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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贵族法则-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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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不说皇帝陛下是否满意花架子一般的检阅仪仗,也不去计较每个贵族是否都像他们所说的那样高贵仁慈端正,不谈上议院对大臣们流水账似的行政日记有多反感,总之绝大多数樱兰罗多明尼卡神学院的学生们,会对这一天感到恐惧。

    今年的罗秀不会……并不是是说她对今年的考试有多大的把握,而是罗秀小姐从来就不知道恐惧为何物。

    用多明尼卡神学院的现任院长,欧拉迪诺。萨斯。崔凡希的话来说,“不愧是骄傲的烈金雷诺特家族的千金,罗秀就算是考了倒数第一,但看她的表情,你一定会以为登上学院年度全优学生名单的是她。”

    作为罗秀的母亲克莉丝汀。欧德修凡克。烈金雷诺特夫人的好友,欧拉迪诺院长对烈金雷诺特家族骄傲风格的揶揄,并不会让当事人反感,却让旁人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对啊,既然是烈金雷诺特家的千金,完全可以轻轻松松地继承公爵爵位,学院成绩什么的自然无关重要。

    和所有崇尚优雅生活的贵族一样,烈金雷诺特家的庄园,也坐落在帝都伦德的郊区,淡金色的草地是这里最泛滥的色彩,零落的高大树木以千奇百怪的姿态,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清澈的天空上有被和风撕扯碎裂的棉云,安静的房子在低矮的灌木墙后露出身形,黄灰色的小路仅容一辆马车经过,挂着玛吉斯家徽的马车踢踏着走到了一座高塔前。

    这座上窥云端的高塔,在这里显然是一个异端,尤其是在安静祥和的乡村景致中,这座高塔还被修建成倒插入大地的巨剑形状。

    樱兰罗的土地,需要烈金雷诺特的守护——奥布里。巴奈特。安东尼奥。

    这样一行镶金巨字飞舞在高塔正对着伊苏河的一面,每天走河道出入伦德的人们,都会看到这样一行字,以提醒他们对烈金雷诺特家族心怀敬畏和感激。

    罗秀在这个名为荣耀剑塔的建筑物旁下车,挥挥手示意玛吉斯家的马车不要再污秽她的品味,撇了撇嘴,“奥布里陛下固然英明神武,但这字可真不配他,明明是一个儒雅斯文的绅士模样,却写一手狂放散乱的字体。”

    “小姐,批驳樱兰罗帝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皇帝,并不是一位贵族小姐应该做的事情。更何况,这位奥布里陛下,带给了烈金雷诺特家今日的荣耀。”

    玛吉斯家的马车嘎然而止,坐在侍从位上的护卫长探出头来,脸上带着好奇的神色,他很想看看,是什么人,竟然敢公然批评这位心高气傲的贵族小姐。

第三章 恶魔的忠心() 
和雷蒙德管家一样,这位似乎并不害怕罗秀小姐的年轻人,高瘦的身体,也穿着黑色的燕尾服,得体而优雅,脸颊上淡淡的笑容,充满着独特的贵族气质,微显狭长的眼睛,在他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有一点促狭的味道,仿佛他刚才这番话,不是对高高在上的烈金雷诺特家小姐说的,而是在教训一个跟在自己屁股后的邻家笑女孩。

    烈金雷诺特家族淡金色的马蹄形家徽挂在他的左胸前,腰间的紫穗佩剑,洁白的手套,干净清爽的味道,不由得让玛吉斯家的护卫长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一种怜悯,不错的年轻人啊,可是为什么要得罪烈金雷诺特家的坏脾气小姐呢?也许是不忍看到他凄惨的下场,马儿一声嘶鸣,加快了步伐,玛吉斯家马车上的徽章,渐渐隐入了黄枯的草色之中。

    让人惊讶的是,罗秀,骄傲的罗秀,似乎并没有要惩罚这位不知言语轻重的家伙。

    “斯罗兰小子,我记得是你最先说奥布里陛下的字体不好看,你肯定不知道,那天你指指点点的时候,我就躲在你身后吧。”罗秀在自己家的地方,要放开的许多,唇角带着一丝少女的调皮,虽然她的脸上还挂着招牌式的厌恶表情。

    罗秀嘴中的斯罗兰小子,穿着华丽的服饰,柔软富有光泽的丝,散出养尊处优的气息,让人无法将贫瘠之地“斯罗兰”和他联系在一起。

    正因为如此,罗秀才觉得这个人十分的虚伪虚荣,他应该裹着破烂的麻布,拿着千疮百孔的生锈铁盆,拄着树枝,在伦德大街上乞讨,然后被人以破坏市容的罪四处驱赶,无处容身。

    罗秀的这些小心思是一种无法实现的恶趣味,因为她的母亲克莉丝汀夫人,完全信任这个斯罗兰小子,并且将培养罗秀具备烈金雷诺特家族继承人优雅气质的重任交给了他。作为罗秀小姐身边的人,当然不会落魄到去当乞丐。

    陆斯恩。夏尔。欧德修凡克。烈金雷诺特,这个名字说明,他跟随着克莉丝汀夫人,从欧德修凡克家族进入烈金雷诺特家族,按照樱兰罗帝国的风俗,女方嫁人之后,要冠以夫姓,这样的风俗,也适合从女方家里陪嫁过来的仆人。

    陆斯恩的眼睛里闪烁着柔和的笑意,仿佛一个长辈,看着胡闹的晚辈,充满着宠溺的味道,这和他的年龄有些不相符,实际上,他的年纪只比罗秀稍稍大几个月而已,可能由于身份,和受到的教育不同的缘故,陆斯恩看上去要比罗秀成熟许多。

    奥布里陛下的字体十分华丽,让“樱兰罗”,“烈金雷诺特”几个字都显得十分有气势,陆斯恩向罗秀解释道:“人看待事物,可以从很多方面来看……那天我所以说奥布里陛下的字体不好看,那是因为我是在看风景,在安静的郊区庄园里,这样的字体确实有破坏安逸感觉的嫌疑。但是如果单纯地讨论陛下的书法,还有这题字的内容,自然是很好的。”

    “狡辩。”罗秀撇了撇嘴,这个陆斯恩,那天明明是说奥布里陛下的字,看起来像蚯蚓乱爬。

    “作为一名贵族小姐,躲在男人身后偷听,是很失礼的做法,小姐以后要注意,不要这么做了。如果被现,会很尴尬。”陆斯恩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顺便提醒罗秀,“现在应该是小姐您陪夫人喝下午茶的时间了,我为你在靠西的阳台上添了一条藤椅,这样的话,你在欣赏夕阳的时候,就不会被阳光刺伤眼睛了。”

    “哼,啰嗦的男人最讨厌了。”罗秀没有被陆斯恩少说教,向来只有她说别人的份,回家却要被这个斯罗兰小子管教,让罗秀心里很不平衡,今天一定要到母亲面前告状。

    下午茶的地点被安排在露天的阳台上,一棵不安分的月桂树将半边树冠斜伸了过来,在阳台上营造了一片小小的绿荫,自从陆斯恩在树枝上挂起一条摇椅之后,克莉丝汀夫人便将喝下午茶的地点搬到了这里。

    伦德的秋,有雍容的味道,很像一位脱去铠甲的黄金骑士,褪去了负重,却褪不去荣光,让人不经意间就陶醉在那片风情之中。

    罗秀换衣服还需要一段时间,陆斯恩来到树荫下,脱去柔丝手套,用两根手指架起鹤嘴白银锡壶,为高贵的克莉丝汀夫人倒上一杯香浓的艾伦伯爵红茶。

    这种由来自遥远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艾伦伯爵明的红茶,味道十分独特,入口微酸,然后会顺着舌头绽放开甜味,最后以一丁点的苦丁香味作为尾香,留意一种意犹未尽的意境。

    据说很多年前,这位多才的艾伦伯爵,因为得罪了当时的皇帝陛下,被配到了远离樱兰罗帝国本土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在某个盛大的节日,终于有机会回到伦德,艾伦伯爵为皇帝陛下调治了这种红茶,祈求能够回到家乡,这位陛下从这种红茶的味道中体会到了艾伦伯爵的心情,便将他召回了伦德。

    因为这个典故,这种红茶被命名为艾伦伯爵红茶,克莉丝汀夫人浅浅地尝了一口,看着一盘精美的芒果慕思,笑着道:“陆斯恩,是不是想回斯罗兰了?”

    作为伦德最富传奇色彩的女人,克莉丝汀夫人可不仅仅是一个烈金雷诺特家族女主人的身份这么简单,无可挑剔的气质,高贵的举止,还有富有智慧的眼睛,都让她有一种女神般的风范,“做一个像克莉丝汀夫人一样的女人”是包括芬格尔斯在内的伦德女人们最大的心愿——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克莉丝汀夫人也看流俗月刊《勇士》这种谣言的源头,在羡慕的同时,还会有妒忌的心理,中伤和诋毁,是有这种心情的女人们,最爱做的事情。

    陆斯恩保持着他那种仆人应该有的恭谦,看着这个将他从斯罗兰喜拉雅山脉的雪顶上带来伦德的女人,十多年过去了,她依然美丽如昔,和第一眼看她时的惊艳比起来,时光并没有在她身上增添印记,反而带给她更让沉醉的成熟风韵。

    “夫人应该没有忘记,你抱着我离开斯罗兰,那时候我还只是个婴儿,我对斯罗兰并没有什么感情,为你泡一杯艾伦伯爵红茶,只是想让你尝一下我加了姜片后的红茶味道。”陆斯恩的指甲在鹤嘴白银锡壶的底部轻轻一弹,一片如蝉翼般轻薄的姜片漂了起来。

    克莉丝汀夫人闭上眼睛,细细地回味了一下,长长的睫毛翘起来,微微颤动着,片刻之后才吐出一口气,“难怪,总觉得艾伦伯爵红茶的味道少了点什么,酸,甜,苦,加上姜片的辣味以后,才是四味俱全啊。陆斯恩,你真是个天才。”

    “能得到你的夸奖,我就是去开茶餐厅,也有获得伦德贵族们认同的资格了。”陆斯恩不动声色地讨好着,更何况他说的本来就是事实。

    “作为一个仆人,剑术,茶艺,气质,学识……你的表现都让人赞叹,让你服侍罗秀,我十分放心……”克莉丝汀夫人犹豫了一下,望着陆斯恩修长俊美的身形,止住了话头。

    “夫人,你少说了一样。我应该被你赞赏的,是对烈金雷诺特家的忠心。”陆斯恩慎重地将右手手掌按在左胸口,他的心脏,在烈金雷诺特家族的马蹄徽章下,强健地跳动着。

    克莉丝汀夫人微笑不语,回头看了一眼缓缓走来的罗秀,压低声音道:“恶魔怎么会忠心?”

第四章 这个世界没有永远() 
“天使也会堕落,恶魔自然也有可能忠心。”陆斯恩同样低声说道,他们的对话,必须避开罗秀,有许多事情,不管是陆斯恩,还是克莉丝汀夫人,都不愿意让罗秀知道。

    “只希望你不要让罗秀堕落。”

    纯白的羽纱,优雅的步伐,在斜照的阳光下,说罗秀如同天使,也不能算过份的吹捧。陆斯恩躬身拉开藤椅,在罗秀坐下前,留给克莉丝汀夫人一句话:“恶魔不让人堕落,那他就是鸟人了。”

    “这个巧克力球也太大了,芒果打的这么碎,巧克力酱也放多了,果球的味道被掩盖了。陆斯恩,你做的芒果慕思一如既往的难吃。”罗秀批驳着,可是却坐在了靠慕思的这一边上,她是想避免陆斯恩可能的说教,“一个淑女,在用餐的时候,不能多次取用远处的食物。”

    她坐的比较近的话,多吃几个,陆斯恩也没有说教的理由了,罗秀有些小聪明的想。

    克莉丝汀夫人没有再继续之前的话题,女儿的这种小心思自然瞒不过她,在她看来,罗秀对陆斯恩保持一点点畏惧心理,是十分恰当的。

    烈金雷诺特家族的千金大小姐,需要对一个仆人保持一点点畏惧心理才恰当?说出去不只没有人相信,甚至会让人笑掉大牙,因为整个伦德的贵族们都知道,罗秀小姐不惧怕任何人,她手中的红茶,可以随时泼在别人脸上。

    克莉丝汀夫人认为,享受下午茶的时候,一定需要有一个愉快的心情,才不至于浪费这么精美得茶点,安静地看着罗秀小口地泯着茶,这个年纪的小女孩,总是有些贪吃,在她眼里,罗秀和绝大多数的普通女孩并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在罗秀轻轻地推开身前的茶杯之后,克莉丝汀夫人才以一副不经意的态度,询问起罗秀对于明天神术学院的考试,准备的怎么样了。

    “学年论文,我已经在三个月前开始准备了。陆斯恩帮我划定了一个论题《简论城邦时代古拉西语系民族的信仰》,很显然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论题。”罗秀微微不满地说道,城邦时代,那已经是两千多年前的历史时期了,在她看来,那是野蛮人的时代,不具备研究的价值。

    克莉丝汀夫人用询问的眼神看着陆斯恩,她的博学和睿智让她能够理解陆斯恩的选择,但女儿不明白,她希望陆斯恩向罗秀解释一下。

    陆斯恩微微躬着身子,带着恭谦的微笑,“小姐你的政法老师,海曼。马克西姆先生,是一位城邦学爱好者,这样的论题,会让他给你一个更高的评分。”

    难怪平常总是穿着古风的长袍,原来是这样的原因,罗秀本就不屑于海曼老师的衣着品味,现在确定了这个老师是研究野蛮人时代的爱好者,更是轻蔑,“我并不需要讨好这样一个人物,更何况一个落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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