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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指尖浮生-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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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野兔和家兔会有什么区别,我只知道兔子这玩意胆子特别小,脆弱、

    我在小的时候,经历了和很多同龄人都经历过的事情,那就是养小动物,比如说蚕,兔子,被黑心商贩染得五颜六色以此来增加小学生购买噱头的小鸡小鸭,我都有尝试过。

    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放鞭炮,在居民楼楼道里燃放着贺喜,震得耳朵发疼,我记得那一天我们家里都出去过年了,我把一只养了将近一年的兔子放在了平常它绝对出不来的纸箱子里面,然后回来的时候,发现那兔子已经从箱子里面跳了出来,拉了一地的屎,然后绝望地躺在了冰箱门口死掉了,据我妈说,这是被鞭炮吓死的…

    后来我又养了一只,结果晚上上厕所的时候,迷迷糊糊的没有看得清路,就踩了纸箱子一脚,那年的我还只有六七岁,一脚就把兔子给踩得半死不活,没过几天也撒手兔寰去见它的前辈了…

    所以我觉得所有兔子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胆小脆弱,我这一石头只要能砸中兔子的脑袋,应该直接就能单杀了。

    我凝住心神,一步步地靠近前方的那只灰兔,这玩意机警得很,离得太近或者动静太大,它会跑掉,离得太远,打中又有难度,我觉得如果能和兔子控制在十米以内的距离,我还是很有希望打中的。

    我看了一眼手中的石头,此时我距离那只兔子,已经是八米不到的距离,我觉得这个距离内,我最有把握打中它,而且,它正在地上嚼着草,似乎也没有意识到我已经在蓄力了,它要是还不开始走位,就来不及了。

    我举起手中的石头,朝着那只兔子狠狠地扔了过去。

    虽然我对我的抛物能力很有自信,不过实际上操作起来,却还是有一点偏差,因为我并没能打中兔子的头部,而是重重地打在了它的身体上了,那只兔子挨了我这一石头后,撒腿就跑,不过我看到它跑得明显有些晕头转向,速度相交于别的兔子,算是很慢的,而且左右横跳,应该是被我打蒙了。

    我见状立即冲了上去,大概隔它只剩下一米距离的时候,我眼中散发出了通红且炽热的光芒,心里一阵激动,我奋力的扑了上去,两只手紧紧压在这肥兔子的身体上面,成功捕获了。

    “妈的!成功了!”

    虽然没能用一石头直接把兔子给砸死,然后过去就能捡,但现在我依旧很满足,毕竟是我第一次用远程攻击捉兔子,一次就能成功,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我提起这只兔子的耳朵,这兔子也老实,双脚不蹦跶,我喘着气,好好地打量了几眼,这兔子估摸着有五六斤重,而且是那种整天在岛上跑的走地兔,肥肉很少,肉很紧,这波我血赚。

    我换了一种抓法,从兔子的耳朵上移了下来,抓住了这只兔子的两条后腿,狠狠地往旁边的树干上一砸,用尽量人道主义的方式把这兔子给一击毙命了。

    兔兔虽然很可爱,可是我还是要吃。

    我脸上露出了满意地笑容,本来先前我还只是觉得有一点点饿,但现在抓到这只兔子以后,我就感觉自己非常饿了,满脑子都是把这兔子在火堆旁烤得金黄金黄的骚画面。

    不过,当我提着这只兔子往回走的时候,我开始有些犯难了。

    因为这玩意…貌似不能就这么直接扔火上去烤的吧?

    还得拔毛,内脏那些也要去掉,可是这荒郊野外的,我又没刀子,怎么办?

    想到这里,我头又大了起来,直接转身,朝着海滩上走去,怎么说也得清洗一下,直接拿来吃是肯定不行的。

    我找了一个尖端比较细一点的树枝,然后又找了几个瘪平的石头,沙滩上有很多贝壳,我又找了几个大一点的贝壳。

    然后我把兔子放在沙滩上,又用树枝又用贝壳的,总之就想把兔子外面的这层皮给剥开。

    我瞎捣鼓了大概一个小时,手上沾满了血迹,总算是把这兔子给开膛破肚成功了,我长这么大,连只鸡都没杀过,现在不用刀子能把兔子给解刨到这种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虽然这样子惨了点,有好些肉都粘着皮被我一起丢掉了,不过影响不大,有得吃就行!

    我又去树上打了三个椰子,就在我准备慢慢爬下来的时候,海水突然涨潮,我生怕潮水会把我放在沙滩上的兔子给卷走,吓得我立即从树上跳了下来,两个膝盖都磕青了,总算把兔子给保住,然后我一只手提着兔子,另一只手拿着椰子,两个腋窝下还夹了两个,样子颇为滑稽,一瘸一拐的走回到了山洞里。

    妈的,疼死我了。

    我坐在火堆旁揉着膝盖,金昔还没有醒,紧闭眼睛,呼吸均匀,看她眉头蹙成的样子,说不定在做着噩梦。

    我伸手摸了一下她的额头,发现已经没那么烫了,看样子,感冒也是最普通的感冒。

    我终于放下心来,费劲扯下来一整块兔腿,然后插在了树枝上面,喜滋滋地放在火上烤着,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熟。

    我耐心的烤了四十分钟以后,那只兔腿已经被我烤得滴下金黄色的油脂,落在火堆上蹭起了老高的火苗,发出了“啪啪”地声音,兔腿的香味已经溢满了整个山洞,我把那只兔腿拿到了眼前,烫得龇牙咧嘴得撕下了一小片兔肉,然后迫不及待地塞进了嘴巴里。

    日,我日,真他妈的好吃。

    我感动的流下了几滴眼泪,兔腿的外面已经被我烤得金黄酥焦,入嘴后,饱满的兔香味肆意在我口中迸发,在牙齿间摩擦的兔肉仿佛化身成上好的人间美味,刺激着我这些天饱受折磨的味蕾上面,久嚼不腻,味美肉嫩,咽下去的时候,肚子里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一种踏实感,哪怕嘴里已经没有了兔肉,我都能感觉到口腔中还回荡着这种荡气回肠的味道。

    最让我惊异的是,被海水浸泡过的兔肉,肉里带着天然的咸味,要知道,无论多美味的食物,都离不开盐,否则再好吃再香的东西,也像是在嚼蜡,但这个兔肉上面,根本没让我尝到一种在嚼蜡的感觉,反而充满了原汁原味,由于我用贝壳去的兔毛,所以这兔皮上,还有一种海鲜的香味,绝了,我他娘的真是个天才。

    如果这次能活着回去,我非得吃上一百天的兔肉不可。

    “我…我草!”

    我正闭目养神地吃着兔肉陶醉着,此时金昔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醒来了,她蜷缩着身子,双手环着膝盖,几缕发丝落在了脸颊旁边,静静地看着我。

    在明火的照耀下,她的脸庞显得格外明艳动人,神情格外楚楚可怜,她既在看我,也在看我手中的兔腿肉,她抿着嘴唇,眼神中写满了渴求。

    “你醒来了?”我对金昔说道。

    “嗯…”金昔对我点了点头,她的声音听上去显得格外沙哑。

    我笑了笑,走到了她的附近,强忍腹中的饥饿,对她说道:“那正好,我兔肉烤好了,味道还不错,你吃吧。”

    我十分期待,金昔在吃下我这亲手拷出来的兔肉以后,脸上会出现什么样的表情。

第三百一十七章 她还有一个天才的哥哥() 
♂,

    金昔看了我一眼,说道:“你怎么捉到兔子的?”

    我学着金昔的语气,说道:“捡的,这里到处是兔子。”

    金昔幽幽一叹,说道:“连椰子都要爬树去摘…哪来的兔子给你捡?”

    我没好气说道:“你还怕我捡死兔子肉来毒你啊?吃就是了呗,给。”

    我把那串兔腿放在了她的面前。

    金昔摇摇头,说道:“你前面喂我吃了很多蛋…我…我不饿。”

    想到这里,金昔脸上浮现了绯红色,眼如桃瓣,晴若秋波,低下头不敢再看我。

    于是我拿着兔肉跑开了,跑到了金昔五米之外的地方。

    “金昔,张嘴。”我对她说道。

    “啊?”金昔不明所以地抬起头,而我精准的把一小块兔肉给扔进了她嘴里。

    “唔…”

    金昔连忙用手捂着嘴,将那块兔肉慢慢咽下去了。

    “这就是我怎么弄来兔子的,我直接扔石头砸死的,不然你以为坐着,就有兔子上门啊?”我得意地走到了她面前,说道。

    “好…好吃。”金昔说道。

    “你快点拿着吧,总是客气个什么劲,我那里还有一整只呢,你拿着,我再去烤!”我没好气地对她说道。

    “谢谢…”

    金昔这次没有再推辞了,目光灼灼地盯着我手中的兔腿,接了过去。

    我又串了一个兔腿,放在火上烤着,边烤我边对她问道:“喂,话说,你之前为什么那么悲观啊?明明吃点东西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你为什么总忍着不说?”

    顷刻之间,金昔已经把满满的兔肉全部塞进嘴巴里,此时她嘴唇腻腻地沾满了油脂,整个嘴巴都圆圆滚滚的塞满了,瞪大着声音看着我。

    “唔…唔?”

    我忍着笑说道:“你先吃完再说吧,别噎着了,那边有椰子。”

    我指着旁边已经被我开好的椰子说道。

    金昔点了点头,嚼了半天之后,才咽了下去,对我说道:“太好吃了!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听到她这么说,我心里还有些得意,于是我吹着牛逼说道:“那当然了,这是被海水浸泡,海水里的咸味儿渗透了进去,加上我用贝类加以辅佐,是不是又鲜又好吃?”

    金昔目光一直没舍得从兔肉上移开,连连点头说道:“是,太好吃了。”

    “你别转移话题,我问你话呢。”我没好气地说道。

    金昔摇摇头,说道:“我不说。”

    我说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不听我的建议,去喝下面那邋遢的水,然后碍于面子,又不好在我面前提及,结果发现自己发烧和腹泻,就以为自己快死了,然后把东西都留给我,对不对?”

    金昔脸上的表情有些羞耻,她背过身子,自顾自地吃着我的兔肉。

    我叹了一口气,对她说道:“金昔啊,这座岛上,也就我们两个活人了,我觉得有什么话,大家应该坦诚相待才好,你知道吗?在岛上最惨的,不是饿死或者渴死,最可怕的,是孤独死,一旦一个人被包裹在无穷的寂寞之中,漫无目的的生存下去,才是最不可能生存的,你看我现在,又能抓着兔子,又能开椰子,想拖到救援,不是什么难事,但我害怕你一死,我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样可能等不到救援,我就去跳海了。”

    “有这么恐怖吗?”金昔问道。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我想表达的意思是,两个人活下去,总比一个人活下去要好。”我说道。

    “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这样了。”金昔顿了顿,对我说道。

    洞穴外,一阵微风吹了起来,带着海风中的咸涩,火苗歪了歪,兔肉上被烤得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响声。

    “其实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就怕你又给我当哑巴。”我说道。

    “你问吧,你烤得兔肉挺好吃的,我愿意回答你。”这已经是金昔第三次夸我兔子肉烤得好吃了。

    我笑了笑,说道:“就是…你的那张照片,上面的少年到底是谁啊?”

    “我哥。”金昔仍然在吃着兔肉,没有任何停顿。

    “你哥?”我皱眉道。

    “嗯,亲哥。”金昔补充道。

    我笑道:“我还以为你是爱慕的少年呢,原来是你哥,怪不得长得那么帅,和你有七八分相似,感情你家里的基因好。”

    金昔继续撕着兔肉,吃得兴致十足。

    “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你不讲讲一些关于你哥的故事吗?包括为什么他的一张照片你都要不顾生死的去抢回来,一起聊聊啊。”我说道。

    “不。”金昔简短地说道。

    我皱眉说道:“你刚才不是说你吃高兴了吗?现在一要你说话,又给我摆谱了?”

    金昔一直在背对着我低着头,此时她把树枝一扔,拍了拍手掌,站起身子,然后走到了我面前,在我身边坐下,笑着说道:“是呀,我是吃高兴了,但是我只回答你一个问题,你要是再想问,就得再给我烤一个。”

    金昔脸上难得的露出了笑脸,俏眼修眉,顾盼神飞,美得惊艳绝伦,不带有一丝一毫的粉饰,她右边嘴角的单梨涡更是别有韵味,看得我心里猛地一跳,只能暗暗感慨这小妞实在倾国倾城,见之忘俗。

    和她认识两个多月,她在我面前真正笑出来的次数,我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不过,她绝丽的容颜上,却存在着一小些瑕疵,我本能的伸出手,将她嘴角的油脂给擦去,金昔微微一愣,随后俏脸一红,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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