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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大穿越时代-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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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一样,用牙齿去咬,用爪子去撕了。

    总之,经过一番思考,他对自己的状况有了清醒的认识,知道自己流落到这个可怕的荒岛上,远离人烟,毫无获救的希望。但一旦发现自己还能活下去,不致饿死,也没有变成野人的危险。他的一切苦恼也随之烟消云散了。他又开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一心一意地干各种活儿以维持自己的生存。

    随着时间的流逝,与当初上岛时的落魄相比,鲁滨逊已经大大改善了自己的生活状况。不仅生活舒适,无须担忧挨饿受冻,而且心情也变得安逸。甚至连逃离荒岛的念头也渐渐变淡了——他在日记里如此写道:

    “……造物主对待自己所创造的一切生灵是多么仁慈啊,哪怕他们身处绝境,他也还是那么慈悲为怀。他能把苦难的命运变得甜蜜,即使我们囚于牢狱也都要赞美他!当我刚来到这片荒野时,以为自己一定会饿死;而现在,摆在我面前是多么丰盛的筵席啊!我生平没有使用过任何工具,然而久而久之,运用我的劳动、勤勉和发明才能,我渐渐发现,我什么东西都可以做得出来。

    我常常阅读《圣经》,并认真付诸实践,再加上上帝对我的恩宠,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全新的认识。对我来说,世界是遥远的;我对它已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期望。可以说,我于世无求。总之,我与世界已无什么牵连,而且以后也不会再发生什么关系。因此,我对世界的看法,就像我们离开人世后对世界的看法一样:这是我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但现在已经离开了。我所有的一切,已尽够我享受了。我是这块领地的主人,假如我愿意,我可以在我占有的这片国土上封王称帝。我没有敌人,也没有竞争者与我来争权争势。我可以生产出整船的粮食,可是这对我没有用处,我只要生产足够我吃用的粮食就行了。我有很多的龟鳖,但我只要偶尔吃一两只就够了。我有充足的木材,可以用来建造一支船队。我有足够的葡萄,可以用来酿酒或制葡萄干,等把船队建成后,可以把每只船都装满。我只能使用对我有用的那些东西。我已经够用够吃,还贪图别的什么呢?若猎获物太多,吃不了就得让狗或虫豸去吃;若粮食收获太多,吃不了就会发霉;树木砍倒不用,躺在地上就会腐烂,除了作柴烧烹煮食物外,根本没有什么别的用处。

    总之,事理和经验使我懂得,世间万物,只是有用处,才是最可宝贵的。任何东西,积攒多了,就应送给别人;我们能够享用的,至多不过是我们能够使用的部分,多了也没有用。即使是世界上最贪婪、最一毛不拔的守钱奴,处在我现在的地位,也会把贪得无厌的毛病治好,因为我现在太富有了,简直不知道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我心里已没有任何贪求的欲念……我宁愿在此度过我的余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就像我的那条老狗一样无疾而终……唯一缺乏的就是没有人可以交往而已,其它什么都不缺……”

    ——远离人群,与世隔绝的孤岛生活,让鲁滨逊最终成为了一位笃信上帝的隐士。

    从古自今,人类就都是一种群居性生物,当某个人类由于某些缘故,不得不与世隔绝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地企图臆想某种超自然力量正在庇佑自己、眷顾自己,以免被可怕的孤独摧毁心智——偏僻荒野的牧羊人远比都市居民更加信奉上帝,高原藏民惊人虔诚地信仰佛祖,都是出于这样的原因。

    ——孤独和动荡,都是促成宗教兴起的绝妙催化剂。

    如果这座孤岛与世隔绝的情况一直持续下去,鲁滨逊或许真的会像那些“坐化”的隐士与先知一样,在对人生的感悟和对上帝的赞美之中,平静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然而,就在这时,他的生活却发生了新的变化。

    ※※※※※※※※※※※※※※※※※※※

    前面已经说过,鲁滨逊在岛上制造了一条小船,但由于海边洞府这一块地方缺乏合适木材的缘故,这条船并非位于他的海边洞府,而是停泊在岛屿的另一端。他几次想要把小船开过来,但都被激流和风浪给吓了回去。于是每次出海消遣或打渔的时候,他都不得不长途跋涉,走很远的路前往泊船处。

    然而,就在他登上荒岛的第十五年某一天中午,鲁滨逊正沿着沙滩前往岛屿另一端去看他的船,却忽然在海边上发现了一个人的脚印:那是一个赤脚的脚印,清清楚楚地印在沙滩上!

    这简直把鲁滨逊给吓坏了——他在这岛上已住了十五年了,但从未见过一个人影!

    于是,望着这个脚印,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犹如挨了一个晴天霹雳,又像大白天见到了鬼。他先是侧耳倾听,又环顾四周,可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也没有见到。然后跑上高地,向远处眺望,又在海边来回跑了几趟,可还是毫无结果。他跑到脚印前,看看是不是自己的幻觉。可是,脚印就是脚印,而且就这么一个,不容置疑。脚趾头、脚后跟,是一个完整的脚印。

    可这脚印是怎么在这儿留下来的呢?鲁滨逊无法知道,也无从猜测。这使他心烦意乱,像一个精神失常的人那样,头脑里尽是胡思乱想,随后就拔腿往自己的海边洞府跑去,一路飞奔,脚不沾地,偏偏又心里又惶恐至极,一步三回头,看看后面有没有人追上来,连远处的一丛小树,一枝枯树干,都会使他疑神疑鬼,以为是人。一路上,他当真是惊恐万状,头脑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幻觉,幻觉里又出现各种各样荒诞不经的想法以及无数离奇古怪的妄想,简直一言难尽。最终,鲁滨逊钻进了自己位于海边悬崖下的洞府,好像后面真的有人在追赶似的,心里恐怖已极,就是一只受惊的野兔逃进自己的草窝里,一只狐狸逃进自己的地穴里,也没有像他这样忧心忡忡,忐忑不安。以至于把他吓得浑身颤抖,好像发疟疾一样。

    对于这个意料之外的发现,鲁滨逊胡思乱想了很久,整整一夜都没合眼——他如此思索着:这个小岛既然风景宜人,物产丰富,又离美洲大陆不远,就不可能像他以前想象的那样,自古就从无人迹。岛上虽然没有居民,但对面大陆上的船只有时完全有可能来岛上靠岸。

    那么,这个脚印是代表着有人侵入了他的岛屿吗?对方是遇难的欧洲水手?还是附近的美洲土人?他们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小船和农庄?会不会前来攻打这里?会不会把他的谷物通通毁掉,把他驯养的山羊都劫走,最后让他只好活活饿死……直到早晨的朝阳再一次升起,由于思虑过度,精神疲惫,他才昏昏睡去。

    哎,变幻莫测的命运,使人生显得多么光怪陆离啊!在不同的环境下,人的感情又怎样变幻无常啊!某些人在今天所爱的,往往是他们明天所恨的;在今天所追求的,往往是明天所逃避的;今天所希翼的,往往是明天所害怕的,甚至会吓得胆战心惊。而现在的鲁滨逊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以前,他觉得自己最大的痛苦是被人类社会所抛弃,孤身一人,被汪洋大海所包围,与人世隔绝,被贬黜而过着寂寞的生活。仿佛上天认定他不足与人类为伍,不足与其他人交往似的。

    他当时觉得,假如自己能见到一个人,对他来说不亚于死而复生,那将是上帝所能赐给他的最大的幸福,这种幸福仅次于上帝饶恕他在人间所犯的罪孽,让他登上天堂。而现在呢,只要疑心可能会看到人,他就会不寒而栗;只要见到人影,看到某个人在岛上留下的脚印无声无息地躺在那里,他就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他钻下去……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孤岛综合征”吧!

    他就这样一会儿胡猜乱想,一会儿疑神疑鬼,一会儿又反省冥思。忽然有一天,鲁滨逊先生脑洞大开,觉得这一切也许全是自己的幻觉。那只脚印可能是他下船上岸时自己留在沙滩上的。

    这个想法使鲁滨逊稍稍高兴了一些,觉得心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安定多了,并竭力使自己相信,那确实是自己的幻觉,那只不过是自己留下的脚印而已。因为,他既然可以从那儿上船,当然也可以从那儿下船上岸。更何况,他自己也无法确定哪儿曾经走过,哪儿从来没走过。如果最终证明那只不过是自己的脚印,他岂不成了个大傻瓜,就像那些编造鬼怪恐怖故事的傻瓜,没有吓倒别人反而吓坏了自己!

    接下来,鲁滨逊又鼓起勇气,想到外面去看看——他已经三天三夜没有走出洞府,家里快断粮了,只剩一些大麦饼和水。另外,羊圈里的那些山羊也该投喂和挤奶了,这项工作一直是他傍晚时候的消遣(具体如何消遣,请结合之前阿虚同学的遭遇自行想象……这事儿据说在古代的英国曾经挺普遍)。

    饶是如此,在去喂养山羊和挤羊奶的一路上,鲁滨逊依旧总是担惊害怕,一步三回头往身后张望,时刻准备丢下筐子逃命。可是,他一连往羊圈那边跑了两三天,什么也没有看到,于是胆子又稍稍大了一点,心想今年或许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都是他自己的想象罢了。

    但他还不能使自己确信,之前在那片沙滩上看到的,一定是自己的脚印,除非他再到海边去一趟,亲自看看那个脚印,用自己的脚去比一比,看看是不是一样大。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真正地安心。

    所以,在心中好一番天人交战之后,鲁滨逊最终还是背上了他的燧发枪,小心翼翼地离开了他位于海边悬崖下的洞府,再一次沿着之前的旧路走了过去……然后就被深深地震撼了:

    在几天前曾经发现过人类脚印的那片沙滩上,他看到了什么?

    一个人!

    一个白种女人!

    一个黑发的白种女人!

    一个漂亮的黑发白种女人!!

    一个从头到脚赤身**、犹如夏娃初生于伊甸园的黑发白种漂亮女人!!!

    于是,鲁滨逊顿时感觉到一股热流从胯下直冲太阳穴,脑子里仿佛“嗡”地一声炸了开了!

210。第210章 、姑娘们的灾难日

    第三十一章、姑娘们的灾难日

    性♀欲是人类前进的原动力——弗洛伊德

    ※※※※※※※※※※※※※※※※※※※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

    想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后代,播撒下自己的遗传基因,是每一个人的生物本能。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可不是只在中国才有。

    对于整整十五年离群索居的鲁滨逊来说,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的问题之后,接下来最渴求的东西,当然就是女人了——确实,在绝望和孤独的黑暗之中,《圣经》曾经是鲁滨逊唯一的精神支柱。面对着年复一年的孤独荒岛生活,他总是这样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现在生活得非常舒服,心情也很泰然,因为我已经把自己完全交给上帝,听凭他的安排。每当我抱憾没有谈话的机会时,我便质问自己,同自己的思想谈话,并且有时通过祷告同上帝谈话,不是比这世界上人类社会中的最广泛的交游更好吗?”

    但问题是,虔诚的宗教信仰,毕竟只能麻醉人类的心灵,而不能扼杀人类的生物本能。无论怎样用宗教信仰来麻醉自己,都没法彻底消除鲁滨逊的生理需求。

    否则的话,在找不到任何女人甚至男人的情况之下,鲁滨逊也不会去用山羊来消遣和发泄了……正如同佛寺里的和尚和教堂里的牧师们,总是前赴后继地有人破掉色戒一样。

    如果鲁滨逊的孤独生涯一直持续下去,或许要等到他变得年老体衰,**和性功能一起消退之后,才会逐渐真正获得内心的宁静……

    然而,就在他饥渴难耐的四十二岁这一年,上帝却给他送来了一个裸女!

    不是那种皮肤晒得黑黑的,全身都是各种怪异花纹的印第安土著女人,而是一位纯正的白种女郎!

    一个身材火辣,容貌俏丽,一丝不挂的黑发白种美女!

    不要说是这种无人荒岛,即使是在新大陆的殖民地,也是极为稀罕的存在!

    霎时间,一股难以形容的巨大的喜悦,紧紧攥住了他的心脏。

    整个世界仿佛都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无所不能的上帝也被鲁滨逊抛之脑后。

    在他的眼睛里,只剩下了沙滩上的那位美妙裸女。

    这是一具怎样美妙的全裸女体啊!

    犹如乌檀木一般的黑发,精致细腻的锁骨,漂亮得让所有人都赞叹的脸蛋,白皙娇嫩得宛如凝固牛乳一般的肌肤……尤其是那一对充满母性魅力的巨大胸部,更是有着让人无法招架的吸引力。

    那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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