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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都市之大仙驾到-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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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然他也不在乎异性同学之间找个地方单独谈一谈理想,交流一下友谊啥的。

    同学会上有陈伟和施乐邦这种被围在中心,混的风生水起的新贵,也有郁郁不得志的倒霉鬼。陈伟是众人的焦点,那几个倒霉鬼自然遭到了冷落。

    世间百态人情冷暖,这个小小的圈子就是红尘俗世的缩影。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们往往会用有限的时间去接触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或者事。

    陈伟不同,他会追求利益,但红尘场上不过是他历练的场所,接触什么样的人都能给他带来不同的效果。所以他是最照顾那些倒霉鬼的人,没有冷落任何一个。

    比如说毕尚志就混的不是很如意,别看他下放到新立分公司锻炼,现在又升职回到潼川。其实在潼川这个圈子里,他什么都不算。

    毕尚志的工作能里很一般,还不如他老婆。能调回潼川,完全是因为他爹在天南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下面的人给面子,他才能走到今天这一步。

    有多少出去或者下去锻炼的公司员工在外地和基层扎根?绝对是多如牛毛。

    就像常力轩,要不是陈伟帮忙,就凭他那点本事,别说一飞冲天,直接被提到业务部部长,能在芙蓉镇办事处保安科科长的位置上坐稳都困难,那也是个不大不小的肥缺。

    毕尚志他爹的面子也就值这个价,要是他爹力度够大,完全可以把孟庆慧那个新立本地人也弄到潼川,让儿子和儿媳两口子不至于两地分居。

    不干出点出彩的成绩,或者毕尚志和他爹的人脉职位没有什么突破,他的升职之路必然到此为止。

    在开元集团想升职,工作成绩、人脉和资历缺一不可,当然还需要一些运气。陈大仙当然是运气逆天,他开着金手指,能逢凶化吉,相当于系统的亲儿子,别人没法和他比。

    所以这次同学会毕尚志张罗的最欢,就是因为他和陈伟的关系好,想趁此机会拉近一下感情,争取能当上陈伟的腿部挂件。

    大家都是抱着目的来的,按照普世价值观,想要被别人重视,平等的互换人脉利益才是根本,感情牌并没有什么卵用。

    这次同学会上来的人都觉得要和陈伟、施乐邦这些人触好关系,就要让他们看到自家的人脉底气,因此在餐厅里还有许多陈伟不认识的人。

    比如说某姿色尚可的女同学给陈伟介绍:这是我们家世交叔叔,在公司总部的某个要害部门任职。陈伟表面上很高兴的和人家握手,心里却不可置否。你世交叔叔,就这么搂着你的腰?这特么是什么鬼。

    再比如说某同学介绍,这是我二姨夫他三舅爷家邻居同学的旅友,在潼川分公司担任某某处长等等。

    人情社会,有利益的时候关系就很近,没利益的时候亲哥也要靠边站……

    照比这些,毕尚志他爹和他算是关系近的,至少人家还有血缘关系呢!

    毕尚志绝对是他爹亲生的,俩人一样的扫把眉,大鼻子,一样的国字脸,厚嘴唇,就连身高都差不多。

    爷俩长的很想,但性格大不同。可能是年龄阅历的关系,毕尚志很活跃,毕福成很沉稳。在陈伟和毕尚志说话的时候,毕福成只是笑眯眯看着,偶尔插一句也正好能说在点子上。

    人脉是拿来用的,可大家虽然同窗一场,也是很久都没有联系过,一上来就要利益捆绑的傻子没人回去做,不拿自己当外人,那是招人烦。

    但是没有事也不好,没有利益纽带连着,时间长靠感情是维系不好关系的。大事也不行,难免会让人觉得交浅言深,这其中就需要一个火候的掌控。

    聊着聊着,毕福成就说到了一件事,也算能给陈伟带来一些利益。

    (本章完)

第152章 福气() 
    毕福成他有个老乡,开了家医疗器械厂。

    开元集团自己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医院,最大的就是开元医院,规模小的就多了,某些集团内的大型企业,或者全国各地有点实力的分支机构都有自己的附属医院。

    比如说开元大学附属医院,其医疗水平和硬件设施就不比开元医院差。

    毕福成的老乡名叫谭静国,他的医疗器械厂并不是开元集团的企业,开元集团的医院基本上都用集团内部的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医用物料,所以他找到毕福成之后,毕福成也没办法帮他打开市场。

    谭静国前一阵就听说过,开元集团新立市分公司那边并没有生产医疗器械的厂家。所以新立那边属于开元集团的医院所用的医用物料都是在潼川这边进货。

    谭静国想去新立建设厂房,想让毕福成介绍一个关系。

    其实新立那边是有开发区的,谭静国完全可以去开发区建厂。但是建厂的目的是生产产品,产品要有销路才行,否则就失去了建厂的意义。

    新立市那些公家的医院都有固定的产品供应商,谭静国如果贸然前去,到那里两眼一抹黑,送钱都找不到地方。再说他也不是强龙,怎么能干的过新立那边的地头蛇?

    所以他就把目标客户群定在了开元集团的医院上,这就需要他和开元集团新立市分公司的人搭上关系。

    正好陈伟就在新立,而且貌似能量不小,毕福成就趁此机会和陈伟说起了这事。

    回房间的路上,陈伟还在想那个医疗器械厂的事,他想的是这件事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比如说钱,比如说那个医疗器械厂要不要在新立搞个办公室。

    那样的话,他就能租出去或者卖出去几间高档写字楼,也算没白来一趟潼川。沙永琪昨天还给他打电话来着,问他怎么不去上班,在外面干什么。

    陈伟总不能说他和翟云鹏跑潼川来玩,顺便搞死了一个人吧?正好拉一笔买卖回去,也算给沙永琪一个交待。陈伟还不知道,沙永琪此刻就在潼川。

    沙总并不知道陈伟在潼川搞了个大事情,但她把顾英毅伺候舒服以后,顾英毅虽然没把陈伟的所作所为告诉她,还是提醒她要尽量和陈伟搞好关系。

    沙永琪很震惊,她心里很清楚,她不过是顾英毅的一个床伴,甚至她知道顾英毅想要找女人,比她年轻漂亮的很多,顾英毅喜欢骑她,是因为沙永琪的身份,这可是一个分公司的副总啊!

    所以她在顾英毅心里的地位没有多高,还不值得顾英毅时刻关注她和她管理的方圆置业。

    这般分析一下,她就能明白,顾英毅是从其他渠道知道了陈伟这个名字。陈伟一个小小的新立市分公司基层管理,能进入天南省总公司副总的视线,那就说明陈伟有让顾英毅都值得重视的地方。

    而此刻的陈伟早把工作什么的抛到了九天云外,他发现君悦酒店给他安排的房间里竟然有人。

    和别人同住一间房绝对不是一个让人高兴的事,如果把这个人换成美女的话,当然要另当别论。

    胭脂看到带着一身酒气进来的陈伟,蹭的一下子从沙发上站起来,身体紧绷,两手习惯性的交叉放在小腹上,臻首微垂,头都不敢抬一下。

    厚厚的波斯羊绒地毯覆盖了整个大厅,可房间里十分安静针落可闻,所以陈伟的逐渐靠近的脚步声被胭脂听的非常清楚。

    一双经典的棕色Testoni尖头皮鞋进入胭脂的视线,就停在她面前三十公分。

    这个距离,她能听到陈伟略显急促的呼吸声,还有随着呼吸声笼罩她的酒气。好像是芝华士,有点果香味儿。

    一只皮肤让女人都要嫉妒的嫩白手掌缓缓划过她的身前,最后轻轻捏住了胭脂尖尖的下巴,她顺着男人的手劲抬起头。

    胭脂想表现自己的不屈,可当她抬起头看见陈伟那双深邃的眸子,顿时把那点鼓起来的勇气抛到了九霄云外。陈伟在她眼中看到了慌乱,还有那么一丝不甘。

    “看不起我?”

    胭脂洁白整齐的贝齿紧咬下唇,默默无声的表达着她的倔强。她不太理智,并不知道这种表现有多糟糕。如果遇到一个正人君子还好,可现在她面前是刚刚喝过酒的渣仙陈伟。

    “没关系,我就喜欢看你这种看不起我,还拿我没办法的样子。”陈伟嘴角挂起一丝邪笑:“你要庆幸你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更重要的你还是很干净。”

    他缓缓向前贴近胭脂的耳边,轻声道:“前两天有个姑娘也得罪了我,她也很漂亮,问题是她不干净,你知道我是怎么处理她的吗?”

    胭脂脑洞大开,各种情节在十秒钟之内展开并结束,那场面有点血腥,她想想都害怕。

    “她……她还活着吗?”这是胭脂说的第一句话:“我都听你的,你不要杀我。”

    陈伟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我没有为难她,只不过让她连干了两瓶伏特加。”

    这特么还叫没有为难人?那怎么才叫为难人?胭脂在酒店干了这么久,当然知道喝下去两瓶伏特加会有什么效果。如果离医院远一点,得不到及时处理,都容易把胃烧穿,简直死的不要太难看。

    胭脂很生涩,还好陈伟是老司机,夜深沉,有些东西在燃烧。双十白领千十郎,渣男老仙对红妆。客厅卧室成双夜,一头种马压海棠。

    一大早是电话铃声把陈伟唤醒的,胭脂起来把衣服兜里的电话拿给他,转身进了浴室。

    从这点小事就能看的出来,胭脂很懂得什么叫分寸。她并没有问是谁的电话,也没有爬到床上在陈伟身边待着,那样的话,就算她不是有意的,也许陈伟会误会她要好奇,要偷听。

    不管怎么说,胭脂也是彭花四的手下,她在用这种方式委婉的告诉陈伟,她不是彭花四放在他身边的钉子。

    电话是翟云鹏打来的,问他什么时候走。今天翟云鹏要回新立,孔维瑞想抱翟云鹏的大粗腿,说好了跟着翟云鹏一起回新立,同行的还有顾幺。

    他们准备在潼川吃完午饭再动身,陈伟也不着急。胭脂洗完澡,裹着条浴巾到卧室准备穿衣服,陈伟一把将她抱起扔在了床上。

    “别……别闹。”

    胭脂真是怕了,她初经人事,哪经得起陈伟的折腾,到现在身体都像要散了架一样。

    陈伟摸了摸她带着水气的长发:“说会儿话,着什么急穿衣服。”胭脂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穿衣服也一样能说话好吗?

    “你怎么混上彭花四这条船的?”

    陈伟很清晰的感觉到怀里的胭脂浑身一抖,他轻笑道:“没事儿,我和彭花四没仇没怨的,不想打听他的什么隐秘。况且他敢把你送到我身边来,你知道的肯定不多。

    因为他和我没那么深的交情,也不了解我的根底,万一找个熟悉他的人,我的目的如果不纯,很容易套取很多关于他的情报。

    我只是很好奇,他怎么会放着你这么个大美女在身边,却没有动你。”

    胭脂身子软了下来,趴在陈伟身上沉默了片刻:“彭总手下有不少女人,说实话,我并不是其中最上档次的那种。”她自嘲的笑了笑:“我们就属于礼物,一定要原装没开过封的,才送的出手,才对得起彭总的身份。”

    陈伟的第一想法,是老子竟然没有得到最好的礼物。转念一想,彭花四的其他女人也许并不一定和他的口味,况且胭脂对她自己的定位可能有点低。

    “不要妄自菲薄,我的女人一定是最出色的。”陈伟眉毛一挑:“说,你对自己哪里不满意。”

    胭脂不知道陈伟是什么意思,不过陈伟说夸她,她还是很高兴的,别管怎么样,胭脂养了二十年的乳猪给了这个男人,陈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许有可能是他此生唯一的男人。

    “我对自己不满的地方很多,比如说我的尺码有点小,肚子和腰侧还有点赘肉。”矜持什么的在这种场合这种气氛中实在没必要。

    陈伟呵呵一笑:“这个好办,把肚子上的肉转移一下就可以,反正都是脂肪。”

    胭脂翻了个白眼:“还有这种操作?你一定是在逗我。”

    在胭脂的尖叫声中,陈伟把她压住,大笑一声:“是不是逗你,试过之后才知道。”

    胭脂感觉自己已经丢了半条命,那个牲口的味道还在,人已经离开了潼川。

    她以为陈伟刚刚所说的不过是一点调剂情调的小玩笑,但是当胭脂再一次洗完澡,对着镜子擦身体的时候,顿时发出一声惊呼。

    平坦的小腹上不见了一丝赘肉,貌似、好像、大概真的转移到了理想的位置。

    “好大一对蜜桃。”胭脂呐呐自语,这一刻她才对陈伟的神奇有了直观的认识:原来这牲口喜欢蜜桃型的。

    既然这么匪夷所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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