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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霸王之剑-第130章

小说: 霸王之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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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快了。

    就像黎明前的黑暗中看到太阳的瞬间,当看到光亮来临时,马丁已经杀到面前,用快速得肉眼完全跟不上的闪剑,将一个个敌人穿喉或者穿头颅刺死。

    就像是反复地刺剑,收剑,再刺剑,敌人就全死了。

    旋风似的剑法,让卡尔娜非常有挫败感。

    当三女反应过来时,战场上再无活着的敌人了。

    卡尔娜确定地说道:“马丁,你的剑法似乎又强了很多。这不是吸入神性带来的体质提升。你这是什么剑术,我从来没见过。”

    “这是……我专有的【夸父剑法】!”马丁看似潇洒地一甩剑锋,让哥隆尼之剑上的鲜血尽数甩走。亮眼的银丝上,竟然没有半滴鲜血剩下,连红印都没。

    这一刻,马丁都觉得自己很像西门吹雪大爷。

    可惜,你妹的【夸父剑法】让马丁很想找一桶豆腐淹死自己。

    他的剑法突破了,就是刚刚的事。

    “恭喜宿主,你成功击杀了史蓝尼许的半神神选者洛拉斯*提艾力。你获得了1点【欢愉神性】和1点【爱之神性】。”

    混沌四神对应着喜怒哀乐。史蓝尼许就是那个‘乐’,其信仰核心是快乐、纵欲、愉悦甚至是爱。

    但马丁从不知道金闪闪的灵魂特质也有着操蛋的一面。

    “鉴于你的灵魂特质与以上两种神性的契合度超过95%,这次定义为强制融合,恭喜宿主!”

    恭喜你个鬼啊!老子岂不是成了欢愉教主了!?

    马丁心中破口大骂的同时,不得不哀叹吉尔伽美什本尊果然是个矛盾的集合体。幼年时是贤王,成年后是暴君,收揽了天下间所有的宝物,后宫里有着当时整个苏美尔所有拥有美丽之名的女人。

    特别是【欢愉神性】,竟然是100%契合!

    唯一庆幸的是金闪闪这家伙的灵魂倒是彻底的秩序属性,否则马丁都怀疑自己是不是阵营偏移了。这码事涉及大原则,站错队分分钟就被对方给灭了,又或者双方都不认你,直接混合双打……

    马丁的新剑术来源于斩获

    “恭喜宿主,获得了洛拉斯的史诗级武器【百花刺剑】、史诗铠甲【百花甲】、以及a级剑术【百花剑术】。”

    “由于宿主美学不足,不能直接消化此剑术,系统经过跟宿主的知识进行比对,改良出a级的【夸父剑法】,请宿主查收。”

    “【夸父剑法】:取名夸父追日之意。此剑术无比华丽,每一招一式都有着闪瞎狗眼之圣光绽放。一旦宿主锁定的目标,就会自动驱使宿主的身体,以最大限度的速度和力量追着对方狂日不休,一直日到死为止。”

    反正马丁看到提示说明的那一瞬,他是生无可恋了。

    他也很无奈,很绝望啊!

    【真姬八鸾砍】已经拿不上台面了,他唯一能用的剑术就这个了。还能不用么?

    话说,他不捅出去,谁又知道【夸父剑法】是如此糟糕的东西呢?

    而且因为他耍了一通剑法,现在卡尔娜这个武痴简直成了他的小迷妹,追着他问这问那,要他传授这套剑法给她啊!

    “你不是玩锤子的吗?玩你的锤子去!”马丁没好气地说道。

    “我是喜欢用锤子,但我的副武器是剑啊!”卡尔娜据理力争。

    “好吧!”马丁瞄了卡尔娜的女皇峰几眼:“咳咳,这就看你表现了。”

    “你……你这色痞!”准女皇脸都红了。

    这次的【百花刺剑】,加上之前单齐神选者手上弄到的史诗级匕首【血毒】,马丁有三把史诗武器了。

    淬毒匕首很强,却不是马丁的菜,暂时收到了【王之厌恶】当中。

    【百花刺剑】倒是可以收入【王之财宝】当中。

    马丁想办法收拢史蓝尼许那些狂信徒的铠甲时,最后一个半神来了。

    “当!当!当!当!”

    整齐的金属腿铠脚步声。

    恐恩的信徒都是斧头帮。

    一百个混沌武士就那个鸟样,马丁见怪不怪了。

    亮眼的是那十三名混沌骑士,若果说那些混沌骑士所骑的黑马像是混种,领头的那位半神骑士骑着的,无疑是一匹梦魇战马。

    漆黑发亮的毛色,四条腿全带着猩红的火焰,一双马眼赤红如雪,后颈上的马鬃就像一簇熊熊燃烧的火焰。

    倘若说刚刚那三位还有那么点水分,这一位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恶魔亲王了。

    他不光穿着恶魔将军常见的黑色牛角盔、少说两百斤的黑底金纹重铠、提着标志性的象鼻巨斧,最大的特点是他那匹梦魇兽的马缰绳赫然是人头串成的。

    标准大小的人类头颅,每一个头颅上依然散发着淡淡的神圣气息。

    显然这些头颅的主人生前不是西格玛的战斗牧师,就是巴卡利亚的圣骑士。

    可惜他们死后,连灵魂都无法安息,就这样被束缚在梦魇兽的永恒梦魇当中。

    梦魇兽遥隔两百米,对着马丁打了个响鼻。

    马丁读懂了这只邪恶的智慧生物的意思我等着你的头颅也加入我的藏品当中。

    “嗬!连畜生都会开嘲讽了?”马丁的嘴角蜿蜒出揶揄的表情来。

    看着马丁用两根长枪穿着的两个半神头颅,恶魔亲王笑了:“哈哈哈!马丁*洛林,你不错!你真的很不错!”

第269章 狂徒

    恶魔亲王在大笑不止。巨大的金属牛角盔在震颤,让金属牛角上穿刺着的带血丝骷髅头也跟着摇曳起来。

    “哈哈哈哈!马丁,你应该跟我杜特恩*马科斯一道,来混沌阵营才对!我能闻到你身上神性的味道啊!破坏!毁灭!欢愉能承载如此多混沌神性的你居然是秩序一方的?不不不!你绝对是搞错了自己的位置!”

    马丁歪了歪头,没想到,血神恐恩的恶魔亲王居然是话痨?

    “人生的头六十年,我一直以西格玛教义克制自己。其实我只是为了向那些杀了我父母和女人,摧毁我所拥有一切的混沌信徒报复而已。”

    “在我老去的前四十年里,憎恨和复仇就是我生存的食粮。我不停杀戮,向混沌报复,即便如此,还是免不了心灵的扭曲。”

    “问我为什么?”

    “不是因为我不够虔诚,更不是因为我心中的邪恶,我的圣光强度当年绝对是最顶级的。纯粹是因为教义和规则束缚着我,让我无法用憎恶和复仇充实自己,甚至不能不顾一切地杀入混沌之地!”

    “我感到了饥饿,我讨厌自己的老迈,我渴望着风驰电掣的杀戮,比起驰骋战马更快、更迅速、不断加速。”

    “半吊子的憎恨远不满足,不完整的复仇不够美味。”

    “面对应当复仇的对象复仇时,我需要无限制地杀戮。”

    “对着应该报复的对象报复时,我希望不限制我的手段”

    “终于,我自己发现再也停不下来了。”

    “本应被润泽的心灵干涸、开裂,然后开始饥渴。”

    “永无止境,永无止境哦!”

    这个杜特恩说到这里时,马丁笑了:“所以你干脆投靠了恐恩?”

    硕大的牛角盔下,应该是一个狰狞而残忍的笑容吧:“对!当年我苦苦求了二十年都未能消灭的混沌氏族,在我投靠恐恩,成为混沌将军后的第一天就被我一口气全灭了。不论男女老幼,整整三万两千七百三十一人哦!”

    伴随杜特恩的话语,他身边一个混沌武士亲卫高高竖起了他的旗帜,那是一面有着一把象鼻斧,斧头锋刃下有着三个头颅的可怕旗帜。

    这象征杜特恩灭了三个混沌之民的氏族。

    马丁身边,三女同时倒抽一口凉气,这得多暴力多疯狂才能做到。

    鬼知道旁边的马丁就撇撇嘴:“切,区区三万人都好意思说出来?”

    一个响指,维摩那的后舱开始变形,从打开的空洞里升出一面金光闪闪的战旗金黄色的底色,正中间绣着金闪闪大爷引以为傲的ea乖离剑。而在旗帜下方并列绣着一排头颅:鼠人的、兽人的、斯林格人的、巨魔的、巨人的!

    这种用剑锋插着头颅的绣法,只有一个象征意义旗帜的主人曾经把一个该种族的氏族灭族。

    巨人、巨魔之类的稀有大型生物,有时候甚至一个就能当一个氏族。而兽人、鼠人的氏族,一个氏族往往都是几万号人。

    马丁还不知道自己一发爆炸就灭了一个鼠人氏族,反正系统提示他可以绣上去,他也不介意。

    不竖旗还好,一竖起旗帜,简直高下立判。

    恶魔亲王自认牛逼,也只不过是在混沌之地窝里横。哪里比得上马丁这样几乎是全混沌种族制霸?

    连杜特恩自己都愣住了,旋即他狂笑起来:“哈哈哈哈!你果然是天才!我更觉得你应该来吾主恐恩这边了!”

    “让恐恩哪里来滚哪去!我他妈就是看混沌四神不爽!”马丁傲慢狂放,直接开怼,这让周围众人都愣住了。

    连当年怼天怼地怼空气,杀谁都是一锤子的人皇西格玛都没有这么大口气。马丁区区一个连半神都不知道是不是的人类公爵,居然胆敢直接蔑视混沌四神之一的恐恩?

    “知道我为什么宁死都不会加入混沌阵营吗?”马丁自问自答:“混沌那边的家伙太丑了!明知道自己影响市容,就麻烦你滚去没人看到的角落里去死!别出来碍眼好吗?”

    马丁一边说,一边一口气把身边三个妹子全搂住,右爪子更是丧病地伸进去卡尔娜的铠甲缝隙当中,直接捕获女皇峰。

    马丁脸上露出坏笑:“而且,混沌里的女人全特么是妖艳的贱货!永远养不出这么标致的女人!”

    好强大的理由!

    三女的脸红透了,根本不敢抬头见人。

    那边的恐恩信徒们更是都张大了嘴巴,他们仿佛听到了这辈子最不可思议的一个反混沌的理由。

    但这只是开始。而非结束。

    “混沌四神太操蛋了!喜怒哀乐固然可以带来强大的信仰之力。但为了榨取信仰之力把所有生命当成是单纯的消耗品,这种高高在上的做法我不爽。我认为哪怕是奴隶,只要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他也有存在的价值。所以,混沌四神把持这个世界也太久了,是时候换个位置坐坐咯。”

    每个神灵的教义就是其核心的信仰之力来源。马丁这样子就是不折不扣的渎神。就算杜特恩心在大,也不敢再提让马丁投靠混沌了。

    “哈!我以为自己够狂了,没想到秩序阵营也会有你这样的狂徒!那好吧,就让我砍下你的脑袋,献祭你充满恐惧的灵魂给吾主!我想吾主恐恩一定会高兴的!”

    恶魔亲王大笑着,然后从他腰后面拿出一个头颅来。

    马丁不知道那个头颅的主人是谁,能够戴着王冠的,地位应该不低?

    是艾斯塔利尔之王?

    马丁猜对了,可惜没奖。

    杜特恩甚至没有扬起马鞭,跟他心意相通的梦魇兽已经开始了冲锋。

    感觉到卡尔娜她们用敬畏的目光望着自己,马丁笑了笑:“我这不是狂,我只是自信!”

    轻轻放开自己的女人,马丁望着策马奔腾,高速接近的杜特恩,缓缓抽出了腰间的【哥隆尼之剑】。

    “来”

    就在恐恩一方的惊讶目光中,整艘维摩那光芒大放,周遭史蓝尼许信徒的铠甲竟然像是被太阳晒化了的雪糕,在短短一两秒内熔融,旋即被神秘的吸力统统吸入到维摩那里面。

    天空之舟,光芒万丈!

第270章 一发带走

    光辉之舟维摩那越是吸纳更多贵金属,越是碉堡的奇特存在。

    在混沌四神的信徒里,史蓝尼许的战士是最骚包的。

    要想在战场上有亮瞎眼的出场,什么黄金铠甲、白银铠甲是少不了的。防御力不是重点,只要不够骚包就是渎神,被史蓝尼许发现你就死定了。

    混沌四神最大的共性在于前一刻他还可以捧你捧到天上,下一刻发现你让他不爽,直接就灭你丫的。当场一个神力燃烧什么的,直接就能把你烧成渣渣,然后再抽取灵魂回去折磨来玩。

    刚刚击杀的那批史蓝尼许精英当中,几乎每一个骑兵身上全套铠甲都超过了一百公斤,或者是黄金、或者是白银以及各种名贵宝石。

    人类当然扛不动,但凡是升到精锐以上的,都经过或多或少的恶魔化改造身体,骑兵和马都是这样。

    300人份的黄金和白金,经过统计,赫然有12吨黄金,20吨白银。

    这对于维摩那这艘吞金兽级别的神器方舟来说,自然远远不够,可已足够让整艘维摩那提升两个档次。

    就一眨眼的工夫,系统告知马丁,维摩那可以飙到80公里的时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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