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雁归 >

第10章

雁归-第10章

小说: 雁归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这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是个非常恋旧的人,刚刚给我们学校捐赠了5000册新书,所以我觉得这个任务由你这个老同学去再恰当不过了。”

雁归想不出自己昔日的同学谁能变成天上的星星,她一向认为小学同学里除开大伟,每个人都愚钝得很,面对这个重任,她有些紧张。

但是把请帖打开后,她觉得这个其实世界很幽默,这颗最耀眼的星竟然是——孔峥。

雁归经过重重预约才争取到见孔峥的机会,她按约定时间去到他办公室的时候却发现他不在。

那间大得可怕的总裁办公室在天翔国际大厦的顶楼,布置自然是毫无意外的大气奢华,一色纯黑真皮沙发配衬深咖啡柚木家私,英国十九世纪款式,地上铺着纯羊毛乳白色地毯,靠墙的地方是整扇落地玻璃窗,从窗户望出去整个城市尽收眼底,美不胜收。

雁归懒得多打量,眼观鼻鼻关心,规规矩矩地在沙发上坐下,喝着秘书送过来的咖啡静静等待。

过了好一会也不见有人出现,这时办公室里一边突然传来细微的声响,她循声找过去,发现办公室角落里竟然还有扇门通向另外一个房间。

雁归犹豫着敲了下那扇掩着的柚木门,有把男人的声音传出:“进来。”

里面的那间房大约50平米,没有任何摆设,除开天花板上的灯,一片空白,大理石的地面上连地毯都没有铺。

雁归推门进去的时候,孔峥正背对着她,半跪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砌一副多米诺骨牌。

雁归走动两步,刚准备开口说话,孔峥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马上把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

雁归只好僵硬地站在那里,免得打扰了他。

孔峥砌的多米诺是一副8字形图案的牌,他正在为转角处一块牌伤脑筋,那个地方有个折,他的手对于那个弯明显大了点。

雁归等了半天,看着他皱着眉头把牌拿起又放下,终于忍不住开口:“我的手比较细,可以帮你试下么?”

孔峥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他们多年后第一次见面。

他看着雁归纤细的手指,思考一下,点点头:“好。”

雁归看着他有些惊讶,她在电视上见过很多小童星,小时候漂亮得不像样,长大了却走形得厉害,最好的那种也就是维持原来的水准,很少有孔峥这么好运的,他剑眉星目,轮廓分明,竟然比小时候更加俊秀,哪怕是半跪在地上,依然可以看出身材高挑修长,肩阔腰细。

不过在这么奢华的办公室里,他却不按常理出牌的简单穿着件灰色棉质短袖T恤,米色棉布裤子,或者是为了怕碰倒牌,竟然还赤足。

他招呼雁归过来,指挥她:“那里——看到没有,你放下去,小心点,不要让身体任何地方碰到其余的牌。”

雁归照他吩付,用指尖拈起一张牌,小心翼翼往指定位置放下去。

孔峥一脸严谨地注视着她的动作。

看牌落定,他松了口气,站起来往外走:“不错'·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你的手和以前一样镇定。”

雁归跟着他站起来:“你现在有时间了么?”

孔峥笑一笑:“我对你,一向有无比的时间和耐心。”

雁归一边琢磨着他这句话的意思,一边顺手把小房间的门关上。

“找我就是为了来送帖子?”孔峥拿起茶几上的请帖,漫不经心地打开看了看,随手又扔到桌上。

雁归看着他轻描淡写的举动不由得想,这种人就是这样,别说十多年,就是一百年也改不了坏毛病,他现在这样子和当年拿女孩给他写的情书叠飞机时有什么区别?人家的心意对他来讲总是一钱不值的,功成名就又怎么样,骡子拉到北极也还是骡子。

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人你看到就会讨厌比如孔峥,而有些人看到就会喜欢,比如大伟,正因为他们之间的强烈对比,所以雁归觉得自己更加加倍欣赏大伟了。

但她还是礼貌地回答:“是。”

孔峥等了会,见没下文,于是摇摇头发出咋咋声:“我们都十多年不见了,你对我就这么冷淡?一般情况下是不是都应该问问,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啊?结婚了没啊?”

雁归马上很配合地问:“你过得怎么样?结婚了没?”

孔峥笑着说:“还凑合,没结婚。”

雁归哦了一声。

孔峥说:“我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说,你应该问,那这些年你想我了没啊?”

雁归顿时把细细的眉毛竖起来:“你这人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总那么玩世不恭没个正经?我是认真给你送帖子来的,校长很希望你能够参加咱们学校五十年的校庆。”

孔峥站起来,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双鞋,当着雁归的面慢慢穿上。

“我干吗要去?”他问,似乎觉得挺好笑的样子。

“你以前不也是里仁巷小学的学生么?”雁归看着他穿鞋有些不自在,在她的感觉里,当着人面穿衣服鞋袜都是件隐私的事情,他们这么多年不见面,几乎就是陌生人,可孔峥给她的感觉就像和她多熟似的。

“小学毕业照上可没有我,雁归。”孔峥一边低头系鞋带一边回答。

“可你曾经是学校的一份子啊,而且你这次回来不是也给学校捐赠了么?”

“别提那个什么捐赠,那是别人用我的名义送的,我事后才知道。”孔峥穿好了鞋,舒舒服服服地在沙发上坐好,脸上全是不以为然:“至于你说的一份子,我可只记得原来班主任最大的夙愿就是能让我退学,班上如果谁丢了什么东西,第一个检查的也是我的书包。”

“多好的一份子。”孔峥微笑着说。

雁归瞪着他:“你是在我文具盒里拿过一块钱。”

她知道自己说这话很幼稚,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忍不住,她从小就很乖,几乎没有与人吵过嘴,只有孔峥,或许从小被他欺负得狠了,总能让她有战斗的欲望。

“嗯!”孔峥马上点头承认,一点也不羞愧:“那时候我特迷打电游,我妈给的钱不够,就顺手拿了你的。

你看我从小就跟你特别亲近,别人的钱我还不高兴拿呢。”

雁归看他既得意又暧昧的神情,瞬间决定放弃这个无可救药的人:“帖子我已经送到了,到时候如果你实在没时间,可以不必来。

当然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我们也会欢迎。”

孔峥看她起身准备告辞,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能不那么假装镇定我就很开心。

好吧,看在你刚刚给我砌牌的份上,我去。”

雁归不愿意再多说话,拿起包往外面走。

“嗨,等等。”孔峥叫住她。

雁归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多米诺么?”

雁归摇摇头:“你从小就出人意表,或者你喜欢倒牌那瞬间的毁灭性吧。”

“错了!因为我喜欢事情的成败掌握在我一个人的手里,就像命运,也由我自己掌握!雁归,你知道么?我的牌是不允许别人碰的,今天你是唯一一个例外。”

“世界上哪有什么可能所有成败在一个人手中,你又不是神。”

“对,我或许操控不了其他人的成败,但是起码我自己的这幅牌没人能够左右!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不能再左右我!”

雁归望着他,发现孔峥比大伟几乎要高出半个头,她在他面前显得异常娇小,他的话满含深意,而那种无形的压迫感让她觉得有些不安,他果然不再是当年的孔峥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我……”雁归开了口,又觉得后悔,她在解释什么呢?这么欲盖弥彰,倒好像怕了他似的。

果然孔峥打断她:“当年?什么当年?我这人从小记性不好,尤其对不该记得的事忘得特别快。”

雁归别过头,匆匆说:“那就好,我走了。

你记得校庆那天准时到。”

她走出大厦的那一刻忍不住回头望了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孔峥办公室开了冷气的缘故,忽然无缘无故地打了寒颤。

谁说人不会变,她一开始的判断似乎是错的,孔峥已经完全褪去了年少时的焦躁轻狂,他骄傲依旧,但他的沉着冷静让她有点不适应。

以前他像一只只要有危险就会露出小小爪子的黑猫,但猫毕竟是猫,爪子再锋利,威胁性也不大;现在的他却像一只懒洋洋的黑豹,虽然是漫不经心地躺在那里,但是如果遇到猎物,他的伺机一扑却会要人的命。

多年前的那桩往事雁归几乎已经快要不记得,但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有错,可是如果孔峥怀恨在心——如今的他强大又危险……

管他的,雁归甩甩头,他能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个没名没利的小学老师,身无长物,他就算吃了我也只是一把骨头。

而且,如果孔峥的心眼像针尖这么小,又怎么可能做成这么大的事业?这么一想,她马上觉得释然了。

女人对男人的触觉总是很敏锐,虽然雁归只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知道孔峥喜欢她,女人永远都不会怕一个喜欢她的男人,当然变态除外。

第七章雁归和孔峥(下)

孔峥果然如约来参加周末的校庆。

这次他规规矩矩地穿着套笔挺的黑色阿曼尼西装,一双眼睛流光溢彩,明朗得像秋夜好天气里的星星,身材好人又漂亮自然穿什么都是锦上添花。

热闹的仪式里,他始终保持着冷静优雅的态度,所有人都知道他少年巨富,所以即使他沉默得有些倨傲,也没人有任何非议。

在大家的再三恳请下,他上台作了一段简短的发言,侃侃而谈却张驰有度,深情地表达他对曾经的母校不能忘却的热爱和思念,大家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雁归回忆起他拿起请帖时不屑的表情再对比一下现在,觉得他果然有资格担当起耀眼的商界之星称号。

她虽然极力抑致,但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笑意,以致于不小心流露到脸上,孔峥远远地望了她一样,犀利的目光从雁归的脸上扫过,雁归强迫自己把笑容收敛起来。

雁归的女同事从看到孔峥开始已经紧张地跑去洗手间补了三次妆,拉着雁归问:“诶,他就是那个给学校捐赠的人?”

雁归点点头。

“怎么这么年轻?他没有结婚?”女同事眼里顿时露出一种看见张五百万彩票的神采。

“据说是没结婚。”雁归回答完马上知道同事很快会第四次去洗手间,她叹了口气,孔峥就是这样对女人有魔力,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或许等他老了落魄了还可以去勾引富家老太婆混饭吃。

里仁巷小学的五十年校庆纪念举办得空前的成功,这所全市出了名的差劲小学因为有了显贵的来临而蓬筚生辉,甚至电视台都来了人,挺着大肚腩的老校长在10月微凉的天气里激动得挥汗如雨,以致面对镜头时说话都结巴起来。

礼毕后孔峥提出想由老同学陪同重新温习一下记忆中母校的要求,雁归在校长殷切的目光下微笑同意。

他们走过绿树成荫的操场,孔峥笑说:“你觉得校长眼里的我是怎么样的?”

“里仁巷小学的骄傲。”

“多可笑,十多年前我在他眼里是瘟疫。

至于现在,”他无聊地扯下小树上的一片叶子:“我在他眼里等同于一间可以任意支取钞票的银行。”

雁归说:“校长希望你给学校募捐?”

“嗯。”孔峥点点头。

“其实你也别觉得他太势利,校长募捐是为了学校的体育馆,那个体育馆还是我们当年读书时的那间,这么多年过去也没翻新过,实在太旧了,地方小,设施也差劲,有时候我都担心孩子们在那里不安全。”

“我们小时候每到下雨天的体育课都在那间体育馆里上,你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忘记。”

“我现在都记得你那时候的自由操是做得最好的,你的动作轻盈又好看。”孔峥回忆起幼年的情景,眼里露出一抹罕见的温和:“雁归你信不信,这么多年里我从没忘记过你。”

雁归偏头努力地想了想:“奇怪,为什么我只记得你在和同学掷沙包,打到我的头,起了一个好大的包,痛了好几天。”

孔峥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雁归,你总是记不得我半点的好。”

雁归淡淡说道:“总要有好的才能记得住。”

她在所有人面前一向都是温婉的,隐忍的,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一碰到孔峥就像个刺猬,似乎针锋相对才是他们之间独特的相处之道,但又莫名地让她有一种畅快的感觉,而且她竟然不能否认这种针锋相对能给她带来淋漓的快乐。

“诶,对了,你怎么想着要回来?美国不好么?”

“我刚不是说了么?我热爱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

“得了吧,别假惺惺。”雁归嗤鼻:“我知道你憎恶这个地方,这间学校,这条巷子。”

孔峥说:“因为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雁归斜睨了他一眼:“什么承诺?”

“你记性真不好,我离开里仁巷那天跟你说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