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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舌尖上的心跳-第6章

小说: 舌尖上的心跳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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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可颂总算明白了,这几个人是一伙儿的!只是她林可颂也不是好惹的!

    当初在大学里,宋意然忽然发了疯要去学什么跆拳道,还把她给拉上了。结果这家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就坐在一旁喝果汁泡妞了,反倒是林可颂练出了些名堂。最后宋意然的总结就是:林可颂不仅仅是他的兄弟,还是他的保镖!

    林可颂是有信心将秃顶男踹上天的,但是再加这两个同伙……她是不会自不量力的。

    路过的行人们同情地看着她。

    那秃顶男笑了笑,转身就走进小巷里了。

    林可颂好汉不吃眼前亏,就不信你也没个落单的时候!

    她转身骑着自行车走了,但却是绕到了巷子的另一头,耐心地等着秃顶男吹着口哨走过来。而他的同伴还在巷子与大街的交界处晃悠着,似乎是提防林可颂再度找上来。

    白痴!现在可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了!

    林可颂猛地窜出来,一抬腿就踢在那秃子的肚皮上,对方差点没吐出来。她一把拎过对方的领子,气势十足将他摁在墙上,“我手机呢!”

    “你……你小心我兄弟们过来……”

    林可颂的余光望了望巷口,他那两个傻瓜兄弟正背对着他们抽烟呢。

    “干嘛?等你兄弟过来看我揍你啊!”林可颂扬了扬拳头,“信不信等你兄弟过来,你就成猪头了!手机呢!”

    “在……在这儿呢……”秃子就要去摸自己的口袋。

    林可颂可没那么傻,这家伙要是掏的是匕首那还得了?

    “我自己来!”林可颂亲自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部蹭亮的新款手机,明摆着就不是这秃子的风格,“这是你偷的那部吗?”

    “是……是……我就偷了这么一部……今天刚开张……”

    林可颂可不傻,她顺带取出自己的手机,给这家伙照了张相,然后用恶霸的语气说:“你给我听好了,你要是再敢偷手机,或者带着你那帮弟兄来找我的麻烦,我就把你照片发到公安局备案去!”

    “别啊!姑奶奶!不偷了!不偷了!”

    林可颂哼了一声,看了眼巷口,再抬手看了看时间,那里是有摄像头的,刚好能把自己追贼却被贼的同伙拦住的录像。她才不相信这家伙狗能改得了□□,铁定继续偷。她一会儿就去警察局报案去。

    转过身,跨上自行车,林可颂回去学校门口找江千帆。

    一边骑着,一边想着自己刚才特别英勇的那一幕。

    唉呀……勇揍偷手机贼什么的,这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吗?

    自己这样一点也不温柔小鸟依人。

    这要是楚婷遇上同样的事情,早就在一旁尖叫等着宋意然给她追手机去。

    啊……不,宋意然那厮是不会去追手机的,他只会说:没关系,再买个新的……

    而且自己这次是真的运气好。万一秃子的同伙一直和秃子在一起,自己根本追不回手机。而且万一他们发现了,冲回来,自己也只有骑着自行车逃跑的命。

    唉,她还真不该头脑发热去追什么手机呢。应该带着江千帆去报警。

    林可颂正在脑子里想象江千帆坐警察局里的表情时,前车轮压着个小石子儿,车轮一歪,林可颂哗啦一下栽了下去。

    自行车轮子呼啦啦旋转着。

    林可颂的嘴巴却咧到了一边。她两只手的手掌火烧一样地疼,抬起来一看,手掌被擦破了一大片。她仰头叹了口气,坚强地站起身来,取了餐巾纸垫在手掌心,骑上自行车,继续去找江千帆。

    等到她回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半了。

    炸臭豆腐的摊子正在收摊。四周早就没了江千帆的踪影。

第8章 暗恋的味道=冰糖葫芦() 
林可颂的心脏往下沉了一下。她也没离开太久啊!人怎么就没了?

    “老板!刚才有个长得挺好看的男的,眼睛看不见的,就站在这个位置,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哦,我看见他过了马路,去对面了!”

    “他……自己过的马路?”

    “是啊。”

    “真是不要命了!”林可颂赶紧骑到了对面。

    对面是一排文具用品店还有书店什么的。林可颂挨着个儿找,还是没找到。

    背上都急出汗水了。

    搞什么啊!不是让他在原地等着她吗!他自己过什么马路!乱晃什么!

    手机都没了,让人怎么联系到他!

    “原地等”这三个字他听不懂啊!

    林可颂将所有的店面都问了一遍,心急如焚想着是不是要报警了,终于一个小卖部的老板对她说:“你要找的那个人好像去了那个什么慕枫咖啡馆!”

    林可颂差点没给老板跪下了。

    她急匆匆去了咖啡馆,将自行车往门外一靠,就三两步上了楼。

    看了一圈,终于在靠窗的位置看见了那个淡然自若冷若冰霜的江先生。

    依旧清俊的面容,精致到挑不出任何瑕疵的五官,日光倾斜着落在他的鼻尖,覆上一层暖意。

    就连他的冷漠疏离,丝毫无法让人心生不悦,反倒是多了一丝神秘感。

    对方的面前还放着一杯柠檬水。

    江千帆拿起杯子,放在唇间抿了一口,天经地义到仿佛他的世界里,林可颂就是空气。

    林可颂那个气啊,就像火箭要升空一样。

    她用力地在江千帆面前坐下,憋着一股气说:“我不是让你在原地等我吗?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江千帆的脸上没有丝毫觉得自己做错了的表情。

    “我不喜欢臭豆腐的气味。”

    林可颂朝天翻了个白眼,心想我还不喜欢你呢!

    “那如果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你肯定会找到我的。”

    “为什么?”

    “为了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林可颂有种又被插刀的感觉。

    她今天憋屈了一天,仍旧愿意回来找他,还真没记起来那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你的手机。”林可颂将对方的手机从桌面上滑过去。

    这家伙慢条斯理地取出纸巾,擦拭着手机。他的手指很漂亮,颔首时,有一种令人莫名心动的美感。

    这还是林可颂第一次这么仔细地近距离看着他。

    “你是要这里吃点什么东西?还是去吃姜丝排叉?”

    林可颂已经有些累了,声音也是恹恹的。

    “这里的咖啡很劣质。闻气温就知道苦涩不醇厚。刚才端过去的点心还留有淡淡的面粉味道,说明在烤箱里时间不够充分。水平如此,我是不会在这里吃东西的。”

    江千帆将手机放回口袋里。

    林可颂按了按脑门,她就知道,这里也不会符合江千帆的品味。她也想像火山爆发一样大发一顿脾气,但是当她的目光触上江千帆宁静的眉眼时,她发觉自己爆发不起来了。

    他就像山谷云雾之间的湖泊,任你地动山摇,他顾自沉静。

    “你在生气。”江千帆仍旧面无表情。

    感谢你知道我在生气。

    “我好不容易帮你把手机追了回来。你人却不在原地等我。你要是我,什么感觉?”

    “我付你的是导游费,不需要你去帮我追手机。”

    又是一刀,正中红心。

    不过林可颂已经连疼的感觉都没有了。

    “哦,我知道了。下次不追了,走吧。”

    希望你一出门,手机就被偷掉!到时候就是跪着求我给你追回来,我也点杯柠檬水慢慢喝!

    林可颂起身,拽着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带着他下了楼梯。

    当他们走到楼梯底部的时候,江千帆忽然顿住了。

    “怎么了?”

    “你受伤了。”江千帆忽然问。

    林可颂心想你不是看不见吗?难不成你还能知道我手掌磨破了?

    “哦,骑自行车的时候摔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林可颂心里涌起了一点点的委屈。不过,如果对方是宋意然也许还会赏她两条ok绷。但是这位唯我独尊的江先生……不被插刀就好。

    “我闻到血的味道。”

    林可颂看了看自己的掌心,那么点血丝他都能闻出来?

    虽然听说盲人虽然失去了视觉,但可能其他感官会更加敏锐,但也不至于敏锐到这个地步吧。

    “去一趟药房,清洗一下。”

    这算是林可颂陪着他的这一天里,这家伙说得最有人性的一句话了。

    这附近就有一家小药店,林可颂买了瓶双氧水,淋上手心的时候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她的目光瞥见站立在窗边的江千帆。

    他的表情是肃然的。

    窗外的车灯灯光一排一排掠过他的脸庞,而他的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明明是个凡人,却偏偏有一种居高临下,世间万物不为所动的气势。

    她知道用“美”来形容男人是很奇怪的。

    但是那一刻的江千帆,让她有一种淡泊而美好的错觉。

    林可颂忽然开始想象,如果江千帆的眼睛是看得见的,他的脸上又会是怎样一种表情?

    是更加倨傲?又或者像宋意然那样漫不经心地笑?

    贴上创口贴之后,林可颂带着江千帆继续上路。

    这座城市是十分繁华的,即便到了夜晚,也依旧人声鼎沸。

    当他们来到卖姜丝排叉的小店时,店主正在收拾准备打烊。林可颂买下了最后一份姜丝排叉。

    江千帆低下了头,夜风撩起他的发丝,昏黄的灯光让他的侧脸显得不怎么真实。

    如同她所预料的,江千帆还是只吃了一口。

    “酸甜度适宜,鲜姜味浓郁。但是用作配料的鸡蛋腥味太重了,应该是饲料而不是谷物喂养的鸡所下的蛋。”

    “如果用土鸡蛋的话,对于这样的小店来说,成本太高了。”

    林可颂解释说。

    “嗯。”

    真难得,冷冰冰的江千帆会同意她的观点。

    就在这时候,一个大婶扛着冰糖葫芦从他们身边经过。靶子上也就只剩下零星的两串了。

    林可颂的舌头上泛起一股酸甜的味道,口水就快溢出来。明明萎靡不振的心绪忽然再度雀跃起来。

    “你到了这里,怎么可能不吃冰糖葫芦!”

    林可颂只买了一串。

    因为她所认为的再好吃的东西,江千帆也顶多只会吃一口。

    林可颂将糖葫芦伸到江千帆的面前,“你小心一点,横着咬下来,不要被竹签扎中了。”

    江千帆张开了嘴,林可颂再次看见了他的舌尖。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江千帆吃东西的时候,只要她不小心看见他的舌尖,就仿佛有什么东西轻轻的掠过她的心脏,勾动她的思维,整个世界都在涟漪中微微荡漾。

    他含住了糖葫芦,没有将它整个包入嘴中,而是咔嚓一声咬了下来。

    红色的糖衣在他的唇缝间裂开,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他含住不到一秒,眉头蹙了起来。

    林可颂看着他的表情,心里一阵发笑。

    “怎么样?”

    “……山楂应该去皮,否则太涩。山楂果肉太酸,糖衣太薄,甜味与酸味无法平衡。糖的质量也不好,杂质太多。”

    “所以不好吃了?”

    “是你今天带我吃过的东西里面最难吃的。”

    林可颂笑了笑,她将自行车往路边一停,在台阶上坐下,不紧不慢地咬起了糖葫芦。故意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你有没有暗恋过什么人?”她随口问。

    反正把他当做神一样的供着,他也不会露出不一样的表情。不如索性想怎样就怎样。

    “没有。”

    这个答案十分利落肯定。

    他的身影在路灯下纤长到孤独。林可颂笑了,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在江千帆的面前有了优势。

    至少有一些经历,她拥有,而他不曾感受。

    “暗恋就像糖葫芦。包着喜欢一个人的甜甜的糖衣,但只要咬下去,就会吃到又酸又涩的味道。特别是当你看见你喜欢的人身边总有别人而那个‘别人’通常都是一个趾高气昂的绿茶婊的时候,那种酸涩的感觉都快从嗓子眼里冒出来了。可是,当你穿着旧牛仔裤,跟着你暗恋的那个人随意走过大街小巷,然后买了一串糖葫芦。其实你知道它的糖衣太薄,不足以与山楂的酸涩抗衡。但是你仍旧会觉得每一颗都让你心情愉悦,因为那个人在你身边。”

    江千帆站在原处,没有说话。

    林可颂猜他不知道什么是“绿茶婊”,更加不知道什么是“暗恋”。

    只是他难得沉默而有耐心地等着林可颂吃完了剩下的糖葫芦。

    当还剩下最后一颗的时候,林可颂站起身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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