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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夕错情:冥王的新娘-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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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晓得出什么事情了,宋家的媒人突然间急匆匆地走了,前面这一会子正热闹呢,大家都不晓得是怎么回事,都在猜度呢。”玉丫同样的低声说道,“要不要给二郡主说?”

    巧凤也有些为难,咬咬牙说道:“这种事情瞒是瞒不过的,不如早点说吧,二郡主也好早点想个对策。”媒人突然离开是件很不礼貌的事情,更是一种无礼的举动,宋家跟周家相交几十年,按理说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这是怎么回事呢?

    绯歌抬起头来看着二人,虽然二人的声音压得很低,可是她天生耳朵灵敏,还是听到了,脸色微白,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按理说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的,宋明溍也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是事情还是发生了!

    “媒人是自己走的,还是被人请走的?”绯歌的脸色有些凝重,没有了往日的活泼可爱。

    “是被人请走的。”玉丫连忙回道。

    “被谁请走的?”绯歌继续追问。

    玉丫为难地看了一眼巧凤,巧凤也有些着急,道:“你这丫头,这个时候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

    “是被左丞相府请走的。”玉丫低声说道,垂头扭着衣角,动也不敢动。

    绯歌眉峰一扬,冷笑一声:“原来是这样。”

    巧凤跟玉丫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愣愣的看着绯歌。这件事情原也不能怪别人不知道,因为这根本就是周绯歌跟孙良玉之间的私人事情,只是没有想到孙良玉居然敢这样欺上门来,这就有些忒霸道了,感情是把她周绯歌当成三岁小孩子来戏耍?

    要说起周绯歌跟左丞相之女孙良玉之间的恩怨,那简直就是罄竹难书。

    孙良玉是左丞相孙默唯一的女儿,儿子倒是有五个,因此这一个女儿倒是格外的金贵,自小被孙默当成眼珠子疼着。要说起在京都的闻名度倒真是跟绯歌有一拼,问题就在于孙良玉乃是一个大家公认的才女,琴棋书画、歌舞管弦无一不精,而绯歌却是以刁钻古怪闻名,从没有在大家跟前展露过什么,绯歌之所以知名度跟孙良玉齐名大约是沾了宋明溍的光,因此孙良玉很是看不上绯歌。

    更重要的,孙良玉倾心于宋明溍!

    想到这里绯歌咬咬牙,抬眼看着两个丫头,脸色一凝说道:“你家郡主平日不爱张扬,不成想今日被人欺上门来,若是不还手大约是说不过去的,巧凤你去跟我爹爹说,明日在京都今日上门的媒婆还招摇过市,我就蹲在他书房不走。玉丫,你去告诉我母妃,就说孙良玉来宣战,本郡主要会一会她,要是左丞相府的请帖来了,不要拦着不给我看。”

    两个丫头从没有见过自家的郡主这样有风雨欲来的恐怖模样,当下啥也不敢说,忙点头去了。

    周绯歌,眼眸一眯,咬牙切齿的说道:“你丫的孙良玉,感情还真把姑奶奶看扁了,这次就叫你明白什么叫做阴沟里翻船!”

    话到这里,不得不说,孙良玉那是闻名的才女,可是周绯歌却无任何的才名,便是傻子也不由的抚额,要是绯歌跟孙良玉硬碰硬大约会输得很惨。可能绯歌也吓到这个问题,抬脚往绯璃的屋子走去,她得让绯璃给她出个主意。

    只是周绯歌再也不会想到,不过一场意气之争,居然回引的万人空巷,这一场二郡主pk孙才女的戏码,居然那么的轰轰烈烈,还引来了绯璃的一朵大桃花。

    绯璃正在埋头看书,听到风风火火的走路的声音,嘴角便是一勾,知道是绯歌来了,刚放下手里的书,绯歌也上了二楼,绯璃转头看着她,就见绯歌一屁股坐在她的对面,便道:“大姐,这次我可真需要你的帮忙了,你可不能只顾着自己出嫁,就把我给忘了。”

第22章 桃花朵朵开,风涌自然来(二)() 
绯璃垂眸一笑,看着自己的妹妹,便道:“你就这么没信心?你即便对自己没信心,也应该对宋大哥有信心,孙良玉固然是扎手,可是她对你们根本没有什么威胁,宋大哥满心里都是你,别人又怎么起的了风浪?”

    绯歌长叹一声,装模作样的说道:“是啊,是啊,我应该感激上苍把这么好的一个男人送到了我的身边,我应该感恩戴德,可是这次的事情分明就是因为宋明溍引起的,若不是他惹来的桃花,我现在哪里会被人如此的奚落?这个孙良玉简直就是欺人太甚,居然敢把媒人给弄走了,这不是明摆着打我的脸么?我可不能就这么算了,姐,你得帮我想个办法才是。”

    “你不是鬼主意挺多的嘛,这种事情应该不需要我出手吧?”绯璃瞧着绯歌难得的奚落一笑。

    绯歌也不脸红,昂着头说道:“那当然,我周绯歌怕过谁来着?”

    果然是周绯歌一惯地回答,绯璃浅浅一笑,问道:“那你还需要我帮什么?你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了不是吗?”

    绯歌顿时哑然,看着自己的大姐,心里哀叹一声,说起来她周绯歌还真不怕谁,就连宋明溍她都不怕的,可就是害怕绯璃,绯璃的手段她是知道的,绝对能让你吃了亏还说不出来,在自己短短的十几年的生涯中,跟绯璃短兵相接十几次,可是每一次绯歌都会被整得很惨。

    看着绯璃这么柔弱的一个人可是下起手来绝对够狠,每次都让绯歌又惊又怕的,从此后绯歌对于绯璃那是相当的敬畏了。绯歌也够郁闷的,看那些穿越,都说故人多么蠢笨,穿越而来的带着先天的优势,绝对能在古代打遍天下下无敌手可是现在绯歌只想把那写书的人狠狠的扁一顿,这多误导人啊!这简直就是祸害人命啊!

    别人不说,就说她们这一家子,她母妃那是一个未成亲时就已经是名声显扬人物。多少家斗前辈都折在她的手里,那一段历史说上三天三夜那也是说不完。她母妃为人处世,谋划世事间,眼眸一转,心思一动,便是一个主意,从小长到大,绯歌是亲眼看着她母妃把一个鱼龙混杂的王府整理成现在这样如臂使指的模样,当真是功力高强。

    想到这里再叹息一声,绯歌觉得自己穿越而来的这户人家,当真是属于极品中的极品,个个战斗力极强,害得她这个穿越女基本成了废柴,不由得泪奔啊

    她爹爹更不用说了,年少时期花名在外,却不成想偶然见到她母妃后便一见钟情,这以后为她母妃做的种种事情,不知道羡煞了京都多少闺门女子,情场上得意,官场上更得意,她爹爹浪子回头,一战成名,手握飞鹰卫,管辖着大昭国的兵马,跟当今皇帝不仅是关系亲密的表兄弟,更是可以卖命的朋友,搁到现代那就是一个标准的王老五,还是个钱权两全的王老五,只可惜这王老五这辈子有着可以三妻四妾的权力,偏偏认准了一棵树,又不知道伤透了多少玻璃芳心

    再看向绯璃,绯歌又郁闷了,想起周砚,更郁闷了,为什么自己这个穿越而来的,明明占尽了天时地利,却每每都要折在这俩人的手里,想起这次的复仇,还要绯璃帮她一个大忙,绯歌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狗腿了,她的生存原则相当的强悍,只要事有可为,弯弯腰不会掉二两肉,至于面子都是一家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面子这东西在自家人面前没必要那啥啥,于是可怜兮兮的小眼神再次瞄向绯璃,道:“这次你得帮我,就帮我说一句话成么?”

    绯璃道:“什么话?”

    “你知道啊,爹娘那边肯定不同意我跟孙良玉正面冲突,可是她抢我的男人啊,我要是都不迎战,真的就成了缩头乌龟了,好绯璃,你得帮我啊”绯歌拽着绯璃的衣袖不停地磨着。

    绯璃一句话往往顶绯歌十句话,在武宁王跟王妃的眼里,绯璃处事细密周到,谋而后动,往往有事半功倍之效,而绯歌就是个莽撞的丫头,处处惹是生非,让人不得安宁,事倍功半。

    因此,在孙良玉的事情上绯歌只能求助于绯璃。

    绯璃看着绯歌的模样,叹道:“其实,我也不主张你跟孙良玉正面交战,你要知道孙良玉此人恃才傲物是不假,可是她是有真本事,你说你从小到大都学了点什么?你跟她对阵只会丢人,所以你还是不要去了,免得到时我的脸上也难看,你知道我是要和亲的人,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闪失。”

    绯歌握拳,磨着牙说道:“谁说我不如孙良玉,明明是你们风头太盛压制了我的光芒,这次我就要让你们看看我的本事,不管,总之一句话,敢抢我男人的女人,都要跟我决战!”

    对于绯歌时常说出的这些令人胆战心惊的不容于世俗的言语,绯璃其实有时就在想这个丫头仿佛不是这个国度的人一般,言语大胆,往往语出惊人,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可是细细想想还真有几分道理,因此这些年来绯璃的思想中其实也受到了绯歌的影响,再加上武宁王跟王妃本就是豁达开通之人,行事往往不拘小格,因此周家的几个孩子要比同时代的同辈人活的自在一些。

    绯璃看着绯歌满脸的期盼,无奈的叹息一声道:“好吧,我去帮你说通爹娘,但是你可不要忘记了,孙良玉那人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你输的可能性很大。”

    绯歌闻言嘻嘻一笑,道:“这你就别管了,有道是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还有人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有人说走一步且看一步,时时变化无常大姐,我周绯璃虽然一直玩闹惯了,可是有些事情也有自己的坚持的。我是真的爱宋明溍,所以我爱的人谁也不能觊觎,如果宋明溍的心不在我身上我也不强求,可是你也知道我们是两情相悦啊,怎么能就这么任由别人拆散我们?所以我是必须滴揭竿而起,反抗压迫主义。”

第23章 桃花朵朵开,风涌自然来(三)() 
绯璃一怔,绯歌这样郑重的话,倒是让她有些心中微动,我爱的人谁也不能觊觎两情相悦是啊,绯歌跟明溍两情相悦,孙良玉的确是做的有些过火了。这段日子左丞相孙默在朝堂上也是极为的活跃,朋党之众不能小觑,孙良玉这次出手只怕是得到孙默的允许的。

    如果这样看来,这也是孙默在跟武宁王府跟宋府暗中较劲了。夺情郎为假,试探只怕是真的。

    想到这里绯璃看着绯歌,道:“这事包在我身上了,你只管放心吧。”

    绯璃一阵欢呼,转身就走,在楼梯口又回过身来,看着绯璃说道:“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孙良玉的请帖应该这两天就到了,一定要送到我手里,别被某人半路截跑了。”

    绯璃无奈的道:“是,知道了。”

    绯歌这才蹦蹦跳跳的下了楼,绯璃看着拐角消失的身影,微微发愣,她不知道有多羡慕绯歌能这样活的自由自在,不管什么事情宋明溍都会为她安排得妥妥贴贴,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子甘愿为一个女子默默的付出这么多年,守候了她这么多年,这样的感情是绯璃最羡慕的,此刻她是妒忌绯歌的,绯歌真的很好命。

    她的真命天子金鹞,她跟他之间,只怕是一辈子也不会有绯歌跟明溍之间的感情。只要一想起,那道疏离的目光,还有那句话,你是谁,我应该认识你吗?心口就一阵阵的泛疼。

    绯歌说世上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可是绯璃却觉得,世上最远的距离莫过于我站在你面前你却忘记了我,这样的痛,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承受,和亲已成定局,断然不能无端反悔绯璃也不想反悔,纵然前面是刀山火海,她也要闯过去。

    若你忘了我,那么便重新认识我,重新爱上我,她周绯璃不是轻易言败的人,认准的事情便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

    金鹞,若今生你是我的归宿,那么纵然你忘记了我,那么我也会让你重新爱上我。

    只是绯璃想不到的是,这个世上计划不如变化大,而她也不过是沧海一粟,当前尘往事爱恨情仇再度袭来的时候,她也只能随波逐流而已。

    绯璃的预想果然没错,当天下午孙良玉就送来了帖子,邀请绯璃参加三年一度的百花盛会。

    名为百花盛会,其实却是京都名门千金之间的一种暗地比试,以花喻人,三年前孙良玉一举夺得牡丹桂冠,成为百花之首,那时她只有十二岁。

    绯歌知道孙良玉来者不善,心里并未轻视与她,别人都道她大大咧咧,毫无心思的样子,其实别人却不知道,她不用心思是因为根本轮不到她用心思,上有精明能干的爹娘,下有腹黑多谋的姐弟,旁边还有诡计多端的爱人,绯歌跟本就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这些年了,绯歌就这么过日子,总是快乐多忧伤少,上一辈子的事情似乎都已经忘记了。她忘记了上一世为了生存吃进了多少苦,受尽了多少难,现在再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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