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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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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没有牙的老太婆,偏偏又在这时候笑眯眯地对他说:“小伙子,如果我是你,我是绝不会松手的。我敢保证,只要你的手一松开,你的肚子马上就会被人踢一脚。”

    “谢谢提醒。”叶笙微微一笑,还是松开了手。

    对他来说,肚子上被人踢一脚,并没有什么关系,就算踢上个七八脚也不会死;但是被一个高贵优雅温柔的女人看不起,那才会死人。

    老太婆看着他,笑眼旁的皱纹更深:“叶笙,你果然不是东西,现在连我这个已经老得快瞎了眼的老太婆,都看出来了。”

    不过,宫萍并没有把她的脚踢到叶笙的肚子上去,而且仿佛连看都不敢去看他一眼,只是低着头往前走,替他带路。

    叶笙就在后面跟着,终于可以确定一件事,那个伪装成紫衣老妪来刺杀他的人,就是眼前这个叫宫萍的女子。

    但是,那个男刺客,似乎并不在这里。

    而牛肉汤请来保护他的大鼓和绣花鞋,一直没出现过。他们是死了呢,还是要杀叶笙的人实在太多,他们忙着赶苍蝇,所以没空过来?

    不管怎么样,似乎越来越接近真相了,叶笙轻轻吁了一口气。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女人,一种女人走路的时候,就好像一块棺材板在移动一样;另外一种女人走起路来,腰肢扭动得就像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生姿的鲜花。

    宫萍明明是属于第二种的,却偏偏要控制着自己,故意做出很死板的样子来,决不让自己腰肢以下的部分有一点摆动,绝不让跟在她后面走的叶笙看见。

    只可惜一个人的体态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掩饰不了的,无论任何人都没有法子把一块棺材板变成一朵花,也没有任何人能让一朵花变得像是一块棺材板。

    这种眼福,使得跟在她身后的叶笙愉快极了。自从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后,他的心情从未如此愉快过。

    可是,等到叶笙看见此间主人的时候,感觉却比真的被人在肚子上踢了一脚还难受。

    屋子里没有花,也没有燃香,却带着一种深山中树木刚刚被锯开时那种特有的清馨芬芳。一个穿着一件紫罗兰长袍的女人,背对着门,站在一幅“秋狩行猎图”前。

    画上画的是一位王者,骑在一匹高大神骏的白马上,弓在手,箭在壶,鹰在肩,扈从在马后追随呐喊,猎犬在马旁跳跃吼叫。

    晴空万里,天高气爽,王者的意气风发,流动在纸上,但看画人的身子却单薄如纸。

    这两个人,一个人在画中,一个人在梦中。旧梦如烟,缠绵如昨,情仇纠结,爱恨交并,画中人纵能忘怀,却叫看画的人怎生奈何?

    叶笙忽然觉得,自己实在不该在这种时候来打搅她的,却又偏偏忍不住想见她一面。这种感觉,使得他恨不得重重地给自己两个大耳光。

    不过,等到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叶笙心里只有一种感觉了,觉得自己实在是只不折不扣的傻鸟。

    眼前的这个女子,虽然头发依旧乌黑光亮,身材也保持得很好,风姿还是那么高贵优雅,但年华早已逝去多时。

    她的年纪,已经足够做叶笙的母亲。像她这样的女人,无论是谁,都不会把她和一件凶杀案联想到一起的。

    杀死公孙胜,并且囚禁他的灵魂之人,绝对不会是她!

    但是,叶笙竟然糊里糊涂的就闯到这里来,而且一定要见她,如果见不到好像就会死一样。

    现在,叶笙却连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

    (本章完)

第111章 被黜王妃宫素素() 
    “你好,我叫宫素素。”女子注视着叶笙,带着一种非常高雅的微笑,“叶公子,我们素昧平生,从无来往,你一定要见我,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

    “没有。”叶笙赶紧说,“连一点特别的事都没有。”

    “那么你是为了什么一定要见我?”

    叶笙苦笑,心里在问自己:你这只傻鸟,究竟想要来干什么?

    他当然不能告诉别人,他到这里来,是为了调查一件凶案的线索,而之前要刺杀他的宫萍,还有那个蒙面男子,很可能就是杀死公孙胜的凶手。而且,收留宫萍的此间主人,也有嫌疑……

    但是,看到眼前这个自称宫素素的女人,却让他怀疑自己了。于是,他只能傻傻地站在那里,看起来就像是个刚做错事,就被老师抓住的小孩。

    在《陆小凤传奇之剑神一笑》中,宫素素本来是当朝一位亲贵王爷的爱妃,因为犯事坐罪,触怒了王爷,才被放逐到黄石镇的。她跟沙大户一样,都不是普通人。

    只是不知道,在这个水浒世界中的宫素素,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此时,宫素素的眼神中,忽然充满了同情和了解:“我明白你的感觉,现在你心里一定觉得很失望,因为你一定想不到,我已经这么老了。”

    她异常温柔地笑了笑:“年纪大了的女人,就和走了味的酒一样,叶公子都不会有兴趣的。”

    听到她这么说,叶笙简直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或者找个没人的地方,用力把自己的脑袋去撞墙。

    宫素素又带着笑说:“只不过,叶公子的大名,我也是久仰的,你既然来了,我也想留你喝杯酒。可是我也知道,这顿酒你一定会喝得很难受。”

    她实在是个很了解男人的女人,而且非常温柔。这样的女人本来就不多,现在更越来越少。

    叶笙忽然抬起头,看着她,很吃力地说:“我很想说几句话,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说出来。”

    “你说。”

    “不管你的年纪有多大,你都是我这一生中,所见到的最温柔最可爱的女人。”叶笙看着她,很认真地说,“这是实话,不知道你信不信。”

    “我当然相信。”宫素素微微一笑,“就算你说这些话,只不过是为了要安慰我,我也宁可相信它是真的。”

    叶笙也笑了,笑容又恢复了他那种独特的愉快和明朗:“我也希望,宫主刚才说的是真话,是真的想留下我来喝杯酒。”

    “如果是真的呢?”

    “那么,我就希望宫主说的不是一杯酒了。能够和宫主这样的美人喝酒,我最少也要喝上个三五百杯。”

    宫素素的笑靥上,居然仿佛露出一种少女的红晕,连眼神都仿佛变得更明亮:“你是个可爱的男人,连我这个老太婆看见都喜欢,何况那些小姑娘呢!”

    喝酒是件很愉快的事,世界上永远都有人喝酒,而且不见得会比不喝酒的人少。

    喝酒的人,又可以分成两种。

    有种人一喝就醉,一醉就吐,满嘴胡说八道,满地乱爬,光着屁股满屋子乱跑,甚至放火烧房子,什么事都能做得出。

    有种人却不太容易醉,就算醉了别人也看不出,不管喝了多少,非但不吐不闹,不发酒疯,而且面不改色。有时候,喝了一点酒之后,比不喝时还清醒得多,连反应都变得比平时快得多。

    叶笙就是这种人。

    他自己也不否认,刚到这里来的时候,头脑确实有点不太清楚。

    魔王公孙胜被杀死,凶器是一把造型奇特、价值连城的匕首,扑朔迷离的凶杀案,古里古怪的居民,再加上一位充满了浪漫传奇的被黜王妃宫素素……

    他的脑袋里,就好像被一盆七荤八素的大杂烩塞得满满的,一直等到他一口气灌下七杯竹叶青之后,才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冲干净。

    他的思绪忽然间就变得清醒起来,有些他刚才根本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忽然又在他的脑中重现,而且忽然都变得非常重要。

    他首先想到的,是宫素素的声音。她的声音温柔优雅,只有一个极有教养的名门淑女,声音才会如此动人。

    叶笙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还在院子里的花径上,她的声音却是从木屋里传出去的:“宫萍,你不要再跟叶公子胡闹了,还是快请他进来吧。”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见面,她怎么知道,外面来的是叶笙?

    而且,小屋与花径还有一段距离,温柔甜蜜的声音,绝不会是大喊大叫出来的。可是,宫素素轻轻说出来,叶笙远远地听在耳里,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仿佛说话的人就在他身边一样。

    宫素素,绝对不简单!

    或许,她真的有实力杀死公孙胜!

    ※※※※※※※※※※※※※※※※※※※

    有时候喝一点酒,虽然能让人变得更清醒敏锐,只可惜这个时候并不多。喝酒喝到这种时候,距离喝醉时,通常已不会太远。

    有时明明觉得自己还清醒得像韩信一样,用兵如神,料敌必中,可是忽然间他就又醉得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些啥。

    此时叶笙的情况,好像就是这样子的。

    宫萍一直在宫素素身边伺候,叶笙一直在盯着她的腿。宫萍被他看得脸都气白了,但叶笙还是在贼忒嘻嘻的看着她直笑。

    “萍姑娘,我猜你穿裙子的时候,一定比穿裤子好看,连裙子都不穿的时候一定更好看。”

    这是什么狗屁话?

    宫萍忽然出手,从缠腰的丝带中抽出一柄用极品缅铁打造成的刀,迎风一抖,刀花错落,直刺叶笙的眼。

    这是一把刀锋只有七寸七分长的短刀,使用的方法和匕首差不多,招式变化得极快,出手极凶险,这本来就是使用短兵刃的原则。

    宫萍反把握刀,以拇指扣刀环,一刺不中,刀锋横挑,再划叶笙的脸。

    看她手法的变化之快,要在别人脸上划出一个交叉,似乎容易得很,要一刀刺入别人的心脏,也绝不是件太困难的事。

    看她出手时那种狠毒老辣,丝毫没有犹豫,这种事以前绝不是没有发生过。

    只可惜这一次她这一刀居然划不出去了,甚至想再移动半寸都不可能。这是因为,她的刀忽然间又被两根手指夹住了。

    她一直都在提防着叶笙的这两根手指,有了上一次的教训,她自信这一次绝不会再重蹈覆辙。可是,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这两根手指忽然间又凭空冒了出来。夹住了她的刀。

    她的刀快,但这两根手指更快,就好像忽然从空气中长出来的一样。

    更糟糕的是,这一次叶笙对她没有上一次那么客气了,以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夹住刀尖,左手则掐住她的脖子。他的脚也在这一刹那间踩住了她的脚,一下子就把她制得死死的。

    宫萍气得眼睛里都好像要冒出火来,却又偏偏一动都不能动。

    (本章完)

第112章 险死还生() 
    宫素素在叹气了:“叶公子,我一直觉得你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可是现在看你的样子,却实在不值得恭维……你实在令人失望。”

    叶笙也叹了口气:“老实说,连我自己都对我自己觉得有点失望。”

    “依我看来,一个挑粪的,对女孩子的态度都要比你好一点。”

    “依我看来,大概还不止好一点,至少也要好七、八、九、十点。”

    “那你为什么这样做呢?你是不是喝醉了?”

    “我没有醉。”叶笙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可以保证,我比世上任何一个挑粪的,都要清醒七、八、九、十倍。”

    “你这样做,究竟想干什么?”

    叶笙歪着嘴,笑了笑:“其实我也不想干什么,只不过想请她的裤子暂时离开一下,好让我看看她的腿。”

    这是什么狗屁话?简直比天下最臭的狗屁还要臭七、八、九、十倍。

    这个人是不是疯子?

    叶笙没有疯,快要被气疯的是宫萍。

    宫素素用一种非常吃惊的眼神看着叶笙,从头到脚看了半天,才叹着气说:“现在我总算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哦?”

    “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花痴,故意来这里捣乱的……”宫素素冷笑,“如果有一个女人是花痴,男人也许会特别喜欢;男人是花痴就不一样了,女人看见男花痴,只有用一种法子对付他。”

    “什么法子?”

    宫素素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就是这种法子。”

    这句话只有六个字,等到这六个字说完,已经有五样东西往叶笙打了过去。

    一对筷子,一个酒杯,一个小酱油碟子,和一个装汤的大海碗。

    碗是最先飞过去的,因为碗里还有大半碗冬笋炖鸡汤,汤碗飞出,汤水飞溅,就算没有溅到叶笙的眼睛上,也可以挡住他的视线。后面接连而来的攻击,他就看不清楚了。

    这一招八股文的“破题”,没有学问的人是破不了这个题的。

    然后酒杯飞出去,飞出去的时候,一个杯子已经碎成七八十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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