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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重生九十年代纪事-第2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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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这是八零初期人的习惯,因为在这个时间段,没有空间微博什么都没有,连照片都是要冲洗出来放在影集里,而不是分享上传。

    六子睡了。

    只简单洗漱一下的任子滔,换上了深色圆领毛衣,浅灰休闲长裤。

    他将一杯白开水房子桌边,一手按开了台灯,一手拿着日记本,在破晓前翻开了第一页。

    第一页就是:

    江男说,她最喜欢的故事,是哆啦a梦陪了大雄80年,大雄临死前,对哆啦a梦说:“我走之后,你就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吧”,哆啦a梦同意了,大雄死后,哆啦a梦用时光机回到了80年前,对小时候的大雄说:“大雄你好,我叫哆啦a梦。”

第三百九十一章 二更三更合并(为盟主Molly0707打赏+)

    我是哆啦a梦,我是哆啦a梦……

    任子滔用修长的食指,触摸了着这句话的字迹。

    他没想到只第一页,就有暖暖的东西能在心底流淌。

    犹记得,上一次被文字瞬间击中心底,是无意间看了香港中文大学独立时代一等奖的一段话:

    瀑布的水,逆流而上;

    蒲公英的种子从远处飘回,变成伞的模样;

    太阳从西边升起,落回东方;

    子弹退回枪膛,运动员回到起跑线上;

    我交回录取通知书,忘了十年寒窗。

    厨房里飘来饭菜的香,你把我的卷子签好名字,关掉电视,帮我把书包背上,你还在我身旁。

    此刻再想,竟没有这句大雄你好,我是哆啦a梦,来的直白干净,更有力量。

    任子滔开始了阅读,第二页、第三页、第十页,第三十六页,第七十二页……

    妈妈说,她听到了男男举着菜刀喊出了很多很多的话,那些话,字字句句都能让她这个外人心疼,那个老实巴交的女孩儿,就这么成长了。

    我想,其实我是做不到感同身受的。

    因为我深知一点,能表达出来的,总是比不过心底深藏的,可想而知,男男的心得有多疼?

    我主动靠近她,她很意外,很小心的观察我。

    她不好意思提及是抽过去才住院,我都明白。

    其实我是有那么一刻想告诉她,抽的口吐白沫怎么了?这只不过是身体不好的表现,又不是什么难堪的事,忘了这些,我带着你开开心心的,将来再也不会发生这样让你激动的事,再也不会口吐白沫就好。

    但我没说,可男男依然对我讲:子滔哥,你真是个暖男,将来会更优秀的,很优秀的那种,我得帮你看看是哪个闺女那么享福能嫁给你。

    我当她是废话,毕竟,我这人一向优秀不是吗?还用她说。

    我和刘澈、罗江,去了小镇贴大字报,也不知道是谁家院子里的狗突然叫了几嗓子,吓的我一晃神赶忙四处看看。

    等狗平静不叫了,我也忘了该往哪个方向继续跑了。

    多亏男男的舅舅给我一把拉进了院儿,要不然,真难以想象,我要是被抓到大队部的门前被审问,用探照灯一照,得多丢脸啊。

    毕竟无论真假,那也是属于小道消息四处传播的性质啊,还是男女关系的事。

    江男这次又夸我了,依然用暖男俩字形容我,她说很抱歉,让我青葱岁月多了这种实战经验……

    她转校了,来了德强,我的地盘。

    她第一天就唱了歌,明明是很胖的妞,我却总控制不住看她。

    她坐在音乐教室的窗边,抱着吉他唱罗大佑,额前的刘海被早春的风吹乱了。

    那个场景,搞的我和刘澈,是从不给人当键盘手的大行家啊,居然不自禁给她伴了奏……

    江男非要炒股,还非要拿我身份证开户,我真是不知道自己是哪辈子欠了她的。

    我心里是不高兴的,她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为什么要帮这种忙,过后江叔叔知道这里面有我,我担得起责任吗?

    可到底又是为什么啊,我居然对江男妥协了!

    那一刻,我发现,我早就不像我了,不知不觉。

    我连争取少存点儿炒股数额都没有争过她,我看着她那张小嘴巴,粉嘟嘟的,吧嗒吧嗒不停游说我,说的我耳朵热,没太听清就点头同意了。

    更傻帽的是,回家后:爸,能借我十万吗?

    ……

    昨天江叔叔来了,江叔叔气到鼻涕冒泡的驾到,拉起了炒股大战被发现的序幕,我和男男被打的吱哇乱叫。

    男男抱着我的腰表白道:子滔哥,你放心,将来你娶媳妇还是干啥,我通通赞助你,挣了钱指定也给你花,还带着你策马奔腾吃香喝辣,摇滚起属于我们的最炫民族风给大人们看看。

    我当时其实特激动,也特想对她说:赔了不要紧啊,这炒股的钱,大不了我变成蜡烛燃烧自己还江叔叔钱呗,我赔钱,你把你这个人抵押给我,因为我喜欢你。

    是的,我发现我喜欢男男了,很喜欢很喜欢,她在楼下打着我看不懂的乱拳,一会儿喊:“哈!”一会儿喊:“嘿!”。

    呵呵,其实这是我想象出来的,我听不清耳机里的英语,却能想象出男男的小嘴里吐出嘿嘿哈哈。

    她在操场,她在食堂,她去洗衣房。

    我这二百度的近视,一瞄一个准,甚至,当远处有人喊江男,我就会马上回头,我明明叫任子滔不是吗?

    呵呵,我独自一人先进入恋爱状态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没有答案,我只清楚,喜欢她,是在我一不留神间。

    我打架了,我从没有想过,我这双手也能揍人,群架啊,一百多人……

    当我冲进高二尖刀班时,男男正挥舞着不知名男生的裤腰带,她像个女战士一样,在和付俊泽肩并肩。

    只那一眼,我嫉妒,我茫然,我措手不及,我没有经验,我被我的地盘居然敢出现欺负男男的人,气炸了。

    我当时很想说,通通给我滚,但是我是学生会主席啊,学生破口大骂,这?

    然后刘澈毫不犹豫上了,我在教育别人怎么能打架时,无意间看到了男男在那一刻,眼神是落在刘澈的背影上,她还悄悄松了口气,似是终于能放松了,不用继续独自作战吧。

    我很后悔,很自责,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不该再臭屁的认为自己是个完美的男人,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刘澈带领着这一百多个打架人群高声演唱“皇后大道东”时,我来担下向全校师生道歉的责任。

    我发现,有时候做错事也挺爽快的。

    当第一句硬着头皮承认错了,之后和念我得了三好生的演讲稿一样机械,并没有什么。

    我们做了大头贴机的生意,我成了六人公司的老总,在被全票通过选上那个位置时,我不好意思了,看向江男,当时她正在低头弄书包。

    就在我要说点什么时,她像个小神经病一样,忽然从书包里掏出学校啦啦队摆动的银粉色金丝儿,对着我甩啊甩,还一张小圆脸凑到我的面前说:“子滔哥,请发表一下你的获奖感言。”说完,她第一个给了我掌声。

    我们成功了,我们赚了第一笔大钱,一笔就谈下了一百万的合同,我们净赚八十多万,我们在校门口击掌兴奋。

    还有一个月就要高考了,黑板上的倒计时让我很闹心。

    我真希望明天就考完,这样能帮帮男男,她又要忙着公司,又要给我买吃喝送到宿舍。

    这回,我真的有点对罗江生气了,他也太自来熟了,管男男要这要那,要完自己不吃,给女朋友送去。

    不是钱的事,是男男的手指都肋出了血印。

    我又打架了,这回我懂了不能问对错不能讲道理,也确实不能讲,因为对方是抢劫男男钱和手机的人。

    我眼镜被打掉了,我就捡眼镜的功夫……

    后来,我被她那个叫苏天宇的弟弟鄙视了,他说我无能。

    看到这里,现在的任子滔微挑了下眉,这才翻页继续看下去:

    高考这天,男男一直守在考场外面,我出来时发现她脸晒红了,她还嘴硬地说:晒晒更健康。

    男男借了妈妈的车去了趟沈阳,我不清楚她去见了谁,她死活不告诉我,但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在高速上的道边打电话给我说:子滔哥,我爸妈离婚了。

    然后她就小声地哭了,哭也要硬装没哭。

    我一时呐呐不语,从男男闹开那天,一直到五个月后,江叔叔和江婶终是离了。

    在我想说点儿苍白无力的安慰话时,男男吸了吸鼻子,我能想象得到,她一定是很用力地抹了把脸,然后又是那副装出很无所谓的样子说:“没事儿,挂了,我手机要没电了。”

    ……

    我成了龙江省理科状元了。

    真是没想到,摆酒宴这天,江叔叔是受伤回来了,男男只送了我人生第一套手工定制西服,然后就没露面。

    我酒宴没完就去医院了。

    我看着刘澈,尤其是那个讨人厌的付俊泽,他们给叔叔安排高干病房,他们在江叔叔面前找存在感好感,我就劝着自己要踏实点儿,不要为表现而表现。

    我只是我,一个江叔叔眼中会日益变的更优秀的人。

    我不拼现在,不拼家境,我和他们比未来。

    江叔叔拉肚子了,我是第一次照顾人,第一次留夜在医院,照顾江叔叔全是仿照父亲照顾爷爷的样子。

    其实床单被罩我都不想洗了,真想扔了再买,他拉的太臭了。

    我都回家了,都洗了十次八次手了,还是觉得手上有味儿。

    不过,从那天医院的顶楼搭着我手洗的床单后,江叔叔看我的眼神变了,他会找我,会问:子滔你吃饭了没?会在我躺在一边的病床睡着时,他费力的用拐杖勾着被子给我盖上……

    今天,好激动啊好激动啊,我亲了江男,我的舌尖都感受到她的牙套了。

    我的感受啊?我得仔细想想,因为我现在写这些还处于兴奋状态,就感觉四周鸦雀无声,全是我们俩的呼吸声。

    女孩嘴里怎么能那么甜?

    哈哈,我一直以为她戴牙箍会有铁锈味儿呢。

    她害怕了,她越害怕我越兴奋,越想欺负她,要知道她是谁啊?她是江男,哪有她怕的事。

    她极快地上楼,拿我当流氓看待了,还用小食指指着我鼻子方向警告:“你敢跟来,我就,我就……”

    你就怎么样啊?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对的,没错,我不打算搞表白那一套了,笨琢磨也不可行。

    难道傻了吧唧地问:“男男,我喜欢你,咱俩谈恋爱吧?”她一准儿摇头,还得骂我一顿。

    我打算把初吻初恋初次都给占上,都这样了,她还想往哪跑?

    所以我买了房,我和妈妈因为房子大吵小吵十六次,主题就是围绕:到底是把房给老妈还是给江男。

    当然是江男了,妈妈,你已经是我的家人了,是不需要我表现也跑不掉的了,江男还不是,当然要先可她来了,对吧?

    可妈妈很傻,我数学这么好,一定不是随她。

    男男让我军训买卫生巾垫脚下,我真想听话来着,看着日用夜用带翅膀瞄了一眼就走了,太麻烦。

    嗯,不过今晚夜聊的话题,我打算就和寝室的哥们探讨一下女孩子每个月那几天吧,他们都是人才,他们知识学的那么杂,我起个话头听听,等男男来了,等她每个月那几天,我要这样那样照顾她。

    任子滔,再坚持坚持,你现在的首要任务是买床,不能现上轿现扎耳朵眼,到时候你和男男一起躺在那张床上,你的幸福小日子不远了。

    嗯,一定要买贵的,这上面,估计得有你们两个人的第一次,嘿嘿。

    此刻成熟的任子滔,看到这句话时,瞬间抬眼看向刘柳。

    他立即下定决心,要把这张床白送给六子,然后不是重新买一张很贵很贵的床,而是买一张目前市面上最贵的。

第三百九十二章 大章(一更)

    日记的最后几页,十九岁的任子滔还写道:

    我被江男伤害了,我给她写信,和她抱怨自己到了大学不那么优秀了,事无巨细写了六篇,她却只给我回了一张纸条。

    清大是我人生里的骄傲,却不能成为我人生中唯一的骄傲,这我知道。

    可我要的是她的安慰,她却不知道。

    她对我这样,我生气地仔细想过了,目前阶段还没招。

    我都没敢告诉她我有点不高兴了,怕她又说我幼稚可笑。

    我真的觉得她有点不体贴,只能自我安慰:等得到手的,再教她,直教到她有一天会把我的小事、小思想、小情绪,也当成天大的事。

    要是真有那天,我能不能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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