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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龙腾原始-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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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早已不在原来的地方。华丰只从探马口中得知华曦的大致位置,苦苦寻找之下才时值现在方才赶到,并碰上了据点赶来的二百援军。

    现在,猛虎下山,野蛮人对异族那种原始仇恨一下子被激发出来。自己的族人,族长、长老在前面以残躯与异族撕杀,地上横躺的族人,血红色的沙场等等这些都最大限度地刺激着每个援兵的大脑神经。

    马蹄声渐渐的越来越密集,越来越轰鸣震耳,终于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山背的这片草地最终也抵受不了不断叩击自己的无数铁蹄,惶恐地颤抖哆嗦起来!

    莫哈此时正被百战杀得心惊胆颤,汗流浃背,三魂不见了气魄。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了不起的勇士、英雄!即使在猛士如云的葛天氏大部落里,他也是一个响当当的勇士。前不久,要不是那华曦依仗手中神兵锋芒,自己焉能受伤?可现在,这最后一点的自信都被百战凌厉的攻势杀得支离破碎。眼前这个高过自己两个头的野蛮人,在他面前的勇士几乎一个照面便被那野蛮人当场秒杀。仿佛平日里这些在部落里骁勇善战的勇士一下子都成了小猫小狗,任由那野蛮人随意屠戮、欺凌。

    “&!*#……*(!¥!”百战一激动,骂出来的全部是他以前的母语。莫哈听不懂,可他看到百战那张因为疯狂而变得狞狰扭曲的脸,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了死亡离自己是如此的近。

    但,莫哈也不是懦弱的坐以待毙之人,他也有着野蛮人特有的彪悍和血性,怒叱一句:“找死!”

    话音还没消散,借助小跑一段的马力,莫哈挥出了蕴含周身之力的一击,势若奔雷,端的是一招毙命,志在必得的一击!

    避无可避,百战豁尽全身力气磕开了莫哈迎头劈下的一剑。二人一个马上,一个马下,加之莫哈是骑在一匹小跑了数十米的战马身上,百战吃了一个大亏。若非刀身沉重和他本身力大,恐怕早被莫哈连刀带人给劈成两半了。但也就算如此,百战再也握不稳手中青铜刀,一下子被磕飞出几丈开外的地上,消失在混乱的人海中。而百战自己也被战马的冲击力撞得往旁边倒飞出几米远。虽然没有被战马正面撞到,那战马的冲击力还是将百战撞得有些眩晕,睁开眼眸,视野内的景物变得有些模糊和晃动。

第234章 神驹血红

    与百战的互撼之下,莫哈感到双臂被青铜剑上的反震力震得酥麻,再看了手上抓的青铜剑,只见除了自己抓着的剑柄外,剑刃部分居然不知道被磕飞到哪去了。大惊之下,莫哈赶忙催马远离百战,调整一下体力,再次拨马而返。随即,他就发现百战象幽灵一样已经站在了自己的侧面,离自己不足五步之距。他看见百战手上已经没有了青铜刀,但却换成了一支二丈长的长矛,矛尖上还沾有已经凝固的褐色血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支长矛象一支吐着火红舌信的毒蛇,由左侧肋骨进,从右侧肋骨贯出,剧烈的痛苦伴随着乱溅的鲜血,从莫哈的口中撕心裂肺地喊了出来。

    “啊”

    百战虎啸一声,双臂倏然膨胀发力,莫哈偌大的身躯居然被百战手上的长矛活生生地从马背上挑起,挑落在五六米远的土地上,一动不动!

    莫哈死了。

    周围有虎族的勇士们惊呆了,一时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紧随赶来的华曦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地吼叫:“莫哈,死了——”

    这个消息被战场上的敌我双方同时喊出时,所产生的反应是截然不同的。中华人的部队士气大振。有虎族人的部队则人心涣散,无心恋战。

    此时,据点的援军也开始冲进了已经陷入混乱的战场。

    有虎部落与中华部落的勇士相互交织在一起,一时间根本就难以抽身。即使调动出一部分部队,也根本没有时间组织起有效的抵御。就象一个充满气的气球,突然被刺入了二根针。“噗嗤”一声,瘪了。

    莫哈的死,直接导致有虎族人丧失了统一的指挥号令。有虎族的各个长老、头领各自为战,此起彼伏的牛角号声让勇士们无所适从,不知听那一个人的指挥好。于是,兵败如山倒,莫哈的部队立即象雪崩一样迅速崩塌下来,无可挽救。

    随后的战场上就是一面倒的屠杀。华曦的五百铁骑以及三百步兵,一个个如狼似虎,手中的武器就象屠刀一样,机械地重复着一个动作——举起,砍下。

    战场上原本密密麻麻的人群转眼间就变得零零散散的了。

    在两大部族的决战日益临近的情况下,华曦是不可能收留俘虏的,更加不可能释放俘虏。因此,只剩下——杀!

    战争的残酷与血腥,让华丰、华勇甚至乎百战都看得目瞪口呆,无所适从。华曦亦是如此,只是要想继续生存下去,只能如此。在他自己下达了这个命令的下一刻,华曦就懂得了有时候,人们在面对很多己所不欲的事情时,总是会违背着意愿去做。这种抉择取舍是最痛苦、最无奈的抉择。就如抢劫、杀人、防火的罪犯,他们当初又何尝愿意走这条路?环境和内心的侵扰、挣扎,他们也无时无刻不处在痛苦、崩溃的深渊边缘上。试问,如果他们的成长环境是好的话,谁又愿意去做这些损人又不利己的事情?为了生存,试问又有几个人没做过违背良心的事情?

    屠杀持续的时间不长,但置身于彷如人间炼狱的众人都觉得时间仿佛停顿了一般,那血淋淋的屠杀场面久久环绕在心头,不能挥去。

    不多时,华曦命人把百战叫到自己身边,当着众人的面,把他赞赏了一番。

    随即,一声嘶鸣将华曦等人的注意力给吸引过去。只见莫哈所骑战马居然前蹄高高扬起,马首来回晃动,四五名身强力壮的战士居然都无法将他驯服下来。观它眼神、骨架和鬃毛,端得是一匹难驯的良驹。毛发通红,四蹄踏雪,实属罕见,不知道那赤兔宝马是否亦是如此!

    华曦侧首一瞥,发现百战看向此驹的目光极为火热,心中一动,大喝道:“你们,谁人可有驯服此神驹之能啊?”

    百战闻言,立马应声道:“看我的!”说罢,百战小跑到那浑身火红鬃毛的烈马旁一个翻身上马。

    马背是上了,可那神驹似乎极为憎恨自己背上这名杀死自己主人的凶手,居然一下子挣开了几名战士的牵绊束缚,就像脱缰的烈马般扬起四蹄往前方飞奔开来。顷刻间,几名躲避不及的战士一下子被神驹撞倒出几步外,而马背上的百战亦是极不好受。原本他的马术就不怎么样,再加上之前被此驹撞过和带有几处新伤,百战只能死死地抱住马脖子不松手,任凭它如何跳跃蹦跶,就是不松手。

    莫哈的坐骑和其他族人一样,可都是没有什么马鞍、马镫的,只有马缰。力弱之人,纵使骑术更高明也很难在马背上驯服此等神驹。百战误打误撞,倒是成了这神驹的克星。

    巨力贯注之下的双臂犹如一个不断缩小的铁箍,紧紧地恰在烈马的脖子上。渐渐的,百战也不知道此时离那战场有多远了,只感到周围倒退的景物迅速似乎渐渐减缓了下来。以前跟华勇学习驯马之术的百战,心忖:该不会是这神驹已经累了,被我驯服了吧?

    不错,此驹见久甩不掉自己背上的骑士,加之呼吸愈来愈困难,正是渐渐屈服在百战的蛮力之下。

    百战借着逐渐缓慢下来的马速,悄悄地调顺自己的呼吸,勉强恢复一点体力。不过手上却依然坚如磐石地紧靠在烈马的脖颈处。

    又跑了大约二三里里,宝马大概是完全屈服了,停下了脚步,背着百战在一处小溪边上啃食嫩草,饮马溪边。

    “哈哈,怎么样,这下服软了吧?哈哈——”观胯下之驹竟然被自己乱撞之下驯服,百战不由一扫疲惫,轻轻地拍打抚摸着神驹脖颈处的鬃毛,大笑道。

    啼啼啼——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正在清理战场的华曦等人抬头一望,只见夕阳西斜下,一个人马合一的黑影正往自己这边疾驰而来。片刻之间,黑影已经奔到自己前方,众人仔细端详之下,赫然便是百战和那匹神驹。

    宝马配英雄,身材高大的百战乘坐在那烈马之上,丝毫不显得累赘沉重。观那神驹步履迈动间,似乎背上虎背熊腰,身材高大的百战丝毫没有给他带来不适和艰难的感觉,确属般配!

    在众人一致叫好声中,华曦将此驹赐给了百战。谢过族长的恩赐后,百战在众人的鼓噪、起哄声中给此驹起了一个威震八荒**的威名——“血红”。(额,本来想叫来福或者旺财,后来还是觉得借用下血大的威名好了。)

    战场上尸骸的清理工作,华曦让族人挖起几个大深坑埋了。然后,把缴获的马匹,刀剑等战利品收集整理后,立即出发了。

    百战、华丰、华勇站在一处山丘上,望着坡下凄凉、血腥的战场。

    尸骸横七竖八地躺满了方圆三里地的草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腥味,残破的旗帜和武器丢弃的到处都是,有的还插在死去勇士的尸体上。间杂有一些野花在风中摇曳,伴随着山丘上摇晃的小树,呼呼的山风,好象大自然也在为这些死去的灵魂哀叹、惋惜!

    良久,当满目疮痍的战场逐渐回复荒凉,只留下遍野血迹、断棒残矛的时候,华丰在二人背后喊道:“勇,战,走吧!没有什么好看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和他们一样死去!”

    百战收回了目光,策马追了上去。随即,华勇也拨转了马首,追了上来。

    纪通氏族部队的大帐内——

    纪通看上去有四十多岁,但实际年龄已经是六十有六的花甲之龄了。他满脸的茂密得有如针扎的钢须,一双犀利的眼睛炯炯有神,身体与年轻人相比丝毫不显得老弱,依然雄风不减。

    自从上次率领部落大军攻打盟重关失利后,纪通就一直隐约在氏族部落里。虽然木肯、风姯印等首领失利回来时,自己到过部落城寨奚落对头一番。但,比起以往着实是低调了许多。事关大首领风诰以及他的叔父风哲等人,开始对自己日益强大的纪通氏族产生了的隔膜和防范。

    就说前不久从与中华人交锋中,部落开始正式组建骑兵的事情上,自己就因为与有虎部落的莫哈凭借地处大草原的地利之便,硬是顶住了大首领和其他各氏族首领的强大压力,将大半马匹置于自己二族。从这件事开始,葛天氏族就开始将暗地压制自己氏族发展变为台面上的遏制。各氏族首领对自己的脸色态度,也明显发生了一个变化,不再像以往那般买自己的帐了。

    此刻,他正坐在大帐内,一个人闷闷的喝着马奶。他不喜欢和自己的部下在一起大吵大闹,他觉得那样心烦,影响自己的情绪。说白了,就是有一些孤僻。通常,一个能力卓越于大众之人,性格和行为总是有些孤僻和古怪。就好比我的偶像iverson一般,总会让旁人费解、捉摸不透。

    通常,这个刚从愚昧蛮荒时代中走出来的人,性格都是格外的豪放不拘,热情奔放的。类似于像纪通,甚至死去多时的艾则孜这般性格之人,那是少之又少。但无可否认,一个迥异于旁人的人,总是有他与众不同的能力。而这一类人,大部分都是各氏族部落的首领、长老、巫师一类。

第235章 葛天氏族的渊源

    葛天氏大部落的最高权力宝座,纪通无时无刻不惦挂着。在几十年前,自己与大多数氏族首领一样,对大首领亦是十分尊敬爱戴的,只是在一件事后,自己对这个葛天氏族产生了歧视和抵触的心理。说起这件事,必须从葛天氏人的由来说起:

    葛天氏的先祖也是燧人氏北方的支脉,是大伏羲氏族的一个较大的部落。其族人主要居住在洛水东南。

    风诰的祖父风侍是葛天氏部落的一个杰出的人物,十九岁时就当选为葛天氏部落的大酋长。因政绩突出,二十五岁时被伏羲女娲政权的六十任帝罗秦看中,便把他召入帝都任执政大臣。罗秦执政的早期还算不错,社会稳定,人民康乐。到了晚期,因风侍的政绩突出,二十五岁时被罗秦看中,他重用葛天氏大酋长风侍为执政大臣。罗秦对他十分信任,很快便把朝中的实权交给了他。

    风侍利用帝罗秦对他的信任和执掌朝政的方便条件,广交朝中大臣和各部落的大酋长,大肆扩张自己的政治势力,结党营私,不久便控制了整个朝政,完全架空了有巢氏二任帝罗秦。风侍逐渐不把帝罗秦放在眼里,朝中的大小事情都由他自己说了算。

    当然,有巢氏二任帝罗秦并不糊涂,他觉察到风侍的政治野心后,企图削减他的权力,但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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