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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崇祯七年-第142章

小说: 崇祯七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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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勇庆,就是那个在拿死囚练手的时候第一个上去的家丁,结果不但不敢杀人,还把武器都扔了,跪地大哭。若不是周仲在,他甚至都被那死囚给杀了。

    他不敢给抽了鞭子,而且成了所有人的笑柄,没人瞧得起他,便是一个屋的几个家丁,平素也不大爱和他说话。

    董勇庆把自己给恨到了骨子里面,本来憋着一股劲儿要明日好生表现一番,扭转别人对自己的印象,却没想到方才都头过来通知,让他担当明日的解首兵。

    这个结果不出任何人的预料,其实这也是为了他好——解首兵危险最小,实在是再适合他不过。

    董勇庆感受到的,只有屈辱。

    ……

    今儿个对于蓑衣渡的百姓来说,都是个不得了的大日子。因为在今天,镇上的苏大户,收粮放银,而同样也是在今天,身为粮长的苏大户,替县上收今年的秋粮税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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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零九 课税

    明朝的农民课税,从太祖洪武年间一直到宣德年间,都是缴纳的实物税,但是在宣德年之后,就产生了一定的变化…

    许多人认为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之后才开始从缴纳实物税到缴纳银子的转变,实际上这是打错特错。

    第一,就算是一条鞭法实行之后,许多地方也是缴纳实物税。

    第二,在一条鞭法之前,早就有了许多的尝试和实践,许多地方就已经改了缴纳实物税为交银子,不过当时不叫一条鞭法——而是诸如‘鼠尾册’、‘十段锦法’之类的明目。一条鞭法,顶破天也就是一个总结,而且是不那么彻底的总结。

    甚至一条鞭法也不是张居正的首创——嘉靖十年三月御史傅汉臣的进言中就提到了这个。

    早在宣宗宣德年间江南就出现了征一法,而英宗正统年间江西则是出现了鼠尾册,英宗天顺年间东南出现了十段锦法,至成化年间,浙江、广东都出现了均平银,弘治年间,福建出现了纲银法。这些名目,都具有徭役折银向田亩转移的内容,但这些改革只是在少数地区实行。

    推行全国的一条鞭法是从嘉靖九年开始的,实行较早的首推赋役繁重的南直隶和浙江,其次为江西、福建、广东和广西,但这时也只限于某些府、州、县,并未普遍实行。

    其原因,无非就是这种改革制度,侵夺了地方上官绅地主的权力,使得他们无法从中谋私逃税。嘉靖四十年至穆宗隆庆年间的十多年时间内始逐渐推广。万历初首辅张居正执政时期,经过大规模清丈,才在全国范围推行,进展比较迅速。万历十年后,西南云、贵和西北陕、甘等偏远地区也相继实行。但即在中原地区,有些州县一直到崇祯年间才开始实行,甚至到了明朝灭亡了还未实行。

    而且到了天启年,崇祯年的时候,许多地方的一条鞭法已经是名存实亡。

    一条鞭法的主要精髓可以有两条来概括:其一,统一赋税,把赋税和徭役统一。第二,计亩征银。

    赋税徭役,素来是百姓最苦。实行一条鞭法之前是赋役分开,赋以田亩纳课,役以户丁征集,赋役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贡之类的额外加派。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全部简并为一体。将役归于地,计亩征收;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

    封建田赋,自周秦汉唐,基本上都是征收实物税,唐代两税法虽以货币计算,但缴纳仍折实物。宋代征税,也只是偶有折钱。元代科差虽行色银,但积粮仍为谷粟实物。唯自明代一条鞭法实行以后,不仅差役全部改为银差,而且田赋除苏杭等少数地区仍征实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余也均已一律改征折色,即折为色银。与此同时,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从此,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

    一条鞭法实行之初,效果还是很好的。

    张居正此人性格酷厉刚严,又赶上了好时候——万历皇帝刚即位的时候不过是个十岁幼童,又懂得什么?一切大权都操持在内阁首辅张居正、司礼监冯保、太后李氏手中,而冯保是张居正的忠诚政治盟友,李太后也对张居正青眼有加,甚至有传闻称她和张居正颇有私情。

    这一系列的巧合造就了一个大明煌煌二百六十年之第一权臣。

    一个一条鞭法,清厘出被各地士绅隐瞒的土地两亿八千万亩!

    怕是也只有他,敢生生撼动天下所有的乡绅地主,要知道,那些乡绅地主的背后,站着的,可是大明朝所有的官员。

    也就是说,他与天下士绅为敌!

    在明朝这个文贵武贱的朝代,这几乎就是以一人之力,力抗天下。

    一条鞭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大明朝,任何初衷是好的东西,几乎到了最后都要变成一塌糊涂。比如说军户制,比如说开中法,比如说一条鞭法。

    其初衷是在均平赋役,苏解民困,在一条鞭法实行之初,确曾起到革新旧法之弊之作用,也受到小民们的欢迎。

    “自条鞭之法行,则夏税、秋粮、均徭、带征,确有定额。里胥无由飞洒,奸豪无从规避,简易均平”,“父老于是无亲役之苦,无鬻产之虞,无愁叹之声,无贿赂侵渔之患”。总体来说就是地方上巧立名目的由头少了,甲长粮长小吏侵吞百姓的现象少了。

    但是这种现象并未持续多久。

    一条鞭法施行后,来自相当高层次的旧的摊派并没有消除,比如说布政使司,府衙这一层次的摊派,还是少不了的,没有达到消除杂役之害目的。“条鞭之法,有司分外又行增派,挠民殊甚”。

    而且那些奸猾狡诈的胥吏们很快也发现,一条鞭法可以钻的漏洞很多,可以依附其上,捞取到比原先更多的好处。

    比如说官商勾结,压低粮价,比如说火耗的征收。

    后来一条鞭法为什么推行的那么快?尤其是在张居正死后。

    是因为地方的官吏和乡绅地主们发现,一条鞭法中除厘清天下土地那一条冒犯了他们的利益之外,剩下的几条,反而会让他们捞的更多。

    蓑衣渡有三百多户人家,其中大约七成的缴纳银子,而剩下三成,则是缴纳粮食。

    这么巴掌大的地界儿都要分成两类,也实在是很奇葩了。

    要交银子,可是又没银子,怎么办?只好去卖给粮商。往常蓑衣渡的百姓们都是三五户成群的,去县上镇上的粮店里卖粮。靠着一条洢水河,蓑衣渡的水土条件要比其它地方好得多,几乎不会受到旱灾的困扰。而没了旱灾之困,也就不用担心蝗灾,虽然小冰河时代依旧,但是每年总能有些收成,但也仅仅是比那些流离失所或者是被官府逼反的百姓好那么一点儿而已。

    先被粮商盘剥一次,然后再把官府盘剥一次,基本上剩下的也就是勉强饿不死罢了,想添置一件儿新衣都是痴心妄想。

    结果今年他们去了之后,粮店给出来的价格让他们目瞪口呆——五钱银子一石。

    明朝末年粮价一路飞涨,粮店收购百姓的粮食价格也就不断的上升,这些百姓们记得清清楚楚,去年还九钱银子一石呢!而且来多少要多少。

    明明今年光景也不怎么样,比去年更差了,怎么就掉到五钱银子一石了?这还能活么?

    他们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市场调查,却也不傻,于是几个人分头去打探了一下,得到的结果让他们都傻了——收是五钱银子一收,卖是四两银子卖出去!

    这一下,这些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的老实庄稼汉子们都愤怒了。不求你给多高的价儿,跟去年一样总成吧?

    于是他们便干脆在路边摆开摊子,直接卖粮食,壮着胆子打出了一石一两五钱的价格,结果没想到遭到了那些城里人的哄抢,可是把他们给乐坏了。

    结果没半个时辰,粮店的打手便赶到了,把他们一阵暴打,当场给打折了腿的就有仨。过了没一会儿,官府也来人了,直接把他们粮食都没收,人逮进了县衙里头,说他们私卖粮食,图谋不轨,上来就是严刑拷打。

    给活活打死的就有三个。

    还是苏大户去了县上说情,才算是把剩下的人给领出来,一个个都给吓得哆哆嗦嗦,连里头什么样子都不敢说。

    后来百姓们又四处打探去了,各地的粮店,都是五钱银子的收购价。听说有的粮店给的价格高一些,结果店都给砸了,东主也给打死了。

    百姓们不知道这背后有什么,但却知道完蛋了,真要是按照这个价儿的话,交了粮食就什么都没了。他们又不甘心,就这么拖着。

    而前几天,县上又来了人,说若是再不交税,就要下来催征了。催征——这几乎是百姓们最怕的一个字眼儿,真要是下来催征,怕是家家户户都得掉一层皮。更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被抓进去,押在县衙前头带大枷给压死。

    而就在这个时候,苏大户家里传来了消息,愿意以七钱每石的银子,收购粮食,有多少算多少,就定在今日,在蓑衣渡的打麦场里头。

    百姓们听到这个消息,也都是松了口气,七钱银子,虽然比去年低了一些,但总比五钱好了太多了,总能支撑支撑。

    而接近着,苏家宣布,上头县尊又派人来催了,秋粮拖欠时日已经太久,若是再交不上来,就要下来拿人了。苏家身为本地粮长,绝对同一日征收赋税。

    这一天大清早,蓑衣渡便活了过来。家家都是推着小推车出了家门,家境好一些的,则是赶着牛车,上面堆满了粮包,人们愁眉苦脸的往打麦场赶去。而收到消息的周围十里八乡的那些村民百姓,也都是纷纷赶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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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一零 粮长

    他们所在的村子,都是划在了一个粮长的征收范围内…

    打麦场,位于蓑衣渡东边儿,紧靠着外墙,这里乃是百姓们打下来粮食之后,扬麦子的所在。面积很大,足有一二百米方圆。

    在打麦场的东边,早就已经是搭起了帷幕,周围扯了布幔防风,里面生了炭火防寒。里面摆了一张太师椅,周围围了四个暖炉子,把这里簇的暖意融融,如同春日一般。苏家家主,本地粮长苏以墨,正神态悠闲的坐在椅子上。身后是一群护院家丁管家簇拥着,旁边还有两个眉清目秀,衣着华贵的小丫头端茶倒水。

    所谓粮长制度,也是太祖洪武皇帝定下的制度之一,乃是为了催征粮税而设立的。

    明初太祖成祖时期,各地的田赋都是缴纳实物税,而当时明朝国力正盛,政治清明,粮税也是极多。成祖时期,“天下本色税粮三千馀万石,丝钞等二千馀万”。

    朝廷要将全国三千多万石的田赋挨家挨户征收上来,集中运送到京师及其他缺粮的地方,工程浩繁艰巨。尤其是明朝的基层政权建设,到了县这一级之后就没有了,一个县几万人家,上万户的百姓,就靠着那几十个衙役去收税?根本忙不过来!

    于是放牛娃出身的朱元璋别出心裁地建立了粮长制度,设计了一套“以良民治良民”的民收民解办法:把缴纳田赋一万石左右的地方划为一区,政府指派该地区土地最多、纳粮最多、且具有威望的大地主担任粮长,替政府负责催收和解运田赋。

    洪武皇帝为了笼络这些粮长,规定了许多优待的办法,如粮长可以参加乡村诉讼案件的会审和裁判;粮长如犯法,甚至死罪都可以用纳钱赎罪,并可以继续当粮长;粮长把粮食运到京城时不仅能受到皇帝的接见和嘉奖,一些格外得皇帝青眼的粮长还能封官晋爵,最高可担任省一级的布政使。当然,这也和当时文官制度不大健全有关,换到了后来,不是进士出身还想成为朱紫大员?那是做梦!

    天下最有名的粮长,莫过于浦江郑氏了。

    郑宅族长自南宋建炎年间开始,便组织族人聚居合食,同食共居长达三百五十余年,整个大家庭人口最多时达到两千余人,相当于一个大村落的规模了。

    而自宋朝以降,朝廷是鼓励这种行为的,郑氏家族合族义居的规模罕见,宋、元、明三朝屡受旌表。尤其是明初,郑氏的族长担任了当地的粮长,负责征集赋粮运送至南京,由于完成任务出色受到了朱元璋的接见和表彰。朱元璋敕建旌表孝义之门木牌坊,称其为“江南第一家”,并亲书:“孝义家”三字以赐。

    宋氏治家也是颇为的严明,立下“子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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