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火红年代 >

第70章

火红年代-第70章

小说: 火红年代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叔和婶子呢?”

    “没事,和我闹了两天,接着就没事了。哎,我爸说了,让你过去喝酒呢。”胥云剑呵呵笑着说道:“我现在知道了,以后就得多弄钱,小小,以前咱不知道吧?你说这回,我惹的祸也不算小了吧?结果怎么样?50张大团结往桌子上一拍,范美帝她们一家子哑巴撸管,都直眼儿了!”

    卢利摇摇头,“你以为嘛都能拿钱买?”

    “可不呗!哎,小小,你还别和我抬杠,你说,嘛不能买?”

    “咱们……哥俩这交情,你买个我看看?”

    胥云剑立刻没有了答对,“cao,你这不是难为我吗?咱们哥俩这是多少年了?说这些干嘛?”

    卢利直觉胥云剑的话不对,又实在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他,只得岔开了此事,“那,借的那些钱呢?你打算怎么还人家?”

    胥云剑呵呵一笑,他和卢利算是唯一一对十余年来不离不弃的老友,彼此关系太近了,客气话也不必多说,“我想,还是先还那些远的叔叔大爷,小小,你那八十块,等回头再说吧。”

    “成。我没有用钱的地方,你几时还都……行。”

    “哎,我去河东看范美帝她爸爸回来的路上,去了趟耀华那,和他定了还是初七,你没问题吧?这回说好了,在河东找个饭馆。怎么样?”

    “行啊。”

    “那我走,等一会儿你过去啊,我爸和我妈还在家等你呢。早点到,今多喝几杯。”

    卢利有些伤神,他在同伴、同学、知青、老师之中的人缘特别好,从过了小年开始,天天有人和他定日子,腊月里已经吃喝过几次,饶是如此,还是已经排到了近十五;没有一天是没有饭局的——名为饭局,实际上是到对方家中去吃——酒席不断,宴请不绝,十来天的功夫,他就胖了一圈。

    敷衍着把胥云剑送走,他坐下来和舅舅说话,“舅舅,那个李小平……,”

    “我听老李说了,他们小子今年就毕业了,哎,小小,上回老李还和我说来着,现在不是已经有选调回城一说了吗?你就没有个打算?他说,你要是有机会回来的话,让我和他给你一起使使劲,想办法也进派出所?”

    卢利大感意动。他不觉得派出所的工作有什么不好的,正如那句话说的: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干什么不是干?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选调回城、离开辛苦的田间劳作是所有知青的希望,以他在商家林知青点的威望和人脉,即便是只有一个名额,只要他想,也可以拿到手!

    可是,身为一个党员,不应该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吗?真拍拍屁股走了,别人怎么看自己?“原来卢利那么辛苦的工作,只是为了混一张党票,为日后打算啊?”要是有了这样的声音,自己如何做人?商抗日的面子往哪放?自己要是真害得老人丢了面子,那不是坑人吗?从这个角度来说,自己绝对不能走!

    “小小?小小?”

    “啊。”卢利眼神转为清亮,“干嘛?”

    “我和你说话呢,你想嘛呢?”

    “舅……,我在想这么个事。”

    听孩子说完,吴宝昆郑重的点点头,“好小子!有我们老吴家家风!大小伙子,吃点苦怎么了?不吃苦中苦,难成人上人。舅舅支持你,就该这么办。”他说,“回商家林之后,这话和你们那支书念叨念叨,他要是不问你就罢了,要是真问了你,小小,你可一定一定要把水端平了,知道吗?”

    “知道。”

    ********************************

    关于作品的问题。

    《清山变》是在去年的9月30日正式发完所有的文字的,在这之后的近一年时间里,我一共写了三部作品。第一部是标准的穿越文,背景是隋末唐初——看到这里,很多读者大约已经能够勾勒出作品的概略了。

    但在写作的过程中,笔者的文字开始不受控制的跑野马,原本作为主人公的穿越者的戏份开始大大的让位于李渊、李密、杨广等人,进行到后来,甚至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继续下去了,无奈,只好放弃。

    第二部的情况有些特殊,开始的部分和《火红年代》完全一样,同样是卢利为猪脚,同样是生活在这个特殊的年代,不同的是,这部自己命名为《音乐之生》的作品,男主走上的是一条不同的、以钢琴、音乐为追求的道路。

    第三部就是现在看到的《火红年代》了。眼下看来,本书未来不可期,也只得选择放手了。

    最后说一下关于断更的事情,可能是我在书中的留言没有说清楚,这里解释几句:我在某一次的上传文字中提及,在第一卷之后,我的电脑中还有超过60万的存稿,加上最近一段时间的写作,这部《火红年代》的总字数,是超过100万大关的。

    即便本书最终不能签约,被迫放弃,读者朋友也大可以放心,我会在开始写作新书的同时,把剩余的存稿逐一上传的。

第94节 一身正气(1)() 
1976年的2月13日,正月十三,卢利又要回去了,孩子往来已经成了常事,他的年纪又一天大过一天,也不必于芳夫妻到车站送行,即便如此,两口子还是跟着他到了胡同口的汽车站,看着他和胥云剑、曹迅、梁昕、张清几个前后上车,“小小,今年夏天别往回跑了,听到没有?天那么热,让你舅舅买就行了,啊?”

    看着舅妈已经开始泛花的鬓角,卢利不言不动,却深深的红了眼圈,“回吧,舅妈,我过几天就回来了。”

    “哎,”于芳嘴里答应着,脚下却寸步不离,“小小,别太累了,知道吗?有事就给舅妈来信,啊?”

    吴宝昆突然摘下手腕上的手表,向上一递,“小小,给你!”

    “舅?”这只表是欧米伽牌的,当年是吴吉厚所用,特殊时期开始,老人偷偷藏了起来,为了怕人发现,他在睡觉的地窨子里面挖了一个坑,把表藏在里面,一直到临死,才把表给了儿子。

    “给你。”吴宝昆飞快的说道:“以后我用不着了。”

    卢利怔怔的接过手表,心里闪过一丝狐疑:舅舅怎么这么说话?什么叫以后用不着了?

    汽车喇叭声响,驶离车站。卢利透过车窗看着舅妈和舅舅在风中向自己频频招手,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的那份酸楚实在无以派遣。今年的离别比起第一次还要让人难过!他偷偷抹了下脸,坐了下来。

    等到了车站,众人聚齐,距离检票时间还早,大家在车站前广场说说笑笑,“哎,打会儿牌吧?”

    一倡众诺,骆耀华几个拿出扑克牌,席地而坐,开始打牌,他们玩的是打百分,俗称打一,四个人组成,每人十二张牌,海底留六张底牌,每个人按照自己手中的牌面叫分,从五十五起叫,每五分为一等,一直叫到100分。至于手中的牌面,则是以方块五为最大,其次为大小鬼、四条j,四张2,这是十一张机动主牌,也就是说,不论到什么时候,这十一张牌都是主,抓在手里的越多,可以叫的分越高。

    除了机动主牌,还有花色主牌,也就是按照手中花色的多少,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主牌,除了方片以外,所有主牌一共是二十二张,方片则是二十一张。叫分之后,由叫得最高的人抓起海底的六张底牌,交换手中的六张,重新放下,每个人手中还是十二张牌。这时候,其他三个人算作一方,和唯一的一方作战,故而名为‘打一’。

    至于胜败,要依靠人多的一方抓取相应的分数来决定,一副牌以五、十和k算分牌,后两者都算十分,五则算五分,加在一起一共是一百分。如果一个人叫六十分,则对方要在牌局之后,抓到四十五分算赢,反之则算输——也叫烂。

    这是一个蛮耗费脑力的游戏,和牌类游戏中的王者——桥牌——有一点相似,不同的是后者是对家是一方,这个则是自己一方。卢利玩这个的水平一般,据他知道的,李学庆打得最好,这和他长期打牌,水平越练越纯熟有关。他所能做到的,只是会打,算不上很精通。

    叫了一把六十,翻开底牌来看,六张乱七八糟的,只有一张j,自己手中连三老都没有,简直烂到南天门去了!卢利苦恼的抓抓头,仰面看去,已经有不少人围拢过来观战。打一在天是非常有群众基础的,基本上人人都会,其中不乏高手,“也就求主均了。”其中一个说道。

    主均是说剩下的主牌,平均分配在另外三家手中,稍有偏差,就光剩下人家抢分了。他认真看了看,选择了一个最有利的主牌,“少一道。”少一道就是方片,因为帘子算机动主,占去了一张,故名。

    “好么……”观战的人不及说话,曹迅把手里的牌一放,他有包括帘子在内的八张主!“哈哈!小小,别说烂你了,你连屁股都保不住了!”

    “那我换……主。”

    “你想赖皮是怎么的?打一没那个规矩!”曹迅自然不依,“我都亮牌了,你换?”

    卢利当然知道没有这样的规矩,憨憨一笑,把牌合好,开始重新洗牌,忽然人丛外面有人说话,“哎呦,他们已经上车了?没有吧?不是说十一点的火车吗?现在才几点?找找看?”

    卢利觉得耳熟,扔下扑克站了起来,“李伯伯?”

    来人正是李家夫妻和李铁汉三个人,“小卢,刚才到你们家去了,你舅妈说你刚走。我们就追来了。”

    “有事?”

    “有,我们二蛋子,年后可能要到你那去,这还是托了他三婶子家的亲戚帮忙呢!眼下来和你说一声,等二蛋子到了你那,好好管管他。我们这个小子,就托付给你了!”

    “行啊。”卢利爽快的点头,“二蛋子,……到那可苦啊。”

    “苦就苦呗,”李铁汉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情,“能熬我就熬,不能熬我就回来,反正我三婶和我说了,在那呆上一年半载的,就让我参军去。”

    “参嘛军?就你这个德行,到战场上也是怕死鬼!”

    “爸,你怎么这么说我呢?我怎么是怕死鬼了?”

    李爸爸懒得搭理这个让他伤脑筋的儿子,笑着对卢利说道:“小卢,这些天一直忙这个事,过年了也没让他去给你拜个年,我和你婶子给你买了点礼物,带着火车上吃吧?”

    “伯父,办事也得花钱,您还给我……”

    “拿着,拿着,都是零食,带着车上吃。”李妈妈不由分说,拿起盒子,塞到卢利手中,“小卢,等我们家二蛋子到了那儿,你多多费心吧。好在你们是老同学,知根知底的,把他交给你,我们两口子也放心。”

    “那,就谢谢您了。”

    骆耀华从卢利身后贴近了一步,“小小,到点了,我们进去吧。”

    卢利点点头,“伯父,伯母,那,我们走了。回来我来天接他。”

    李家夫妻相顾骇然,卢利在知青中好有威势啊,看那个不知道名字的知青在他身边说话的表情,倒显得很恭敬的样子呢?“不用,不用,我们订的是二月二,那天我们到唐山。”

    “那好,二月二,……我到车站接你们。就这么说……定了。”

    ********************************************************************

    选调回城是75年前后,邓公重出,当时面临的一个情况是知青问题越来越严重!随着时间的消磨,越来越多像吴家姐妹一样的知青,心中的热情早已经流逝,农村条件的困苦,劳作的艰辛,让这些人再也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开始变得懒散、放荡,和当地农民的矛盾日益激化,打架斗殴成了家常便饭,甚至经常有人命事件每日每天的在近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上演着。

    这种情况自然也引起了中央的重视,邓公主持工作后,就开始着手解决知青上山下乡的一些问题。当年就从下乡插队的知青中选调一些人回城参加城市生产建设,让知青看到了回城的曙光,略微缓和了一些知青上山下乡的矛盾。在这之后,选调回城,便成为无数知青唯一的盼头。

    但如何能挤掉旁人,自己迈过这唯一的独木桥,也是难度极大。各村掌握这个‘生杀’大权的,自然非村支书莫属,于是,各种各样的方式开始涌现,这其中种种丑恶也不必多提。以女知青为例,不管她有没有婚配,也不管生得是如何花容月貌,更不管平日里是多么瞧不起那些满口黄牙、一嘴烟臭的老农,只要支书大人招招手,就得乖乖侍寝!

    男知青没有这样的优势,只得靠物质,送《毛选》已经不值钱了,只得想其他的主意:你送一件的确良衬衣,我送一套里外全新的被面;一给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