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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穿越之思源-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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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傅来看了一遍房子就回去了,他要等窗户造好了才能决定怎么动工。

    知道孙思媛这边一时半会儿开不了业,王小四夫妻也没停下炸鸡的生意。顾大娘家一开始做炸鸡生意时,是用菜叶子包着的,虽然也算方便,但有的人嫌烫。所以他们学了卖串串的人,用竹签串着炸,拿着方便了许多。王小四夫妻本来就是跟的顾大娘家的生意,自然是学了个全套。

    这天集市孙思媛看到王小四夫妻,还特意点了几个鸡翅拿在手里尝尝,味道普普通通,胜在只此一家。

    王小四娘子嘴上说着“拿去吃,不要钱”,脸上的表情却完全相反,孙思媛拿出几文钱,说“做生意一码归一码”,留下钱就拉着赵有钱走了。

    几文钱孙思媛不在乎,她心里却有些看不起王小四娘子了,真是虚伪,嘴上说着不要,脸上却显露的明明白白。还不如坦坦荡荡的收钱,起码给人留个坦诚实在的印象。

    孙思媛毕竟是没毕业的大学生,还没真正接触过社会上的人情世故,对于这些表面上的功夫,自然是不适应。

    心情不好,喜欢吃的鸡翅也没了味道,孙思媛塞到赵有钱手里,“有钱,你吃吧。”赵有钱没反对,拿过去吃了起来。他没说,从小他就不喜欢吃鸡翅。

    孙思媛心里想着,肯德基里的鸡翅是没有竹签的,因为肯德基有专门的餐盘和纸盒,她开铺子,没必要再用竹签,索性去买些碟子吧!

    拉着赵有钱去卖碗的铺子看了一下,货品不能满足她的需求。镇上卖的碗,大小种类倒是很多,碟子却只有两样,一样大,一样更大。总不能客人点一个鸡翅,她用个几十倍大的碟子端上去吧!

    镇上的碗碟都是从县上进货的,店老板见孙思媛确实想买,就和她说自己马上去县里进货了,她可以把想要的碗碟大小数量写下了,预付定金,他帮她带回来。之所以预付定金,是因为有些碗碟在镇上是没人买的。

    孙思媛见状,自然十分欢喜,她不仅写下了县城能买到的碗碟,还预定了一些县城乃至整个新溪国都没有的、奇形怪状的浅碟子。在这个手工业发达的年代,就算是特殊的碟子,也不会比普通的碟子贵多少。

    孙思媛交了定钱,店老板也没多问,表示第二天就能把碟子给她带过来,其他的碟子估计也只要十来天,到时候孙思媛自己过来取就行。

    开店的事一点一点的解决掉,孙思媛觉得成就感十足。赵有钱一直无怨无悔的跟在她身边,她也十分感动,于是她向赵有钱许诺可以满足他一个小愿望。赵有钱说,“我要一些书,有技术的,能挣钱的都行。”

    赵有钱一直知道,孙思媛有很多书,不仅仅是拿给他的那些“教材”,还有其他的书。那些书匆匆出现又匆匆消失,他从来找不到,可她不说,他就不问。

    “哦,书啊?”孙思媛撇了撇嘴,她的小秘密没有告诉赵有钱,但也没有刻意的隐瞒。但是,她还以为赵有钱会提出亲她一下之类的小愿望呢……

    悄悄藏起那些内心隐秘的失落,孙思媛给赵有钱拿了十来本书,是空间法则选出来的,她也没细细看,“呐,书,记得藏好啊!”孙思媛没有解释书的来源,但还是交代了一句。

    赵有钱不笨,自然知道其中的道理。孙思媛拿出来的书,光是纸质,就比这个世界的纸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个世界开店也要办一系列手续,即文书。孙思媛不懂怎么办,就想找算是熟人的米店老板问问,没想到遇到了当初给她买青粟种子的小二。小二知道了他们的来意,就向孙思媛自荐,他能带着他们跑文书。

    孙思媛万万没想到,一个米店的小二竟然是镇长的侄子,他带着孙思媛把文书办齐全,没多花一文钱。镇长虽然没有品阶,但在镇上也是一号人物了。

    孙思媛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用二斤猪肉结下了一段善缘。她想给小二拿辛苦费,小二竟然说什么也不要。他还有些羞涩的告诉孙思媛,自家还有妻子的娘家种青粟挣了不少钱,这多亏了孙思媛,妻子的娘家本来看不上自己,现在好多了!

    文书办齐了;窗子没好,不能改造房子;桌椅没好,碗碟也没好;定制的衣服没好,招工也一直没人报名,总之一句话,现在什么也干不了。孙思媛就琢磨了一副棋出来,拉着赵有钱玩。

    赵有钱从没见过这样奇异的棋,双方颜色不同,每色有“象狮虎豹狼狗猫鼠”八枚,开局前背面向上置于棋盘之上,先手翻棋定双方颜色。八枚棋子按顺序可互相“吃”或者“碰”,先将对方棋子全部吃完为胜。

    “思媛,象是什么?”“嗯,一种很大的动物。”“那狮呢?”“比象小一点。”“思媛……”“怎么了?”“狗为什么要吃猫?”

第二十九章 店铺开业

    孙思媛以为自己从小学就开始玩这个游戏,肯定完虐赵有钱,没想到,赵有钱只输了三局,就再也没输过。

    不服输的性格支配着她,接下来,她拉着赵有钱玩了三天,终于,她相信自己确实没机会赢了……孙思媛在心里恨恨的想,傻子呆子笨蛋,都不知道让一下我吗?

    就在她准备想一个新游戏来欺负赵有钱的时候,应聘工作的人上门了。

    来人是一对儿姐妹花,长相很清秀。孙思媛第一印象:比我好看,差评!

    孙思媛现在有一米六六的个子,姐妹花和孙思媛差不多高,在女人里算是中等偏上了。姐妹花今年十七岁,一直养在家里,没吃过苦,可天有不测风云,家里父亲染了病,几乎花光了家底才救过来。姐妹花听说这边有人招工,就准备过来试试,想要补贴家用。

    提到年龄的时候,赵有钱低低的说了一句,“比我还大呢!”姐妹花没听到,孙思媛听到了,一瞬间脑补赵有钱知道她年龄后把她抛弃的画面,心里颤了一下。其实赵有钱只是觉得姐妹花看上去很小而已。

    姐妹花姓白,姐姐叫白杨妹妹叫白柳,孙思媛装模作样的考核了一下,就通过了。又花了半天简单的培训了一下,就让她们先回去了。

    孙思媛想了想,厨房的事交给王小四夫妻,白杨白柳可以当服务员,也就是小二,还得找个大堂经理:掌柜兼账房先生。可惜疏伯伯罪名在身,不然直接让他过来帮忙了。

    又过了两天,铁匠铺把百叶窗送过来了,赵有钱当即通知改房子的老师傅过来改造房屋。虽然心疼银子,孙思媛还是在客栈定了一桌菜,请他们吃了个午饭。结果下午房子改完,老师傅收工的时候说了一句,“这房子还有什么问题就通知我,我再给你改,不收钱。”

    房子改完,其他的也基本好了。桌椅拖过来放好;厨房用的烤箱等都放好;订的碗碟包括那些特殊的,都已经到位了;制衣坊的衣服也做好了,白家姐妹试了一下,没问题。王小四夫妻在厨房工作,汉服的裙裾有些不太合适,孙思媛就在制衣坊买了两身易于行走的衣服,颜色也没那么鲜亮。王小四娘子拿到的时候,悄悄撇了撇嘴,没说话。

    账房一时招不到,孙思媛就让赵有钱顶上去了,就这样,孙思媛的店就准备开业了,她还特意花钱做了店名的牌匾:滋味馆。

    没有鞭炮齐鸣,但有锣鼓喧天,孙思媛特意请了个锣鼓队在店门口表演。无论到哪儿,都有爱看热闹的,这一传十十传百,滋味馆的名声就打出去了。

    滋味馆主要卖炸鸡,价格和以前王小四卖的没有区别,而且滋味馆有座,格调一下子就上去了。滋味馆的青粟稀饭,一文钱一碗,虽然比自家做贵了点,但一文钱谁掏不起?

    滋味馆还有小菜,掌心大的一碟,要一文钱,可就有人一边嫌菜少一边掏钱,吃了还想吃。滋味馆还有去哪儿都吃不到的“面包”,看上去不小,捏在一块儿就拇指大一丁点,吃过的孩子都喜欢。

    开业第一天,王小四夫妻负责做食物,白家姐妹花配餐送餐,赵有钱负责收钱,孙思媛就来来回回的忙,哪里需要去哪里。

    孙思媛发现,白家姐妹穿汉服是一大败笔,证明了自己思虑不周。虽然袖子被改了,不耽误手上功夫,但裙子没动,忙起来的时候很影响效率。

    “嗯,失败的作品,不伦不类!”孙思媛检讨自己,汉服有其独特的美,但不适合当跑堂小二的衣服,不然的话,那些华夏的大饭店为什么选择修身的旗袍当工作服,而不是飘逸出尘的汉服呢。

    孙思媛把衣服半卖半送,低价转给了白家姐妹,又重新定了几身衣服,都是寻常布衣,姐妹花穿起来,也别有一番风韵。

    孙思媛按照自己认为方便的格式制作了一份记账簿,给赵有钱每天记账。为了不惹人怀疑,孙思媛嘱咐赵有钱记账用疏奶奶教的字。记账每天都要花去不少功夫,王小四娘子就劝孙思媛省点力气,孙思媛当时只是笑笑,也没答话。

    孙思媛觉得,她现在看王小四娘子,有点,不顺眼!

    孙思媛本来就没打算一直留在镇上炸鸡,她纯粹是想享受开店的乐趣。最近麦子陆续熟了,村里已经有人家开始收麦,她也计划着回村了。

    招聘账房的启事一直没揭,这天终于有人上门应聘了。

    “你是外族人?”看着这位长相明显异于新溪国人、绿眸棕发的少年,孙思媛第一感觉是,比赵有钱帅,然后她看了看赵有钱。

    赵有钱的减肥计划实施的很好,这么久下来,他又甩了几十斤的肉,现在他只有二百二十来斤,相对于他两米高的身材,看上去一点也不胖,只是壮实而已。五官端正,棱角分明,加上肤色偏白,已经基本符合孙思媛的幻想。所以这一眼看下来,孙思媛觉得赵有钱不输于这个少年了。

    “是,额,不是……我,我也不知道……那个,我姓马,我叫马尔内。”少年似乎对于自己的身份比较迷茫,选择了介绍自己的名字。

    “你好,马尔内,你是要应聘账房吗?”孙思媛问马尔内。“应聘?额……是,应聘,我应聘账房。”马尔内显然对于应聘这个词比较陌生,但是他理解了孙思媛的意思。

    孙思媛在心里默默的干笑,她自然明白发生了什么,大概,人们还没有使用‘应聘’这个词吧!

    过程是坎坷的,结局是美好的,孙思媛和赵有钱在店里呆了一天,让马尔内熟悉了店里的事,接手了记账的活,就套上马车抱上兔子夫妻双双回村了。当然,这个马尔内没有住处,孙思媛提出让他在院里住一间偏房,房租就用工资抵消,马尔内没讨价还价,直接同意了。

第三十章 前尘往事

    赵有钱驾着马车,孙思媛坐在车厢里,八只大兔子围绕在孙思媛身边,孙思媛莫名想到一个词:“儿女绕膝“。

    看着赵有钱的背影,孙思媛脑海中突然忆起初见时的画面。或者说,是另一个孙思媛和赵有钱初见的画面。

    孙思媛在孙家长大,从小就被告知将来她要做孙家大儿子的媳妇,她也把一颗心放在了那个人身上。虽然孙家日渐兴旺,可她的身份一直未曾动摇。没想到,孙家家主一朝高中,那个人的身份也水涨船高,他看不上孙思媛,孙思媛当时是很绝望的。

    有生以来最大的信念被打破,她几乎不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她用无尽的劳作来折磨自己,让自己变的虚弱不堪,没有力气再去思考,那就不会伤心,不会难过。那个冬天,她险些死去。

    过完年,她被告知即将嫁人,自然不是她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或许是看她太过脆弱,那个人还特意吩咐丫鬟照顾好她。心之疾,无药可医,她以为自己快死了。成婚的日子到了,她一大早就被弄起来收拾,全福奶奶告诉她,她出嫁的事是那个人亲自操办的,她一瞬间以为那是那个人对她的情谊,甚至他还亲自把她送上轿。

    没想到,那个人在她临上轿之前对她说,嫁过去之后要做个好媳妇,不要丢了孙家的脸面。

    或许他没有恶意,可那一瞬间,孙思媛心死了。

    一场婚礼,她就像一只木偶任人摆弄,当赵有钱揭开她的盖头,她看着这个男人,只觉得天旋地转。就是给这样的男人,做好媳妇吗?

    “夫君,歇息吧。“她绝望的闭上眼,准备接受命运的安排。然而,却就此睡去,再醒来,物是人非。

    来这个世界一年多了,孙思媛只会在梦里思念那些曾经的至亲和朋友,或者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而白天,她把自己完完全全的融入这个世界,就连空间,她都很少使用。她努力的告诉自己,她要好好活下去,因为有个人,也在为她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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