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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罗刹兵王-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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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区之内了。

    苏老爷子只能给叶老怪打个电话,虽说这个表哥表了十万八千里远,但是平时关系还算融洽。尤其是苏老爷子疼叶曼,叶家上上下下没有不知道的,所以苏老爷子在叶老怪的心里是一个慈祥的长辈,也是一个认真尽责的军人,对他的印象不错。

    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说,把叶老怪气得直摇头。再怎么说苏卫国是苏家的玄孙,叶曼没有权力干预。至于说苏凡的战友,叶老怪不用问就知道是陆枫,估计全国的退伍兵都没有他有钱。于是把之前电子侦察机查到的位置告诉了苏老爷子。

    苏老爷子一直到坐在飞机上,也没有给姜少良打电话。在去机场的路上,他才从苏媚和苏媚父亲那里得知,姜少良的父母在订婚宴当晚就死了。而姜少良从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开的汽车租赁公司里,弄了一辆冷藏车连夜带着父母的尸体逃回老家。

    至于说姜少良路上遇见的那个苏凡的战友,现在已经确认就是陆枫。说起陆枫这个名字,苏老爷子还真不知道。但是当苏媚说出“罗刹兵王”这四个字之后,苏老爷子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如果陆枫和叶曼执意维护沈明燕,再加上姜少良这个不确定因素,想要把玄孙弄回来,还真是很有难度的一件事情。

    也正是因为有陆枫的存在,另外一架飞往斌哈市的飞机上,坐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尽管不年轻了,也说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却也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女。此时这个女人正背靠在头等舱那宽大的座椅背上闭目养神,尽管她的眼睛是闭着的,但是周围20米之内的一切声音,都逃不过她的耳朵。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冷艳的气质,更是让边上那些富甲一方的男人不敢靠近。

    本来是打算过几天再去斌哈市办事,顺路看望一个自己最喜爱的师侄,但是刚刚接到了师门电话,让她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斌哈市。为的是协助苏家的老爷子,对付一个叫陆枫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师侄在电话里提到这个陆枫的骇人实力,她才懒得以胭脂门长老的身份去管世俗家族之间的争斗呢。

    到了她这个层次的人,追求的不再是权力和金钱。所以,她与绝大部分人都没有任何的矛盾。只是在她这个黄阶初期巅峰实力的武者眼里,那绝大多数人和猫狗猪这种动物没有太多的区别。

    金钱和权力哪有逍遥长生来得有吸引力,三十岁的黄阶巅峰,古武门之中她是唯一一个。陆枫行走世俗之中,二十出头的年纪,就算是从娘胎里开始修练古武,根骨清奇,功法又能如何,最多半步踏入黄阶,比她的师侄能强上几分,到头了。

    才想到这里,意念之中感到一只肥胖的大手向她伸了过来。

    

第209章 砍猪手() 
紫菁烨身为胭脂门的长老,要是被这种一天都没有修炼过古武的凡夫俗子给占了便宜,那她还不如自己跳下飞机摔死算了。

    “把你的咸猪手拿开,否则我把它盛在盘子里还给你。”紫菁烨的声音不大,但是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

    边上的胖子就纳闷了,那女人一直闭着眼,怎么可能知道他把手伸过去了呢?不过转念一想,自己身家百万,单位是欧元。凡是看得上眼的女人,还真没有谁能逃得过他的金钱攻势,眼前这个美女的冷艳,完全是因为没看见他的钱,只要钱花到位了,冰雪美人儿也能变成炙热天使。

    想到这里,肥手不但没收,反而更加明目张胆地向着紫菁烨的上身两处高峰挪了过去。紫菁烨依然没有睁眼,甚至连呼吸都和刚才一样平稳。唯一与刚才不同的是,洁白的右手突然变得殷红起来,然后快得胖子根本没有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儿,伸出去的肥手已经连同小臂都少了一段。

    胖子还没有感觉到疼,断口处的血也没有来得及流出来,紫菁烨的一只纤手似乎动了一下,然后胖子就感觉不到整只右臂的存在了,森然见骨的伤口不但没有一滴血流出来,反而如同流干了血一般,变成了死灰色。

    至于那只戴着半截小臂的断手,已经被紫菁烨用胖子的餐盘接住,然后放回到他的腿上。直到这时,胖子才听到耳边响起了一个十分悦耳的声音:“你的手已经装在盘子里还给你了,再不滚的话,我就把你的脑袋放在盘子里。”

    尽管边上垂涎于紫菁烨美色的人不在少数,但是象胖子这么有“福气”能坐在美女身边的人还真没有。这时,突然看到胖子脸色发白,嘴唇发青抖个不停,颤颤巍巍地从椅子上端着餐盘站了起来,然后走向一个空座位。

    这时,有一个二十一二岁,从头到脚估计连他出现时的种子都是舶来品的小子,从自己的座位上站了起来,就准备坐到紫菁烨的边上去。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他很想和这位月中的仙子聊上几句,如果再能来上一段“空中插曲”那绝对是他人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身舶来品的小子弯着他的水蛇腰,转着他的铁丝脖子,晃着转向脑袋,说道:“还得飞两个小时那,一个人坐着多无聊啊。”

    紫菁烨抬头看了一眼,要说对面这小子眼睛挺大的,但是跟青蛙一样向外鼓鼓着。眼睛比青蛙大,那是优点,可要是这嘴也比青蛙大……

    “闭嘴闭眼,向另外一个方向看你就可以坐在这里。”紫菁烨说完闭上了眼睛,替一个世俗家族办事,让她心烦。

    闭嘴闭眼,向另外一个方向看?那我坐你这儿干嘛,还不如在原来那不动呢。

    “看你这话说的,聊聊天谈谈情骂骂俏又不会死人,再说了让你这么漂亮的女人感到寂寞,那天下的男人都有错。我是替全天下的男人过来陪你聊天的,赏个面子吧。”说着,这小子坐了下去。

    结果,他的屁股还没有坐到椅子上,一只十寸的高跟鞋,就踹到他的屁股上,附带免费爆菊。把这小子踹得“嗷”的一声,双手捂着屁股,全身绷得向后反躬着身,一直撞到飞机另一侧的舱壁上。

    紫菁烨是胭脂门的外门长老,特别爱干净,这一脚踹出去之后,怎么觉得都有一股臭味儿。等她看到被踹飞的那小子一直捂着屁股,牙撞掉了都不管时,终于想到了什么。于是她飞一般冲向卫生间,一顿吐之后,直接把鞋给扔了。

    从提箱里拿出平时练功走路的运动鞋穿上,才算是放了心。十厘米的高跟鞋是她好奇买来穿的,如果不是平时功夫好,估计这会她的牙都摔没了。

    不是被踹那小子怂,不敢回来打架,而是谷道流血不止,已经趴在地上起不来了。他傻,他身边的保镖可不傻,能一脚把人踹得飞过三排座椅,如果不是机舱壁挡着,人能接着再飞出几米远。他就是冲上去,最后也是陪着少爷一起捂屁股的份儿。

    可是不上去吧,身为保镖又不好交待,于是只能是想了一个办法:让少爷觉得这是好事。

    于是,立即对脸色发白,全身疼得发抖的少爷说道:“少爷,看来那个美女和少爷一样,喜欢暴菊啊,回头您找她要个电话,有共同爱好,说起话来方便啊。”

    一听这话,地上那小子顿时觉得谷道不但疼痛少了几分,还有了一些舒爽的感觉。心里立即有了一个想法:天下哪个男人能有他这样的运气,被那么漂亮的一个女人暴菊?

    整个头等舱里,估计就只有他一个人这么想。因为其他人看到有人被踹飞,自然就想知道之前那个胖子为什么会离开原来的座位。

    但是当他们看到胖子残缺的手臂和餐盘上的断手时,就没有人再敢多说一个字了。估计如果客机上配降落伞,现在整个头等舱里,只有紫菁烨一个人了。

    开着猛士越野车的陆枫,当然没有想到苏家为了抢回苏凡的儿子,而不接纳沈明燕,竟然会找来一个古武高手来对付他。

    路上,卡车马车遇到了五六辆,全不是沈母一行人。正当陆枫感到奇怪时,沈母的电话打到了沈明燕的手机上。说是搭上了车,正好人家也是顺路去火车站,与其路上一顿互相找,不如在火车站碰面。

    接到这个电话时,陆枫他们刚刚过了位于两山隧道之间的火车站,估计最多沿着盘山公路再开上两个小时就可以接到人,现在只好是返回到火车站。大晚上的,车灯太亮很难看清对方开的是什么车。

    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但是十几分钟之后,沈明燕再次接到了沈母的电话。只是这一次沈母的声音显然有些惊慌,说是不与他们汇合了,已经直接走一条新公路去斌哈市了。而且电话里还有孩子不安的哭声,这立即让陆枫他们紧张了起来。

    沈明燕离家一段时间了,而且就是没有离开,由于家里没有车所以也不可能知道那条新公路在哪里。盘山上路,就算是想问路,也没有人敢停车。一切事情只能先回到火车站,然后找那里人问问看,否则他们就只能等到来路上的冷藏车被从下面几层的公路上清开,然后再回去。

    结果就是陆枫一行人只能在火车站边上的小旅馆里过了一夜,然后盼着清障车早点来。直接把冷藏车给一层一层的推下去用多少时间不说,事后追究起来要是让他们留下来修马路就麻烦了。

    结果,才到半夜就听到警笛响,清障车清出了道路,然后警车一路开着警笛冲了过去。

    陆枫被吵了起来,没等他再闭上眼,就传来了敲门声:“我们是警察,请配合我们执行公务。”

    “别敲了,把门敲破了怎么睡觉啊?”陆枫一边说,一边打开了屋门。外面还真是站着两个警察。

    “老板说,你们是开车从上面过来的,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事情?”这话问得太学问了,连个方向都没给。

    “有啊,天上一只鸟都没有,我能回去睡了吗?”陆枫说完就要关门,不料门被警察用脚给挡住了。

    挡住门的年青警察狠狠地瞪了陆枫一眼,然后说道:“请你认真配合警方的工作。”

    这话陆枫就不爱听了,用手揉了一下眼睛才说道:“我说这位同志,你出门注意过天上有没有鸟吗,我连天上没有鸟这件事都注意到了,并且告诉了你,还说我不认真?”

    这话一出来,边上领路的服务员都给逗笑了。

    “我说你这人,是不是想和我们一起回去协助调查啊?”小警察没办法高兴,陆枫明摆着没拿他当回事。

    吓唬谁呢?陆枫皱了一下眉头说道:“好,现在认认真真的告诉你,我开车得看路,根本没有精力注意别的事情。而从窗子看出去,就只能看到路面、其它车辆、树木、草地和空中有没有鸟。”

    这回小警察没话了,陆枫说的全是真的,开着车在盘山路上走,确实是看不到别的东西。可他还不甘心的说道:“四十分钟之前,我们巡逻人员在路边发现了两具尸体,死者为男性,很魁梧,死因为被人用利器刺穿脖子。其中一个死者身上沾着车用点烟器,你有没有注意到可疑的事情,比如路上有带血的车轮印,或是车身上带血的车子?”

    “车用点烟器?”陆枫想了一下说道:“是不是在大腿上,这个人脖子上中的一刀是不是从下向上,刺穿了脖子,另一个人是不是至少有两处伤口,其中一处在腿上,另一处在脖子上?”

    陆枫才说完,年轻的小警察就把枪抽了出来,然后用它指着陆枫说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是不是去过抛尸现场。凶手是不是杀人之后和你约好在那里处理尸体,你们是不是同谋?”

    

第210章 谁怕谁() 
“我通你妈谋你妹啊?!”陆枫差点儿把这句话直接抡出来。点烟器粘在死者身上,只能说明它是被接通电源产生了高温之后,直接摁在死者身上的。一般来说停着车,点烟都用打火机,没有用点烟器的。

    所以,通过这一点,陆枫的推测是这样的:驾驶员开着车,发觉身边的人企图要加害他,于是用点烟器烫伤副驾驶的大腿,然后趁对方取点烟器的时候,抽出藏在身边的刀从下向上刺入了副驾驶的脖子。

    至于说为什么是从下向上刺的,原因很简单。驾驶员的刀藏在比较低的位置,或是藏在左侧,如果抽出刀再举起来砍向对方,第一是耽误时间,第二是会被坐在后排上的副驾驶的同伙过早发现。这时,抽刀就刺才是最好的方法。

    之所以说另外一个人腿上也有一处刀伤,那是因为驾驶员在给副驾驶致命一击之后,根本不可能直接一刀刺中坐在他后面的人。而且直接刺去也容易让对方看到,从而反抗或躲闪,开着车最忌讳的就是与人争斗,更不用说是在盘山路上。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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