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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血海风流-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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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玉强突然喊掌柜,大声道:“掌柜,给本王子一间僻静上房,本王子要与这位姑娘谈点事情,闲杂人等立即退出客栈!”

    大王子这是要干吗?这是要光天化日,当着众官兵的面,带着美人**裸的进去开房啊。

    这?少剑不知道说什么好,你们这些人真龌蹉,少剑只能这么说。

    掌柜刚刚一直躲在客栈,不敢出来,此时探出头来,战战兢兢道:“是是是,草民立即照办。”

    他不敢不照办,大王子是可以杀人的。

    霍在光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也觉得不可理喻,忙道:“大王子殿下,这,恐怕不好吧。”

    大王子道:“霍大人稍安勿躁,本王子自有分寸,你照办就是。”

    霍在光很为难,但既然大王子有令,不敢怠慢,立即下令官兵把客栈围起来,把里面的客人、伙计全部赶出来。

    大王子来到秒色秋跟前,微笑道:“请姑娘与本王子进去一趟,可好?”

    吕薄冰越来越糊涂,他搞不懂秒色秋与谭玉强有什么关系,难不成秒色秋是谭玉强失散多年的妹妹,或者是以前的情人?可是两人长得也不像啊,谭玉强的语气也不像是与秒色秋认识啊,不可能是情人。

    这真叫人纳闷,但对方是大王子,而且没有为难秒色秋,吕薄冰也不好出声,只能安心地等待。

    秒色秋怒气未消,不客气地道:“你以为你是谁,叫本姑娘进去就进去啊,不去!光天化日的,你想干吗?”

    谭玉强仍然微笑着,轻拉秒色秋的衣袖,贴近她的耳朵低声说了什么。

    秒色秋终于面色缓和,与大王子谭玉强一起进了客栈,留下众人一片诧异之声。

    事情太过诡异,吕薄冰想不清楚,忍不住又拼命摸鼻子。

    吹吹早就憋不住了,嚷道:“逆天啊,这是什么情况,谁能告诉吹哥我?”

    小刀也茫然道:“这也太神奇了吧。”

    笑三姐快要傻了,痴痴道:“做梦,一定是做梦,我是不是在睡觉?你们别把我吵醒啊。”

    霍在光也纳闷,连连摇头道:“怪哉怪哉…”

    谭玉乐惊得眼珠子快要掉出来了,饶是一向冷静如冷水寒也目露诧异。

    不懂,不懂,就是不懂。

    

第四十章 恶俗的桥段() 
吕薄冰突然觉得浑身不舒服,隐隐感觉围观的人群中,有一双充满了仇恨的眼睛正盯着场中,那眼睛要是能杀人,此刻一定杀死了不少人。

    吕薄冰大为诧异,正想去看看,这双眼睛似乎有所觉察,突然消失了。

    吕薄冰只得作罢,安心地等大王子和秒色秋出来。

    他已经猜出来大概是什么情况。

    有点恶俗,这个桥段。少剑虽然不想这么写,但是好故事就那么一点,美人的故事也就那么一些,只好将就吧。

    很久,也不知道是多久,秒色秋终于走出客栈,笑颜如花,对吕薄冰道:“大王子殿下请你过去一叙。”

    这房看来开的很不错,双方都很满足。

    吕薄冰正等得焦急,见秒色秋笑容满面,知道事情已经朝好的方向发展,笑道:“大王子殿下叫我吗?那我进去了。”

    吕薄冰进了客栈,不久,大王子谭玉强与吕薄冰并排走出了客栈,二人笑容满面,看起来聊得十分投机。

    临了,谭玉强拍着吕薄冰的肩膀,道:“这就拜托你了。”

    吕薄冰微笑点头。

    谭玉强便带领官兵离去。

    不久前双方还在激斗,顷刻间恩怨化作云烟。

    就这么结束了?对,就这么结束了。

    当然还有一些插曲。

    大王子谭玉强在路上称赞了霍在光一番,大意是夸他做得好,国王也很满意。

    霍在光谢过,谭玉强急着回去复命,便打算立即把谭玉乐带回去,临走他对霍在光及一干官兵道:“传本王子令谕,这六个人是本王子的好朋友,在本国通行无阻,若有人与他六人为难,视为与本王子过不去,格杀勿论!”

    有了大王子这句话,从此一鸣帮众人在江北王朝就可以横行无阻了。

    爽,怎一个爽字了得,辱骂国王竟然有这样的待遇,大家赶紧去,一道去,狠狠辱骂国王。

    谭玉强走后不久,吹吹一把揪住吕薄冰的衣领,道:“吕薄冰帮主,求求你快告诉吹哥我怎么回事,吹哥我脑袋都要炸掉了。天啦,快告诉吹哥我,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吹吹竟然良心发现,他竟然叫帮主了,他一直直叫吕薄冰的,这真是破天荒,想来秒色秋这件事实在是把他憋坏了。

    小刀也想知道为什么,附和吹吹道:“是啊,是啊,怎么回事?帮主,快说说。”

    笑三姐更是眼巴巴,娇滴滴摇着吕薄冰的手臂,娇声道:“薄冰哥哥,告诉我,快告诉我嘛,我是不是在做梦?”

    吕薄冰苦笑道:“你还真的是在做梦,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大王子让我进去,只是随便问了些梦想之地与东行之事,问完便让我好好照顾秒色秋,说是把她托付给我,并没有多说什么。我和你们一样,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吹吹、小刀及笑三姐满腹狐疑,根本就不相信他说的,还要再问,冷水寒突然道:“掌柜,点菜!”

    忙活了几个时辰,众人早都饿了,被冷水寒这么一说,个个都觉得饥肠咕噜了。

    吕薄冰十分感激冷水寒替他解围,笑道:“你们看,还是冷水寒贴心。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件事有机会你们自己问秒色秋吧,我真的不清楚。”

    吕薄冰走进客栈,寻张桌子坐下。

    吹吹等三人也没有办法,吕薄冰要是不想说,打死都不会说的。

    不一会,伙计端上酒菜,众人确实是饿了,狼吞虎咽,很快就把桌子上的酒菜一扫而空。

    这些人真是饿死鬼投胎啊。

    酒足饭饱之后,吹吹,小刀和笑三姐三人缠着秒色秋。

    秒色秋不想告诉他们,笑道:“天机不可泄露!”

    三人无可奈何,只好憋在心里。

    这个憋屈啊。好在没有憋屈多久。

    这个恶俗的桥段,本来少剑不想写,实在太恶俗了。

    留下想象其实挺好,大家各有所想,也是很有意思。发挥想象的空间,把什么香艳的故事都想出来,那一定让人神魂颠倒,飘飘yu仙。

    只是少剑是个好人,经不住笑三姐、吹吹和小刀死缠烂打。他们三人说了不少好话,一定要少剑把这个恶俗的桥段告诉他们。

    少剑想想也是,环境决定人。每个人的性格都有各自的特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环境,交代了环境,就能联想到各人的性格。

    这也是大好事,至少对性格的理解,身世来历有个交代。

    一个人的性格,有天生的,也有后天环境的影响。

    譬如秒色秋豪放,大胆,她为什么这么豪放呢?这与环境有关。

    于是少剑在痛苦的挣扎之后,还是说出了这个恶俗的桥段。

    希望这个桥段对主线没什么影响,不至于让本文丧失了可读性。

    因为这个故事有点悲,有点凄凉,实在是有点恶俗。

    因为秒色秋她妈竟然和国王有一腿。

    好吧,愿意看的,继续看。不愿意看的,跳过这一章。

    有一天,秒色秋在梦中呓语:“跑,跑,跑…”

    自从秒色秋加入一鸣帮后,笑三姐都和她住在一起。秒色秋一说梦话,立刻把笑三姐惊醒了。

    笑三姐是个体贴的女孩子,怕她做恶梦,急忙摇醒她。

    秒色秋醒过来,抱着笑三姐痛哭流涕。

    笑三姐淳淳善诱,秒色秋才说起了自己的往事。

    五十年前,世界各地战乱频繁,到处是战火,到处是悲伤,到处是厮杀与哭嚎。

    那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

    在一个地处山脚的偏僻小山村,因为地势隐蔽,远离人群聚集之地,从而免受战火的摧残。

    那里住着几户人家,靠着打猎为生。

    有次村头的猎户谭不才的媳妇生了个胖小子,那年月在小山村里,这可是个大喜事,于是几个猎户就凑到一起喝酒庆祝,喝多了众人就话多起来。

    谁喝多了都一样,有的人话多,有的人借酒装疯,有的人骂娘,有的人打人。还有斯文一点的,睡觉。少剑属于最后一种,经常稀里糊涂的回到家,早上起来发觉自己躺在床上,就是不知道怎么回来的。

    酒桌上大多数话是不作数的。当然也有作数的,看在什么年代。

    有些年代,就算是喝多了,说过的话也是要算数的。

    那是个有仁有义的年代,一语千金,与现在的社会风气迥然不同。

    那年头,一个男人,讲话不算数,是寸步难行的。

    失信之人,无义,无德。

    村尾的秒七斤媳妇刚刚有喜,谭不才因为高兴喝高了,拍着秒七斤的肩膀,团着舌头道:“兄弟,大家都是躲避战乱,才来到这里,乱世图个安稳清静,今儿个大哥我高兴,想跟你商量个事。”

    秒七斤忙道:“大哥,有何事请说。”

    谭不才又咕咚喝下一大碗,道:“兄弟,适才听你说弟妹有喜,我们来定个约怎么样?”

    众猎户在一旁起哄好啊好啊,秒七斤也表示同意。

    谭不才话也说不利索,口齿不清道:“兄弟,我这三小子可爱吧,喜欢不,我喜欢,你喜欢不?”

    这真是不厚道,你让秒七斤怎么说,谁不喜欢自己的娃?除非不是亲生的。你喜欢就行了,干嘛要问我喜欢不喜欢,我能说不喜欢吗?

    于是秒七斤说喜欢。

    谭不才来劲了:“喜欢啊,喜欢就好。你喜欢的话将来弟妹要是生个小子,让他们结拜为兄弟;要是生个闺女,我们结为亲家如何?”

    这谭不才已经有一儿一女,胖小子排行老三。

    说真的,秒七斤刚刚说的不是假话,是真喜欢,他挺喜欢胖小子,欣然表示同意。

    当下邀请众猎户作证,立下誓约。

    那年头,人们比较重视承诺,一诺千金,绝不反悔。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后来秒七斤媳妇果然生了个闺女,取名秒娥,遂与谭不才家三小子谭弘国从小定了终身。

    两娃儿从小在一起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猎户们也时常开两人的玩笑,久而久之,二人也都把对方当成了心上人,以为将来有一天会拜堂成亲,永远守在一起。

    谭不才以前是个小小的武官,会点武功,也读过几天书,时常教谭弘国识字练武,以及一些做人的道理。

    岁月荏苒,转眼间孩子们都已经长大,谭弘国已经十八,秒娥也年华十七。

    谭弘国的哥哥姐姐都已经成家,谭不才与秒七斤两家人盘算着,择日让两娃儿完婚。

    殊不知此时谭弘国已有自己的主张。这都怪他老爹,不学好,教打猎就教打猎呗,偏偏还教儿子识字练武,这不是成心让儿子有主张嘛。

    谭宏国从小在老爹的熏陶下,已经不甘心和哥哥姐姐一样,一辈子呆在小山窝里打猎为生。

    他想要去闯荡,要在这个乱世干一番事业,再回来和秒娥成亲。

    家人实在拗不过谭弘国,谭不才打也打了,关也关了。

    谭弘国就横下一条心要出去,谭不才见儿子执意要走,也就心软了。

    毕竟是亲骨肉,怎不能把他宰了吧。

    谭弘国就带上老爹以前当小军官时候的佩刀,告别了秒娥走出了小山村去寻找自己的梦想。

    一个猎户走了,一个国王诞生了。

    恶俗的桥段还是有点励志。

    不是天生的王子和公主的故事,而是流血流汗,自己奋斗成为国王的热血青年,和青梅竹马的爱人之间的故事。

    少剑尽量让这个桥段不那么恶俗。

    

第四十一章 继续恶俗() 
临走的时候,谭宏国向秒娥告别。

    秒娥以泪洗面送别爱人,痴痴地等待爱人归来。

    谭弘国走出小山村后,加入了江北军。

    由于他作仗勇敢,又善于用兵,十年之后谭弘国已经成长为一个年轻有为,意气奋发的将军。

    猎户当上将军了,有本事。

    江北军统领连连征战,落下满身伤痛,天降入冬,旧疾复发,医治无效,眼看就要归西。

    他膝下有一女三子,儿子尚年幼,女儿年方十六,出落得落落大方。

    统领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资历和实力就是本钱,让年幼的儿子担任统领,无异于把儿子往火坑上推。

    聪明的老爹绝不会把儿子往火坑上推。

    当然不聪明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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