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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红楼之史有前例-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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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一个七品县令的女儿,就妄想侯爵之子,我儿子是她可以攀附的吗!!竹哥儿也太不知轻重了,这样的女子,正妻过门之后,纳为妾室,倒是红颜知己的佳话,怎么能娶她为妻!”郑氏一看完信,就怒了,对着史鼎抱怨。

    “竹哥儿太不懂事了,我这就写信让他到福建来,请了家法,他就明白了!”史鼎发狠。

    “老爷,说这话,我就要替竹哥儿抱屈了,我们竹哥儿你还不知道吗?从小听话懂事,才名远扬,最最单纯不过的一个人,可从来做的都是书本文章,哪知世上还有这等阴暗龌蹉之人,定是被人算计了!我先写信去劝劝他。”郑氏一听家法忙替史仲竹开脱,史家武将出身,家法可不是跪祠堂,二寸厚的红木板子,拿儿子当贼打的架势,郑氏嫁到史家这么多年,除了处理族中纨绔不孝子弟,还不曾见过。

    史鼎笑了,“我这不是替夫人出气吗?”知道自己夫人就是个护犊子的性子,史鼎说到,“夫人别急,让送信的来,问清楚再说。”

    “是了,快让人来回话。”

    这次到福建来送信的是十二位卫士中的王宏,他哥哥王泰负责审讯活捉的两个刺客,他对此事比较清楚,才派他来的。

    见礼过后,王宏先请罪,“主子恕罪,那晚广元花灯,只有董师傅和郭力跟在二少爷身边,险些让刺客有机可乘,二少爷涉险受惊,属下有罪。”

    史鼎扶起王宏,到,“我的儿子我还不知道嘛,定是他不耐烦人多,才不让你们跟着的,连南山那小子都没跟在身边,不是你们的过错。”史鼎安慰了王宏,也表明了不会处罚十二位卫士,儿子信上已经写了未受伤,史鼎又怎会处罚,寒了下属的心。

    “你们可查清楚了刺客是谁指使的?”史鼎问。

    “回主子,只查到是前保宁都指挥使雷骥的手下,属下出发时几位兄弟正在找刺客的家里人,想来找到了他们的家里人,线索会更多。”

    “嗯,你回去后叮嘱其他人要更注重安全,你们暂时更在竹哥儿身边,等他来福建或者回京都之后,再回我身边来。”安全第一,史鼎安排他心腹的卫士保护好史仲竹。

    史鼎就安全问题布置了一大堆,郑氏早已等得不耐烦,等他们话音一落,郑氏就迫不及待的问,“我听说,竹哥儿在广元结识了一位名医,广元的原医科训导、现被圣人破格点为太医的吉净,他有个孙女儿?”

    听到这样的问题,王宏心里暗叹,多亏走的时候南山小哥儿的叮嘱,不然女主子问话,自己不就抓瞎了,回去要好好谢谢南山。“回夫人,是的。”王宏微微抬眼扫了一眼,郑氏的脸色,然后痛快的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

    “二少爷刚到广元的时候,看到吉净和守城的兵丁争执,知道他有可治疫病的药,验证过后,二少爷联络了萧云仙同知等共同布置了诊治疫病之事,因此关系很好,二少爷对吉净以‘世翁’呼之。”

    “夫人所说的吉净的孙女儿,化名吉牧,充做吉净的大孙子随他诊病,疫病爆发时,吉姑娘担心亲人,医术也过硬,就跟进了城中诊病,二少爷与之相处一月有余。后在花灯日那晚,刺客行凶,二少爷护着吉姑娘下河躲避,才得知她女子身份。”

    “花灯那晚,天气还冷,穿得还是厚衣裳。”王宏介绍了基本情况,还画蛇添足般的形容了一下当时穿的衣服。

    郑氏又细细问了,吉家的家境、风评,吉姑娘的样貌脾气等,把王宏肚子里的东西掏空了,才让他下去休息。

    王宏一走,郑氏就到,“我就说竹哥儿不是个没分寸的人,估计是没见过吉姑娘这样的人罢了,一时新鲜,吉家若真是清流之家,仁义之家,就不会放任吉姑娘纠缠竹哥儿!”

    郑氏和史鼎商量,写封信,说清利弊,竹哥儿就该明白了。

    史仲竹接到亲爹亲娘信的时候,信上是这样说的:礼法至重,尊礼是好事。只是当时刺客行凶,情况危急,我儿施以援手,不可以男女大妨来论,嫂溺叔援,谓之同理。再者“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为婚姻之礼,父母不应,私定终生是为不孝、奔者为妾,我儿熟读经典,当知。

    郑氏的观点很明白了,救人不过权宜之计,难不成你救了人,被救的人还要赖着你,有脸面的人家就不会干这样的事。也警告史仲竹别想着生米煮成熟饭之类的馊主意,你私自定的,只要父母不同意,她就是妾,上不了史家的族谱,所以别打歪主意!

    郑氏还在信上写了很多,门当户对,日后生活之类的,重点提醒他你还有一个未婚妻,别忘了。当然,郑氏不在乎的把魏氏拿出来当挡箭牌,完全忘了之前要史仲竹重新选个更好媳妇儿的事情了。

    史仲竹没想到父母居然不同意,又写了信去解释,说夫妻贵在交心,他想找一个有共同话题,心灵相通的女子为妻,吉牡丹就是最好的选择。至于魏贞娘,他们的婚约只是长辈的口头约定,六礼未过,不断算正式未婚夫妻,这个时候他也忘了他在圣人面前说过他和魏贞娘已经口头订立婚约了。

    郑氏再来信说,他和一个七品小官儿家的姑娘能有什么共同话题,他从小锦衣玉食、出入宫廷,吉牡丹什么都不懂,不要说助力,不惹祸就是好的了。大户人家的姑娘都是金银奴婢堆出来的,吉牡丹气度全无,当不起大家主母。

    史仲竹解释到,气度可以培养,吉牡丹现在还很年轻,完全有可以再学,他相信自己看中的姑娘。

    从广元到福建,距离太远,这几个月,史家母子隔着信纸,火药味越来越浓,郑氏头疼万分,无奈的找到史鼎。史鼎完全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打蛇打七寸,直接给吉牡丹的父亲吉华士送了一封信,对付这样一个文人,史侯爷有的是手段。

第34章 有一个问题() 
不知道自己亲爹正准备放大招的史仲竹,全心全意的投入了这场恋情。郑氏虽然连连来信阻止,可福建离广元这么远,郑氏不在身边,又怎能拦住他。

    爱情的滋味,甜蜜又美好。

    史仲竹在尽量照顾吉牡丹名声的同时,把自己所能想到的一切合时宜浪漫手段都使出来了,郊外踏青,看满眼春光,用柳条编花环,告诉吉牡丹,自己会把所有的荣耀像花环一样带在她的头上,他们甚至还在晚上,共同观赏了今年夏天的第一波萤火虫,在如同漫天星光的萤火虫的光芒中,吉牡丹感到自己的心正融化在这片深情里。

    这天,史仲竹重金寻来了一盆姚黄牡丹,送给吉牡丹欣赏。

    “牡丹,你看,株形直立,枝条细硬,光彩照人,婷婷玉立,不愧‘花王’美誉。”史仲竹抱着一盆色泽端正,花型漂亮的姚黄牡丹来献宝。

    吉牡丹放下手中的医书,走过来细细端详,此时,他们正在吉牡丹院子的小厅里,吉净因史仲竹诚恳,两人也算定了关系,并不禁止他们见面。

    吉牡丹围着姚黄仔细观察,赞叹到,“好漂亮,只是从左边看上去,好像这花儿是绿色的。”

    “牡丹,好眼力,这株姚黄在光线太强的时候看上去,黄色淡了,的确像绿色的。”史仲竹兴致勃勃的给她讲解姚黄牡丹的传说,讲自己怎样得了这样的花儿。

    吉牡丹静静的听着,眼睛亮晶晶好奇的盯着他。

    “牡丹,你喜欢这花儿吗?”

    “这么漂亮的花儿,谁不喜欢,我自然也爱得紧。”

    “送给你。”史仲竹把放在案几上的姚黄往吉牡丹那边推了推。

    “不行!”吉牡丹说到,“这牡丹这么珍贵,我怎么能要。”吉牡丹连连推辞。

    “牡丹,你忘了,再过不久就是你的生辰了,你说过,你出生的时候窗外的牡丹花开得正好,姚黄花中之王,正与你相配,是我送给你的生辰礼物,你不喜欢吗?”

    “我出生时,窗外的牡丹不过是最普通常见的品种,哪里是这样价值千金的名品,太奢侈了。”吉牡丹有些心疼。

    “千金算什么,我送的是我的心意。若你不叫牡丹,叫芙蓉,我送的就是一池荷花了。”史仲竹打趣到。“收下吧,好歹是我一番心意。”

    吉牡丹十分喜爱这花儿,听史仲竹这样说,不再忸怩,收下了。

    “我可听说了,你最爱牡丹花儿,可不是因为我叫牡丹。”吉牡丹说。

    “我最爱牡丹?你怎么知道的?”史仲竹好奇的问。

    “史才子最爱牡丹,天下谁人不知,你还为圣上献上了一株并蒂异色牡丹,型色惊艳,堪称国色!”吉牡丹一说,史仲竹立刻就明白了,是他在龙凤胎弟妹满月宴上的那盆,说实话,史仲竹那个时候只不过是为了迅速赚钱,因为牡丹市场最大才选择的牡丹,他实际上没有特别喜爱牡丹花。后来为了附庸风雅,掩饰改良粮种的事情又让谣言传的更广了。

    就史仲竹个人而言,牡丹他爱,芙蓉他爱,梅花他也爱,并没有什么“最爱”的,漂亮花儿都喜欢。不是有句话叫“人无癖不可交”吗,说一个人如果没有爱好,这个人不值得结交,因为要么他虚伪得掩饰了自己,要么他无趣得真没有特长,所以史仲竹才放任推动了这样的留言。不过现在也不好解释。

    “你连这个都知道,看来关注我许久了!”史仲竹打趣到。

    “呸,谁关注你了。”吉牡丹笑骂。

    “我在京城有个庄子,专门种植牡丹,那里的花儿啊,才是国色天香呢!”史仲竹细细讲他庄子里的牡丹,“平常的有洛阳红、葛巾紫一类,珍贵的有冠世墨玉、春水绿波之流。你不是说这株姚黄看上去有些像绿色的吗?真正绿色的牡丹,我庄子里有绿香球、春水绿波、豆绿、绿玉等等,既清新淡雅,又高贵雍容,每年花儿开,家里都要办牡丹宴,京里可没有谁家牡丹比得过我种的。当今皇后娘娘都带着安宁公主来过我家的牡丹宴。”

    “皇后啊?”吉牡丹好奇。

    史仲竹讲了一大堆牡丹花儿,吉牡丹关注的却是皇后,史仲竹也没有在意,给她解释到,“是啊,皇后娘娘,尊姓刘,是圣人的第三位皇后,娘娘膝下没有皇子,只有一位安宁公主,安宁公主是皇室唯一的嫡出公主,地位尊崇。”

    “皇后娘娘、公主殿下,定是高贵雍容如同牡丹一样。”吉牡丹感叹到。“牡丹这样的花王,才配得上这样的贵人,我又怎敢以牡丹自比。”

    “花儿就是花儿,只有花衬人都,没有人配不上花儿的,牡丹雅俗共赏,天下女子闺名牡丹的不计其数,难不成除了皇室还就没有人配得上牡丹了?”史仲竹可听不得这样的论调。

    看史仲竹说着说着像是生气了,吉牡丹也不纠缠这个话题。转移话题问,“你这几天在忙什么,都没见你过来。”

    “哦,我前不久认识了一位学子名叫罗明,在广元县学求学,为人正直良善,听说他家住在广元东面的富林镇下薛家集,就随他去了薛家集做客。到了地方才发现,薛家集贫苦的很,许多人家都是茅草泥墙,村里也没有学堂,这么多年,薛家集就只出了我认识的罗明一位秀才,让人看了心中不忍。我和里长、罗明商议,准备捐些善款给薛家集的孩子读书。”

    “竹哥儿心地好。”吉牡丹赞到。

    “唉,心地好,也帮不了所有人啊。我身上银钱不多,和新来的县令大人商议,县衙也没有经费,他也只能私人捐点,我又联系了城中富户,总共酬到了纹银五百两。这笔银钱,给薛家集修了学堂,请了一位老秀才做馆,剩下的银子只能支持,每家每户一个孩子上学。”

    “能上学就是好事。孩子上学又不要钱,怎么说不能全都去呢?”吉牡丹问。

    “牡丹,你不知道,穷人家里必须劳力本就少,人口多的人家还好,人口少的人家,若是适龄的男孩子都去上学了,那家里的农活儿谁来干?再说了,上学不用交束脩,笔墨也有免费的,但吃饭总要钱吧,所以每家每户只能有一个孩子上学。还有就是,我酬的银子也不够,只够一家一人。”

    “是这样啊,那你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吗?我听你口气不大对。”

    “是遇到了难题。薛家集有一户人家,寡母拉扯两个男孩儿,日子清贫,只靠家里几分薄田过活,哥哥十岁,左脚略有不便,弟弟八岁,身体健全,一家只能有一个孩子上学,我和几位师傅正在争论该让谁去呢?”史仲竹用手捏了捏眉心,把事情告诉了吉牡丹,也许女性的思维不同,会有什么两全其美的法子。

    “这还用争论什么,当然是让弟弟去读了。”吉牡丹睁大眼睛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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