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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史上最强猎头-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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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最简单,去找宋江,不管宋江心里是不是盼着晁盖死,起码表面上还是孝义黑三郎的,看之前他们玩儿的那么高端,估计也能伸一把手,不用他派援兵,付铜币就行,只要有足够的铜币,秦浩有的是办法帮忙,只是这样一来且不说宋江是否真的愿意,一旦让宋江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晁盖这智商绝对玩儿不过宋江,倒时候恐怕还是得玩儿到水浒正路上去。

    那么,自己应该选哪一条呢?还是说,除了这三条以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了呢?

    秦浩陷入了沉思。

第五十二章 赌一把

    说真的,今日有此劫难,其实全是秦浩不熟水浒的缘故。

    如果他熟悉水浒,知道这曾家是金人的话,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意晁盖这么莽莽撞撞冲上去的,水浒的天道弱不假,但再弱那也是天道啊,在他印象里,曾头市就是一伙跟梁山不太对付的半黑半白流氓团,因缘际会被宋江借刀杀人弄死了晁盖,仅此而已。

    到底有没有其他办法呢?

    有!

    正当秦浩百爪挠心,实在想不出办法来的时候,晁盖醒了。

    “上。。。上仙。”

    秦浩连忙跑去,“晁天王,您说。”

    “我。。。我还有。。。虎气。”

    “知道,知道,你还有一万虎气。”

    “不!我。。。我还有三。。三万。”

    “啥?三万?哪来的?”

    “打。。。打曾头市。。。涨了。”

    哦。。。秦浩明白了。

    因为之前是以摧枯拉朽的姿态扫了曾头市的,所以晁盖的江湖威望其实是大涨了一轮的,虽然现在受挫,不过毕竟兵团建制还在,准确的说要不是他受伤的话其实现在也不算是输,因此他虎气其实已经涨回来不少的。

    三万么,如果有三万的话。。。。

    狠狠咬了咬牙,似乎是做了某种决定,秦浩眼神坚毅地问道:“晁天王,你是否愿意将三万虎气全部都给我,本猎头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做特娘的一票大的。”

    晁盖疑惑的目光望来,只听秦浩坚毅道:“本猎头决定,入你的股!你,是否接受!”

    晁盖眼神放光,仿佛突然回光返照一般突然有了力气,狠狠抓着秦浩的手道:“我相信你!”

    “好,晁天王咱们联手,去特娘的天道!”

    秦浩便起身,对着孔有德三人开始窃窃私语。

    良久,孔有德三人大惊失色,半响无言,哆哆嗦嗦道:“这。。。这能行么?”

    秦浩赤红双眼:“妈的赌了,这狗娘养的天道,处处特娘的跟老子过不去,这趟老子就索性特娘的玩儿一把大的,老子都不怕你们特娘的怕啥!只要咱们拧成一股绳,未必就不能胜天半子!”

    三人对视一眼,齐刷刷跪地道:“但凭仙人差遣,愿听仙人吩咐。”

    。。。。。。。。

    入夜,金兵营帐处。

    这趟来大宋做生意的可不是什么小官,名字比较老土,叫立马多,但人家姓比较牛逼,人家姓完颜,完颜立马多!

    此时的曾弄,心里别提多乐呵了,要知道晁盖来打他的时候,他心里几乎都是绝望的,东江军太强,远不是他曾头市能比得了的,可是偏偏老天爷保佑,正好遇到金国贩马和参的部队,又这么巧,领头的居然是因为待着没意思,来大宋长见识的完颜立马多,别管这人牛不牛逼,起码他姓完颜啊!

    只要是姓完颜,领来的兵就没有弱的,此时大宋跟大金正是蜜月期,完颜立马多领着一千精兵强将大摇大摆的就出现在了大宋的境内,又比较巧合的是大金已经有了灭完辽就灭宋的思想准备,顺路他就在大宋的北方各处溜达上了。

    又这么巧这郓城县还有个他们金人的曾头市,顺便就过来卖点儿马和参,又又这么巧,我大金的子民居然被一伙土匪欺负,那特么还有什么说的,打特娘的不就是了么?

    曾弄这个乐啊,就差跪地上亲吻完颜立马多的脚趾了,大笔的金银珠宝奉上,对这完颜立马多比对自己亲爹还要更亲近几分,在一旁斟茶倒酒,哪里像是坐拥五寨人马的霸主,倒像是个酒楼里的小厮。

    不过完颜立马多倒是十分受用,似乎对曾弄的举动很是满意,大笑着拍着曾弄的肩膀道:“好啊,很好,曾弄兄弟你不容易,只身一人在大宋,居然扑腾出这么大的一份事业,本王记住你了,他日若有机会,你可愿为我大金出力否?”

    曾弄是纳头便拜,连声道:“臣,夜夜思念故乡啊!臣生是金人死是金鬼,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大金需要,臣愿意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

    完颜立马多很满意,金国打算攻宋的事情当然不能就这么告诉他,当下岔开话题道:“好,你在这儿好好发展你的势力,有大金国给你撑腰,他那个什么狗屁梁山泊,本王给你做主,必然杀得他们鸡犬不留,宋人软弱,一万人也好十万人也罢,在本王眼里没什么区别。”

    “是是是,我大金铁骑天下无敌,辽国都被咱们打得节节败退,还收拾不了他区区梁山泊么。”

    “报~~!”

    正在两人说话的功夫,外面突然有兵来报,“报告王爷,敌军动了”

    完颜立马多精神大振,眯眼道:“动了?朝哪动,阵型可曾混乱?”

    “报告王爷,他们似乎是打算往曾头市退去,走得并不快因此阵型没有乱。”

    “派游骑左右骚扰,乱其阵型,一旦敌阵阵型散乱,立刻随本王挥师压上。”

    “是!”

    不一会儿,“报~~,王爷,敌军中有一千人手里有一种好厉害的火器,弟兄们骑射都不占便宜,袭扰折损很大,是否强攻,请王爷指示。”

    完颜立马多的目光探寻着望向曾弄,曾弄立刻会意,双膝跪地道:“王爷,曾头市是曾某的基业,更是大金国的基业,就是打烂了曾某人也绝无二话,小的在这附近生活了几十年,没有人比我对这一带更熟悉,尚有五子以及史文恭,苏定两位教头和数千杂兵,愿做王爷先锋!”

    完颜立马多点头道:“好,就按你的意思办,他们想退回曾头市,本王就成全他们,把他们往那挤!”

    骚扰无效,完颜立马多怎么可能强攻,平白耗损他宝贵的兵力,在他心目中,一百个宋人也没一个金兵宝贝。

    而曾头市毕竟就是个寨子,又不是什么城防,完颜立马多一点儿也不怕把他们逼进去,自己又有曾弄这么个地头蛇在,这梁山是脑子秀逗,自陷于人民的海洋么?毕竟三天前曾家还是曾头市当之无愧的土皇帝,这时候居然敢在曾头市跟他们开战?脑袋有坑么?

    好吧,不管咋说这战术就算是定下来了,先把人围困在曾头市,让曾弄领着曾头市的残兵先当炮灰,等寨子撕开了口子自己在挥军杀进去就是了,至于计谋?呵呵,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计谋都是扯淡!

第五十三章 豹子头林冲

    入夜时分,曾头市下。

    “史教头,今夜便是咱们雪耻一战,这里是咱们的老巢,总不能全指望着王爷,第一阵由你先上,带头打开寨门,王爷的兵随即就会杀入,如何。”

    史文恭当然知道,曾头市再怎么好打也是个寨子,指望人家金兵打打野战帮帮忙还行,攻城战是万万不可能让他们上的,当下拍着胸脯答应道:“老爷放心,这毕竟是咱自己家,哪有自己家让外人破门的道理,史某宁死也要把这寨门砸开!”

    说着,史文恭翻身上了照夜玉狮子马,手持朱缨丈二枪,大喝一声:“出发,弟兄们,跟我回家!”

    “回家!回家!回家!”

    曾头市的残兵妻儿老小都在寨子里,这时候哪里有不拼命的道理,又有金国铁骑在后方压阵,一个个精气神十足,士气如虹,大有宁死破城的气势。

    只是一行人来到了寨门前不远处,却发现寨门前立着一人一马,豹头环眼,燕颔虎须,手拿一杆白蜡红缨枪,月光下好一个威风凛凛的模样,正是豹子头林冲!

    只听林冲大喝一声“前方来人,可是江湖人称枪神的史文恭?”

    史文恭冷哼一声,艺高人胆大策马前区,口中道:“可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

    “正是林某,久闻枪神的威风,正好林某也是使枪的,心中对枪神这个绰号好生不服,今日你我两家为敌,可敢上前与林某一战!”

    苏定偷偷附耳道:“史大哥,夜长梦多,恐怕有诈,咱们人多,他只有一个,不如。。。”

    史文恭一挥手制止道:“林冲与我同是江湖上用枪的好手,如今他匹马来战,若是我不敢迎战,以后还怎么有脸在江湖上行走?”

    说着,史文恭大喝一声,纵马出阵,挥舞着长枪便朝林冲杀了过来。

    林冲心中大喜,直到此时史文恭杀来他心才放下来,心中暗赞,这史文恭也是条汉子!

    这要说到半天前了

    半天前秦浩找来林冲,十分明确地说道,此战的关键在他,当时别提林冲表情多精彩了。

    秦浩直接了当的说道:“这一战能不能反败为胜,关键在于你能拖住几天,你多拖一天咱们胜算就大上三分,若你能拖住三天,我保证还你梁山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

    然后。。。。林冲就懵逼了。

    因为他惊愕的发现,不但秦浩人没了,就连孔有德三人和那一千多的东江军都不见了,整个曾头市,就剩下他和三千多梁山上跟下来的残军败将,这特么怎么打?

    林冲是教头,不是将军,让他比武他谁也不怕,让他领兵打仗,他自付本事不如孔有德三人,要说使阴谋诡计拖延时间。。。。。你特么还不如杀了他呢。

    想来想去,林冲实在想不出来什么其他办法,就想到了史文恭枪神的外号,既然躲进了寨子里,金兵总不能让金国铁骑攻寨吧,他们金贵着呢,不是这么乱用的。

    如果金国铁骑不当先锋,那先锋自然是史文恭了,凭自己在江湖上的名号,想约史文恭战前打一场,应该还是有可能的吧,这要是史文恭不敢单挑,他这枪神的外号还要不要了?

    林冲也是置生死于度外,心想死马当活马医,拖得一时算一时,此时除了希望秦浩力挽狂澜他们也实在是没什么别的招儿了。

    这时林冲见史文恭打马而上,哪还不心花怒放,当即也打马迎了上去,林冲对自己的枪法还是很有信心的。

    这也就是碰上了史文恭,说白了,还是江湖上的那套思想,这要是碰上个正经的将军,谁特么管你名号不名号,打赢才要紧,早就一拥而上了,什么枪神枪鬼的,又特么值几个铜板?

    “噔”

    二马一错蹬,两人互拼了一招,都在心中暗暗一禀。

    盛名之下无虚士啊!

    两人都是天下间用枪棒的顶级好手,差不多算是这个时代个人武艺的顶峰,这一下还真有了几分棋逢对手的感觉,当即提起精神厮杀起来,打得好不热闹。

    林冲使的是一杆白蜡软枪,巧了,史文恭使的也是一杆软枪,两杆枪在两马之间舞动起来简直就像是两根绳子,当真是好生骇人,正所谓“棍怕点头枪怕圆”,也只有二人这般使枪的绝顶高手,才能弃硬不用而取软,对战时直接将枪杆抡出圆来,可以随心所欲的从出其不意的角度攻出,看着好似软绵,但实则惊险万分。

    过得百十回合,两人全神贯注始终不敢大意,不是你的杆子搭着我,便我的杆子亦缠住你,真是好一场恶斗,只是隐隐的,似乎是史文恭占了上风一般。

    曾头市一方喽大声叫好,在他们心里,史文恭赢了是正常发挥,输了才是滑天下之大稽,真当枪神二字是自吹自擂的不成?

    只是史文恭心中却乐不起来,相反的,隐隐还有些愁容挂在了脸上。

    他小瞧林冲了!

    要说林冲这枪法,当真是奇了,明明是军中教头出身,偏偏使的确是地地道道的江湖路数,军中武艺讲究杀敌要快,可林冲却好,偏偏练就了这么一身缠的功夫!

    其实梁山上上下下都知道,林冲耍枪,最厉害的就是这个缠字,便是寻常对手,不缠上他个百八十回合,休想他分出胜负来,何况此时林冲本来就是要跟这史文恭拖时间了,那一杆枪将缠字使了个淋漓尽致!

    史文恭大感不妙,只是一时又毫无办法,看着占了上风,可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儿,他现在被林冲死死的缠住,根本就使不出杀招来,这般高手相争,比的其实已经不是武艺,而是耐力了,谁的耐力先撑不住,谁当场就是一个血窟窿,而林冲这般喜缠之人,耐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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