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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前夫高能-第4章

小说: 前夫高能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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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所了!”

    宗铭倒是极为淡定,王建的拳头离他的鼻尖只有不到一公分,他眼睛都没眨一下,黑沉沉的眸子一直观察着对方的表情。发现王建脸上的狂躁感慢慢消失,才眯了眯眼睛,道:“可以探视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你回去等消息吧。”

    王建等人闹哄哄纠缠了半天,最终被石湖镇派出所的警察们劝走了。李维斯送他们出门,目送警车的尾灯消失在黑暗中,回到客厅已经是凌晨三点半。

    客厅里,宗铭还站在那儿,消瘦的身躯挺拔如同标枪。李维斯目测他也就比自己高个五六公分的样子,应该是一米八八左右,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的时候总有一种在仰望泰山的感觉,分外巍峨。

    “您、您好。”李维斯感觉自己有必要做个正式的自我介绍,开口的时候不知不觉用上了敬语,“宗先生,我是……”

    “reeves。”宗铭接上了他的话头,说,“你好,我是宗铭。”

    “您叫我李维斯就行。”李维斯犹豫了一下,伸出右手,“我在唐人街长大的,习惯叫中文名。”

    宗铭伸手与他相握,道:“好。”

    未婚夫夫的第一次见面,场面貌似有点崩溃,好在宗铭一看就是经常搞大新闻的人,而李维斯对奇葩事物的接受能力又特别地强,所以满地刀枪棍棒和情趣手铐什么的并没有引发他们的尴尬,大家愉快地握起了小手。

    “您的伤没事吗?”李维斯感觉宗铭的手很凉,掌心有一层薄薄的冷汗,不禁有些担心他的身体,“腿怎么样?还能走吗?”

    宗铭显然不是个矫情的人,直接说:“硬了,不能走了。”

    李维斯耿直地问:“哪里硬了?”

    宗铭下眼睑抖了抖,说:“腿,僵硬的硬。”

    李维斯恍然大悟,立刻贡献出了自己还算结实的肩膀:“我背您上楼?”

    宗铭却摇了摇头,从裤兜里摸出车钥匙给他,道:“去把车开进来先。”

    李维斯接过钥匙,将他价值一百万美金的超级越野开进车库,和自己价值三千美金的柠檬黄吉利熊猫停在一起。

    差距貌似有点儿大……李维斯安慰地摸了摸熊猫头:“别自卑,起码你油耗小。”

    回到客厅,宗铭已经坐到了沙发上,正在拆右腿上箍着的金属支架。李维斯不得不承认他这破裤子选得很好,穿着虽丑,但拆支架倒是十分方便,都不用脱!

    宗铭将支架整个卸下来,长长舒了口气。李维斯看到他小腿靠近膝盖内侧的部位有一个放射形伤疤,应该是枪伤,时间不长,疤痕还是新鲜的,也不知道骨头里面打了多少钢钉,看着都替他觉得疼。

    宗铭仰靠在沙发上闭目休憩,李维斯给他倒了杯水,他抬了抬眼皮,修长的手指在沙发扶手上叩了两下,表示感谢。

    柔和的灯光打在他脸上,他的面孔长得并不精致,起码比起李维斯这种四分之一混血儿要显得粗犷得多,属于典型的西北爷们,眉骨微凸,高挺的鼻梁带着微微隆起的驼峰,下颌线条刚毅,整个五官有一种微妙的深刻,不像白人那么咄咄逼人,但自有几分含蓄的凌厉。

    李维斯莫名想起了冰箱上的“朕就是这样汉子”,这话简直就像是为宗铭度身定制。

    休息了一刻钟,宗铭恢复了一些精神,头上的汗也散了,这时李维斯注意到他耳后的纹身不见了,大约那是用传说中的鸽子血纹的,见水或情绪激动才会显现。

    这人的内心得多闷骚啊!

    “恐怕要请你帮我一个忙。”宗铭犹豫了一下,开口道。

    李维斯受宠若惊,忙道:“您说。”

    “不用对我使用敬语。”宗铭说,“我的车后备箱里有样东西,你帮我扛进来。”

    李维斯问:“什么东西。”

    宗铭说:“你打开就看见了。”

    李维斯觉得他表情有点奇怪,但没有多想,拿着车钥匙去了车库,打开后备箱才傻眼了。

    这叫什么东西?这不是人么?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蜷缩着侧躺在后备箱里,不知道是昏迷了还是睡着了,眼睛紧紧闭着,鸦翅似的睫毛盖在下眼睑上,一动不动。

    李维斯深深觉得自己这婚结得有点草率,宗铭这种人,光听名字都知道是个腥风血雨的主儿!

    然而现在后悔也晚了,李维斯扎煞着双手纠结半晌,牙一咬,将后备箱里的人抱了出来,扛进了客厅。

    宗铭见他进来,掏出一把钥匙丢给他,说:“一事不烦二主,麻烦你帮我直接把他扛三楼去吧。”

    李维斯无语凝噎,只好扛着人上了三楼。

    打开橡木门,里面是一个短短的过道,有点像玄关,尽头立着一扇屏风。转过屏风,眼前豁然开朗,整个三层竟然是打通的,没有墙壁,没有隔断,只有几个方形立柱作为承重。

    空阔的空间里,靠墙打着一排高及天花板的原木书架,靠窗则是宽大的书桌,舒适的摇椅。中间进深二十多米的地方,靠门这头摆着一组亚麻沙发,沙发后面铺着一张巨大的羊毛地毯,地毯上散落着各种书籍杂志、笔记本电脑以及游戏手柄,竟然还有古老的九连环、音乐盒之类,拆得七七八八,零件都盛在一个方形的纸盘子里。

    房间深处摆着一张四柱大床,没有挂床帐,乱糟糟堆着被子枕头,床单皱巴巴的,仿佛上面刚刚有两只老虎打过架。

    “放沙发上。”宗铭拄着拐杖跟在他身后进了门,说。李维斯依言将人放下,想了想又给他脑后塞了个靠垫。

    宗铭放下拐杖,脱下身上脏兮兮的t恤丢在地上,推开一个书架,原来那背后是衣帽间。他跳着脚进去换衣服,李维斯站在那里不知道该不该离开,犹豫着问:“这人是谁啊?”

    衣帽间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宗铭闷声说:“王浩。”

    “哈?”李维斯惊呆,“他、他不是被什么刑事侦查局抓走了吗?怎么被你带回来了?”

    宗铭从衣帽间里出来,将书架推回原处,道:“有些事情要问他,在局里不方便。”

    不方便就能带回家审问吗?这是什么神逻辑?李维斯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五好青年,心里有点哆嗦:“这、这不是非法拘禁吗?警察也不能把人犯带回家审问吧?”

    “对啊,我好像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啊。”宗铭淡淡说,坐到了沙发上,“那你还要和我假结婚吗?”

    “……”李维斯张口结舌,貌似假结婚也是违法的……

    可要是知道他是刑事侦查局的处长,自己吃疯了也不会跟他假结婚啊!李维斯内心的弹幕都能突破天际了,宗佳玉也太坑了吧?刑事侦查局算什么“非营利机构”?

    好吧,他们貌似确实不盈利。

    “行了,开玩笑的。”宗铭见他一脸懵逼的表情,勾了勾嘴角,道“这里就是刑事侦查局,超案十一处,我在这里审问他,不算违规。”

    “哈?”李维斯深觉今晚自己的智商有点不够用,“这、这里不是你家吗?”

    “嗯哼。”宗铭理了理衣领,两条长腿往茶几上一搭,恍若帝王,“我跟你说过这里是我的办公室啊。我是处长,我在哪里,超案十一处就在哪里,see?”

    钴蓝色衬衫掩去了他身上那种独特的匪气,做工精良的长裤盖住了他腿上恐怖的疤痕,李维斯甚至怀疑自己之前看见的那个破衣烂衫农民工一样的宗铭只是一个幻觉。

    此刻他眼前这个风度翩翩、玉质金相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宗铭,超案十一处处长。

6、S1。E6。冒险家

    6,

    凌晨四点半,李维斯在厨房里煮面。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世界上心最大的男人了,宗铭在三楼和一个看上去很基的妙龄男青年共处一室,而自己这个“未婚夫”则在厨房给他们做宵夜,这贤惠劲儿也是没谁了。

    雪上加霜,巴顿还戴着脖套在他脚边打转,要求投喂。李维斯给它倒了半碗狗粮,它非常嫌弃地嗅了嗅,不吃,立起来扒在冰箱门上拍了拍留言纸。

    “别敲黑板了,你主子今天没力气显灵。”李维斯咬着一支和路雪可爱多,含糊道,“连‘奸夫’都是我给他扛上去的呢。”

    巴顿委委屈屈地哼唧了一声,趴在冰箱下面冲他摇尾巴。

    “怕了你了,这就给你煮病号饭。”李维斯叹气,往滚开的鸡汤里下了一把挂面,取了一块鸡脯肉切片煮狗饭。

    不知何时,一个轻盈的脚步走进了厨房,李维斯一低头,惊讶地发现巴顿旁边多了一只猫。

    那猫长得十分霸气,一身黑灰相间的虎皮花纹,眼睛很大,眼角两道下垂的斑纹,小小的猫脸自带教导主任气场,看人的时候仿佛在说“背诵并默写全文”。

    李维斯将切好的鸡肉和南瓜放进巴顿专用小奶锅里,蹲下好奇地看着猫:“你谁家的啊?”

    猫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整张脸宛若一个大写的反问句。李维斯发现它脖子上戴着一个皮项圈,和巴顿的很像,伸手摸了一把,果然上面也刻着一行字母——rommel。

    “隆美尔?”李维斯好笑地摸了摸它的脑袋,宗铭这真是要凑齐二战名将啊?

    “咪。”隆美尔沙哑地叫了一声,不高兴地躲开了他的手,前爪拨拉了一下巴顿的食碗,嫌弃地一脚踢开,一脸冷漠地做了几个刨坑的动作,仿佛在埋屎。巴顿焦急地“呜呜”了两声,竟不敢阻止,庞大的身躯反而缩成了一团,似乎十分忌惮它。

    隆美尔浑身洋溢着天然的大反派气场,跳上餐台舔了舔李维斯没吃完的可爱多,一脚踢开,埋了两下屎,最后蹲在了奶锅旁边。

    “你也要吃?”李维斯将洒在地上的狗粮捡回碗里,把可爱多丢进垃圾桶,摸了摸隆美尔的头。

    隆美尔摇头摆尾地躲开了他,绕到奶锅另一边继续蹲守。李维斯觉得好笑,随手撕了一截透明胶往隆美尔后脖子一贴,这下这货老实了,像被点了穴一样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儿,让李维斯摸了个够。

    “小样,跟我斗!”李维斯奸笑两声,取出一大一小两个食碗,将煮好的狗饭分成两份放在地上,撕了隆美尔脖子上的透明胶,“吃去吧!”

    隆美尔重振雄风,抖了抖威武的胡子,怨毒地剜了李维斯一眼,而后跳下流理台,大眼睛冲巴顿凌厉地一扫。

    巴顿立刻怂了,连连后退让开位置。隆美尔大摇大摆地走过去,在大碗里吃两嘴,又在小碗里吃两嘴,等吃饱了,才冲巴顿“咪”了一声,示意它来捡剩。

    “不愧是沙漠之狐啊!”李维斯一边捞挂面,一边啧啧道,“这么霸道!”

    隆美尔蹲在他脚下洗脸,闻言歪着嘴“咪”了一声,转身跳出窗口,在黑夜里几个纵跃便消失在了院墙外头,傲娇的背影宛若一个标准的浪子。

    李维斯这下明白宗铭为什么只嘱咐他喂狗,不嘱咐他喂猫了。

    “呜呜……”巴顿看到隆美尔走了,居然殷勤地过来相送,站在窗口摇了半天的尾巴,还用前爪在窗台上扒拉着什么。李维斯过去一看,只见窗台上放着一只昏迷的松鼠,显然是隆美尔之前叼进来的,它竟然给巴顿带回来一个玩具!

    一个宠物还知道养宠物……李维斯满心吐槽,将松鼠拿下来交给巴顿,端着两碗鸡汤挂面往楼上走去。

    敲了敲门,里面传来宗铭的声音:“进来。”

    李维斯打开门进去,看见宗铭坐在沙发后面的地毯上,身边堆满了卷宗,仿佛在研究什么案子。一些照片凌乱地散落在他周围,有些是环境取景,有些则是受害人的特写,画面极为血腥——那些尸体仿佛被什么东西啃过,伤口惨不忍睹。

    李维斯一阵作呕。

    “放那吧。”宗铭发现他表情不对,将照片归置起来理成一叠,拄着拐杖站起身来。

    李维斯压着强烈的不适感,将鸡汤面放在茶几上,看了看沙发上还在沉睡的男青年,问:“他还没醒吗?”

    宗铭坐到侧面的沙发上,将手里的照片放在茶几上,深深嗅了嗅面条冒出的热气,惬意地叹了口气,说:“马上。”然后也不知道他使了什么法术,沉睡中的男青年忽然抖了一下,发出一声细弱的呻|吟。

    李维斯亲眼目睹他“显灵”,不禁十分激动,有超能力的人真的存在!

    怪不得宗铭所在的处叫“超案十一处”,莫非他的手下都有超能力?

    乡土x…man赛高!

    “你去休息吧。”宗铭发现他眼神有点儿鸡血,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说,“折腾了一晚上你也累了,早点睡觉。”

    “没什么要帮忙的吗?”李维斯十分想留下来看他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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