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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偷完了再娶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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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真的跟他没关系,事实上他今天就搬去美国了,我想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他了,怎么可能还会跟他有牵扯呢?」柯泛晴只能据理力争。   
「妳连他什么时候去美国都那么清楚,还说你们没有关系!」老师们对她的撒谎非常不满。   
沈可绍是他们高中部的学生,虽然成绩很好,但搞怪也是出了名的,尤其他很有领袖特质,老是能让学弟妹们热血沸腾、忠诚跟随。   
这张传单昨天出现在校园里,今天就出现各种后援会,全都是誓言替远征美国的沈可绍,保护亲爱的女朋友免招坏男人拐骗的亲卫队,让各个老师头痛万分。   
「他和我住在同一条巷子里,我是听父母说的。」柯泛晴委屈的嘟高嘴。   
「总之,妳才十四岁就引起异性的争风吃醋,不管妳是不是有意的,都是不好的发展,老师们决定从现在起请妳接受辅导,直到学校确定妳的行为不再偏差为止。」   
拜沈可绍那张杀气腾腾的传单之赐,柯泛晴真的再没有机会交男朋友了,直到她高中毕业,她身上仍贴着沈可绍女友的卷标。   
一个月后纽约   
「是这里吗?」沈可绍无声的用唇语问道。   
他们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溜进一名政客的别墅,编号001的尼欧画作听说就在这里,而他的「听说」是听他老爸说的。   
「嗯!」沈康生不太确定的点点头,真正上场,他才惊觉过了二十个年头,他的敏锐度变差了。   
沈可绍睐了老爸一眼,到了美国后老爸的脑袋竟然变笨了,这贼老爸的话能信才怪咧!现在他们只好求老天保佑了。   
他小心翼翼的穿越走道来到放画的大厅,他们目前唯一的优势是,尼欧个人的画作在市场上价格并不高,这间别墅戒备最松散的地方就属这间大厅了。   
他在门口把风,让老爸上前取下画作,沈康生快速的将画卷起放入画筒之中,他比个OK的手势,两人心头稍稍稳当了些,正想再悄悄离开时,突然警铃大作……   
「怎么办?」两人立刻躲到厚厚的窗帘后,急促的脚步声在屋里屋外乱窜,沈可绍差点没吓破胆。   
呜~~明天报纸上就会出现他被逮的照片,写着台湾留学生偕父在美国犯案,行为可耻等等之类的报导,而远在台湾的柯泛晴见到这份外电报导,一定会把他骂到臭头,他的人生真的完了。   
但他们等了老半天,也没瞧见半个人掀开窗帘拿枪指着他们喝道:「你们被捕了!」两人才觉得奇怪,就听见花园那头传来大叫声,「抓到了!」   
父子俩面面相觑,还有别的偷儿也选今天下手?今天是良辰吉日吗?   
贼儿本性,两人立刻趁乱偷溜出去,打开落地窗往下爬。   
哪晓得沈康生脚下一个不稳,直接跌了下去……   
沈可绍差点吓掉半条命,趴在栏杆扯住老爸的手,两人脸色苍白的互望一眼,沈可绍连忙咬牙指指一边的排水管,沈康生才攀过去顺着水管滑下去。   
见到老爸安全落地,沈可绍才喘口气。唉~~如果被抓也许是好事吧!至少他不必再经历这些吓死人的蠢事了。   
沈可绍也翻身落地,两人又要闪人又要躲狼犬,万分狼狈的逃出别墅,跑跑跑……直到觉得安全了,才闪进一旁的公园坐下来喘息。   
「老爸,你真的觉得我们适合这一行吗?你这么老了动作迟缓,我又像个临时演员,完全搞不懂要跑那一幕,今天没被抓是运气,我看还是收手吧!」他真的好想哭哪!   
「一回生、两回熟,别这么快放弃嘛!」沈康生的喘气声比儿子的还大还急,两只脚甚至还不停的颤抖。呜呜呜……他真的老了,不再适合拋头露面,出生入死,夜骑的名号还是交给儿子好了。   
「一想到这种事还要再做一百二十七次,我就好想主动去投案啊~~」沈可绍觉得前途好黯淡哪~~他好想念以往整柯泛晴的好日子……   
五年后美国纽约   
一位身穿阿曼尼优雅西装的男士,闪进海潮饭店二十楼的走道里,他容貌俊秀,气质不凡,如果不是他的背后背着一个突兀的筒状物,一般人一定以为他是哪家公司的重要人士,特地来参加今晚在十八楼举行的宴会的。   
他的唇角浮现一朵性感的浅笑,已经躲过前方最后一道警卫的视线了,接下来就是那一排密度惊人的监视器了。   
「监视器?它能奈我何?」沈可绍撇撇唇角,眼神坚定的瞧了那排监视器一眼,快如闪电的开始行动。   
他的气息沉稳,身形优雅,精准的闪过每个监视器间极短促的交会死角,来到一扇大门前,三秒不到打开大锁闪身而入。   
像王者般伫立在尼欧画作编号078的前面,他还有时间驻足欣赏了几秒钟,才轻巧的卸下它四周的警报器,俐落的装进他背后的画筒里,又把警报器装回去,露出一抹自信的笑意。   
再次回到走道上,他算准时间在整排监视器间轻松移向尽头,外头老爸正等着接应,他将画筒交给老爸后,两人相视一笑,又各自行动,他转身往回走,整整领结回到十八楼。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也有实践『监守自盗』这句成语的一天……啊!我忘了二十楼那家伙的保全不归我们管,呵呵……」他讥诮的自我解嘲一番,推开大门迎向歌舞升平的纽约上流社交宴会。   
当年第一次出手的惨痛经验让他认真思考,改而从情报做起,他们干脆成立保全公司,一边工作,一边找画。经过一年的追查,确定了画作落在哪些人手里后,便开始规画下手的步骤与方针。   
五年来他很顺利的找回过半的画作,却也在收藏界卷起了一阵尼欧旋风,如今下手的困难度逐渐提高。   
老实说,拥有尼欧的画的那些人既不是正义人士,有些甚至还坏进骨子里去,让他省去不少良心谴责的困扰,只是这种双面人的生活他永远也无法真正适应,好想回归正常平凡的日子。   
不远处宴会的主人……女伯爵可琳女士,朝他送了个飞吻,害沈可绍全身起了一阵疙瘩,他露出虚假的笑容回敬她一番。这女人是公司的客户之一,还是别得罪省得麻烦。   
二十三岁的他现在是沈康生成立的沈氏保全公司的业务经理,而沈氏承接了这间饭店的保全。   
女伯爵拋掉身旁的人似乎想往他这里走,他连忙闪到今晚负责保全指挥的肯尼身边,交代一些细节就决定先闪人了。   
「我同情你!」肯尼见沈可绍一副见了鬼似的惊慌,不禁莞尔,拍拍他的肩安慰一番。女伯爵对他心怀不轨,全公司的人都知道。   
望着沈可绍落荒而逃的背影,肯尼摇头失笑却又觉得不能全怪女伯爵。   
谁教沈可绍那双迷人凤眼老是直勾勾对人放电,斯文俊秀的脸上总是带着无害浅笑,勾得那些女人老以为他对自己是特别的。说真的,公司业务能在短短五年扶摇直上,还真多亏了沈可绍那张无辜的笑脸呢!   
  ☆   
离开那无聊的宴会,沈可绍开着车胡乱在街上绕着。   
五年了!这种双面人的黑暗生活他竟然足足过了五年了,真令人不敢相信!一般人二十三岁都在干嘛?初入社会努力打拚未来吧?他却老是在别人的屋顶上飞来高去的。   
晴晴呢?一张清秀乖巧的容颜闯进他的脑海里。她应该高中毕业念大学了吧!   
将车子停在路边,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破旧的日记本,每当他累积无数压力时,他总会拿起她的日记一页页慢慢翻看。就算每个字他都背起来了,但看着她娟秀的字迹,总能平静他的情绪,让他重新蓄满能量再次投入夜骑的工作里。   
为什么会想起她?也许他心中一直期待能回到平静平凡的生活中吧!而她正是那种生活的最佳代表。   
「依她那种单纯又正经的个性,一定会照着既定的轨道,一步步完成自己规画的人生。」他轻笑出声。曾几何时,平凡竟然也变成他最大的渴望。   
「嘻……不知道我那项临别赠礼,给了她多久的震撼呢?希望她把我记得久一点。」将她的日记收回怀里,他又重新发动车子。   
来到这里后有太多事要做,他其实没太多时间去想她,他甚至也没什么机会交女朋友,身边的人总是来来去去。   
无论如何,在最后一幅画找回来前,他的心很难装进其它事了。   
但随着画作回收的困难度增加,他想起她的次数却愈来愈多,也许是他愈来愈疲累的关系。   
他们的行动已经造成了一种传说,不仅使尼欧的画作行情翻升,那些拥有尼欧画作的收藏者更是各个提高戒备,虽然只剩五十幅,但收齐的日子可能遥遥无期。   
半夜了,沈可绍才回到家里,没想到沈康生竟然还没睡,瞧见他就露出暧昧的耻笑。「怎么弄得这么晚?真被女伯爵吃了呀?」   
万我若被吃了,你该不会放鞭炮庆祝吧?」他没好气的扯掉领结。   
「嗯……为了公司也许吧!」沈康生抚着下巴贼笑不已。   
「死老头,我最近心情很不爽,你最好别惹我。」他冲过去双手扯住老爸的衣领,恼怒的放话。   
「注意你的言词,蜜雪儿来了。」沈康生要他小声点。   
「学校放假了吗?」他有点厌恶那个小女生,看他的视线愈来愈爱慕,一点也不含蓄,和晴晴那丫头差真多……呿!他今晚是怎么了?老是想起晴晴?   
幸好蜜雪儿的学校规定要住校,她只有假日才会来骚扰他,而且尼欧家的人不时会将她拎回去学习贵妇礼仪,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嗯……」沈康生瞧了他一会儿,突然接口道:「我前两天和兆霆通过电话,听说晴晴要去考警校呢!」   
「什么?她什么职业不好选,干嘛去当警察?分明跟我过不去嘛!」沈可绍完全忘了她根本不知道他的身分。   
「人家又不知道。」沈康生好笑的提醒他。   
「不知道也不行,反正我就是不爽!我绝不准她去当什么烂警察。」他卯起劲来耍赖。   
沈康生笑望着儿子。也许这小子始终都没察觉,他只有在晴晴面前或是提到她时,才会变得无理又恶霸,晴晴对他而言是个很特别的人,他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发现呢?   
「看什么看?反正她惹得我很不爽,不行呀?」瞧见老爸一副了然的耻笑,令他更不悦了。   
「行!既然她惹得你这么不爽,你要不要回去教训,教训她呢?」沈康生好笑的问道。   
「你又想搞什么鬼?以前你总是不许我欺负她,现在居然说这种话,你有什么企图?」沈可绍警觉的质问。   
「我打算在台湾成立分公司,本来想亲自去研究一下市场的,我是看你最近好象没什么精神,才想把大好机会让给你,不要就算了,反正晴晴跟你本来就没什么关系,都这么久了,也许连男朋友都有了。」沈康生贼兮兮的说着反话。这些年来儿子真的太辛苦了,确实需要放个大假,晴晴该是他最佳的放松剂了。   
「她没那个胆!」他想也没想的就说了。   
那女人要是敢去考警校或是敢背着他交男朋友,她的皮最好拉紧一点,他绝对、一定、非要、给她一顿粗饱不可!   
「你到底去不去?」   
「当然去啰!」沈可绍兴奋又开心的冲回房间整理行李。   
柯泛晴,妳给我等着,我回来了!
  正文 第三章 
  (更新时间:2006…04…12 05:04:08) 
台北淡水   
「妳真的要放弃国立大学去念警大?」柯泛晴的同学不解又惋惜的问道。   
「对呀!念了一年之后我更确定我的志向了,我想当个警察打击犯罪。不过,也不是我想要就能当,要等放榜才能确定。」柯泛晴很感谢高中的好朋友来看她。   
但亲朋好友显然并不了解她,她的正义感随着年龄的增长愈来愈强,她看不惯弱者老是被欺负、吃暗亏的模样,好想尽自己一份绵薄的力量帮助弱者。   
「凭妳的实力一定考得上的啦!可是这样妳不觉得好可惜吗?妳现在念的科系不必等毕业就会有企业到学校挖角征才,跟我们比起来有前途多了,再说妳的成绩又那么好,这样放弃实在太可惜了。」   
「我对赚钱没太大的欲望,只想当个警察,如果我现在不做,我一定会后悔的。」柯泛晴当然明白大家的想法。   
去念警大还要接受一些平常人无法忍耐的训练,的确不好混,但她一点也不想混,她就是渴望能接受那样的训练,毕业后成为真正的人民保母。   
「妳真是个怪人。」同学也只能摇摇头了。   
「还好啦!」要怪也怪不过那只恶魔吧!柯泛晴吓得瞪大双眸。她竟然会突然想起那个人,怎么回事呀?   
「算了,我要去坐捷运了,等妳落榜时再替妳庆祝好了。」劝说不成,同学拋下还要等公车的柯泛晴,转身走向捷运站。   
「妳很讨厌欸!」柯泛晴嗔道。   
「掰掰!」同学摆摆手,哈哈大笑。   
「真是的,我的决定有那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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