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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霸王之剑-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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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十强之外。

    那时候,哪怕他有心保护马丁都没有借口。

    规矩是当初诸神一起定下的,当时也没想太多,毕竟这只是蛆虫级的比斗。

    谁知道,会有个马丁*洛林横空出世?

    不光现实中有勇有谋,来到这种混乱的场景,也是凭借自身的实力和智慧,对其它种族的强者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如果不是大家都彼此监视着,无法降下神谕让参赛者组队灭杀马丁,估计马丁已经死了好几十次了。

    现在胳膊拧不过大腿。

    骑士之神也只能叹气,希望马丁能继续神奇下去了。

    在血腥竞技场中,正当马丁让加尔拿走那支类似钩镰枪的玩意时。神使的全场广播声再度响起。

    “来自巴卡利亚的金闪闪参赛者继续着他的大杀特杀。他召唤出强大的异魔‘无足者’,一口气灭杀了巴巴罗夫*穆雷……”神使一口气说出四个名字,然后宣布:“他的击杀数已经上升到12个了!难道蛆虫级竞技场的王者,已然决定了吗?”

    貌似中立的宣布,暗含着鼓动。

    “这个金闪闪……该不是破格的参赛者吧?这么强!?”

    “见鬼,会死的!碰上这家伙,我一定会死的!”

    胆怯者现在光是听到‘金闪闪’之名就已经失去战意。

    神使们忽然又开始赞叹马丁的构思巧妙了。

    如果这是一场有退路的战斗,说不定这些丧失战意的家伙已经在想着如何跑路了。

    越发缩小的安全区和混乱的互相杀戮,给了他们继续战斗的勇气。

    “说不定自己可以趁乱混入前十呢?”

    几乎每个怯弱者都有着这样的想法。

    强者屠杀一个一味逃跑的弱者,真心没意思,但弱者也不得不想方设法垂死反击,那就有点意思了。

    但是……

    “哦!真有趣?明明是巴卡利亚人,这家伙却似乎有着数不清的杀人手段。”

    “的确,第一次是长枪,然后是火,接着是水,这一次是召唤兽。”

    “不过,我想他应该是法系的强者吧?”

    “应该是了。”

    依然拥有雄心的家伙,自然内心更加战意熊熊。

    这就是典型的隔空挖坑了,马丁故意为之,别人根本猜不到他的老本行是啥。

    参赛者的表情都落到诸神眼里,见惯世面的诸神没什么表情,各族的神使大多在叹气。他们已经不看好各族强者对马丁的狙击了。

    这边,马丁也算是叹口气。

    诸神好歹没把那个死去的女野蛮人也算到他头上。毕竟从头到尾,他和法兰姬丝就是看着她死,碰都没碰她一下。

    诸神对于此事的裁决,也让马丁摸到了门道。

    当神使宣布第三个安全区所在,准备缩小第二个毒圈时,马丁已经带着这支三人小队,开始沿着毒圈的边缘摸向安全区。

    在高空俯瞰就能看到马丁的老道了。

    安全区的刷新虽然是随机的,新的安全区却必须在旧安全区当中。马丁几乎是掐着毒圈缩小的节奏,不紧不慢地一弧形的路线进入新安全区。而且行进时他挑了一个背坡,安全区在坡上,外侧则是一览无遗的低矮草地,到底有没有藏人,可谓一览无遗。

    而且草地业已被浓厚的绿色毒雾之墙所笼罩,就算里面有人,在瘟疫之神强化过的毒雾当中断然活不了多久。

    按照设定,每一次毒圈刷新,里面的毒性都会进一步加强。第二个毒圈已经比较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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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书名,如今江湖险恶,被编辑怼了,啥都不说,大家懂就好。

第70章 偷偷的进村

    走着走着,走在前方的马丁突然停下脚步,举起右手握拳——那是预先约好的止步手势。

    马丁紧接着指了指前方四十米开外一颗大树,竖了一根指头,再直指加尔,用食指和中指做出一个蹑手蹑脚的姿势,最后就是割喉礼的动作。

    加尔瞬间明了,整个人恍如即将发起突击的猎豹,借着高坡上半人高的草作为掩护,猫着腰潜行了过去。

    法兰姬丝在后方没有动,她明丽的眼眸蓦然一动。

    马丁的手势显然触发了她的灵感:如果我也需要一支秘密行动小队,以这样的手势来指示,岂不是可以做到完全无声交流?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秘密潜入什么的,实在是太高端了啊!

    加尔没有让马丁失望。

    这位贫民出身的枪兵,果然有着超乎想象的敏捷和迅猛。

    他轻盈的动作让人联想到猫科动物,绝不是猫咪什么的,至少也是猞猁,老虎之类的猛兽。

    加尔首先绕了个小圈,让自己迎着风前进。处于下风方向,不光可以避免对方闻到气味,连声音也能掩饰不少。

    他轻盈得恍如草上飞,十几个步幅略大的跨步就接近了那棵大树。

    然后,马丁和法兰姬丝就看到加尔高高跃起,猛虎下山似的扑了下去。

    当先闪过的,是那根新到手的黑色长枪的乌黑枪头。

    “呜……”对方连惨叫都没完全发出来,就被加尔扎了个透心凉。

    “好!”马丁小声地赞了一声,同时握紧了拳头。

    可惜下一秒,马丁就看到了让他俩都哭笑不得的一幕。

    一枪扎死对方,本来已功德圆满。偏偏加尔这货还傻乎乎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从腰间拔出匕首,从背后一手揪着对方的头发,一手挥舞匕首玩了一记割喉。

    马丁当场就斯巴达了。

    尼玛,对方都被扎穿心脏了啊!心脏都说不定爆开成花瓣了啊!

    你还割喉干什么?

    你信割喉神教的吗?

    等马丁摸上去问加尔的时候,这逗逼一面无辜。

    “我不是跟你说了这姿势代表偷偷干掉对方吗?”

    “但是少主你这么威武,我怕不具备震慑性的动作,无法彰显少主你的强大啊!所以我就按照手势去做,割喉了。”

    马丁扶额,啥都不想说了。

    尼玛,对于这种从手势含义去理解的家伙,心累啊!

    “好了,先不说了,你弄出这么多血,方圆一公里范围内都能闻到血腥味了。拿了东西就转移吧。”

    法兰姬丝也在偷笑,她想了想,指了指被加尔伏杀的那个半兽人:“你的少主似乎很喜欢伏击,你满身是血,肯定帮不上忙,那块布下去小溪里洗一洗,好歹去点血腥味。”

    “好!”

    坡下正好油条小溪,加尔顿时屁滚尿流地滚去洗个‘闪电澡’了。

    又多了一个盒子。

    这个面目狰狞的半兽人显然是个独狼。刚才马丁观察了好久都没看到他有队友,才让加尔过去反杀他的。

    这一次,马丁总算弄到了一把弩,当看到那把半兽人风格、满是利刃与倒钩的弩转化为瑞克帝国风格,他总算松了口气。

    又可以人箭合一,当个箭人了。

    马丁重新捞到异界版的98k,不知多少异界神使在蛋疼。唯有混乱之神那边的神使眼芒闪烁,不知在想什么。

    这边,稀里哗啦地洗了身子,加尔这货前后就没用两分钟,一只落汤鸡模样就屁颠屁颠滚回来了。

    “你不怕感冒?”

    “没事,我身体好。”

    旁边法兰姬丝白了马丁一眼,分明在说,湿个身就感冒,你该有多弱啊?

    马丁苦逼,果然不能用穿越者的思维来度量这群仿佛活在中世纪的牲口。

    这边,有系统精灵辅助,马丁就简单多了。

    他的视界早已与普通人不同:

    听到声响,系统会打出一个半透明的灰色括弧,标注声音的来源,如果是马丁曾听过的声音,系统会自动比对马丁的记忆,标注是某某种族的可能性有百分之多少。

    如果视界里瞥到人影,系统精灵还会帮马丁来个人体描边,对目标进行分类高亮显示。比如兽人就予以鲜绿的颜色,混沌战士是猩红……

    而且系统还提供出一个根据视线所见描绘出来的立体三维地形图,标注上各个目标所在的位置。

    跟在马丁身后,法兰姬丝越发惊讶了。

    她非常肯定马丁不会是猎人或者弓弩手,他那过分白皙的幼嫩皮肤,属于不喜欢晒太阳的贵族特有。一双显然没干过重活的手掌,上面没有任何的老茧。

    要知道,连她这样每次练完武艺都用牛奶泡手的人,因为长期的用力,她手上哪怕没有老茧,关节都显得有点粗大。可以说,这是被誉为完美女神的她唯一的缺陷。

    马丁的手更嫩滑……

    偏偏马丁拥有惊人的动态与静态视力、还有感知力,再加上极为出色的战场大局观。

    这种状况真是无比矛盾。

    在马丁带领下,三人小队不光保存实力,隐秘前进,还额外舔了两次包。

    法兰姬丝本来想换上一套全身铠甲,那是一套穿在一个瑞克帝国的强者尸体上的骑士铠。

    这个打算被马丁否决了。

    马丁瞥了一眼系统的记录,此时参赛者已经剩下30人了:“如果你认为我们三个能够同时面对剩下27个强者的围攻,你就穿这个吧。”

    瑞克帝国的制式铠甲简直要多拉轰有多拉轰。

    金灿灿的铠甲,火红色的披风,外加全罩头盔上鸡公头似的五彩翎羽,五公里以外都能清晰可见好吧!

    不知法兰姬丝是被彻底洗脑的忠实骑士派,还是说她严重缺乏安全感:“我查过了,可以转换铠甲的颜色,比如像这片草原一样转成绿色,那就不那么起眼。”

    马丁一翻白眼:“你能穿着铠甲无声潜行,我就让你穿。当然,你可以坚持,那就恕我和加尔不奉陪了。”

    身为一个正义的老阴逼,绝对是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这就好像打绝地求生时,自家队友穿着军靴跑在楼道里,那种地震似的“咚咚咚”巨响,简直是向全世界宣告我来了。

第71章 吉利服

    “加尔,我需要一块草皮。一人的长宽。可以的话把泥去掉。”马丁还比划了一下。

    马丁的要求还真鸡儿多。

    法兰姬丝从来不喜欢别人帮自己拿主意,偏生她没有更好的主意。被陷害,然后求生欲特别强烈的她,早已把生还当成是第一要素,所以她默默地遵从了马丁的指示,放弃了铠甲,同时看马丁表演。

    时正秋冬,大地上的草皮开始干枯,不像春夏那么有韧性。

    加尔身为马丁的亲卫,对于主人的指示当然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也没花几分钟,就给马丁弄来一块大草皮,虽然边缘不是那么整齐,像狗啃一样,可足够了。

    草皮不光去掉了大部分的泥,甚至连虫子都看不到。

    马丁很满意地在自己身上一披,法兰姬丝顿时目瞪口呆。

    马丁几乎在她面前消失了。

    如果不是那对异常鸡贼的眼珠,哪怕近在咫尺都不会认出,这是一个披着草皮的大活人,而不是一个草堆。

    没错,这就是绝地求生游戏里大名鼎鼎的。

    这玩意说白了就是一个障眼法,视觉上蒙骗对手。穿上这玩意也不见得一定大吉大利,今晚吃鸡。图的就是一个稀罕啊。

    想当初,马丁玩游戏时,好不容易捡到一套,最后的安全区却在一片黄澄澄的麦田里,穿着玩意简直有毒。又不舍得脱下来,结果吉利服就二手、三手、四手地传承了下去……

    在今天,吉利服绝对是大吉大利啊!

    因为缩圈三次之后,最终决战场地已经基本可以确定了,就是眼前这片被树林围住的盆地。触目所见,全都是发黄的干草,穿着自制吉利服,简直是与天地融为一体啊!

    “少主,竟然还有这个作用,我也去弄一套行不?”加尔兴奋了。

    马丁扫视四周:“给你三分钟。”

    加尔顿时屁颠屁颠地又去挖草了。

    马丁转向女骑士:“你要么?”

    法兰姬丝无比纠结,最后一跺腿,咬牙道:“能穿在我身上的,只有华服与护甲!”

    “那你殿后好了。”

    “可以。”女骑士又咬咬牙。

    别说她,连正在观战的人类神使和神灵都目瞪口呆。

    他们何曾见过如此现代化的战术装备?

    这简直颠覆了他们对战争的认知。

    其它神灵有的沉思,有的满不在乎。毕竟吉利服这玩意,对付普通人可以,但骗不了对森林和树木非常了解的木精灵,骗不了嗅觉敏锐的狼人之类的兽人,更骗不了对血气无比敏感的吸血鬼。

    被坑的,只有普通的兽人。

    这不,马上就有两个兽人中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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