事。

    林仙儿少不得跟他解释一番。

    阿飞:“”

    他微微一惊,原来龙啸云喜欢男人,但是

    阿飞冷漠道:“我不喜欢男人。”

    他是坚定的异性拥趸者。

    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像相亲失败的众多少年那样被踢出兴云庄。他答应林仙儿过来做客,又岂能辜负她一番美意?林仙儿对阿飞暂时很感兴趣,又怎会撵他出门?

    半月后,小住变长住。

    半年后,阿飞终于跟龙啸云透露真实感情——

    “请把仙儿交给我。”

    少年,十五六岁就想娶老婆?

    太过平顺的爱情经不起考验,只有经过风吹雨打,才能结出美味的果实。

    单身狗龙啸云觉得自己还是当一回恶人,适当给他们一点考验好了。

    “你有钱,有车,有房吗?”

    “”

    阿飞怔了怔,道:“钱,车,房很重要?”

    龙啸云道:“作为一个好男人,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妻子的物质生活。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别妄想娶老婆。”

    阿飞点头明白了,坚定道:“我能做到。”

    江湖上时不时张贴悬赏捉人的告示,那些人大多是十恶不赦的凶徒,除去这些人,能得到一笔酬劳。阿飞是个好少年,做事脚踏实地,他没有商业头脑,也没有做买卖的银子,只好动作轻快些,身手利落些,撕下一张又一张悬赏告示。

    不过以他赚钱的速度,没个三五年,还是娶不到媳妇的。以林仙儿花钱如流水的速度,估计没个三五十年,阿飞休想娶到媳妇。

    林仙儿不知道是不是红娘当多了,也开始恨嫁,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块地皮,然后拉了几个赞助商,搞了个擂台挑战赛,在龙啸云建议下,建成了巨大的可容纳上千人的圆形看台,声势浩大,第一次pk赛就邀请了江湖上不少名气响亮的人物。

    阿飞一战成名!

    半年下来经历过数百场打斗,赢多输少,在一次次比赛中,剑术磨炼的越发精湛凌厉。有时候遇到老奸巨猾,惯会耍诈之人,少不得吃上闷亏,便很快吸取教训,成长起来。

    林仙儿看着都心疼,扑在少年怀中,柔声安慰撒娇,歪歪腻腻的让龙啸云没眼看。

    经过半年的赛事,阿飞的剑术得到了非一般的锻炼,另外口袋鼓鼓的,不缺钱,代步的马车也有了,还是特宽敞华丽的,买的房子和兴云庄挨得很近,方便他窜门看仙儿。

    龙啸云叹着气,在林麻子还想把女儿多留在家两年的反对声中,给两人先订个婚,大办一场。

    李寻欢听闻兴云庄有喜事,开始以为龙啸云娶了妻子,后来以为娶的人是林仙儿,一时心痛难忍,气血上涌,喷出一口血,险些吓坏了管家。

    待看请喜帖上手写的新人名字,愣住了。

    ——林仙儿、阿飞。

    这阿飞是何人?

    于是,管家把最近半年来,让无数人蜂拥而至的擂台赛娓娓道来,而阿飞正是其中最璀璨最闪亮的少年剑客。

    李寻欢若有所思道:“这一年来,倒是错过了许多有趣的事。”

    管家凝视着他嘴边的血丝,担忧道:“少爷,你没事吧?怎么突然就吐血呢?难道在外面遇到了对手,伤到了身子?不行,我还是把薛神医找来给你看看。”

    “”关心则乱的管家压根没把李寻欢的吐血跟龙啸云挂上钩,李寻欢又不好言明他这是怒急攻心,只好任由他找大夫给他看并不存在的病。

    兴云庄喜气洋洋,到处都是大红色。

    李寻欢下了马车,便撞见了一个又瘦又干,脸上长着麻子的中年男人,对方见了他一愣,“李大爷?”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笑道:“在下还年轻的很,算不上大爷。”

    他以前不喜欢听别人叫他小李探花,现在才发觉李大爷的称呼更让人难以接受。

    林麻子挠了挠头,“那叫什么?李探花?李大侠?”

    李寻欢道:“什么都好,只要不叫我大爷就好。”

    初春,万物生长。

    门旁的迎春花已在报喜。

    龙啸云走出房门,如今桃花已然盛放,一眼望去,刹那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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