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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此情别来无恙-第50章

小说: 此情别来无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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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靠在门上,他面无表情地说:“我给你15分钟收拾东西,你该滚出深圳了。你这样傻逼,不适合留在深圳影响市容。”

    我的酒量原本就不赖,又这样折腾,早就散得差不多了。

    清醒过来之后,我知道我已经没有住在这里的理由,那我就腾出地吧。

    跟刚才哭得跟傻逼似的不一样,我将的情绪按捺下去,若无其事地去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然后我将那个装戒指的小锦盒找出来,将手上的戒指狠狠地摘下来丢进去盖上,然后把锦盒扔在茶几上。

    我走到房间里面,拉上行李箱的拉链,拖着它就走了出来。

    打印机和破电脑,我带不走,只能留下了。

    更何况我最想带走的人,我也带不走。

    快走到门口的时候,我想起水榭花都附近岗亭那个民警借给我的伞我没有拿去还,于是我又折返到阳台上拿在手上,我朝着徐志勇走去。

    我把雨伞塞在他的手上,我淡淡地说:“徐总,麻烦你帮我把雨伞还到你家旁边的岗亭去,谢谢。”

    徐志勇有些嫌弃地接过去,他侧了侧身冷哼了一声说:“傻逼玩意。”

    我刷了指纹,飞快地拉开了门,我甚至连回望一眼都没有,我就这样拖着行李箱走了。

    我怕再看一眼,那些曾经的画面会再一次涌上来,我怕我的眼泪再一次被催出来。

    我想着我或者应该先去找个小旅馆,先睡一觉再说。

    进了电梯之后,徐志勇又是按了个负一层,我加摁了个一楼,他没说什么,站在那里沉默。

    到了一楼之后我想出去,他一只手我的行李,另外一只手拽住我的手腕说:“你不乖乖听话,我会把你就地办了,我没在电梯做过,经常想试试。”

    我实在没心情呛回去,就沉默着妄图挣脱他的手。

    可是,他把力道加重,他说:“你丫的别动了,我***当了几年的兵,五大三粗的男人被我抓住了都动不了。”

    我被他拽得动弹不得,最后他把我的行李塞进了车尾箱,又将我塞进了车上,开着车就到了竹子林这边的汽车站。

    已经很晚了,候车室里面稀稀落落坐着一些人,有些人在玩,有些人在与旁边的人聊天,还有人伏在行李箱上面睡觉。

    徐志勇依然拽住我不让我跑,他掏出打了个电话。

    那头接起来之后,他说:“你过来福田汽车站,帮我买个车票,就要车马上走的,随便去哪里都行。”

    那头估计还来不及反应,他就把电话撂了。他拽着我推推搡搡我去坐在椅子上,他这才松开手。

    我看了看手腕,因为挣扎太猛,被勒出了一条深深的血痕。

    我忽然想起我第一次见张竞驰的妈妈,他也抓得我的手红了。

    我的鼻子一酸,而好在我忍住了眼泪,我就这样盯着那条红痕,沉默着。

    坐在那里大概十五分钟之后,有个跑得气喘吁吁的男人奔到我们面前来,他递给徐志勇一张票说:“哥,买了福建厦门的,还有3分钟发车,在5检票区。”

    那个男人瞄了我一眼,他小心翼翼询问说:“哥,要不要我去多买一张票?“

    徐志勇淡淡地瞥了那个男人一眼说:“你回去睡觉吧。”

    那个男人走了。

    徐志勇冷不丁对我说:“拿来。”

    我漠然地看着前面来来往往的人,他最后自己从我口袋里面掏了,他把我的后盖掀了,把那张我才补回来的卡抽了出来,他又把扔回来给我。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徐志勇站起来,他拖着我的行李,又是一把拽着如同行尸走肉的我,朝着5检票区去了。

    车很快过来了,徐志勇将我的行李箱寄存好,在其他乘客都上了车之后,徐志勇将我推搡着上了车,在车门快要关上的时候,徐志勇对着一脸漠然的我,他突兀地提高了声音说:“李橙,对不起,我没得选择。”

    他的声音在我的耳朵里面嗡嗡作响,车在慢慢地拐出来的时候,我看到徐志勇还站在那里,隔得太远,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他朝着我这边挥了挥手。

    车很快开走了。

    我就这样,在彻底失恋的夜晚,在彻彻底底被打垮的夜晚,在还没有缓过劲来的夜晚,在这个孤立无助一无所依的夜晚,也在深深地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恶意的夜晚,被徐志勇看似轻描淡写却强势霸道地,像打发一只没有人要而迷惘不已的流浪狗一样,送离了深圳。

    这一切听起来很骇人听闻,这一切听起来更像一场闹剧,但是我确实就在福建扎根了下来。

    刚开始我确实因为简历上写着曾经在博联这样的大公司做过设计跟过项目而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可是我第一次出去见客户,却因为闻到了皮革的味道,最后跑去洗手间吐个昏天暗地。

    于是,我没能过试用期。

    我需要钱,我第一次那么迫切地觉得自己特别需要钱,我没有办法将时间浪费在无望的一场又一场的面试里面。

    于是,我在县城的菜市场里面租了个小小的档口,我开始卖我自己做的手工香肠。

    不知道是我做香肠极具天分,还是那些都当过妈的老太太看我一个女人腆着大肚子还必须提着两桶水健步如飞,看到我才二十多岁就披头散发穿着起毛球的旧衣服,手因为一直泡在水里面红肿得跟馒头一样,这让她们怜悯同情我,总之我的生意还不错。

    于是,我每天都是凌晨三点起来,开档到晚上七点,回到家之后,我会跟住在我对面的邻居红姐一起,用那个二手市场淘来的缝纫机做一堆小孩子的衣服。

    当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会想起那个在深圳这样似乎一惊就能梦醒的繁华都市里面的张竞驰,偶尔恨意会随着我肚子里面跳动的生命消减一些,偶尔却又因为我肚子里面跳动的生命加深一些。

    因为我会想,那个在我的肚子里面种下一个生命的男人,他这一刻在对着另外一个女人嘘寒问暖,他会牵着她的手带她去做妇检。而我孤身一人,甚至在某一天深夜肚子痛得厉害,我一个人吓得直哭护着肚子连滚带爬去的医院。

    当然,这期间,我有找过他一次,我那一天估计是被老天爷捂住了眼睛不小心收到了一张一百块的假钱,这对于做着小本生意攒着奶粉钱的我是一个极大的灾难,我竟然恶毒地想将我的坏心情分给他一些,我要打个电话破坏他的心情他也快活不到哪里去,于是我拨打了那个烂熟于心的码,可是最终有个很甜美的声音告诉我说,你所拨打的码已过期。

    于是,这个男人留在我生活里面的唯一一条线索都断了。

    我以为会有一个鲜活的孩子,作为我们之间那段伤我最深的曾经的印记。

    可是我终究也没有能留得住那个孩子。

    我在待产床上痛了36个小时,最后留在我的身体里面的,是腹部下方一条逶迤而触目惊心的疤痕。

    而我,在2013年的春天,已经不再卖手工香肠,我在中国好邻居红姐的引荐下,去了她所在的发富皮革厂跑业务,我放下了的脸皮风里来雨里去,我在酒桌上跟客户喝得死去活来,我很快成了那个大厂里面最年轻的业绩数一数二的业务员。

    把自己从业绩数一数二变成业绩第一,我甚至还舍得给自己买了两套特别高档的职业装,我学会了穿高跟鞋,我学会了化妆,我丢掉了自己蛰伏在骨子里面的傲气,带着支离破碎的自尊,学会了伪装和周旋。

    以前我一听到酒桌上的荤段子就不知所措,到后来生意我在网上背了一堆的黄段子,我一张嘴就能把客户逗得很乐呵。

    我甚至学会了在一些好色的客户拍我的的时候,都脸不红心不跳了。

    我彻彻底底成了同事眼中那个特别放得开的豪放派。

    我当然知道他们在台面上是很客气地说我是豪放派,私底下却是有的人说我是狐狸精,有人说我是贱人,有人骂我是心机婊,也有人更恶俗地骂我是用手段狐媚客户拿订单的**。

    以前那个李橙,就这样死了。

    死在时光的流淌里面,死在现实的残酷狰狞里面,死在失去孩子后的悲痛里面,死在那一年深圳那场瓢泼的大雨里面。

    那个过去天真的一往无前的听到一些过分的话都会脸红的李橙,那个就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也能把快乐写得深远留长的李橙,就这样硬生生地被挫骨扬灰了。她就这样彻彻底底地被毁灭,然后变成了另外一个自己。

    可是我一点也不会去责怪她苛责她。

    因为我只知道,除去这些坚硬的包裹着她的铠甲,她不过是一个悲愤而孤立无援咬紧牙关哪怕倒在地上遍体鳞伤也在匍匐前进的母亲。

    我还是需要钱,我还是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我需要能请得起数一数二的律师来帮我打官司的钱,我也需要能让我一举将那个因为判断失误而害死我孩子最后却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的无良医生送进监狱的钱。

    是的,我需要很多很多的钱。

    可是,哪怕我再需要很多很多的钱,哪怕我后面知道了原来世界那么小,博联也是发富不咸不淡的客户,哪怕我还揣着博联的通讯录,哪怕我以前跟博联的采购总监不算陌生,哪怕红姐有意关照我,几次表示把博联给我来跟,我却一点儿也不想去染指博联的业务。

    因为我不想再一次,在那个让我痛恨的男人面前,低下我那高贵的头颅,和好不容易被我挺直起来的脊骨。更何况,我一点儿也不想再见到他。

    然而,我没有想到,我终究还是以特别措不及防的姿势,与他重逢。

109你若安好;那就是晴天霹雳() 
这一天,我有点小感冒,下午三点多见完客户回来,厂里面也没啥事,我就跟红姐打了个招呼,说是犯累先回去睡了。

    最近一直没休息好,在春意浓郁里面特别好睡,我一睡下去就很沉,然后梦就接踵而来了。

    可是我不可能梦到一些很美好的场景,我只会经常梦见自己抱着断了气的孩子痛哭,拖着还没有痊愈的身体在医院拉横幅举牌子,然后下了很大很大的一场雨,我忽然发现我抱着的孩子睁开眼睛朝我笑了一下,我正要欣喜若狂地抱着她去避雨,一阵急促的铃声随即响起了,把我给惊醒了。

    我迷迷糊糊爬起来接起,红姐随即在那头说:“小妹,姐有个事能麻烦你一下不?”

    这几年来红姐很照顾我,甚至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凌晨,如果不是红姐,我早已经去向阎罗王报到了,我就受不住她客气,于是我拍了拍脸让自己清醒一下,我说:“姐,以咱们的交情,你让我上刀山下火海都行,啥事说吧,别客气巴拉的。”

    红姐嗔怪了我一声说:“还拿哄客户那套来对着我呀,油嘴滑舌的就知道哄人。是这样啊,我这边有一队别地来的客户,这次招呼好了,可能单子会肥很多,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嘛酒量不咋地,想找你过来帮我把客户招呼好,这样行不,等到单子下来,姐给你提一个点,怎么样?”

    我一听红姐叫到,也没问哪地来的客户,撂了电话之后,就去洗了个头,化了个淡妆,又换上一身很显的衣服,踩着高跟鞋就出门了。

    半年前,见客户方便,我也信奉着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的道理,花了几千块买了个二手小奇瑞,我下楼之后开着它就跑起来。

    谁知道这个天杀的小奇瑞,平时也没少几个小毛病,它就喜欢关键时刻掉链子,这次也不例外,它在距离我跟红姐约好的饭店大概两公里的地方熄火了。

    开着它这大半年,我都快被它折腾成半个修车师傅了,我三两下下车对着它好一阵捣鼓,它大爷的总算听话了。<;>;

    但是我怕它又犯毛病,把车速整得跟心情不好的蜗牛似的。

    想想那蜗牛心情好的时候,速度也不见多快,心情不好那就更慢了。

    这不,我按照红姐报上的包厢推门进去的时候,才扫了一眼我就知道自己来迟了,看那气氛,他们都喝到中场了,面对着大门这边的红姐,她的脸已经通红通红,眼睛都犯迷离了。

    我赶紧的走过去。

    自打红姐把饭店名字报给我之后,我就知道今天来的客户是重头戏,在我坐下来扫了一桌子的菜,哪一个都是贵得要死不活的,我才知道,这次的客户不仅仅是重头戏,还是压轴的!

    没直接用直勾勾盯着看,我用眼角的余光过了一遍,我这边除了红姐,还有个她的业务助理小朱,小朱也喝得面如红桃了,而对面客户是两个男人,一个大概是二十八岁,还有一个是四十岁左右的,他们现在面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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