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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小手勾勾,美男收-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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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妖提起刀来,他使用的双刀,刚才已被小手用石子弹开,对小手道:“我失了双刀,不公平。”

    小手将小手一挥,气冲云天:“好,将刀给你,我与你公平一战。”

    公猪心中一个介的叫苦,一个小姑娘,跟他讲什么公平啊,他双刀在手,在场的一两百人,怕也不敌他。

    并不是山妖的武功有多厉害,而是这群山贼,本就是一些流民,被山妖召集在一块的,基本没啥武艺,纯粹一群乌合之众,公猪也就是一屠夫出身。山妖带着这么一帮人,壮着声威,没事就打打村庄,劫劫过路旅客,还真的形成了一股山贼之势。

    山妖双刀在手,已有些底气。

    小手也不在意,刚才看山妖跟公猪火并,也知道他不过半吊子水的武功,而自己有那么多的保命三招和必杀三招,她就不信,摞不倒一个山妖。

    这跟前面与董镖头打架不是一回事了,那时只是试试自己武功究竟是怎么样,现在是存了一定要赢的心,不等第三的一个必杀三招使出,她已一脚将山妖踢翻在地,随即一脚踏上山妖的胸膛。

    众山贼见这小姑娘如此神勇,不过十招就胜了山妖,大出意料之外,黑马啊黑马,怎么刚才就没想着赌上一局呢,怎么也是爆了个大冷门。

    山妖被刺住,也无话可说,闭上眼等死,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

    小手手腕一抖,已削断了山妖的一只手。一来给那受伤的山贼出气,二来山妖只剩下一只手,堪堪只能自保,以后也不会再来找这群山贼的麻烦。

    山妖本就闭目等死,见小手削断自己的手,还以为她要慢慢折磨自己,但等了片刻,小手却并没继续折磨他,不由诧异的抬起眼来,道:“为什么不杀了我。”

    小手奇怪,世上居然有这种人啊,别人不杀他,还要扭着来问为什么不杀了他。

    她双后合什道:“我一般初一十五吃斋念佛,不杀人。”

    山妖有些愣,今儿是初一还是十五?好象都不是吧。

    不过看意思,这个小姑娘并没有要他命的打算。

    他伸手握住自己的断臂,又看了看四周的山贼,见他们满脸怨恨,已不可能再容下他,苦笑道:“多谢你今日手下留情,在下记住了,青山不改,后会有期。”咬牙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小手见他远去,大侠的豪气也随即没了:“公猪,叫纪无施将我下注输了的银子还我吧,我没钱吃饭了。”

    一副可怜兮兮耍赖皮的模样。

    纪无施赶紧上前,将一包银子全给她:“当家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要银子,全拿去,要是不够,我们们再去抢点来。”

    小手急推辞:“刚才我只是扮了一下官兵捉强盗,我可没承认要当你们当家的。”

    “那麻烦大当家以后的日子,就扮强盗吧。”纪无施开始耍嘴皮子。

    “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小手捂了耳朵,说出了无数个不要。偶尔客窜一下还行,真要以后扮强盗,那不是跟明康对着干。

    她情知公猪一伙人只是借助自己摆脱山妖,眼下山妖走了,也没她什么事了。

    那被山妖砍断手臂的男子挤开众人,走到小手面前道:“我裤衩这条命是当家的救的,不管当家的走到哪儿,我都要跟着。”

    众人也齐呼:“跟着大当家的。跟着大当家的。”众人初初只是想摆脱山妖,但眼下见得小手武功比山妖还厉害,处事也算光明磊落,为了这群乌合之众也豪气了一把,心里自是开始认同她了。

    小手的头摇得如同拨lang鼓:“不行不行,我不会做你们当家的。”

    公猪见小手都有些手足无措了,怕再强求惹急了她,骑马跑了,自己一行人无论如何都留不下她,捂着伤口上来圆场:“大家现在也不要逼大当家的,大当家的只是一时半会儿不习惯。”

    小手听得公猪这话,有些哭笑不得,怎么是自己一时半会不习惯?

    另有人插嘴道:“没事,大当家的,你不习惯没事,你只管回去寨子里坐着就行了。兄弟们大鱼大肉将你供起。“众人又跟着叫了一声好。

    小手跟他们纠缠不清,随口道:“这样吧,你们都先回去,我去办完我自己的事,再回来找你们。”

    跟这一两百人讲理,一人一句都可以累死她。不如找个理由将他们甩掉,才是明智之举。

    公猪道:“不知大当家的是要去办什么事,兄弟人多,可以多些帮手。”

    又不是去打劫,跟着这么多人做什么,小手道:“我随意走走,不用带帮手。”

    人群中有个童稚的声音道:“当家的,我陪你走走吧,顺便帮你牵马。”

    说话之间,那人已走了出来,跪在小手的面前。

    小手瞧他不过一个小孩子,比自己还小着几岁,看上去呆头呆脑的,这样一个小孩,居然也当山贼来了。

    小手忙将他拉了起来,道:“以后不兴随便给人下跪,哪有见人就跪的道理?”

    那个小孩子点了点头,道:“知道了,大当家的。”

    公猪趁机嚷了声:“大家听到没有,大当家的说的话,大家要遵守。”

    小手这下可左右为难,要人跪着吧,她可真不习惯,叫人不跪吧,那不是承认自己在发号施令?

    她撇了撇嘴角,问那小孩子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小孩子道:“大家说我呆头呆脑的,都叫我小呆。”

    小手点点头道:“小呆,多谢你,不过我想自己一人走走。”

    公猪见她坚持要一人走,红了脸,似下了很大的决心:“大当家的,你就让我们们跟着吧……如果你肯带领兄弟们,我……我……我不介意你继续把我当作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为了兄弟们,只有牺牲自己了。

    小手正在翻身上马,听得此话,吓得脚一软,头重脚轻,一骨碌从马上栽下地来。 

第二十二章 公猪母猪的爱情() 
小手正在翻身上马,听得此话,吓得脚一软,头重脚轻,一骨碌从马上栽下地来。

    她看着公猪那一身的肉膘,看看他那比自己大腿还粗的胳膊,哭笑不得。

    公猪啊,不值得为了我而如此牺牲啊,你还是继续珍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吧——你婆娘。

    “看啊,大当家的决定留下来了。”

    “可不,上了马都下来了。”

    “就是嘛,她怎么舍得离开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众人一拥而上,将她给架了起来。

    她急急叫道:“喂……,我可没说要留下来……我申明一下……”

    众人的欢呼声掩盖了她的申辩声。

    难道这就是命运给她的安排。

    扮了许久的官兵捉强盗,这下是不是真的得入戏,她扮强盗,等着明康带着官兵来抓她?

    小手看着公猪骑上马,心里不由微微替马儿难过,驼着这么胖一个人,可真是受罪。

    她瞄着公猪那肥胖的身躯,对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婆娘产生了兴趣。

    什么样的女人,会嫁给他?

    公猪眯缝着眼,想了想道:“就是胖了一点点,脾气爆了一点点,性子直了一点点。其它都很好了。”

    小手看着他一脸陶醉的样,心想:“就是胖一点点,脾气爆一点点,性子直了一点点,配公猪这副身板,也是委屈,难怪公猪要把她如珠似宝。”

    又想到一点,小心向公猪问道:“嫂夫人如何称呼?”人人都叫他为公猪,要是他老婆听到了会不会生气。

    公猪平淡道:“她叫母猪。”就如自己被叫公猪一样,早就习以为常。

    小手差点没呛住,一个男人,被人叫公猪就得了,连个婆娘,也被叫做母猪?

    “很正常啊,公猪配母猪,本就该这样。”公猪一脸平和的道。

    “我和她也算青梅竹马,我们们的父辈都是杀猪的,打小我们们就在肉铺混熟了。”

    “后来渐渐长大,我喜欢她,也知道她也喜欢我。可我向她求婚,她居然不嫁我。”

    “当时我不明白,说感情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说身世吧,大家都是杀猪的,算是上门当户对。”

    他皱着眉,似乎又想起了往事:“我就一天到晚扭着问她,为什么不嫁我。”

    “最后把她追问得烦了,她才说我太瘦,她太胖,怕我将来有一天嫌弃她胖了不要她。”

    “于是我就拼命吃拼命吃,那些肥腻的东西,我一吃就吐一吃就吐,还是坚持下来,才终于这么胖了。这下两人都胖得像猪,谁也不会嫌弃谁,她才嫁了我。”

    他这样平平常常道来,仿佛在跟小手报告他早上吃了什么早点一样平淡。

    小手感动得眼泪花花,什么叫爱情,这就叫爱情。

    这平淡无奇的故事里,是公猪对母猪极深的感情,远比什么佳人才子花前月下的故事来得感人。

    小手都恨不得作一首诗来歌颂一下,不过她肚里墨水有限,搔首了半天,也没想出一句诗。

    她看看公猪的脸,除了胖了变形之外,眉眼依稀还是俊朗。

    为了爱情,生生的将一俊俏后生,变成如一头猪般的肥胖。

    相比之下,自己对明康,顶翻天就是发了一点点花痴,自己都没为明康牺牲过什么,舍弃过什么。

    在小手感动的泪水打湿了两张手帕、半截袖子后,公猪在一旁递过来一张褚色的手帕。

    小手怔了一下,山贼些不都是粗鲁、野蛮、无品味的么,还居然随身携带手帕,这可是讲究的人才带的东西。

    不过想想,他都有个母猪了,一定是母猪帮他打理的。

    她偷眼瞄了过去,果然,那崭新的手帕上的一角,还绣了一个粉嫩嫩的小猪头,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她都差点忍不住将手帕拿过来,仔细端详一下那个小猪头了。

    不过鉴于人人都误认为她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公猪,连公猪都如此认为,她决定还是保持一点距离好。

    于是她以袖掩鼻,咳了咳道:“多谢公猪,不过我不需要,我一向习惯以泪洗面。”

    公猪疑惑的看了看她,原本一张可爱的小脸,因为两天没洗脸,又这么眼泪花花的哭了半天,又胡乱的用袖子抹了一阵,更是脏兮兮的。

    洗脸有越洗越脏的么。

    公猪仍是不肯收回手帕:“你拿去先用着吧,等你洗干净了,再还给我。”

    还要洗干净了再还?

    这不是更增加见面的次数,不知情的广大群众会误认为我俩在交换订情信物。

    小手一个劲的摇头:“不要不要,我一向懒散,不大喜欢洗这些玩意。”

    “可你脸现在确实很脏,别人看了会发笑……”公猪还是提醒。

    小手将小手一挥,一副超凡脱俗的模样:“我非一般俗人,不介意世俗的眼光。”

    给这群人架着来当山大王,已经够丢脸了,这脸脏不脏,还管它做什么。

    黄草山,山高六百多米,方圆百多里,山上草木凄凄,满目荒凉,山上就一座废弃的寺院。

    小手看着这么一个破落的山寨,心里暗暗叫苦,来当山大王就有点可笑,居然还是这么穷的一个山大王,难怪一个个跟着山妖颇有怨言,还要劳师动众跑很远的地方去打劫。

    不过既然答应来了,也不可能此时掉头就跑,只得依了公猪,一切听他安排。

    还以为山寨都如戏文里所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结果一路爬上黄草山顶,也不见有什么巡逻放哨的。

    如此说来,这黄草山谁想上来就上来了。

    难怪连小呆那个不足十岁的小屁孩,都能混来当个小山贼,黄草山不愧是门户大开,广纳贤才。

    还好公猪一伙在山脚就在一个劲的嚷嚷我们们回来了,山上留守的众人齐齐迎了上来。

    什么山贼窝,纯粹是难民营一个。

    小手看着山上众人面黄肌瘦,风一吹就要倒的劲,替这些不象山贼的山贼,撒了一捧同情的泪水。

    公猪又将他的手帕给递过来。

    小手正在想如何措辞,让公猪改了这毛病,不要见她悲春伤秋,就忙不迭的递手帕。 

第二十三章 带小猪头的情侣手帕() 
小手正在想如何措辞,让公猪改了这毛病,不要见她悲春伤秋,就忙不迭的递手帕。

    已有一座肉山飞快的移动过来,一把抢过公猪的手帕,厉害喝道:“公猪,你找死啊,我给你的手帕,你敢拿给别人用?”

    ——而且还是给一个如此漂亮可爱的小姑娘用。

    公猪急急道:“不可乱说,这是新来的大当家。”

    好不容易才连哄带骗将小手弄上山来,要是自己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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