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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爆猎玄黄-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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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天稍微活动下脖颈,扩展一下手臂,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络腮胡见状,被气坏了。给你脸,你不兜着,还真是要钱不要命啊!既然如此,那就不要怪大爷我心狠手辣了。

    “都给我上,给我教教他这么做人。么但,给脸不要脸,快点解决掉,这么大头的野牛,估计能值不少钱呢!回头卖掉,咱们去百花楼喝花酒去!”

    在络腮胡的指挥下,其余七人拿着刀剑棍棒的一窝蜂朝高天袭来。纵云梯可不仅仅是跳高跳远的功法,对于速度方面也同样适用。

    原本高天速度就够快,使用轻功后,那就是一道风。高天仅仅是一人一拳,十个呼吸不到的时间里,除了高天外,就只有那个络腮胡还站立着。其余的家伙全都后背上出现一个深深的拳印,正躺在地上不停地喷血呢,看样子过不了一时半刻的就会没命。

    络腮胡感觉自己好像出现幻觉了,上一刻还占尽优势,只等着眼前的小白脸被收拾掉后,好弄上野牛去卖,怎么下一刻兄弟们全都倒下了。

    被高天笑眯眯的看着,络腮胡顿时浑身发冷,想都没想,转身就跑。开玩笑,七个武者,最低的也有六星武士修为,高的也有八星,这么短的时间就被收拾了。自己这个九星武士又能如何,不跑那就是等死啊!

    络腮胡心里暗骂道,你说你一个武师,跑到迷雾森林这里来跟我们抢食吃干嘛。没见来这里的都是武士么,有武师的修为不去落日山脉挣大钱,这不是坑人么!

    至于说高天会不会是九星武士,络腮胡也不傻,他本身就是九星武士,虽然也能打得过那七个人,但要想这么短时间放倒他们,根本就不可能。而且见高天那速度,肯定是有内气在身的,不然绝对不会这么快的,不是武师是什么。

    还没等络腮胡跑出去五米远,就见到一个无头的身躯往前奔跑着。咦,这个身体好熟悉啊,然后眼前就是一片漆黑。

    高天将手上的一把精铜长剑扔掉后,上前摸尸,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可不能浪费了。

    收刮了一遍,那些武器护甲什么的,高天没能看得上,仅仅是把钱币给收起来而已。27金币318银币156铜币,么但,这么多人才这么点钱财,老子八星的时候身上都比你们多,穷鬼一群!

    将钱财放入意识空间后,高天再次扛起野牛,向着城门方向而去。这一路上运气不错,或许是那些武者见到高天一个人扛着那么大块头的野牛,估算了下对方的实力,也就没有上前抢劫什么的。

    高天顺顺利利地出现在城门口,也就是兴达贸易行收购点的门面够大够高,要是换成地球上的那些商家,连这头野牛都不容易弄进去。

    “嚯,高公子,你是一次比一次厉害啊!看样子,你的修为最低也是初月武师了吧?连白银境荒兽都能杀死,这份实力可不是武士能办到的啊!”程主管听闻下人来报后,立即出现在高天身旁,对于高天一次比一次收获大,他都已经习惯了。

第43章 迷雾森林的秘密() 
“程主管,你是怎么一眼看出这头野牛是白银境荒兽的?你都没看过它的眼珠呢,就这外表看起来顶多可以认定是荒兽而已,我也没有注意到哪里能分辨出白银境荒兽的呢。”高天很是好奇程主管是从哪认出来的。

    “呵呵,这个嘛,其实只要你仔细观察就知道了。要分辨荒兽的类别,除了眼珠外,其实其他的部位也可以的,只不过每种不同而已。

    就说这野牛吧,普通野兽级别的野牛顶多会长到两米,荒兽级别的会到两米五以上。既然是荒兽了,那么它是靠什么生存,或者说靠什么获取食物的呢?那些杂草什么的或许会吃点,但是根本不能满足自身所需。

    所以要想吃血食,就得战斗。野牛这种荒兽,靠着一身牛皮强韧,不惧利爪什么的撕咬,但要伤敌的话,还是得靠牛角和牛蹄。

    你来看,这头野牛的牛蹄多粗壮,可以想象的出那会有多大的力气,只不过这点是无法分辨它是哪类的荒兽。

    而这牛角就不同了,通常野牛的角都是成弧形的,虽然长成荒兽,但是改变也不会太大。也就只有白银境荒兽的野牛,它的双角才会完全着直向前。这是进化所需,又长又尖,跟一把利剑一样。

    你可能也发现了,这种野牛在冲击的时候,速度快、力量大,想要从这利剑一般的牛角下躲过去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程主管说完后,又仔细看了看牛角和它脑门处的致命伤口,想了想对高天说道:

    “高公子,这只野牛应该不是你亲自杀死的吧?当然了,我们这里不管货物来路,我只是好奇问问而已。”

    “呵呵,你是从牛角上的血迹,和牛头处的致命伤口看出来的吧?”高天无所谓啊,反正猎物已经是自己的了。

    高天继续说道:

    “不错,这家伙不是我亲自杀死的,我也没那个能力在受到致命伤的情况下,还能打碎它那坚硬的头盖骨啊!话说回来,我还得感谢一下我的仇家,要不是他的帮忙,我还真不一定有这个机会白捡一头白银境荒兽回来呢!”

    “仇家?哦,你指的是那个满月武师吧,怎么,你们在迷雾森林里遇上了?看你这个样子,估计那个武师如今已经喂荒兽了吧!真是可喜可贺啊,不仅渡过生死难关,而且还收获这么一头白银境荒兽啊!”程主管立即想到了当初在乔迁宴时听到的消息。

    “哈哈,运气,一切都是运气。谁叫咱人品好,连老天爷都帮我呢!不说这些,程主管,我这里有些疑问,想要跟您请教请教。”

    程主管道:“呵呵,但问无妨,在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然了,你要是问关于贸易行里的事,那我可不敢跟你说什么的啊!”

    “那是当然,我问那个干嘛,跟我也没关系啊!是这样的,今儿个我去迷雾森林里面闯了一下,都还没进去多远,四周全都是浓雾。后来就遇到这头野牛,辛亏它走动时声响不小,我赶紧就出来了,不然估计早死在里面了。

    我就想问问,为什么那些厉害的荒兽都待在浓雾里面,也没见多少出来的呢?而且咱们武者进去,根本就看不了多远,那些荒兽是怎么在里面生存的,迷雾森林到底是怎么回事,完全不符合道理的嘛!”

    程主管哈哈大笑,也就是高天这么问了,换了个人来,他才不说呢!

    “我说你啊,怎么都去迷雾森林那么多次了,还没弄明白那里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常识啊,迷雾森林里面的浓雾虽大,那是对于我们人类而言。只要是荒兽,你当他们眼中发出的各色光芒是干啥的,难道就为了区分一下是哪种荒兽?

    荒兽的眼睛发出不同的颜色,在浓雾中就能够看到不同距离范围内的东西,跟外面没多大区别。

    而且那些浓雾对于青铜镜以上荒兽的进化有一定的好处,要不然的话,迷雾森林外围早就没有荒兽存在,全都跑到里面去了。

    上次你遇到的那只青铜镜荒兽独角狼,我猜测它应该是争夺狼王失败,被赶了出来,或许还想着在外面招兵买马再回去的,只不过遇上你丢掉性命了而已。”

    高天听到程主管的解答,心里中的疑惑这才解开,旋即又冒出另外一个新问题。

    “那您知道迷雾森林是怎么来的么?那些浓雾是怎么回事?大夏天的居然没有消散不说,还能对那些荒兽有进化作用,这也太逆天了吧!照这样下去,里面岂不是连妖王都有机会产生呢!”

    程主管看了看高天,这才想起来他今年才不到十七岁呢,对于那件事或许没听人说起过。

    “妖王?妖王可不是那么容易进化出来的。你知道迷雾森林里面,在血食充足有浓雾加成的条件,从一个黑铁境,不,从一个白银境荒兽进化到黄金境荒兽需要多长时间吗?”

    高天闻言摇了摇头,他一无所知。

    “我可以告诉你,有人专门计算过,经过这数万年来的分析,一只白银境荒兽要进化到黄金境荒兽需要的时间是二十年。而一只黄金境荒兽要进化到妖怪,最起码需要一百年,至于妖王,那得要一千年时间,而且中途还不能受伤什么的。”

    程主管停了会又继续说道:

    “你知道迷雾森林出现多久了么?我可以告诉你,书籍有记载的时间是八万七千五百九十九年。每过二十年,迷雾森林中的浓雾就会莫名消失,人族的那些强者就会进入杀尽那些高等级的荒兽。

    这么多年下来,迷雾森林里早就连妖怪都没有了,更别提什么妖王了。那里面顶多会有些漏网之鱼,机缘巧合之下成为黄金境荒兽。

    自从一百年前开始,每过二十年,芙蓉城和其他地方就会有一些武尊以下的武者过来,进入迷雾森林中去猎杀那些荒兽。你说说,在那么多强大武者的猎杀下,怎么可能会有高等级的荒兽存在。

    上一个二十年,迷雾森林里面最后一只黄金境荒兽已经被杀死了。留下的白银境荒兽也不多,你能遇上这么一只也算是你的运气了。

    不过,这一切都不是完全绝对的,那些荒兽数量极多,地方又够大,说不定在某些地方还藏着黄金境荒兽呢。所以等明年夏天,也有会武宗强者进入的,只要不是特别倒霉,肯定没多大风险的。”

第44章 王家宴请() 
原来迷雾森林还有这样的事情,这些年看的书居然没有写过,高天暗骂前身买书都不买全,常识性问题居然都不知道。

    “那这个迷雾森林是怎么形成的呢?总不会莫名其妙就出现了吧?而且荒兽居然能通过里面的雾气来进化自身,我们人族怎么没有,这也太不公平了。”高天吐槽道。

    程主管道:“谁跟你说没有了?你还没到那个修为,所以根本不知道。听说武宗强者除了吸收天地元气外,还有一种东西可以拿来吸收的,只不过我们没到那个境界,所以不知道罢了。

    另外那个迷雾森林,据书上说,是一个叫什么雾兽的妖怪在里面死后,身体化作浓雾弥漫整个森林。每过二十年那些浓雾就会凝聚在一起,妄图修复雾兽的身体。

    对了,书里面说的妖怪可不是现在说的那种,而是一种特别强大的家伙。据说还能转化为人身,跟人一样说话呢。只不过这一切都是传说而已,当不得真。要真是这样,那之后怎么从没人见过呢!”

    么但,如果那个传说是真的,那不是代表着这玄黄大陆根本就不是武道世界,而是仙侠世界了?应该不可能的,或许还真的是传说而已吧。

    高天从贸易行这里订购了件用白银境荒兽牛皮做的内甲后,收下五十多张一万金币的金票,还有一袋子共3000多金币走出贸易行大门。

    这次收获真不错,一头白银境荒兽居然价值五十多万金币,而且还不包括订购的那件内甲呢!。谁叫他送来的野牛不仅血肉足够重,而且牛皮足够大,牛角也值钱呢。

    人家李利明当初猎杀的白银境荒兽也不够只弄到几万金币而已,这就是每个人的际遇不同,同样的白银境荒兽,谁叫野牛够大够重呢!如果李利明还活着的话,估计也得被气死过去,辛辛苦苦杀死的猎物居然全都成全高天了。

    高天这次没留下那些肉,反正有钱,每天买些新鲜的血肉多好。这么多的钱,足够他留在城里待上个一年半载的了。

    高天大摇大摆地进入城门,然后直接回家。他没发现,当初跟踪过他的那个人居然就躲在城门内一家茶楼上面,看到高天的身影后,这个人立即放下手中的茶杯,丢下一枚银币转身下楼,朝着北坊而去。

    “公子回府啦!”

    高天还没到门口,里面就是一阵喊叫,然后柳如是立即出现在大门口,看来她应该就在前院待着呢!

    “公子,您回来了,这一趟没遇上什么事吧?”柳如是见高天没有受伤的样子,放下心来。

    “哈哈,走,我们先进府里去。让人烧上热水,我先洗个澡再跟你慢慢说。”

    一番梳洗过后,高天坐在书房里喝着柳如是端来的热茶,兴高采烈地跟她讲述着这一次的经过。

    “啊?这么危险啊,不过,幸好您机灵,让那只白银境荒兽偷袭成功,不然的话那多危险啊!”柳如是惊呼道。

    高天当然不能实话实说了,只能稍微将经过加工一番,要不然自己一个半月武师怎么可能在满月武师手下一点伤都没受呢!

    “咚”的一声,一个装满金币的钱袋被高天扔到桌子上。

    “这里有5000金币,你拿去做家用。另外,这里还有十张面值一万金币的金票,从明天开始,让人每天给我送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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