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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宁小闲御神录-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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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难万险,她终于靠近了这片大陆的最西部,可不想行百里而溃于九十。驰明城离巴蛇山脉很近,正好向汨罗打探一下那里的情况。

    “长天,你的意思呢?”她得先问过身边这只大醋坛子。

    他沉吟了很久,才满心不情愿道:“去。”他虽不喜欢那只骚狐狸总盯着他家丫头的眼神,但大局为重。再说他时时刻刻在神魔狱里看住,谅这家伙也整不出什么幺蛾子。

    她就喜欢他吃醋的模样。宁小闲暗暗忍住笑,发了个口讯给地阴童子,让它回复汨罗去了。

    正说话间,地面又有动静,看来今天她的业务很繁忙啊。这回的讯息却来自禾老四。

    他的口讯,意味着麻烦到来。

    原来她离开沙漠之城喀什纳之后,纳金楼楼主春如海突然接到来自千金堂的消息,要他将收来的分光镜亲自送到总堂去。先不说千金堂总堂怎么会得知此事,春如海接到消息之后直接找上了带人来买镜子的禾老四。

    他不知道这镜子到底有什么好,让那神秘女子和总堂都要捏在手里,他也不想知道——春如海没有野心,只想认真做事而已,便不需打探那么多。(未完待续……)

第338章 汨罗的地盘

    但现在镜子在他的纳金楼里得而复失,这责任就严重了,所以半天前被对方找上门的禾老四也不撒谎,直接将宁小闲供了出来。

    这却是按当时两人议好的举措来做的。宁小闲知道,这面镜子事关重大,早晚会有人反应过来,找禾老四的晦气。这老家伙是她手里的重要棋子,最好保他安危,所以叮嘱禾老四将所有麻烦推到她头上来。反正她行踪无定,无论是谁要找她都不容易。

    禾老四在春如海面前倒豆子般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只隐瞒了自己认她为主。他这人也是老奸巨猾,已在纳金楼找上自己之前,将此事告诉了刚刚赶回来的傅云长。鉴于他也是受害人,此事就由仙匪替他出面了。春如海反复追问细节,发现禾老四的说法与吴六指的叙述对得上来,这老头子又一直拿自己的宝贝小情人赌咒发誓说自己于此事无辜且清白,所以几经思忖之后,只好信了他。

    春如海不知道,禾老四只挑能说的来说,自然是不怕赌咒的。他将此事上报给了总堂,并勒令千金堂沙漠分部的所有人严格留意宁小闲等人的行踪。

    此时就看出宁小闲从前谨慎行事的好处了。她和涂尽进入喀什纳城之前就改变了容貌,而七仔也变成了人形,不再是拉风的大白鸟。千金堂的人充其量只见过他们的伪装,现在他们恢复了本来样貌再去喀什纳,也没人认得出来。

    禾老四在口讯里提醒宁小闲。仙匪咽不下痒粉这口气,一定会找上她。匪徒行事本来就肆无忌惮,他们又见过她这几人的本来面目。纠缠起来可不好办,并且禾老四也不能公开维护于她。

    宁小闲却不怕这个。再往前不就是驰明城了?她窃笑一声,进城之后的麻烦,就由汨罗替她挡着吧。

    以七仔的速度,这天傍晚他们就赶到了驰明城。随后老老实实地降在地面上,步行过了关卡。无论是哪个仙派妖宗治下的城市,都对自己的领空权非常重视。敢于在城市上空肆无忌惮飞行的人,就是在挑衅宗门的威严!

    宁小闲是来做客的,不是来找麻烦的。何况在野外奔波了好几天。像她这样好逸恶劳之人,实在很想洗个舒服的热水澡,再美美地用上一顿晚餐,然后把自己埋在柔软的羽被之中。

    瞅一瞅天色。太阳已经往西边走了。估计再过两个时辰,天就要黑了。这里是极西之地,天亮得早,黑得晚,所以算起来现在已经远晚过了平时用晚饭的时间。她这两年来虽然过着辗转流离的生活,但有神魔狱在手,一日三餐反而比常人吃得还要准时。要知道,这片大陆上的人。很多都不吃晚饭。

    驰明城从地理上说,是个很重要的城市。因为它是位于大陆西侧的最后一个人类栖居之城。再往西就是无尽的红云台地,除了修士之外,普通人类很少涉足。

    就冲着这一点,宁小闲原本以为驰明城和所有边陲之城一样,会是个荒凉之地。可是亲眼目睹之下,才知道自己错得厉害。驰明城座落在一片盆地之中,城外有如画的平原、有广袤的丛林,也有秀美的湖泊,随便找个地方都能入画。蜿蜒了几条小河进入城中,像动脉输血那样,为城市输送清洁而甘甜的水。

    这儿,竟是一片“塞上小江南”的气派。

    驰明城之大,超过了她以前见过的所有城市。七仔从天上降落之前,她没有看到这个城市的边域。长天正在客串秘书工作,在她耳边报出驰明城的一系列数据:“这城市里生活的人口超过了一百一十六万,这还是十年前的数字了。现在应该在一百三十万左右。”

    光这一点,就让她倒抽一口冷气。她来自华夏那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度,但也明白“人口超过百万”是个如何惊人的成就,只有富庶到一定程度的城市,才能建立起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为这么多人口提供充足的劳动岗位和薪酬。华夏历史上直到公元七世纪,强大的唐朝长安才终于拿到了人口破百万的殊荣。

    在动荡的乱世,这又是何等的不易?

    长天却冷冷道:“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奉天府治下的城池,人口都是众多。世上凡人命如蝼蚁,为了活得安稳一点,就会往大型仙宗治下的城市里挤。背靠大树好乘凉么,实力越强的仙派妖宗,手下的城市人口就越多。”

    她扑哧一笑道:“这么说,驰明城也在奉天府的治下了?”

    他低沉地嗯了一声。

    宁小闲笑嘻嘻道:“那这回必须把汨罗吃穷了!涂尽,七仔,你俩可要加油。”

    人口过百万的大城,每个人看起来都忙碌得很。幸好汨罗已经将自己的住所地址告诉了她,所以宁小闲一入了城就往东边走。

    这城市的主干道居然呈“米”字型。东为尊,住在东区的人非富即贵。驰明城在妖宗辖下,所以这城里也住着许多大妖怪,自然不屑和凡人混居在一处。驰明城是南赡部洲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其历史超过了一万三千多年,自建起之后,只受过两次战火洗礼,又由于它地处偏远,竟然从万年之前的中古之战中幸存下来。

    所以这城中的建筑也是千奇百怪,既有高大宫殿延续了中古时期的粗犷豪壮,又有富户豪宅请来了中土的细致婉约。另有大量的房屋将这两者的风格相结合,创造出了独属于驰明城的建筑特色,即外观恢宏壮观,细节精彩繁复。宁小闲甚至第一次看到了琉璃制成的窗户和房顶。

    琉璃的颜色以紫、青、红、蓝为主,给建筑添加了斑斓的色彩,于庄严中更见活泼,是属于梦幻般的颜色。“这个城市,真的很漂亮呢。”她喃喃道。

    不过她心里也明白,她现在踏足东区,这个城市正向她展示最好的一面。若是到其他区域去看,未必就有这样壮阔了。一个城市总有最光明和最黑暗的一面,所谓贫民窟最能体现出城市的良心嘛。

    不过这里的建筑都这样奢华,却让她怎么找到汨罗的住宅?这里又没有门牌号!

    幸好她走了一会儿,很快就看到了口讯里所说的“朱红色大门,檐下挂着玻璃宫灯一对”这样一处标记,并且不是由于汨罗居所有门面太大,而恰恰是因为它太小的缘故。

    在一片豪宅大户当中,这样一扇仅容三人并行通过的朱门,哪怕上头雕着栩栩如生的一对螺蚌似乎也是不菲,在这里却已经算是很朴素很不起眼了,偏偏它所处的位置又实在太好,令人不得不注意。

    这人行事,总是这么喜欢出人意料。宁小闲翻了个白眼,上前想扣动门环,长天却道:“且慢!”

    还没等她白嫩嫩的手指触上,门上那对含着门环的紫金铜鎏的螺蚌突然张开了口,轰轰声响从中传了出来:“来者何人?”

    门环突然会说话!她吓了一跳,这是什么妖怪?

    七仔突然道:“我知道,听说龙的第五子椒图喜欢铺首衔环,为门环上则能够镇宅辟邪。但真正的椒图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长天道:“有它坐镇,未得屋主同意,谁也无法入内。比什么阵法结界都好用。”

    他们正在讨论时,宁小闲已经清声道:“我姓宁,是这家主人的座上宾,请通传!”她好大的胆,竟将这镇宅的瑞兽,当成了看守门房的童子!

    瑞兽椒图却没有发怒,而是静默下去,估计是和院中的人说话,然后才冲她咧了咧嘴,也不吱声,朱门却吱呀一声,突然洞开!

    迎面是一堵屏风。绕过去就进入了一处小小的前院,地面是青石板铺就,被打扫得一尘不染,院中栽花姹紫嫣红,一颗老树华冠参天,院子的角落里放着一口陶缸,承接露天的“无根水”,大概近来新雨,缸中已满。

    这院子,像精舍多过了像豪宅,就连院中的房屋,看起来也仅仅是精致舒心而已。朱户豪门的阔气,似乎都被一扇扉门挡在了外头,这里面只有幽深的寂静。

    这里,真是汨罗这种大妖怪的居所?

    这点倒是无庸置疑,因为院后人影一闪,一身黑衣的汨罗已经走出相迎,笑吟吟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她见过这家伙几次,他若不着大红袍就是锦衣华服,从来没有穿得这样素淡过。可是这一袭黑衣笼在他身上,也不曾减了他的半分颜色,和同样穿着黑衣的长天相比,不知怎的令她想到一个极不恰当的词:“各显芳菲”。

    汨罗自然不知道她心中所想,上下打量了她几眼道:“敢就这样走进我的地盘来,你的胆色可真不小。”她身后明明还有个大乘期的涂尽,他就能华丽丽地无视之。

    宁小闲扯了扯嘴角道:“汨罗公子信义无双,说出来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我何惧之有?”她看着他的眼神明明就是毫不在意,口中却还要这样挤兑他,汨罗突然觉得牙有点儿痒。

    “这一路可还好找?”他一边引路,一边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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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章 密议

    “好找,这里哪一户不是豪门广院?偏你这小楼一枝独秀,想看不着都不行。”宁小闲斜睨了他一眼,“以汨罗大人出入都要有香车怒马的排场,真是很难令人相信您居然会住在这么清幽的地方。”她本以为要在这豪宅堆里找出最豪华的一栋,才是汨罗的住处。

    对她言语中的淡淡讥讽,汨罗不以为意,反而笑道:“这的确不是我喜欢的格调,而是家母的住所。她老人家去繁就简,又喜安静,父亲大人就在驰明城中为她置办了这样一栋小院。”

    宁小闲脚步一顿:“我,我一会儿能见到令堂?”这狐狸精领她来看母亲做甚?

    汨罗眼中笑意一闪,似是很满意她的紧张,口中却轻叹一声道:“你想见也见不着的。她老人家数百年前就仙去了。”宁小闲哂哂地道了个歉,又听他接下去道,“人类的寿命本就不长,她偏还只活了四十多岁。”

    她惊得红唇微分,怔忡道:“什么?”汨罗的母亲竟然是人类!换言之,他和宁羽一样是半妖,或者,曾经是半妖!这个不可一视、讨厌人类的妖孽,也曾经是半妖!

    这一小段路,汨罗和她基本是并肩而行,早能闻到她身上芳馨的玫瑰花露香气。他化为小狐狸在乌驮城养伤时,成天便能闻到这样的淡雅清香,此刻忆起往事,心里顿生柔软,又看她吃惊得合不拢嘴,这表情似乎只有当她还是凡人女子时才流露过。后面几次相遇,她都是从容不迫且自信的,鲜少再露出这样小儿女般的表情。

    他的眼力太好。此刻不禁注意到她红唇里的那几分湿濡,自个儿嘴里就有些发干,只好轻咳一声掩饰道:“嗯,我的母亲是人类。她曾是整个西南部最有名的美人,被我父亲选回来之后,没两年就生下了我。她……故去之后,这里就成了我到驰明城巡视时的落脚之处。后来我换血为纯妖。这个城市就是父亲送我的成人礼。”

    奉天府果然财大气粗,送给他的礼物居然是整整一座城市。不过她注意到他说的是“选”,而不是“娶”。奉天府的府主大人,并没将他的娘亲以妻礼娶之。这段故事里,又包含了多少不为人知的悲怨和苦痛?

    “对不起,我不知道。”她有些惴惴不安。“我不该提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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